正當訪問完畢,準備結帳之際,餐廳職員告訴我們,稱該對男女已經為我們付款,我們連道謝的機會也沒有。 這頓午膳,讓記者知道她更多工作背景,以及她如何在今天時勢下堅守自己的崗位,為別人燃點希望。 陳虹秀2025 礙於篇幅所限,希望日後我們有更多時間,與這位「逆耳」社工好好相談,為一直堅持的讀者帶點勉勵,為迷失的人帶來啟發。 在《港區國安法》陰霾下,紅線帶來無形恐懼,延伸至社會不同領域,社福界的情況如何? 陳虹秀說恐懼還未來到,因為社工註冊局還保住了業界由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發牌的位置,還未像會計師公會般被政府「收編」,目前未聽過有社福機構對員工的服務內容進行政治審查,不過她引述同工透露,已有機構提醒員工檢查服務單位內的圖書是否違反《國安法》。
- 陳虹秀表示,「連線」目前有數十名來自不同服務範疇的社工義務工作,陪伴被檢控人士出庭作好準備,安排輔導和轉介相關服務,一直以來也有不少新畢業的社工和資深社工加入。
- 因此,他會不遵從規範下的good morning sir向長官問安,而是說早晨,有時早會也會站在長官看不見的位置,拒絕敬禮。
- 幾刻鐘後,手持盾牌和警棍的防暴警察分批從天橋上推進。
- 兩案今(19日)於上訴庭開庭續訊,是首宗律政司就暴動無罪裁決提上訴的案件。
- 潘熙回答,應有其他控罪處理彭官列出的行為,而且兩個例子均不是陳虹秀的情況,但亦同意兩個例子均有可能屬參與暴動,但重申案例顯示,即使法庭認為原審法官犯錯,也未必有充分理由干預。
由於同案其中9名被告已離港,即使重審亦未能審理,上訴庭因此撤銷針對他們的上訴。 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去年裁定8.31灣仔暴動案,其中一名被告「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表面證供不成立,另外七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獲准當庭釋放。 律政司早前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緊急開庭,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為賴姵岐、龔梓舜、陳虹秀三名被告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最終認為有關保釋條件已是最低限度,下令三人各需交出$5000保釋外出、不得離開香港、每周需到警署報到一次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放生」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被告陳虹秀等8人,律政司其後表明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指原審法官沈小民法律觀點出錯。 律政司於近日已正式向上訴庭提出案件呈述上訴,經法庭取得拘捕令重新拘捕案中8人,並陸續將他們帶上庭,連日來已有4人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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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盤問時指當日現場有市民拍攝水炮車,警署警長不同意有市民追水炮車,指「暴動現場點會有市民」。 其中一案涉及8名被告,分別為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梁雁彬,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龔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8人中陳虹秀在原審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其餘7人受審後被裁定無罪。 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辭指,即使接納片段拍攝到陳身處現場,她亦僅現身幾秒鐘,沒有與示威者傾談,集結者相距甚遠,原審法官考慮她沒有與示威者集結,向警方「嗌咪」雖然令警員不快,但不構成暴動,裁斷合理。 速龍小隊警員林上嵐供稱,去年8月31日晚上,他在馬師道與軒尼詩道交界認出被告陳虹秀,陳當時正用擴音器講話,陳當時要求警方克制,給予時間市民離開及不要開槍,而陳較早前亦於分域街作出同樣行為。
本案上訴涉及兩宗案件共13名被告,其中首宗案件共有8名被告,包括報稱自僱人士的余德穎(24歲)、學生賴姵岐(23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7歲)、廚師龔梓舜(23歲)、社工陳虹秀(43歲)、簡家康(19歲)、莫嘉晴(24歲)及梁雁彬(25歲)。 各人否認控罪,其中陳虹秀在原審訊時,被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當庭獲釋放;其餘7名被告最終亦全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中余德穎、簡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現時已經離港。 另一宗案件涉及另外6人,分別為張浩輝、胡凱富、陳子斌、蘇美莉、李盈莉及沈卓勤,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串謀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被控1項「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作為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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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替監獄擔心,他們以為可以用這些事去改變人的思想,人們只會作更多的扺抗,(產生)更多矛盾、更多不滿」。 陳健民認為那些在囚的年輕人,最需要的是閱讀和教育,並指台灣和新加坡也有監獄大學,學生能在獄中學習、上網、獲發正式學位,而香港在這一方面則是落後於亞洲地區的監獄。 聚會後,作為基督徒的陳虹秀向本報分享,她在過往人生的低潮中如何經歷到神,讓她相信神是會有帶領,並反思神把她放在某些位置上的意義是甚麼。
上訴庭頒令撤銷對陳虹秀、龔梓舜、鍾嘉能、賴姵岐的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區域法院由另一名法官重審。 判詞稱,雖然案件事隔4年多,可能對上述4人造成心理上的不安,但辯方重審時除可盤問控方證人外,亦可依賴現場的錄像片段提出質疑,認為「現階段命令重審不會對他們造成不公,或妨礙他們進行有效辯護」。 對於原審法官沈小民已經離職,高院認為「可交由另一位法官審理」。 高院同時頒令擱置原審法官批准陳虹秀可獲訟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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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示威者在夾攻之下衝向天橋的圍欄,試圖跳橋逃生。 幾乎每次遊行必見示威者叫罵「黑警」,有參與鎮壓的警員及其家屬的資料在社交平台傳播。 前線警員開始不按規則佩戴辨識身份的委任證,隱藏制服上的警員編號。 令公眾質疑,一旦警察在執法中行為不當,市民將難以投訴。 憑借十幾年的社工經歷,陳虹秀認為,衝突往往只是表面,背後有深層次的問題。
- 綠黨市議員劉崇顯也在臉書發文提到,這是高虹安上任以來,所做最合理的施政選擇。
- 雖然疫情已逐漸趨緩,但暑假期間人流南來北往,增加相互感染的機率,陳光復指示,學校仍應加強清消,保護學子避免互相傳染,他感謝校長為澎湖教育付出的努力,營造優質學校環境,澎湖縣政府也將全力支持教育經費,培育更多優秀人才。
-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社工陳虹秀在8月31日當天,在灣仔示威現場呼籲警方冷靜,結果被捕及被控暴動罪,區域法院前法官沈小民前年裁定,包括陳在內兩宗案件共13名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
潘熙資深大律師代表龔梓舜及陳虹秀,賴姵岐則沒有律師代表。 據悉,警方今天早上在三名被告家附近拘捕三人,而其中一名罪脫的被告鍾嘉能,昨日下午已經緊急提堂,獲准以同一系列保釋條件保釋外出。 律政司今日再指出,沈官裁定案中其餘7人脫罪,乃因考慮了不相關的元素,未能合理及全面考慮及分析案中整體證據、或未能處理針對各被告的證據等,故提出上訴。 除了像陳虹秀一樣駐守衝突現場警戒線,還有社工負責為示威者提供情緒和法律支持、保障人權及隱私,也有社工陪同傷者去醫院,告知被捕者面臨的程序等。 至於第二宗案件就涉及5名被告,分別為電競選手張浩輝(23歲)、學生胡凱富(21歲)、學生陳子斌(21歲)、文員蘇美莉(25歲)及李盈莉(17歲),各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串謀其他人參與暴動。 5人同樣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悉數罪脫,5人現時亦均已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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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在2021年被區院法官沈小民裁定無罪,控方其後針對首5人提出上訴。 上訴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處理。 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今年1月陳詞時曾指,片段顯示陳只是出現數秒及觀察現場,沒有與抗爭者聊天,原審考慮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陳與其他人一起集結。 潘又指,本案發生至今相距4年,證人的記憶模糊,認為不應將案件發還重審,否則是對答辯人不公。
陳虹秀: 陳虹秀等8人灣仔衝突暴動罪脫 律政司上訴稱原審官未合理考慮證據 (17:
不料卻遭警察注意,朝她揮動警棍,所幸被另一名警察拉住。 綠黨市議員劉崇顯也在臉書發文提到,這是高虹安上任以來,所做最合理的施政選擇。 陳虹秀2025 他提到,童鳳嬌執掌教育處期間,面對重大議題的態度模糊不清,對於議員的答詢也時常迴避問題核心,就連他問「縮小學區」或「擴大學區」哪個是高虹安想要檢討的方向,童鳳嬌都可以回答「這兩個都納入」,這種互相衝突的邏輯都答得出來,根本對於大家關心的事情都沒有在用心。 沒有參與實驗的陳健民坦言,當初婉拒了主辦機構的邀請,是因為不想曝露其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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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被告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梁雁彬,被控於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在灣仔參與暴動,陳虹秀經審訊後去年被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其餘七名被告經審訊後最終被判全部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以書面形式提議法庭應向三名被告施加一系列保釋條件,即各以現金$5000保釋外出,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如修改地址需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 【時代論壇訊】近年中港關係漸趨緊張,不少港人會對內地的人和事產生敵意。 有團體有見及此,拍攝了一部名為《刑.暴.誌──記抗爭者》的紀錄片,記錄內地維權人士的遭遇,再邀請幾位香港的抗爭者去體會他們所經歷的酷刑,象徵兩地的抗爭者也是命運的共同體,面對著同一個政權。 陳虹秀 《刑.暴.誌──記抗爭者》的首映會在九月廿七日舉行,邀得五位在紀錄片中出現的香港抗爭者分享,包括有香港中文大學退休教授陳健民、陣地社工的陳虹秀、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曾在內地被扣留的港人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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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前晚已經知道有一名同案的人士被查身份證,才揭發他們已在通緝拘捕名單上,不過對於警察昨早立即上門感到意外。 她下午在Facebook再發文,指律政司決定上訴時,已獲律師告知律政司有機會會扣留旅遊證件,「避免我哋敗訴但人就走了」。 她坦言,自己現時仍留在香港其實已有心理準備,形容自己「太愛香港,亦有太多事未做完」,加上家人都在香港生活,「所以一直隨遇而安做自己認為係正確的事」。 對於陳虹秀表面證供不成立的裁決,沈官在判辭中解釋,陳虹秀案發時只叫在場警員「克制,給予市民足夠時間離開,不要開槍等等」,只是提醒警員不要肆意使用暴力,或令警員在主觀上不悅,但客觀上非威嚇、侮辱或挑撥性的語言,故認為控方證供薄弱,連非法集結罪「也支持不了」。 7月13日夜晚8點左右,在上水遊行的示威者已經陸續離開,但仍有人聚集在火車站附近的天橋下,與警察對峙。 陳虹秀 幾刻鐘後,手持盾牌和警棍的防暴警察分批從天橋上推進。
陳虹秀: 動|表證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 陳虹秀等3人今早被捕准保
童鳳嬌甚至在面對其他議員質疑教育處行政疏失時,直接在議場上說出「我們同仁疏忽」,意圖規避自己作為一級首長的督導責任,欲將過錯都推到基層同仁身上。 他認為,一級首長的任用,是市長想要展現給市民的施政方向,希望高虹安在繼任的教育處長能慎選人才,期許多項重要的教育政策能持續穩健推動。 辯方盤問時,問及林在分域街看見陳時,陳是否身處行人路,又問到林當時與陳的距離。 會上,作為藝術家的三木也有分享一些內地維權藝術家的工作,以及他在內地被捕的過程;陳皓桓亦提出一些方法鼓勵人去關心在囚人士,如寫信、聽審等,提醒人在身心上也要作準備。 當天不少的參加者也關心本港在囚人士的問題,陳虹秀表示教會能做的有很多,因為教會可以申請定期入監關心在囚人士。 另外,她又指在囚人士的家屬不論心靈和經濟也有很多需要,教會可以透過與坊間的機構合作,接觸他們並提供支援。
陳虹秀: 陳虹秀由涉案至被裁定無罪的經過。(詳看下圖)
她慶幸自己有社工身份,有能力明瞭自己有何目標前進。 記者分享社工朋友進行班組活動時,遇到有可疑的參與者,疑似套取機構員工和其他參與者的政治取態。 她認為社工要清晰知道自己的服務目標,面對未來可能出現的「篤灰文化」,工作時要懂得平衡各方意見,控制自己的情緒,以免「畀人跣」,墮入爭議之中。 陳虹秀2025 她又寄語社工同工要以心態取勝,突破原本有限的空間,做到自己想做的工作。 對於手足出獄後的情緒支援,陳虹秀稱以她所知,部份手足對運動仍有一定情意結,未必接受到社會現時脫離了運動的情緒,有部份會抱怨別人「為何不送車,不到庭聽審」,幸好他們跟進的個案中,已經預先處理相關情緒困擾,讓他們重獲自由後,能懂得面對社會低迷氣氛,找到人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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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警察一來接受上級指示,將示威者當做暴徒,合理化鎮壓行動;二來從一個被人尊重的行業,到了一個遭人唾棄的行業,「對人性的扭曲很大」。 有與會者在問答環節問陳虹秀,若未來真的要坐牢,是否已經準備好。 她回應指當初並沒有想到情況是那麼嚴重,甚至曾想像過進到監中收集不同被囚者的生命故事。 陳虹秀2025 她提醒,當意志消沉時,要清楚自己所做的事是對的,並直言「我有宗教信仰是較好的,知道就算身體被囚,精神自由意志不是此時此刻。」她認為,當人有強大的精神意志,被囚後出來會更無懼;惟有整理自己的精神健康和作心理準備,才能以平常心面對未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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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有法政匯思召集人的李安然大律師被扣上八字鐐,手腳被鎖上一個四環相連的鐐銬;陳皓桓躺在死人床上,手腳被牢牢鎖在床的四角;陳虹秀被鎖進棺材倉,被禁㧽於一個無燈無床如棺材大小的囚室;張超雄穿上約束衣,上半身都被衣服束著,動彈不得。 另外,也有港人藝術家三木分享在內地被拘留的經過,電影最後由因佔中而入獄的陳健民分享作結,指香港和內地的關係息息相關,故要關心中國,但不一定以民族的角度出發。 她提到「連線」的工作點滴,她表示一直以來接收很多求助個案,更試過一日內接見3宗個案,由上午工作至午夜,還佔去假期時間,但她很感謝同工互助幫助,縱使過程中有不少同工因個人理由退出,但還有不少新同工加入,但大家都很「捱義氣」,協助平日事忙的她接見個案。 每當有新成員加入,陳虹秀都會提醒他們,要注意自己的承受能力,以免疲勞過度,亦會教導他們與求助人會面錄寫個人背景資料時,需要多一名同工陪伴協助,以保障自己和求助人的利益。 陳虹秀 除陳虹秀外,同案的賴姵岐及龔梓舜昨早亦被帶上法庭。
陳虹秀: 警察,請你冷靜
前年8月31日灣仔衝突中被控暴動,因表證不成立獲當庭釋放的社工陳虹秀曾申請法援,她擔心由法援署指派律師處理刑事案會淪為「官派律師」。 過往多次申請法援司法覆核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同樣憂慮有深遠影響,擔心日後每宗案件都不可「對症下藥」地尋覓法律代表,明言若真如此,他寧不作覆核。 她的帖文亦附有一封律政司所發的信函,信函提到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觀點出錯,將會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信中亦質疑法官裁定陳表證不成立的決定,是否屬於明理、妥為顧及考慮因素、及給自己適當指示的法官可達致的結論。 反修例運動期間,陳虹秀與一眾義務同工組成「陣地社工」,在不同抗爭現場「開咪」,緩和示威者和警察間的緊張關係。 2020年疫情爆發,加上《國安法》實施,一班社工於2020年3月成立「連線社工」,為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被檢控人士及其家屬提供情緒與法律支援。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雖然事件已隔4年多,涉及的延誤可能令被告不安,但考慮控罪性質嚴重,認為重審不會妨礙他們辯護,因為辯方可透過盤問及反映現場實況的錄像片段對控方證人提出質疑,因此下令發還重審,並認為是「最符合秉行公義」。
陳虹秀: 香港文匯網
又指在發生暴動時,不是逗留現場見證的時刻,市民應盡快離開現場,認為原審法官的說法沒有證據支持,故判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及陳虹秀的「無罪裁決」。 去年8.31反修例遊行完結後,社工陳虹秀等共8名男女於灣仔一帶被捕,各人否認暴動罪,案件今(18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拘捕陳虹秀的速龍小隊警員供稱,當晚在馬師道與軒尼詩道交界認出陳,陳用擴音器要求警方克制,給予時間市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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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經常強調受苦,陳虹秀直言「我對比起耶穌真的不算受苦」,並指自己體驗的棺材倉,對比其他參與實驗的抗爭者在肉體上受苦較少。 可是,她認為那種苦是不能接觸其他人,孤獨一人在密室中,慢慢開始會講不到話,因為沒有對象說話,甚至連紙筆也沒有,難以記著想法和記憶。 陳虹秀2025 「因此有宗教信仰是十分重要,你在那一刻祈禱、向神說話,(即使)沒有人與你對話,但神是無處不在的,你可以跟祂對話。」她憶想在實驗中,藉著與神、與自己對話,不斷檢視自己的想法,令自己的精神意志自由,時間就不知不覺地過去。 雖然陳虹秀已不再涉及本案,但她今早仍特別到庭支持同案的其餘7人,得悉眾人亦全部獲判罪名不成立後,亦高興地上前向眾人祝賀,然而她亦透露律政司有意就她的案件提出上訴。 陳虹秀表示,旅遊證件被扣留後,她之後外遊、到外國讀書或外國交流全部都要申請,亦不清楚會否被批准。 她質疑律政司憑甚麼剝奪她的人身自由,而且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亦會為其生活帶來麻煩。
陳虹秀: 律政司認為原審官觀點出錯
3人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現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週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指定住址。 據悉另有一名同案的男子昨日被帶上法庭,他獲准以同樣條件保釋。 陳虹秀多次囑咐記者,自己不想太高調,不想讓團隊成員覺得只有走到最前線才有貢獻。 陳虹秀2025 她說,不同的社工有不同分工,角色不同,但同等重要。 該三位上訴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在今年5月11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佈的報告中,被指控在審案過程中侵犯人權和破壞香港法治。 CECC建議美國政府可以向香港法官實施制裁,以抗衡香港法治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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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中午在Facebook發文回應,說自己早有心理準備,「我從來都問心無愧,繼續做自己可以做嘅嘢」,並說「依家發還重審,都係再打仗」。 她坦言對其他3人感到可惜,「我年紀大,人生已經歷好多,只係為同案另外三位年青人難過,人生起步點又要被拖延」。 另時代力量市議員蔡惠婷也提到,童鳳嬌離開市府團隊消息傳出後,震驚教育界,也不少校長、老師感到惋惜,可見童鳳嬌上任後的溝通與努力,代理教師全聘期與營養午餐加價升質,也獲得不少教育界認同。 辯方續問及,當時除了呼籲警方克制等字句外,林有否聽到陳講其他話語。
下午5點左右,陳虹秀原本有其他計劃,但經過金鐘海富公園時,警察發射催淚彈。 煙霧彌漫中,她仍見到市民一張張驚恐的面孔,有老有小,倉皇奔逃。 但當她看到上百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男女老少,扶老攜幼,而政府依然為之不動時,她感到極為痛心,於是再次決定走上前線。 「再次提醒,大家正在退後了,需要時間,人擠人啊,走不動啊,」陳虹秀彷彿在與警察打斡旋戰。 警隊中窸窣作響,似有行動跡象;抗爭者一方傳來的撞擊聲越來越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