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聯名買樓的業主,不少都希望透過甩名,來取回首置身份慳稅,結果內部轉讓近年變得流行。 按正常市價,把自己持有的一半業權轉讓予近親,相關交易也需要註冊到土地註冊處,但因只涉及半份業權,故只會以市價一半註冊。 至於物業涉及的轇轕,這部分會列出有產權負擔及其他註冊文書的資料,包括買賣協議、法定押記、租約、建築令、法庭命令、完工證、入伙紙及大廈公契等文件。 產權負擔會降低繼承土地的價值,但並不會阻礙土地所有人將其土地讓與他人。
- 注意:買家應在成交二手樓前在賣家的安排下再次視察物業,以確保物業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前是所同意的現狀形式成交,並沒有違反合約的變動。
- 舉例,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在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的人士。
-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100元」,相當於449,900元的款項。
- 樓價破頂,不少業主開始考慮是否是個放賣的好時機。
-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 要區分可靠的地產代理,你可以到地產代理監管局網頁查核,確認代理是否合資格持牌人士。
- 但當中流程並不比買樓來得簡單,仍然有不少竅門或者伏位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這些資料看上複雜,但其實透過查冊,已至少可以找到三、四。 正常來說,買賣交易「埋門一腳」或「進後最後直路」時,地產代理會幫助準買家查冊,但也不宜完全依賴經紀,而且學懂查冊可能有助準買家還價。 – 買家需要留意臨時買賣合約和正式買賣合約上的條款是否有任何出入,以防賣家透過正約把臨約上同意的條款修改。 除了要小心選擇地產代理,律師在樓宇買賣交易中亦擔當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更要認真考慮,而且在物業完成交易前,業主必須繼續承擔單位的一切責任。 其次,業主亦要與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訂明協議的有效期、代理佣金和繳付時間等,雙方要訂立委託形式,屬於「獨家代理」還是「非獨家代理」,另外也要注意代理的身分只代表買家或業主、還是雙方的代表。
買賣樓: 賣方的業權及產權負擔
一眾業主已報公安及其他政府部門,但卻求助無門,辛辛苦苦工作所得的血汗錢現今已見財化水。 除了馮太的個案,另一事主彭生,以41萬購入複式單位,後來到現場收樓,發現沒有複式單位的存在,彭先生詢問開發商代表,但誰料代表竟表示從沒有這個複式單位,更反問彭先生從何購入。 彭先生本來告開發商詐騙,但對方不單不感害怕,更決定反告彭先生,向他追討所欠的尾款。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如果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聯權擁有物業,而兩者份屬近親,則獲得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 而且HOUSE101網站平台有任何一個樓房的樓齡、裝修、風景、環境、物業等相關的各項資料,而且資訊詳細、完整,圖文都有,如同親自到實地看房,不過真要抉擇的話,一定要親自到實地看、選擇,要貨比三家。
買賣樓: 律師費
反觀如果聯名買樓的一方並非近親,則需要繳付「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且還需按需要繳交針對海外人士的「買家印花稅」。 舉例男方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女士,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該女士跟男方並非近親。 物業要交「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300萬X 15%」,相當於450,000元外,還要多繳交15%的「買家印花稅」。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 除了免費推薦裝修公司外,我們更提供免費工程顧問服務,由報價、上門度尺、工程開始到完成驗收我們都會為你貼心跟進,以防工程「爛尾」。
- 如果業主或買家有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按揭時,查詢可靠律師名單。
- 如賣家持有該物業6個月或以內,則要支付20%的額外印花稅(SSD) ; 超過6個月至12個月或以內的,額外印花稅為15%,而超過12個月至36個月或以內的則為10%。
- 如果買賣均由地產代理負責,則買家和賣家都要付佣金,雖說多數是1%,不過實際金額最好事前與彼此商量好,準備佣金開支。
-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另外,業主亦可在銀行網站查閱銀行對物業的估價作參考。 如果你是選擇委託地產代理放盤,負責任的地產代理會盡量保持價格在合理範圍。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同時,你可以利用銷售監管局設立的中央電子資料庫(網址:),閱覽各個受條例規管其銷售的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和成交紀錄冊。
買賣樓: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何時才會交樓?
由購買屋苑連車位的這個議題,引伸出同一份文書購多於一個單位又怎辦?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買賣樓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買賣樓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買賣樓: 印花稅表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首份買賣協議,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 買賣樓2025 如果你要將整個交易取消重造,則要自行向律師查詢法律風險。 在香港買賣物業,均需委託律師處理,因此賣樓需準備律師費,用於草擬買賣合約,樓契登記以及按揭契,費用大約是$10,000左右。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你應詳閱政府租契(又稱「地契」)及大廈公契,兩者包含很多實用資料。
買賣樓: 香港樓盤樓宇買賣 盡在HOUSE101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抵觸。 正式買賣合約是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包含的條款更詳盡,用作取代臨時合約。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但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內的相關條款有所牴觸。
買賣樓: 買賣合約物業名稱 與事實不符
因為就算「註冊業主」過世,目前法例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把「死亡證」註冊。 物業資料包括官方地址、參考編號、地段編號、地契及地稅等。 買賣樓 對於村屋的準買家來說,細讀地段編號或地契非常重要,因為可能需要依靠地段編號來識別村屋的位置。
買賣樓: 【買樓開支2022】買樓要預多少開支? 地產經紀佣金、買樓律師費要多少?
因為一旦同時出現兩個聲稱擁有此物業的人,誰人可以在三十日內註冊,就享有該物業的「優先權」。 沒有查冊下,看見這一宗成交,可能會誤以為業主大幅劈價離場,若遇著市況轉冷,更可能成為「人踩人」沽貨的造市幫兇。 土地註冊處的成交紀錄,因為在避辣稅等灰色地帶下,容易被人為舞高弄低,傳媒就更需要透過查冊來核實資料,以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市民如果想查閱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圖則,需要親身到政府合署填交申請表,並提供圖則編號。 查閱正本收費根據圖則存放之由而定,如圖則是根據有關法例而存放,費用全免;如因政府租契而存放,則收費 10元。 一般來說,在單位自然死亡並不視作凶宅,不會影響按揭。
買賣樓: 什麼是「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
以上述例子則業主要支付「400萬元X 1.5%」,相當於6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並再就總值200萬元的車位,繳付100元的「印花稅」,合共就是60,100元。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買賣樓: 買賣流程
但當中流程並不比買樓來得簡單,仍然有不少竅門或者伏位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放賣二手樓的整個流程及注意事項。 差餉一年分4期繳付,每年差餉及地租分別為應課差餉租值的5%和3%,實際金額會是按該季度餘下的日期比例去計算。
買賣樓: 物業的面積及四周環境
●為物業購買火險– 由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買家在法律上已被視為擁有一定程度的業權。 – 從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買家便需要承受物業出現的任何損失(例如失火)。 故此,我們亦建議買家可以為物業購買火險,以保障自身利益。
買賣樓: 注意事項
由2012年10月27日起,除非獲豁免,「買家印花稅」適用於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簽立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及售賣轉易契。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以15%的稅率計算 。 留意載於售樓說明書和價單內的物業面積資料,以及載於價單內的每平方呎/每平方米售價。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下稱「條例」),賣方只可以實用面積表達住宅物業的面積和價格。
買賣樓: 重點4: 聯名持有物業 VS 提名近親
有買家在買新樓時會提出回佣,但最好有書面承諾保障自己。 如果買賣均由地產代理負責,則買家和賣家都要付佣金,雖說多數是1%,不過實際金額最好事前與彼此商量好,準備佣金開支。 如果是一手樓,地產佣一般都是發展商支付,買家也可在達成共識下提出回佣要求。 至於二手樓方面,坊間多數是1%,但其實仍需要與地產代理協議好,有些為求促成交易,拉近叫價差距,會主動向其中一方提出減佣。 舉例,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在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的人士。 如果太太並沒有持有物業,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100元。
買賣樓: 重點10: 公司股份轉讓仍能合規避稅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BSD)。 對於地產版記者,部份的日常工作會拍攝二手放盤,但也會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有沒有隱藏問題,例如是否凶宅等。 雖然正如前文所述,透過查冊,我們不一定掌握單位是否凶宅。 因為市場對凶宅沒有統一且清晰定義,若事故者為租客,也不會在查冊中反映出來,但偶然透過查冊,我們會看見一些死亡證登記。 買賣樓2025 若在查冊過程中,看見有死亡證登記,我們大概可知道,其中一方業主已過世,我們可能需要向業主查問死亡證,來推敲單位是否凶宅。
為進一步提高一手(未落成及已落成)住宅物業銷售安排和交易的透明度、公平性,以及對消費者的保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簡稱「條例」)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全面實施。 一是趁物業有鐵路優勢做「雙租族」,將自住單位出租,以租金收入租住其他單位避開工程。 市建局重建舊區初心,是拆掉高齡舊樓重新規劃舊區,在2014年入伙的御門. 前業主而言,物業成為主地盤孤島,將面對兩大難題。 買賣樓2025 前單幢樓成「一人之境」,可以想像每天要忍受灰塵、打樁噪音,生活可謂渡日如年。 前周邊有七幢140至160米住宅高樓,重重包圍下,由高樓變成矮樓的御門.
一般分層業主只需交差餉,而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某一指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 後者是由差估署評定,例如單位面積、樓齡、地點、交通設施、物業質素等都會是考慮因素。 不過有時政府會對此寬減,例如最新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各住宅物業單位於首2季的寬減額,上限是每季1500元,之後2季最多每季減1000元。 律師費不能省,買樓過程中有不少文件要處理,一來律師會向土地註冊處做屋契註冊手續,開支一般不逾1萬。 如單位為遺產物業,上手業主已與世長辭,其死亡證可能會被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而死亡證列有死亡原因和地點,所以查冊可以查到過去業主是否在單位內過身。 不過,要留意死亡證只是「可能」會註冊,而非「必定」會註冊。
大角咀海桃街便有一個現成例子,海明閣原先被剔出收樓範圍外,及後獲中標發展商南豐提出收購,因部分業主叫價太高告吹,現時海景閣被海桃灣三幢高樓包圍,成為大角咀的都市奇觀。 買賣樓2025 如果想查冊,市民可以使用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 」的網上服務;亦可以選擇前往土地註冊處的客戶服務中心及各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是一個電子平台, 有桌面版及流動版網頁,查冊費用是10元。 舉例來說,如查冊上出現「Statutory declaration as 買賣樓 to loss of title deeds」,即表示物業是無契或缺契,無契樓銀行批出按揭或有障礎,亦會增加日後轉售難度。 除了免費推薦裝修公司外,我們更提供免費工程顧問服務,由報價、上門度尺、工程開始到完成驗收我們都會為你貼心跟進,以防工程「爛尾」。 這次事件共有約60名港人被騙,當中所累積金額更涉及過億。
買賣樓: 住宅印花稅種類
你可要求所委託的地產代理提供有關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以獲悉該物業的產權負擔。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現時香港的土地註冊制度,規定影響土地交易的交件也需要註冊。 註冊制度並非確立文件的真偽,而是確立文件的優先權。 雖然土地註冊處沒有硬性規定何時完成註冊,但一般會在三十日內完成。
買賣樓: 香港證券的轉讓
在計算月供時,別忘記還有按揭利息要支付,例如購入700萬物業,按9成,還30年,那首年利息都要15萬元,而二按的話,首2至3年利息雖較少,但往後亦會提高,留意現金流問題。 注意:買家應在成交二手樓前在賣家的安排下再次視察物業,以確保物業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當天前是所同意的現狀形式成交,並沒有違反合約的變動。 ●從價印花稅 (英文:Ad valorem duty)買家需要為購買物業支付從價印花稅 (英文:Ad valorem duty);並按 (1) 買家是否香港居民 和 (2) 首次置業支付相應的從價印花稅。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又從未在香港以任何形式實質擁有 (英文:Beneficially own) 任何物業的話,便能享受相對地低的從價稅率。
買賣樓: 注意事項一:查閱近期成交價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只需繳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買賣樓2025 賣家可以找律師在土地查冊處申請補契,一般費用只是幾百元。 最後需要提醒賣家,如果簽臨約、收好訂金後,想停止買賣交易,由於買方可以提出訴訟,索取賠償,所以如果你未有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賣方必須賠償雙倍訂金、買方的地產經紀佣金、律師費。
買賣樓: 成交數據
後者的話,地產經紀要如實告知彼此,向雙方透露從另一方收的佣金金額或比率。 如你不是香港本地買家,就要再另外交海外與公司買家印花稅 (Buyer Stamp Duty, BSD),也是劃一收取樓價15%款項。 轉售物業方面,現時買入物業後36個月內出售的住宅物業都要收額外印花稅。 如賣家持有該物業6個月或以內,則要支付20%的額外印花稅(SSD) ; 超過6個月至12個月或以內的,額外印花稅為15%,而超過12個月至36個月或以內的則為10%。 根據規定,若業主違反政府租契所載的任何條款或限制,政府是有權對土地及其上建造的任何建築物或構築物重收及收回管有權。
買賣樓: 購買一手住宅物業的注意事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如果賣方或轉讓方買入有關物業後,於 36 個月或以內轉售或轉讓,而交易又非獲豁免,便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樓價破頂,不少業主開始考慮是否是個放賣的好時機。
買賣樓: 業主必須和買家坦誠的事
查冊即是查閱土地紀錄,土地登記冊分為四部份,包括(一)物業資料、(二)業主資料、(三)物業涉及的轇轕及(四)等待註冊的契約,當中首三個部份最為重要。 地產經紀為業主放盤後,有興趣的買家會約經紀上門視察單位環境,更詳細地向經紀查詢單位資料,例如屋苑附近配套、管理費等等。 單位內的狀況是否保養得宜,絕對是買家考慮的因素之一。 買賣樓2025 但如果買家選擇分開兩份契約來成交,則需按照自身的印花稅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