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中應列明協議有效期、佣金及繳付佣金的時間、委託形式是「非獨家代理」還是「獨家代理」,還有委託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置業人士。 如果賣家簽署臨時買賣合同後,突然改變主意「唔賣喇!」,買家可向賣方提出訴訟及索償,賣家可能需向買家賠償雙倍訂金、買家代理佣金及律師費。 倘若業主賣家出售的住宅有銀行按揭,就要注意是否仍在罰息期。 若按揭貸款人在罰息期期間提早償還全部或部份按揭貸款,銀行都會收取手續費。
- 如果太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則先生購買物業時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太太支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 這項印花稅主要「招呼」的對象包括非香港永久居民,以及公司名義買家。
-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 一般住宅買賣須要在簽立交易的首張協議或轉易契後30日內交印花稅,否則要繳交罰款。
- 亦正因為稅率超貴,香港有意置業的人士普遍會想盡辦法,保留「首次置業」可慳稅的寶貴身份,例如夫婦不以聯名買樓,或者以家人名義持有物業等等。
- 英國亦有遺產稅(Inheritance Tax),包括離世前7年內的饋贈(Gift),稅率可以高達40%。
-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成立,負責香港的城市規劃。
值得留意,合資格外來人才居港滿 7 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首次購買的住宅物業,可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支付首置的從價印花稅(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有關措施適用於 2022 年 10 月 19日及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賣樓稅 所謂「從價印花稅」,即根據買入的樓價釐定,由買家負責繳付的稅項。
賣樓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
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例如你在買賣住宅物業時,並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經持有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稅務局會要求你繳交「雙倍印花稅」或「新從價印花稅」。 簡單來說,如果你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買入香港住宅物業時,你並沒有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亦不是其他香港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在進行買賣時就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 遺產受益人出售或轉讓其繼承自離世者遺產,就是根據遺囑、無遺囑繼承法律或生存者取得權而取得的住宅物業,可豁免繳納「額外印花稅」。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舉例,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在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的人士。 如果太太並沒有持有物業,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100元。 之後在提名太太成為唯一持有人時,只需繳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持牌地產代理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需要訂立出售或出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即「放盤紙」。 但近日有客人提出因不想過早披露自己的個人私隱希望到最後真正賣出或租出單位一步先補簽。
賣樓稅: 200萬想買荃灣海之戀 按揭保險費用太貴點算好?
銀行為吸引客戶申請按揭,會提供現金回贈優惠,加上按揭審批過程涉及不少成本,因此按揭通常設有兩至三年的罰息期保障銀行利益,如果在罰息期內出售物業,便要支付罰息。 不同銀行按揭計劃的罰息期及罰息率各有差異,一般要償還貸款額的1至2%再加現金回贈,所以決定賣樓時,可參考銀行的按揭貸款信(Facility Letter),審慎計算實際罰息金額。 因為若然真的炒樓,不論以個人或公司名義持有都要為賣樓所獲得的利潤繳稅,但用公司名義持有物業有一個好處,就是在物業買賣時,可以用公司轉讓的形式完成買賣,不用繳付物業印花稅。 有樓收租的人士,填報稅單時,宜選「個人入息課稅」方法報稅,而非直接繳交物業稅。 也有一些情況,是先由沒有持有物業,且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丈夫出面買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之後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人士。 如果太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則先生購買物業時繳付「從價印花稅」,而太太支付100元印花稅便可以。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鄭文在提到,一般二親等的買賣案件,最難舉證的是金流,利用這個時間辦理算是天時地利的好時機,因為檢附原出售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及當時的金流,擲地有聲就連國稅局也很難不批准。 由於香港的稅制非常簡單,稅率又低,容易令人忽略這個問題。 然而英國的稅制卻是世界上最複雜之一,英國的稅務條例比聖經還要厚得多。
賣樓稅: 買賣房屋稅費計算範例
從價印花稅英文是Ad Valorem Stamp Duty,簡稱AVD,是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交的一種物業印花稅。 其稅率會因應買家的情況而有所不同,簡單可分為首置印花稅以及非首置印花稅兩種。 只適用於住宅物業,如果打算賣出住宅單位,要注意轉售限期的額外印花稅(SSD)開支。 如果物業在持有期為6個月以內,稅率為20%,持有期在6至12個月,稅率為15%;如果在12至36個月,稅率則為10%。 作為買家,一定會考慮到購入單位後的裝修費用,並將其計算入買樓開支中,如果單位本身已經企理,無需大翻新,在樓價支出方面就會比較鬆動,對於業主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賣樓稅: 買賣房屋的「賣方」要繳納的稅費
印花稅署可以追討民事債項的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稅務局會按風險管理識別可能涉及炒賣物業的個案,向納稅人發出物業買賣回覆表格,以搜集資料作出初步審研物業買賣是否表面上屬於生意性質的投機活動,亦可能要求納稅人提交進一步資料。 《稅務條例》第14條規定,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從而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外,均須課繳利得稅。 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包括買樓收租,自 賣樓稅 2016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 15% 稅項,即第 1 標準第 1 部稅率 。 我們所伙拍的工程顧問是一位具有專業學會資格(香港工程師學會及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會員),同時具有10年的室內裝修行業經驗,是少數的工程師同時具備相關行業經驗。
賣樓稅: 物業類型
物業要交「新住宅從價印花稅」即「300萬X 15%」,相當於450,000元外,還要多繳交15%的「買家印花稅」。 買家須簽立購入新置物業的買賣協議的日期後兩年內提出申請的期限之餘,現容許以有關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的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如有海外投資者想投資香港物業,無論佢地想以個人名義身份,又或以公司名義身份購買,同樣都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 (第一標準稅率) 和 買家印花稅。 不同城市對於香港買家的要求都有所不同,部份或要求是首次在內地置業,亦有城市需要買家在當地有工作合約或學籍證明。 在內地銀行申請按揭方面,大多銀行會要求買家提供內地的社保或課稅證明。 部份香港銀行則有為大灣區物業提供按揭服務,購買大灣區物業或可選擇以香港銀行做按揭。
賣樓稅: 額外印花稅 (SSD)
假如買定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業主有權沒收買家的訂金,即是「撻訂」,而買家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假如是賣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賣家就要賠償買家的訂金,即是「賠訂」,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若是打算找地產代理放盤,就要緊記要找持牌的地產代理,並要跟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賣樓稅: 【康城首都疑改主力牆】點解會發生? 按揭、轉手有何影響?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賣樓稅2025 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 根據稅局規定,稅局容許買家在簽立轉讓契時提名一名近親,且該名近親不一定是香港永久性居,而僅需要支付「從價印花稅」。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小周響應政府拼經濟,打算結束上班族的生活,改做生意當老闆;為了籌措資金,決定賣房子。 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都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 日內申報納稅,該筆交易所得毋須再併入交易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申報。
賣樓稅: 業主必須和買家坦誠的事
不過如果屬於非首置人士,則要支付從價印花稅(AVD)第1標準第1部稅率15%,即90萬元($6,000,000 x 賣樓稅2025 15%),所以買第二層樓時,必須留意身份這個問題。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抵觸。 但當中流程並不比買樓來得簡單,仍然有不少竅門或者伏位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情況,你可在不遲於税款到期前的28日;或暫繳税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內(以較後者為準),以書面申請暫緩繳交暫繳物業税。 大部分買家都一定會上樓睇盤,所以業主在買家睇樓前處理好必要的維修工程,可以增加單位的吸引力,留下良好的觀感。
賣樓稅: 印花稅收費
若你是香港永久居民同時名下並無任何住宅物業,你就能以相對低的稅率支付從價印花稅AVD(從價印花稅計算方式)。 一般住宅買賣須要在簽立交易的首張協議或轉易契後30日內交印花稅,否則要繳交罰款。 賣樓稅 如果不遲於1個月,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2倍,如果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4倍,如果在其他情況下,罰款為印花稅的10倍,所以記得準時繳交印花稅,避免增加額外稅項開支。
賣樓稅: 臨時合約正式合約懶人包
200萬元或以下的交易,印花稅的稅率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 除了指定豁免之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新的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 。
根據稅率,如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出售,就須繳付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以內出售,稅率為10%。 說回Connie及Hugo的個案,建議他們先仔細預算需要在英國的開支及生活費,可以的話盡量預留足夠首二至三年的使費並先匯到英國,以免將來賣出香港的資產並匯入英國時被徵稅。 英國的入息稅(Income Tax)包括工作收入、租金收入、利息、股息及退休金收入等。 除此以外,英國有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最高可達資產增值的28%。 而且英國計算資產增值稅幾乎涵蓋所有的資產,並且是計算賣出價和買入價的差額來計算款項。
賣樓稅: 買賣方式
然而,任何人(該文書的簽立人除外)純粹使用物業文書以查證該物業的業權不會被視作須負上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 2013 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賣樓稅2025 另外,已擁有兩個物業的人,可能會考慮一下「兩細換一大」,慳稅之餘又可以換大屋,但世事那有「咁perfect」? 整個退稅安排只限於「一對一」,即是你買樓時,本身只能擁有一個住宅單位。 如果你原本已持有兩個物業,就算你買了單位後,隨即將原有的兩個物業都賣出,亦不會獲得退稅。
賣樓稅: 重點8: 持有非住宅、海外樓、車位 = 視作香港住宅?
如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作例子,先生繳稅100元,相當於200元便可以。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賣樓稅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BSD)。 有些銀行會提供過渡貸款(利率較高),物業成交後(一般2-4星期),貸款將轉為按揭,買家宜先向銀行查詢可承造多少成按揭及其他可行方法。 個人持有物業在大幅升值後被交易,物業升值部分是無需繳納任何“資產增值稅”的。
車位理應計算在「非住宅」的「印花稅」範圍,但如果同住宅一併購入又怎處理呢? 大前提就要視乎是用同一份文書來處理,還是分開兩份文書來處理。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並沒有持有物業,購買一個住宅單位連一個車位時,只需按「從價印花稅」計算便可以。 舉例單位連車位價格600萬元的話,買家只需支付600萬X2.25%,相當於13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便可以。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只需繳付100元的印花稅。
居籍是根據普通法的原則來判定,需要考慮眾多不同的因素,例如父母的居籍,自己的出生地,是否有意定居及實際逗留的時間等等,不能一概而論。 一般而言,如果過去20 年有 15 年居住在英國的話,便會被視為英國居籍(居籍不等如國籍)。 不過如果你表明會長期逗留在英國,則可能會於更短的年期內被視為英國居籍。 由於居籍的問題非常複雜,有需要應諮詢擅長處理居籍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