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禁追租」法例將於本周五(25日)刊憲,假如業主違例追租,罰款額為其追討租金的三倍,又或至少5萬元。 追討租金 消息又指,條例涵蓋的指定行業包括599F章規管的23類表列處所,即如食肆、超市、街市、商場等;亦包括13類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的指定處所,以及零售業和興趣班等,即合共38類場所。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禁向指定行業追欠租的法例,將於2月25日刊憲,立法會在3月16日復會後可以審議。
- 問到會否擔心條例受到司法覆核,消息人士表示,已諮詢律政司意見,對方指並不違反《基本法》,強調現時只是短暫措施,而且條例生效期間並非免租期,如租戶有能力繳付租金,仍然應該支付,法例希望企業度過難關後繼續經營。
- 至於其他不合符計劃資格的企業業主,金管局亦鼓勵銀行在符合審慎風險管理原則的前提下,持包容的態度與客戶協商其他可行的方案。
- 大聯盟認為,當局對商舖經營環境及租客交租情況並不太了解,業主與租客其實是同坐一條船,同一命運,租客生意好,業主才有租金收入,兩者一向唇齒相依。
- 陳茂波表示,個別有業主如果無租收,供樓有困難,他指不需要擔心,以跟金管局指,遇到這些情況可以彈性處理。
- 此外,相關規管機構發出的文件—如註冊證、商業登記證、所需牌照等—亦可協助釐清有關處所是否用作「指明處所」。
另外市場上亦有保險產品提供租金保障,購買相關保險亦能減少一定風險。 原告其後和另一租戶簽下租約,把涉案舖位租出,但租金較租予被告時低,原告因而損失約320.5萬。 百年中環老式茶樓「蓮香樓」,與同系荃灣蓮香棧去年宣布不敵疫情結業。
追討租金: V. 追討欠租及收樓
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已在該通知書上批署,否則即使租客沒有繳付租金,業主亦無權依據有關租約採取法律行動。 住宅物業的業主亦需在簽署租賃文件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 追討租金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 《條例》暫緩業主向「指明處所」的租戶採取追討欠租行動的權利。
- 不過你應謹記,如你日後收回已獲扣減的「不能追回的租金」,須將該筆款項在收回的年度申報為應課税租金收入。
- 但業主應留意,根據《條例》的藉合約摒除條款,一旦在「保護期」內借貸雙方就通融償還有抵押貸款而訂立書面協議,《條例》便不適用於相關有抵押貸款。
- 答:財物扣押乃指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 不過,即使業主並未在規限的一個月內呈交該通知書,也可以在繳付 310元附加費後,補交該通知書。
- 但是,若業主純粹倚賴該項條款,而自行(沒有獲得法庭批准下)重新進入物業,其實並非明智之舉。
屬特許經營加盟商的蓮香棧,被指自去年2月起拖欠綠楊坊舖位的租金和其他雜費,涉款426.3萬元,其後更把舖位交還予業主港鐵。 港鐵之後把該舖位再租出,但租金較租予蓮香棧時低,港鐵稱因此損失約320.5萬元。 港鐵昨(12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涉款746.9萬元。 請注意,執達主任不能扣押土地固定附着物(例如冷氣機及某些內置電器)、使用中的物件、工具和用具,或明顯屬於租客以外人士所擁有的貨物。
追討租金: 收回「不能追回的租金」時應怎樣申報
上述收樓法律程序,由於土地審裁署的權限只可以收回物業管有權,審裁署並沒有權力迫使租客交還欠款,所以業主往往收回物業以後,法律程序並未能協助業主真正追回所有損失。 業主們投資物業收租,最重要確保租客準時交租,保持穩定租金收入。 不過萬一遇上租霸,目前最有效的法律程序,可以以欠租為理由,向土地審裁署申請收回物業。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向區域法院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這租客於2022年6月30日仍未支付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應繳租金。 最後這租客在2022年7月1日遷走,且在2022年9月中失去蹤影,無法聯絡。 該物業空置4個月後,由2022年11月1日起出租予李女士。
追討租金: 「指明處所」
遇此情況,儘管業主可對租客展開法律程序,要求沒收租賃、索取損害賠償及中間收益(即由租約期滿至最終遷出日期之間,租客應要付出的租金),但業主的申索需要等候法庭聆訊。 在等候期間,業主可能基於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而無法從該租客獲取合約租金,或無法從新租客獲取市值租金(假設業主可找到新租客)。 在案件獲得法庭審理之前,業主應有權向租客討回應得的金錢。 所有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不論有關住宅或非住宅物業,都必定會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即使租賃文件並無列明沒收租賃條款,此 沒收權 一般亦會根據法律而隱含於租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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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相關規管機構發出的文件—如註冊證、商業登記證、所需牌照等—亦可協助釐清有關處所是否用作「指明處所」。 如租用的處所是完全或主要用作「指明處所」,就會受到《條例》保障。 追討租金 若業主和租戶就租用的處所是否受《條例》保障仍有爭議,可尋求法律意見。 為此,《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條例》)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刊憲生效。 《條例》下的「保護期」為三個月(即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條例》在「保護期」期間延遲業主對欠租的租戶採取某些行動,但S在「保護期」結束後,業主可向租戶追討累計的欠租,租戶也須繳付短付的租金。
追討租金: 保護兒童及兒童福利
《條例》的「保護期」是由2022年5月1日開始直至2022年7月31日結束。 但如果有關租賃或租戶欠租的情況遲於2022年5月1日開始,或因《條例》的保護因第5(9)條的情況早於2022年7月31日結束,「受影響期」便會較「保護期」為短。 如業主與租戶在「保護期」前已就以上事宜達成協議,而雙方共同希望落實的新協議不受《條例》所限制,可於「保護期」內進一步確認雙方就租約內容達成的新書面協議。 受疫情影響,報道指時裝連鎖集團 G2000 早前因拖欠租金被業主入稟追討,位於海港城的分店交由執達吏接管;另一報道指有租客長期欠租需要找執達吏幫助。 其實如租戶未有按時繳付租金,業主便可以尋求執達吏協助追討欠租和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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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在《2022至23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宣布透過立法實施「暫緩追討欠租安排」。 有關安排旨在為受第五波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的指定行業商業租戶提供喘息空間,一方面使他們不會因無法如期繳付租金而遭業主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以致被迫結業,另一方面提供機會讓業主和租戶在此期間透過協商訂立雙方同意的租金安排。 在訴訟程序展開後,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在法庭(特別是區域法院/原訟法庭)審訊。
追討租金: 追討欠租及收樓
不過有關程序繁複需時,一般都要花上3至4個月時間,以致業主收回物業後,租約的按金已不夠抵銷租金,另外還可能花費一筆金錢把物業還原。 業主須向法庭呈交一份以訂明格式作出的誓章,以支持其申請。 租賃文件通常都會包含一項條款,容許業主在租客沒有繳付租金的情況下,重新進入物業。
追討租金: 租戶的保障
答:中期付款是其中一方在法庭審訊完成之前(即法官仍未就有關案件頒下判決時),付給另一方的款項。 追討租金2025 受款人(通常是原告人)必須先向法庭申請並得到相關法庭命令後,才有權獲得中期付款。 追討租金2025 向法庭提出申請簡易判決或取得中期付款前,閣下必須尋求法律意見,以了解自己是否有充分理據作出有關申請。
追討租金: 保護期內業主不得就租戶欠租採取法律行動追討
1)在提交申請和向租客送達「申請通知書」的副本後,若租客在7日限期內並未提出反對,業主則可在無須審訊下向審裁處/法庭申請發出管有令狀。 3)執達吏一般會在1至2星期內上門要求租客遷出,並通知收樓日期。 4)在收樓當日,執達吏亦會陪同業主前往單位,隨行鎖匠在有需要時亦會破門而入,確保業主能順利收回物業。 另外條例保障範圍,亦會包括13類,於第6輪防疫抗疫基金受助的指定行業處所,例如包括幼兒中心、幼稚園,補習社、洗衣業,以及洗碗業等。 此外,零售業及興趣班都會納入條例內,即合共38類行業。 他又透露,指定處所包括幼兒中心、補習中心及洗衣店等,亦會加入零售及興趣班,將會有列表列出。
追討租金: 不能追回的租金
如果業主收回物業後希望追回金錢上的損失,目前法律上只可以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扣押欠款人的資產甚至申請欠款人破產。 追討租金 不過進行相關法律程序亦涉及一定費用,所以業主亦應先咨詢律師意見,衡量風險與利弊。 財物扣押乃指根據區域法院就業主的申請而發出的財物扣押令而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就 住宅物業 而言,根據《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 第117條 ,任何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後訂立的租賃,均隱含有租客須在到期日繳交租金的承諾,以及假若租客沒有在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即可沒收租賃的權利。 租戶宜先行聯絡業主,了解業主所採取的行動的目的及理據。 如有資料證明業主有違反《條例》的相關條文,租戶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作出投訴,並填妥附件二的表格連同所需文件交予署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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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原訟庭 :欠租金額並無上限。 追討欠租、封阻和收樓所涉及的法律程序繁瑣複雜,未有妥善執行或會損害自身權益,建議業主交由專業律師代為處理。 陳茂波指,相關法例在6個月後會自動失效,目的是希望讓處於水深火熱的企業,有喘息空間,亦協助穩就業。 他續稱,金管局會與銀行溝通,如有業主因租金收入減少而影響其還款能力,銀行會彈性處理。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業主及租客(綜合)條例》第三部分規管有關申請財物扣押令的程序及形式。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法庭執達主任可進入有關物業,檢取在內發現而表面屬租客管有的可動產,並將之售賣,以清償所欠租金。 由於扣押令所涉之法律程序頗為複雜,故多由專業法律人員處理。 業主申請中期付款之常見情況,是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並拒絕遷出及完全不付租金。
追討租金: III. 追討欠租及收樓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5月15日,笑果文化发布声明表示,演出中出现不恰当的比喻,引发观众争议,已在演出后嚴肅批評涉事演員,並無限期停止其後續演藝工作。 李昊石亦發文道歉,当晚其新浪微博賬號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禁言[9]。 事件最初曝光者遭遇网络暴力及人肉搜索,个人信息被发布到互联网[10]。
追討租金: 追討拖欠税款的措施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出爐,政府公布將透過立法推行「暫緩追討欠租措施」,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 措施也牽涉到自由市場機制,破壞商業運作及合約精神,引發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矛盾衝突。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出爐,政府公布將透過立法推行「暫緩追討欠租措施」,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措施暫定為期3個月,並可按需要再延長最多3個月,即是法例可維持6個月。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23日)發表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當中史無前例地提出,透過立法禁止業主對經營指定行業的租戶,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欠租等,為期3個月,最長半年。 若措施影響業主還款,金管局亦會與銀行溝通,彈性處理業主還款情況。
本所憑藉創新、具創意及實用的法律方案在法律業務上享有祟高聲譽。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7年和被告簽下為期6年租約,把涉案綠楊坊舖位租予被告,月租由第一年的21.8萬元,其後每年上調,至第六年時月租為25萬元。 而於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間,原告多番同意減租。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 追討租金2025 小額錢債審裁處 :申索款額不高於港幣五萬元(有關如何準備出庭應訊(從訴訟雙方之角度看),請登入 此處 ;
追討租金: 條例生效期非免租 租戶無力交租應與業主協議如何攤還
‧ 區域法院 :申索款額高於港幣五萬元但不多於一百萬元; ‧ 高等法院原訟庭 :申索款額並無上限。 處所是否「完全或主要用作『指明處所』」應按常理判斷,並可考慮相關因素,例如相對於整個處所,用作「指明處所」的地方所佔的面積和佔整個業務收入的百分比等。 SME Lab中小企研究所於2018年成立,至今已達60,000名會員! 我們提供3大內容:線上資訊如文章、影片、會員優惠等;實體活動包括工作坊、培訓課程等;交流活動如體驗參觀、交流會等。
於同年8月,被告把舖位交還,並在原告同意下撤銷租約。 惟原告指,被告仍拖欠租金、冷氣費和差餉等,合共426.3萬元。 業主應把該筆款項當作收回年度的租金收入,並在該年度的報税表內申報。 評税主任亦會把該筆款項納入收回年度的評税值內計算應繳税款。 不過你應謹記,如你日後收回已獲扣減的「不能追回的租金」,須將該筆款項在收回的年度申報為應課税租金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