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面當日,閣下必須帶備所有與案情及經濟狀況有關的文件(例如﹕銀行存摺及月結單、糧單、租金收據、按揭還款表、薪俸評稅通知書、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證明文件等等)。 在處理此類案件時,除了客觀審慎地評估訴訟可得利益是否足已抵銷所涉的費用外,法援署署長亦會考慮案件對申請人的重要性,才決定是否批出法援。 如果法律援助署未能於上述時間內決定是否批准閣下的申請,則其職員會向閣下解釋情況,並通知閣下約需多久才能作出決定。
- 如果你是工傷、交通意外索償個案,請立即按此進行賠償金預估。
- 不論你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均須帶備所有證明文件(如銀行存摺、糧單、租務單據、按揭還款表、薪俸稅評稅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證明文件等),以供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之用。
- 法律援助署署長莊因東表示,過去3年所批出的證書只維持雙位數字,當中2022年批出93張證書、21年是84張、20年則有82張,大多為酷刑聲請的司法覆核申請。
- 如果案情緊急,閣下於申請時應告知法律援助署職員以便加快閣下的申請。
- 會面當日,閣下必須帶備所有與案情及經濟狀況有關的文件(例如﹕銀行存摺及月結單、糧單、租金收據、按揭還款表、薪俸評稅通知書、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證明文件等等)。
法庭聯絡處職員會問毛先生是否想向「當值律師計劃」求助,以獲得免費代表律師服務。 但是,張先生仍有一筆尚未繳付為數110,000 元的醫療費用,若他於申請法律援助前,先行從其個人或其妻子的財產中支付該筆費用,則他的財務資源將會由330,000 元減至220,000元。 在這情況下,他的財務狀況便會符合「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 由於張先生正在控告政府,故此一旦獲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署一般會委派私人執業律師代表他進行訴訟,以免出現利益衝突。 張先生可以要求法律援助署委任一位他信任的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代表他進行訴訟。 如果張先生屬意的律師在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而他又有時間和合適的專業知識處理張先生的案件,則法律援助署署長通常會尊重張先生的選擇。
法援律師名單: 服務範圍
因為42,500 元的分擔費已於較早前繳付,故此張先生實際上透過法律援助提出訴訟而可獲的淨金額為1,942,500 法援律師名單2025 元。 雖然法律援助署乃政府部門,但是該署長久以來均以獨立而且不偏不倚的傳統運作。 法律援助署的職責是為合資格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以及維持專業水平和操守。 此外,法律援助服務局(該局乃法定團體)亦會負責監管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 「電話法律諮詢計劃」透過電話錄音聲帶,向公眾人士提供免費法律資訊。
2.本免費法律諮詢專線並不會向已就有關法律問題獲得法律援助或已就其個案聘請律師的致電人提供服務。 3.本專線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公眾假期除外)。 答案6: 由於先前批出的法律援助證書只為區域法院的審訊而設,故此,毛先生需要再度申請法律援助。 因為毛先生正在服刑,故此,他應該要求懲教署職員協助他提交新申請表格,為上訴事宜申請法律援助。
法援律師名單: 刑事法
但若閣下勝訴並討回或獲得任何金錢或財產,則需支付法律援助署署長代閣下支付但未能向對方討回的訴訟費。 有關未能討回的訴訟費將 (1) 法援律師名單 先從已經繳付的分擔費中扣除,(2) 再從閣下討回或獲得的金錢或財產中扣除。 已婚的申請人,除非已經與配偶分居或離婚,或雙方於有關法律援助申請所涉及的案件中有利益衝突,否則其配偶的可動用收入會被視為申請人的可動用收入。 已婚的申請人,除非已經與配偶分居或離婚,或雙方於有關法律援助申請所涉及的案件中有利益衝突,否則其配偶的可動用資產會被視為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
唯一例外是涉及有關人權法的訴訟,如果屬這類案件,則法律援助署署長可以豁免有關財務資源上限的規定。 根據法援署的規定,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不超過42.04萬元,以及通過案情審查,就符合申請法援資格。 申請人可以要求法援署委派法援律師名冊上的律師或大律師進行訴訟。 大律師在一年內接辦的刑事法援案件不能超過25宗,或收取法援費用不能超過150萬元。 根據資料顯示,截至今年8月12日,法援署共接到463宗與修例風波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署方共批出359宗申請,獲批率接近八成;獲批的個案中,更有326人獲分配自行提名的大律師,佔逾九成。 有法律界及社會人士指出,黑暴用政府資源反政府,在道理和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法援律師名單: 法律範圍
如果閣下經法律援助署署長評估的財務資源超過港幣420,400元,一般來說,閣下的申請會被拒絕。 但若法律援助署署長在閣下的財務資源超過法定上限的情況下,行使酌情權給予法律援助,則閣下需繳付的分擔費為經評估後的財務資源的百分之三十至六十七。 請注意,此計劃只就你現有情況提供初步法律意見,不會提供跟進服務或代表你出庭。
如你遇到問題需要諮詢法律意見,可使用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 遺囑與遺產事務諮詢專線律師同意為致電人提供不超過四十五分鐘的免費遺囑與遺產事務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若果暴徒沒有合理抗辯的理由,法援署不應輕易批出法援。
法援律師名單: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使用條件
答案2: 張先生可以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因為法律援助為所有在港人士而設,無論有關人士是否香港永久居民。 一般來說,只要申請人通過經濟審查和案情審查,便會獲得法律援助。
法援律師名單: 法律援助署在什麼情況下會把案件外委給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的私人執業律師辦理?
如果你是工傷、交通意外索償個案,請立即按此進行賠償金預估。 可動用收入是指扣除某些許可扣減項目後的淨收入,許可扣減項目包括﹕申請人自住房屋的租金或按揭還款、差餉、稅項、付給前度配偶或子女的贍養費、申請人及其受養人的法定個人豁免額,以及申請人於工作期間為沒有能力照顧自己的受養人提供照顧的開支。 可動用資產包括申請人所有的資本財產,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珠寶、古董、股票及股份、樓房及物業,惟申請人自住的物業、傢俬、個人衣物及營生工具並不包括在內。
法援律師名單: 如果我想獲得「當值律師計劃」提供律師進行訴訟,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如果閣下經法律援助署署長評估的財務資源並不超過港幣52,550元,則毋須為法律援助服務繳付任何費用。 法援律師名單2025 正在領取綜援的申請人的財務資源通常會被視為不超過港幣52,550元(除非有證據顯示並非如此,則作別論)。 法援律師名單 毛先生需要為其獲得的法律援助服務,繳付一筆為數港幣1,236元(即其財務資源 61,800元的百分之二)的分擔費。 假使毛先生有實際經濟困難,當值律師服務總幹事可以行使酌情權,豁免所有手續費。 當值律師服務於香港所有的裁判法院均設有法庭聯絡處,由於毛先生已被扣押,故此法庭聯絡處職員會主動於首度提堂之前,在裁判法院的囚室會見他。
法援律師名單: 香港電台
至於如何衡量是否有合理抗辯的理由,就要視乎大律師能否提供足夠的證據。 根據現時與黑暴有關的案件,不少被告最終被判入獄,他認為法援署似乎不應該批出無罪抗辯的法援,而是批出認罪減刑的法援。 法援署在審批申請時,亦要徵詢多種法律意見,這樣就減少法援被濫用的形象。 法援律師名單 法援律師名單2025 身兼執業律師的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讚揚政府改革法援制度,指出過去香港法援的制度被反對派濫用,形容完善後的法律援助制度可從根本上整頓,他向署方查詢有關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的數字。 有關改善措施的推行情況,包括刑事案件方面,法援申請人不能再自選律師代表,只能採納由法援署指派的律師,即「官派律師」。
法援律師名單: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除了必須通過經濟審查外,毛先生也須通過案情審查,才可以獲得法律援助進行上訴。 以「普通法律援助計劃」來說,申請人需繳付的分擔費由港幣768元至76,783元不等(視乎財務資源評估結果而定)。 但是,以「法律援助輔助計劃」來說,申請人必須先行繳付 1,000 元的申請費(此費用將不獲退還),而申請一旦被接納,則另需繳付76,783元的中期分擔費。 如果他勝訴並討回賠償,所需繳付的分擔費為討回賠償額的百分之十(如果有關案件於委託大律師出席正式審訊前和解,則有關分擔費將會減至百分之六)。 如要通過「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經濟審查,申請人的財務資源不能超過港幣420,400元。 假如申請人的財務資源超過港幣420,400元,則法律援助署署長無權批准其法律援助申請。
法援律師名單: 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
由於毛先生的 財務資源並無超出420,400元的上限,故能成功通過「法律援助計劃」的經濟審查。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被告只要能通過經濟審查,便可獲得法律援助處理其刑事指控,該署一般不會考慮被告抗辯的成功機會。 按照「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規定,如果申請人的財務資源超過港幣420,400元,法律援助署署長無權批准其申請。 唯一例外是涉及有關人權法的訴訟,如果屬這案件,則法律援助署署長可豁免有關財務資源上限的規定;但是張先生的案件並不涉及有關人權法的訴訟。
法援律師名單: 我是否需要通過入息審查,才可獲得「當值律師計劃」提供律師代表我進行訴訟?
有關聲帶24小時自動播放,就七十多個法律題目提供資訊,並有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可供選擇。 是項計劃之目的只是為有關法律題目提供簡介,而並非為市民提供深入的法律意見。 如果閣下於訴訟中途才獲得法律援助,則可能需要支付對方於閣下取得法律援助前已付出的訴訟費。 閣下應先行審閱法律援助署拒絕閣下申請的理由,並翻查早前呈交法援署的資料是否出現錯誤或不全。
由於張先生的案件涉及人身傷亡索償,故此「法律援助輔助計劃」可以處理他的案件。 可動用資產包括申請人所有的資本財產,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珠寶、古董、股票及股份、樓房及物業,惟申請人自住的物業、傢俬、個人衣物、營生工具以及在法律援助申請所涉及的案件中受爭議的財產並不包括在內。 任何尚未償還債項或負債,均不會於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內扣減(除非申請人已於申請法律援助前清還有關債務)。 在計算財務資源時,已婚的申請人,除非與其配偶已經分居或離婚,或雙方於有關法律援助申請所涉及的案件中有利益衝突,否則其配偶的收入和資產將會被視為申請人本身的收入及資產。 法援律師名單 就某些個案來說,法律援助署可能需要向第三者,例如其他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索取資料,以便決定閣下是否有充分理據進行訴訟。
但由於張先生獲得法律援助,對方的訴訟費一般會由法律援助署署長支付(只由張先生獲得法律援助後開始計算)。 故此,除了需繳付法律援助規定的分擔費外,張先生毋須個人負擔對方(自張先生獲批法律援助後)的訴訟費。 政務司司長辧公室轄下行政署正推行計劃,為已在區域法院或以上法院展開法律程序、而未有獲得法律援助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民事程序免費法律意見。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為實際面對法律問題的市民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意見。 如要通過入息審查,閣下的總年薪不得超過港幣197,040元(即月薪為港幣16,420元)。 但為了維護司法公正,即使閣下未能通過入息審查,「當值律師服務」總幹事仍可在適當情況下行使酌情權,委派律師代表閣下進行訴訟。 會面期間,法律援助署職員會查詢閣下的財產和收入,並錄取閣下就有關案件的供詞及資料,以便法律援助署評審閣下是否有充分理據進行訴訟。 在大多數情況下,錄取供詞和經濟審查的工作可以在同一天內完成。
任何持有有效執業證書的大律師/律師均可申請把姓名列入法律援助律師名冊。 署長必須信納有充分理由,例如有關律師處理某宗案件的方法失當或專業操守欠佳等,才可拒絕把他們的姓名列入名冊。 傅健慈表示,法庭拒絕「長洲覆核狂」郭卓堅在三年內提出的任何法援申請,這樣就反映法援已被濫用。 「為何法援署不趁機改革呢?」他強調,濫用法援就是浪費公帑,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 為了防止私相授受的情況,傅健慈建議用隨機分配的方式分派大律師給被告,又期望法援署不要隨便批出法援。 《星島日報》去年六月中揭露未合資格大狀可接法援署案件後,法援署收緊審批程序。
當所有資料齊備後,負責閣下個案的法律援助署律師會決定應否批准閣下的申請。 除非法律援助署署長決定委派該署內部之律師處理有關個案,否則閣下申請法律援助時,可以要求署長委派閣下信任的私人律師或大律師代表閣下處理有關訴訟。 如果閣下屬意的律師在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而他又有時間和合適的專業知識處理閣下的案件,則法律援助署署長通常會尊重閣下的選擇。 假如法律援助署署長認為閣下屬意的律師並不合適,則其職員會與閣下商討,以便委派更合適的律師代表閣下。 於評審案情時,法律援助署署長可能會向其他人士索取資料,例如訴訟證供謄本或裁決紀錄或醫療紀錄等。 如果閣下經評估的財務資源並沒有超過港幣420,400元,但是卻因未能通過案情審查而被拒法律援助,則閣下可以嘗試向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申請法律援助。
法援律師名單: II. 申請法律支援服務的「資格評估」
但若申請人 於申請法律援助前,先行支付必須繳付而尚未清還的債務,就應該沒有違反有關規定。 根據上述計算,張先生並不符合資格申請「普通法律援助計劃」,因為他的財務資源超過420,400元的上限。 但由於他的財務資源介乎420,400.01元和2,102,000元之間,所以他符合「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經濟審查規定。
法援律師名單: 刑事訴訟法律援助費用分擔表
有關法律援助訴訟的分擔訟費及法律援助署署長第一押記的詳情,請參閱「法律援助訴訟的分擔訟費及法律援助署署長的第一押記」小冊子,或觀看「訟費支付責任及索償款項收取程序」短片。 我們每星期也收到至少40宗查詢,個案包括包括工傷賠償、交通意外賠償、漏水追討、家庭糾紛、商業糾紛、離婚等,因此整體數字還在上升。 讓我們的律師配對服務,幫你找到一位適合你個案、有相關經驗的香港律師,節省在茫茫大海找律師的時間與成本。 法律援助署署長莊因東表示,過去3年所批出的證書只維持雙位數字,當中2022年批出93張證書、21年是84張、20年則有82張,大多為酷刑聲請的司法覆核申請。 登入入門網站後,你須回答一些關鍵問題,便可下載「預辦申請所需資料表格」。 本署在收到資料後,會透過入門網站向你發出一個電子檔號以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