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第一次辭職的打工仔,通常都會擔心會否被無良僱主騙取應得福利。 記者綜合網上10大辭職疑問,拆解如何保障僱員權益順利離職。 勞工請假規則將病假分為「傷病假」與「公傷病假」,兩者的起因不同,權益也有所差異。 條文中列出的祖父母,是不分內外的,包含母親的父母,也就是外祖父母。 曾有服務業的勞工在網路爆料,因外祖母往生請喪假,被店長以人手不夠刁難,要求只能請3天,還鬧上了新聞版面,這種做法就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好多人常常有個誤解,以為通知期一般都是7日,但原來,首先,要睇清楚你有無試用期,若果唔係需要給予較長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導致自己有損失。
- 若沒有修完的特休天數為3天,則Katy總共可以將特休換成4千元工資。
- 基本上,按法例,僱員須受僱滿12個月,才能享用年假。
- 有薪病假(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 一個簡單的例子:這位兼職人士在第一至四星期分別工作十九,十九,二十及二十七小時,連續四星期工作超過十八小時,附合4.18條例。
- 依照年資計算,Sunny的特休為15天,Cindy的特休則為15天乘以五分之二(16/40)等於6天。
- 按照勞工法例規定,如外籍家庭傭工為同一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數目由7天至14天不等,按外籍家庭傭工的年資計算。
3.2週變形及8週變形行業,例假日為7休1,經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4週變形之行業,例假日可依該規定調整為14休2。 做滿3個月年假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大小月(31 、 做滿3個月年假 30 天)該如何計算,依照勞工委員會的計算方式,除了 未滿月的月份以天計算外,一個月都算是 30 天。 ● 勞雇雙方就非完整1日之特別休假,亦可約定以完整之1日,分段計給,惟其給假之總日數,仍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 以下表格列出,入職後年資達到多少時間可以取得的特休天數對照圖。
做滿3個月年假: 雇主無權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
有界別認為雖然實習生應著重學習而非薪酬,政府應同為實習生提供保障;例如美國等地希望學生體驗及學習僱傭關係,所以當地實習生亦受最低工資及僱傭條例保障。 為了吸引求職者加入公司工作,僱主或人事部管理層可給予新入職員工優於《僱傭條例》下的保障,例如員工做滿3個月可享有之前的有薪假期薪酬等。 緊記僱傭合約條文不能抵觸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和保障如:員工做滿6個月可享有薪假期薪酬。 根據《僱傭條例》第44條,每一個僱員就職之前,其僱主須以能令他明白的方法,詳細告知他將會以下述服務條件受僱,如工資及工資期、終止擬訂立的僱傭合約所需通知期及其年終酬金。
- (2)若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代通知金以「僱員在終止合約前的 12 個月內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計算。
- 時薪勞工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勞工基本上是相同的,不過雇主可以根據「雇用部分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由勞資雙方協議,依勞工的實際上班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 僱員如受僱滿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則為:上一個假期年累積的未放年假+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X(受僱日數/365)。
- 例如實習生沒有有薪假期、強積金或最低工資限制等權利。
- 畢竟 Agent 的地方有太多「同鄉」可能令事情複雜化,同時僱主亦不能確保 Agent 能保持中立態度處理。
僱員如受僱滿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則為:上一個假期年累積的未放年假+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X(受僱日數/365)。 勞工處職員提醒,如果公司是以入職日期起12個月為之一個假期年,僱員若做滿1年,而截至離職日,新假期年未夠3個月,新年度的年假將不獲發放。 勞工處的《僱傭條例》僅為公司制定合約提供了參考,例如離職通知期的最低法定要求等,市場上的離職通知期一般為 1 個月至 3 個月不等。
做滿3個月年假: 年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三、依第30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 做滿3個月年假 二、依第30條第3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除非發生不能預見的緊急事故,僱主不得要求傭工在休息日工作。 你若強逼傭工在休息日工作,即屬違反《僱傭條例》 的規定。 若休息日為非固定性,你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將休息日的日期通知傭工。 A2: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可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商決定。
做滿3個月年假: 「病假也可以累積嗎?如何累積有薪病假日?那我現在有多少天有薪病假日?」
打工仔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會得到疾病津貼。 在上述情況下,即使仍在試用期內,不過已做滿一個月的僱員,是可以享有有薪病假的。 但有一點要提提大家,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可以在僱員缺勤的情況下扣除工資,即是請一日假扣一日糧,不論有沒有病假紙,法例上是容許這種做法的。 絕對有薪病假只有在連續四天以上、有醫生紙證明下才成立,如果未過試用期請病假,就要看公司政策,即使公司定義為no pay sick leave,也不犯法。 問6.僱員受僱未滿一年辭職,僱主是否須按比例給予僱員年假薪酬?
做滿3個月年假: 釐清「公眾假期」與「法定假期」
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日須並 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某僱員的休息日是星期日,由於國慶日(10月1日)這日的法定假日適逢星期日,僱主應於翌日補假(即10月2日),但這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i)根據《僱傭條例》,當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而當中秋節翌日適逢星期日時,則以中秋節翌日之後的第一日(即農曆八月十七日)替代成為法定假日。 由於2023年的農曆年初一適逢星期日,因此有關的法定假日會改為農曆年初四。 在家傭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做滿3個月年假: 計算辭職通知期的方法 – 何時是最後工作日?
根據香港僱傭法例,所有香港外傭不論種族,如菲傭或印傭都可享法定假期。 外傭假期基本上就是勞工假期,不論工作年資及時間,外傭都可享法定假期。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若連續多於一日)的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做滿3個月年假 僱主最遲須於年假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 歷年制也是常見的特休計算方式,不論勞工到職日為何,統一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期間為計算單位。 週年制的計算方式雖然對勞工來說清楚明瞭,但對人資來說卻較為麻煩。
做滿3個月年假: 法定外傭假期2023時間表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做滿3個月年假 天之內。 僱員可先致電勞工處了解正規做法,若證實公司安排有誤,再據理力爭。 做滿3個月年假2025 周綺萍強調要「好頭好尾」,因較大規模的公司通常會向應徵者的舊公司了解其工作表現,如僱員因辭職安排態度突變惡劣,會破壞個人形象,有機會影響僱主評價。 僱員如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為: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X(受僱日數/365)。 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聘用 一般終止合約的僱傭權利及責任 其他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聘用 問1:若與外傭簽定新的標準僱傭合約,現時的「規定最低工資」為何? 答1:由2022年10月1日起,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730元,適用於所有在2022年10月1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
做滿3個月年假: 發放年假
在此情況下未發年終獎金,就會觸犯《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員工也有資格向業主要求年終獎金。 ● 若勞工於約定給假年度中終止契約,應改以週年制方式試算終止契約當年度特別休假日數,以確保特別休假日數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 在勞基法的規定下,勞工享有休特休假的權利,但一般來說往往是由公司來決定特休給假方式,最常見就是「曆年制」和「週年制」,這兩種制度的特休天數有何不同?
做滿3個月年假: 是否所有僱員都可放取法定假日(即勞工假期)?僱主是否必須要在法定假日當天讓僱員放假?
A1:按照《僱傭條例》,但凡以連續性合約受聘用的僱員,僱主必定要讓員工每工作7日,享有不少於1天的假期;在休息日當天,僱員是有權在24小時不工作。 做滿3個月年假2025 有些僱主誤以為,如法定假日碰巧是員工的休息日(即按照《僱傭條例》,僱員每工作7天,可享最少1天的假期),法定假日將凌駕於休息日之上,僱主只需給予法定假日就可。 其實,根據條例,僱主必須於休息日翌日,讓員工補假。
做滿3個月年假: 公司
另外,勞工處的「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亦建議僱主需「提供免費基本行李託運的機票」,不過同時亦建議「而非同等機票價值的現金」。 外籍家庭傭工每星期至少有一天為休息日,即僱傭合約說明第16項(中文),指一段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時間。 外籍家庭傭工返回原居國家享有的假期,根據 ID 407 標準僱傭合約第 6 條款的規定,外籍家庭傭工可以享有不少於七天的假期,返回原居國家,一般適用於續約或在港約滿轉換僱主類別的外籍家庭傭工情況下。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如僱主與傭工簽訂再次聘用合約,傭工必須在新合約生效前,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於7天的休假,費用由僱主支付。 若果僱主與傭工簽訂再次聘用合約,除傭工有權享有的年假外,僱主須另外給予傭工不少於7天的休假。 至於休假是否有薪,則視乎雙方就標準僱傭合約第13條款所簽訂的條件而定。
做滿3個月年假: 勞工法例︰有薪病假點樣計?醫生紙有冇用?試用期又點算?
問5: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答5: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問4: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應如何計算年假給外傭? 答4: 當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工作滿3個月後便可享有法定假期薪酬,薪酬必須根據《僱傭條例》來計算,未滿3個月內的法定假期,僱主有權按值扣回當日工資。
要留意的是,(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3)和(18天工資)的上限為港幣15000元,而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港幣39萬元。 做滿3個月年假 如果不幸被解僱或裁員,員工就更要了解清楚自己應得權益。 《香港01》集合10大解僱疑問,拆解有關遣散費、解僱原因等常見問題。 台灣職場環境中,不乏慣老闆這樣的角色,任性妄為,以為老闆就是至高無上的代表。 當慣老闆對於你的特休假有一堆要求時,不要再無知地接受了。 看完此篇文章,相信大家已經學會如何計算「今年特休有幾天」,熟知「特休能否換成工資」以及「工資如何計算」。
若然僱主扣除僱員工資,以抵銷全部或部分法定假日薪酬的話,除會被罰HK$100,000,更可監禁1年。 所有 《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均可放取 法定假日 。 僱主必須讓僱員放取 法定假日,不得以發放額外款項代替(僱傭合約終止時除外)。
試用期可長(例如幾年)、可短(少於一個月也有)、可有及可無。 因此,先了解自己的試用期幾耐,然後再探究合約上有無寫明通知期幾耐,若無寫便跟法例要求。 有些公司寫明通知期要3個月或更多,若是這樣,除非你的工作是較難請人,或職責上需要作詳細交接,所以通知期會這麼長;若不然,請慎重考慮是否接受這麼長通知期的工作,因為轉工時的彈性較少。 僱員方面,如合理地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受僱主苛待、或已受僱不少於 5 做滿3個月年假 年,並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目前的工作的情況下,可單方面終止僱傭合約,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在某些情況下,僱主或僱員可以毋須給予對方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方面,如員工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慣常疏忽職責,僱主可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即時解僱該僱員。
做滿3個月年假: 員工受僱滿一年,並且連續12個月沒有放取過年假,在新的一个假期年年中辭職,應該如何支付年假薪酬?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打工仔可以根據自己與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合約,計算自己已累積的有薪病假。 一般所說的有薪病假,其實是公司給予員工的疾病津貼。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12天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