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的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雖然就算加入這項條款,執行人依然有權賣樓,但受益人進行民事訴訟的話勝算高,打官司取證時間也短得多。 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 而根據房委會最新規定,2022 年以後出售的新居屋,若想在在補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滿 15 年。
- B) 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4條規管了有關各方的行為。
- 黃遠輝說,如果公屋住戶擁有住宅物業,不論該物業的大小,一併都要收回公屋單位。
- 有關詳情可參閱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4條。
- 非婚生子女(亦稱為「私生子女」),指他們的親生父母並非根據香港法律認可的方式結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的額外印花稅,即三年內轉售物業的俗稱「罰稅」,在近親轉讓之中亦不適用。 舉一簡單例子,三兄弟共同擁有一個物業,大哥甩名將三份一業權轉售二弟,二弟隔天再甩名將三份二業權全數轉售三弟,二弟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不過需要留意必須是交易完成後才可以承造按揭,否則以確認人身份進行買賣的話,亦是無法承造按揭。 如欲深入了解白居二計劃,我們也有詳盡分析,可以按此跳去。 而且,因為有政府擔保,申請人不用通過加息三厘的壓力測試,部分銀行甚至在計算供款佔入息一半上,也不太嚴格,但要留意,信貸紀錄不良同樣會影響銀行批出按揭的態度。
居屋遺產承繼: 獨家A.I.按揭評估
這樣安排可行的,買賣除了涉及稅款,還需要繳付律師費,再做按揭也是沒有問題,不過需要通過壓力測試。 你可以與我們聯絡,好好規劃一下,點樣做可以讓你達成想做的事,與此同時可以相對低的成本辦妥事情。 如轉讓給兒子是可以的,我司為客人代辦內部轉名程序。 能節省下來的稅款及相關成本,委託我們安排律師代辦,節省下來的效益比自己處理可觀。 但同時,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3A條又規定,為施行本條例,非婚生地位人士被推定在其去世時其父親並不尚存,而透過其父親與其有親屬關係的人亦並不尚存,除非相反證明成立。 居屋遺產承繼2025 按目前規定,綠表資格的居屋或綠置居單住戶主一旦去世,其遺產承繼人如本身沒有物業,把單位作自用仍無需補地價,即是繼承了戶主的資格。
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以列明一個人在身故後,其遺下的資產將如何被分配。 另外物業方面,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管理人可變賣物業,但遺囑執行人須確定受益人是否同意出售,在受益人不同意的情況下遺囑執行人無權變賣物業,就算已變賣了的物業,受益人事後有權追回。 2.如死者與申請人之關係列於遺囑內,便遞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例如配偶需要遞交結婚證明書、子女需要遞交出生證明書。 一般而言,我們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轉售,都需要按持有時間繳付不同稅階的「額外印花稅」;但在遺產繼承上,即使你在繼承物業後三年內沽出物業,稅局都可免收。 居屋遺產承繼 一份有效的遺囑,還需要看死者在訂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是否良好,以及是否具備認知能力訂立。
居屋遺產承繼: 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白居二合資格人士,則可於居屋二手市場中,毋須補地價購買二手居屋。 1、 若第一、第二、第三位階之人士中只有配偶(指丈夫或妻子,不包括妾)尚存,則配偶獨享遺產;若第一位階繼承人中只有後嗣尚存,則即使第二及第三位階繼承人尚存,後嗣仍可獨享遺產。 白表核心家庭配額為3,196個,「WM003196」內均可揀樓,這個申請號碼為16,即第6粒珠。 你必須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而不是在其翻譯本上進行認證。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如果需要申請「按揭保險」的房協白居二、或房協第二市場,必須採用房協指定的標準按揭契約文件完成交易,否則相關按揭契據必須交予房協的指定律師行審批,費用需由買家負責。
在不把居屋單位賣掉的情況下,轉換業權要符合特定條件,更要取得房屋署批准。 假如居屋户主年老過身時,子女並未持有物業或只持有私人物業,那麼子女就可以無條件繼承該居屋單位而不需要通過入息審查,因為在手續上,他/她並不是購買而是承繼,所以不需要接受資產審查。 居屋遺產承繼2025 郭院長補充,即使本人不是公屋戶主,但只要是公屋住户册上的人士,都可以用這個公屋的名額去申請居屋。 但有一點不能忽視,因為居屋單位亦會計算在首置名額之內,若果不想所有家庭成員都失去首置機會,便要商討使用哪位成員的名義登記成為居屋業主,另外還要留意,其他家庭成員亦會喪失重新申請公屋的資格。 對於親人離世,除了感到悲傷之外,亦有可能立即牽涉遺產的處理問題,如果遺產包括未供斷的物業,問題則更為複雜,我們決定一文釐清遺產貨轉讓、稅項及按揭的議題。
居屋遺產承繼: 繼承遺產物業按揭要點做?只需一步就可以慳15%印花稅!|子非魚
你必須以個人的實況符合上述項指定的條件,才可成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 假如你能符合所有條件,可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核實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另外,當部份遺產繼承人把物業,根據家庭協議契據轉贈給另一位繼承人,便等於業權轉讓,而不是遺產繼承,要繳納印花稅。
居屋遺產承繼: 6 申請人的人數和年齡方面是否有任何規定?
分權共有人,分權共有的產權,各業主擁有獨立份額的業權,可由後人繼承,業權不會因死亡給了其餘聯名人士。 條例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向遺產受益人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務。 新支援服務的目的是保障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但當層樓供完後,便需要轉名並向銀行取回樓契,否則銀行會收存契費。 近親指夫婦、兄弟姊妹、父母,而且同父異母兄弟亦為近親,但要提供出世紙證明。
居屋遺產承繼: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如身故人士遺下配偶,但沒有遺下後裔,其在生父母可以分得遺產。 配偶會先從剩餘遺產中得到100萬元,如100萬元分配後,尚有剩餘遺產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其父母。 【送契樓】按揭及業權風險睇真啲 業主如果想將物業轉予子孫,或夫婦間轉讓,不要以為使用「送讓契」(Deed of gift)轉讓,便能豁免買賣印花稅。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居屋遺產承繼: 繼承物業後,需要重新審批按揭嗎?
並包括因家庭成員付首期或供樓而申請更改業權;業主病危、去世或年紀老邁 (年齡超過65歲);破產等等。 如有多人具備同等資格可申請遺產管理書,而他們就申請問題存在爭拗,他們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讓法庭決定誰可被委任為遺產管理人。 不過,高等法院亦有權委任不在上述級別內的人士去管理遺產。 轉名要交戶主死亡證資料,所以唔會拖到好耐,可以同主任商量處理方法,正常只需要報過去一年嘅收入及資產,之後就要到房署定期的資產審查再申報. 若物業已清還按揭,承繼手續很簡單,律師樓於收到先人的樓契後,註冊物業允許書(Assent),便能把業權轉名予繼承人。
居屋遺產承繼: 轉讓限制年期
【明報專訊】一名男讀者來電詢問,稱夫婦二人購入一個單位,由於他收入較多,為了供樓扣稅時節省更多,所以將他的業權定為佔98%,而妻子佔2%。 當時有律師行職員稱,將來他身故後,業權會自動整合歸於妻子名下。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 (現時為港幣2,850元)。 居屋遺產承繼2025 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方法一的話,日後搵到父母真係留左落好多錢,超曬資產限額,三兄妹走去搞遺產到手後,會唔會比房產話你隱瞞,收樓之餘仲告你,係既話好似好無辜。
居屋遺產承繼: 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
杜曹與大其兩歲的Sissi在2009年結婚,育有兩名女兒,但他們在去年4月已經分開,而Sissi也向法庭提出離婚訴訟,希望能從前夫身上獲取一筆贍養費。 以現行的公屋入息及總資產限額為標準,在富戶政策下,如果公屋租戶的入息超出入息限額的5 倍,家庭總資產超出入息限額的100 倍,又或者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就必須遷出單位。 以二人家庭為例,富戶家庭入息限額是$97,750,富戶家庭總資產限額是196萬。 無論你是饋贈或是買賣方式做轉名,都是需要支付印花稅的。
居屋遺產承繼: 聯名物業甩名如何計算稅款?
由於司法常務官有責任仔細審查申請人是否有資格取得授予書,所以你可能需要不止一次到遺產承辦處呈交增補資料和把進一步的文件或證據存檔。 假如你沒有時間或要處理其他事務,你可以書面授權他人替你把資料、文件或證據呈交和存檔。 居屋遺產承繼 故此,香港境外的遺產不應包括在指明表格N4.1內。 獲得「遺囑認證」後,可以申請繼承物業,當中構成的一次轉讓,是否涉及繳付「從價印花稅」? 居屋遺產承繼2025 根據《稅務條例》,無論屬有遺囑或無遺囑下的物業轉讓,受益人都可以豁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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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家庭成員供樓或付首期」一項,過往房委會的居屋計劃,只有註冊業主才擁有業權,但終審法院於 2012 年 11 月頒下判決,居屋業主與家人合資購買居屋,有份出錢的家人均享有實質業權。 而根據房委會最新規定,2022 年以後出售的新居屋,若想在在補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滿 15 年。 換句話說,自 2022 年起,於首次買入新居屋後 15年,居屋業主才可自由轉名。
遺產申報誓章及遺產呈報表須交予遺產税署,而有關税款亦須於遞交上述文件時或於死者去世日期起計 6 個月的限期內清繳(以較早者為準)。 如上述文件於死者去世日期起計超逾 12 個月才交予本署,除非對逾期提交有合理辯解,否則,本署會就該延誤徵收雙倍遺產税款。 如死者並無立下遺囑提及上文第(1)段所指的財產,而死後遺下配偶,則該等財產須視為死者逝世後遺下給配偶、或為配偶的利益而遺下的財產。
另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未必能套足現金,作為購買第二層樓的首期。 部分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再調低10至20%作為轉名價。 除了以上做法,倘若夫婦沒有子女,最好持有100%業權的妻子寫一份遺囑,以防一旦發生不幸事故,單位可以歸由丈夫擁有;否則妻子的近親便有權分家產,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爭拗。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或是價格遠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絕對不可行的。
居屋遺產承繼: 父親遺物業 兄弟爆供樓責任爭端 如何解決?【星之谷專欄 &#…</h4>
<p>但若果父母作為公屋單位戶主,而本人不在公屋住户名册上,那麼購買居屋時便不能以本人的名字購買,需要由父母作為業主。 將來父母年紀超過65歲,或者不幸身患重病,屆時可向房委會申請轉名。 承辦遺產物業,需時約4至5個月,過程中不得代為轉按 / 居屋遺產承繼2025 加按,必須等承辦手續完成,物業成功由身故者轉名至繼承人後,才能轉按、加按或重按。 如身故者持有海外物業,其遺產繼承則受當地法例規管,或需依法繳交遺產印花稅(香港現已取消徵收遺產印花稅)。</p>
<h2>居屋遺產承繼: 繼承物業後,多購一層物業需繳稅</h2>
<p>另外,在授予書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後,如果你有充分理由的話,可以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取回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及死亡證(死者的死亡證除外)的原件,他會視乎情況作出決定。 如果你的申請獲得批准,司法常務官通常會要求你確認收到文件的原件,並承諾在法庭提出要求時把文件的原件交回,以及向司法常務官提交一份副本作法庭紀錄之用。 如果執行人不想履行任務,或沒有在生的遺產執行人,那就會由遺囑中其他的受益人優先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 相反,若果當時子女已持有居屋,則不能再承繼另一個居屋單位,因為政府規定不能同時持有兩個居屋物業,因此子女需要將其中一間居屋售予居屋第二市場的人士。 但如果谷友在繼承物業後,把自己原先持有物業沽走,保留了遺產物業,假以時日再多購入住宅物業,這時候「從價印花稅」仍會否豁免呢? 因為遺產貨已算作一層住宅物業看待,在這個情況下,當谷友再購入物業時,就需繳付劃一15%「從價印花稅」了。</p>
<p>遺產物業承辦手續繁瑣,業權形式、物業所在地、有沒有相關債務或按揭欠款,均會影響繼承方法。 為此,千居整合了承辦遺產物業的注意事項,繼承人要特別看清以下重點。 【Now Sports】車路士辭退杜曹有不可告人的場外神秘原因? 他的前妻在一封寄給傳媒的電郵中如此披露,但這位前車路士主帥正申請禁制令,希望阻止對方洩露當中內容。 不過,杜曹已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不准當中內容被洩露出去,所以傳媒也不能公開,在有限的資訊內,只知當中涉及了私人生活。 況且,因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並在慕尼黑舉行了閉門聆訊,雖然杜曹與Sissi都未有出席,但已被勒令封口,不會發表任何評論。</p>
<h3>居屋遺產承繼: 按揭專區</h3>
<p>沒有遺囑時,按照香港遺產繼承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具體參加《香港遺產繼承法-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的詳細說明。 如聯名人遇有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例如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照理來說,應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是指在香港以外地方,按照當時當地施行的法律舉行婚禮或締結的婚姻。 至於在允許同性戀結婚或納妾的地方所申請締結的同性婚姻或其他婚姻,在香港是否確認為“有效婚姻”,則並無明文給予否定或肯定的解答。 但各國立法慣例上都有一條“公序良俗原則”,違反公序良俗的,為非法,果有相關案例時,香港法院在作出判決之前,必定會充分考慮如何維護香港的公序良俗。</p>
<h4>居屋遺產承繼: 富戶政策收緊 繼承物業但不能入住可申請酌情處理</h4>
<p>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是否為零外,若估價嚴重低於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 請留意司法機構透過電台、電視或其他媒體所作出的宣布。 把該公文再送往該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第二次核證,以確認上述有關當局(或外交部辦事處)所作的核證。 假如有關國家或地區參加了關於取消外地公文認證要求的《海牙公約》,有關手續只涉及一個步驟,就是把公文送往該國家或地區的有關當局,申領《加簽證明書》以核實簽發機關的簽署及/或印章。 【攻略】住村屋5大潛規則 香港地少人多,村屋絕對是遠離繁囂的最佳選擇﹗以下是村屋5大「潛規則」,新住戶入伙前必須留意…… 【業主自衞】7招對抗「租霸」 放租物業最怕遇「租霸」,不想引狼入室,掌握7招小業主「自衞術」,對付「租霸」無難度……</p>
<p>處理死者的任何財產,而有關的財產沒有列於提交遺產承辦處,用以支持申請遺產承辦書的資產負債清單 ( 或額外清單 ) 。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至於少於 $150,000 的小額遺產會有不同的處理程序。 申請人應向遺產管理官查詢遺產承辦處會否非正式管理該份遺產。 不過,該等簡化程序不適用於包括任何業務或土地權益的遺產。</p>
<h3>居屋遺產承繼: 查詢</h3>
<p>所謂「綠置居」,可視為下價版新居屋,目標對象只容許綠表買家作申請。 但整體來說,審批程序及按揭成數方面,也跟房委會(新居屋)相同。 若你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雖然你移居外國,但如果你沒有向入境事務處申報變更國籍,你仍是中國公民。 不論你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你仍可憑藉《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的條文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 請注意:如果你是憑藉《入境條例》附表1有關非中國籍公民的條文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請參閱常見問題有關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詳情。</p>
<p>如果死者是以香港以外的地方作為居籍,這需要另外提供一份單方申請的誓章作為支撐,該單方誓章需要說明,根據死者居籍所在地的法律,申請人是有權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 一個四口家庭,父親逝世,剩下母親和一個兒子及一個女兒。 而遺產包括一個價值HK$12,000,000的住宅單位,及現金HK$500,000,父親生前單獨持有該住宅,和母親同住。 問題便出現了,如果兒子或女兒要求將該住宅出售,以取得其應得的金錢,母親不能拒絕,這樣母親便可能失去了居所。 居者有其屋 (居屋) 計劃 / 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 的業主,在購得單位後,除了安排入伙/裝修事項外,也可能要處理各項和業權有關的事務。 我們明白業主的需要,故特別準備了以下幾類申請表格及資料簡介,方便業主根據個別的需要查閱及下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