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就提出以下3個方法,教打工仔保障個人權益。 在2012/13課稅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稅。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稅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稅。 公務員no pay leave 簡單點來說,如果在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僱主必須給予比「疾病津貼」更多的金額予該僱員,不然就是違法,所以在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對僱主更不化算,所以一般沒有公司會這樣做。 然而《僱傭條例》執行的安排主要基於勞資雙方之間的協議,無薪假屬自願性質,員工的確有權拒絕放無薪假的安排。
- 部門如對員工所申請的病假是否因公受傷或與患上職業病有關這點存疑,可要求醫院管理局安排一個獨立的醫事委員會審議有關個案。
- 不過在安排無薪假時,建議與員工商討工作安排,和員工列出工作清單,妥善地和員工跟進工作進度。
- 未來香港嘅鐵路網絡仲會有好多變化,喺大嶼山和新界地區都有新鐵路項目,包括東湧綫延綫、小蠔灣站、屯門南延綫、北環綫及洪水橋站。
-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在非常時期下,勞資專業顧問及律師提醒僱主及僱員,萬一逼不得已要放無薪假,根據現行法例,必須你情我願,沒有單方面”I do”。 就工傷/職業病而放取病假的情況而言,部門會先確認有關個案是否屬於工傷/職業病個案。 有關員工須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病假證明書,以證明其病假與工傷或職業病有關。 部門如對員工所申請的病假是否因公受傷或與患上職業病有關這點存疑,可要求醫院管理局安排一個獨立的醫事委員會審議有關個案。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稅。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公務員no pay leave: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如非必要,公司不應以無薪假安排,畢竟此等安排會加深偏勞資雙方矛盾,即使日後好生意時,員工也不會太願意一心一意為僱主效力。 況且僱主處理無薪假安排不當時,就會引生出不少勞工法律問題,自找麻煩。 打工仔在請假時,應思考如何將自己突然放假對公司/團隊的影響減至最低,例如:能否遙距處理急切的工作、同事會否暫時協助處理相關工作、團隊中有沒有人瞭解你的工作進度等,盡量將自己臨時請假的影響減至最低。
至於日薪僱員,由於薪金是按日計算,是按僱主安排上班,當僱主作出停業決定時,就不會有工作安排予僱員,日薪員工便可能需要接受無薪停工安排。 但如果停工日子超過連續4星期一半以上或26星期三份一,則員工可視作被裁員,追討解僱及年資補償。 應課稅的約滿酬金$100,000可扺銷的約滿酬金款額包括在計算遣散費的有關服務年期內僱員所享有的全部約滿酬金總數。
公務員no pay leave: 假期
打工仔手停口停,執埋包袱被炒魷魚當然最慘,為保飯碗,減人工或停薪留職便變成無辦法之中的辦法,寄望疫情退卻後工作重回正軌。 無錯,停薪留職英文叫furlough,這個字過往在職場上較多用,日常口語一般講No pay leave,現在相信不少歐美經濟體下的打工仔都認識這個伴隨疫情而來的「新字」。 總括而言,不論是工傷或非工傷有關的病假,局/部門可按機制把可疑個案交由醫事委員會審議。
無論是除30/31(該月的總日數),又或除該月工作日的總日數,都是按公司做法或「雙方協商」決定。 想請無薪假前,請先向相關部門或人事部的同事瞭解貴公司無薪假的計法,再權衡輕重,決定這個無薪假是否請得適宜。 但有一點,她認為老闆和打工仔也需留意,就是根據條例,「放無薪假」不是僱主或僱員單方面可以一意孤行的事,否則會構成「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除非員工在入職時所簽署的那份僱傭合約,經已列明,遇到疫情,會在薪酬待遇等細節有特別安排,否則,如僱主單方面勒令員工放無薪假,即變相『更改了僱傭合約條款』,僱員是有權提出補救申索。」她稱。 本港經濟陷入技術性衰退,加上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受到衝擊,並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期(No-pay leave),節省開支。
公務員no pay leave: 【職場熱話】申請No Pay Leave 公司有權唔批? 網民:畀係人情
「即一方面鎖定僱員,不可以服務其他僱主或做其他工,但僱主又同時不讓你上班,無薪可支,這對於僱員實在有重大影響。」他稱。 ▲凝資專業顧問公司Employment & HR Relationship Training Consultant何珮琪表示,《僱傭條例》對「無薪假」雖然無任何明確指引,但這絕非勞資任何一方單方面可決定的事。 原來早於數百年前,在軍隊及教會之中,furlough一字已被廣泛應用,例如有軍人或神職人員需要短暫離職時,便會用上furlough這詞彙。 另外,在監獄中如有囚犯需要離開監倉出席致親喪禮時,亦可用這詞,這情況當然同停薪留職無關。 另外,僱主不得要求員工因未能上班而要賠償營運上的損失,也不得要求員工出資去聘請替工,這些都是違法的。 第1類病假最多可累積36天,36天以外的病假應撥入第2類,第2類病假最多可累積84天。
公務員no pay leave: No Pay Leave 勞工處指引 無薪假 No Pay Leave 法例這樣說
問6.如果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是否須要另外補假? 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公務員no pay leave: 要求員工放No Pay Leave時,僱主必需要做的三件事!
僱主如違反這項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 可是當公司營運轉差,資金出現問題的時候,如政府突然關閉不同場所如美容院,因為公司不能運作便沒有現金流入,很多時都希望員工能夠短期內放無薪期,那公司便可以省下一批薪金支出,渡過難關。 員工日常的工作表現如是理想,與上司及同事的關係亦密切,相信公司批准放無薪假的機會都較高;如果你本身經常以不同理由請假,又遲到早退,公司便可能會懷疑你再申請無薪假的原因,甚至因此心生不滿。 公務員no pay leave2025 此外,有網民質疑樓主沒有好好善用大假,導致發生突發事件時沒有假期可用,「又冇信去證明,又唔係直屬親屬,你都唔番(返),咁怨得邊個呢?」又有人指,樓主可以扮病看醫生請病假,自然有假又有人工。
公務員no pay leave: No Pay Leave 安排3大注意事項:
如遇上懷疑欺詐的個案,部門可考慮將蒐集所得的資料交予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處理。 ($200,000 – $150,000)$50,000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稅。 僱主最遲須於僱員放取有薪年假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
公務員no pay leave: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喺港鐵,同建築工程界最有連繫嘅就係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主要負責鐵路網絡擴展工程同鐵路網絡改善工程。 另外,假設員工因放無薪假而月薪入息低於7,100元,僱主仍須為僱員供款,僱員則無需供款,因此僱主必須份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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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網民持相反意見,認為樓主不應凡事把個人觀點放在首位,因無薪假並非一個理所當然的措施,而且有員工突然不上班,總會對其他同事造成影響,甚至形成「得閒請下no pay無咩大不了」的風氣,對公司帶來負面影響,因此覺得公司就算不批准事主放無薪假,也不是在為難他。 公務員no pay leave 所以,僱傭雙方在申請無薪假前需協定/共識去扣那連着的休息日工資,還是不扣。。 假設你想扣她那連着的休息日人工,那就在批准假期之前,先告訴她你會這ㄠ做,如她同意,那就批准放。
公務員no pay leave: 假期折算的現金
但話分兩頭,如果公司讓同事隨意請無薪假,公司也很難有秩序可言。 一則同事請無薪假會影響工作進度,二則公司也很難安排工作予同事。 如果打工仔真的想申請無薪假,要跟老闆來個「雙方協定」,看看是否行得通,還要望老闆能酌情處理。 當然,上述是假設了 公務員no pay leave 貴公司批准你放事假前規定了享週日有薪的條件。
公務員no pay leave: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有人認為,如公司見員工有急事也不批准放假,是不近人情的做法,甚至放言這樣的公司「唔做都罷」,也安慰事主先處理好親人的事,然後再與公司瞭解情況。 僱員向公司申請無薪假期,亦需符合公司的相關原則,法例上沒有特別訂明對無薪假期的規則。 閣下申請無薪假期後,引起爭議點是無薪假期有否連貫性,及無薪酬。 僱主必須小心計算強積金供款,確保員工當月工資是要抽取5%作為員工部份工款,僱主亦要按當月計算5%供款,所以僱主、會計部以及人事,必須小心計算與工資有關的部分,不要在減少薪金支出時依舊按之前的MPF 金額供款。 兼職權利:有些僱傭合約限制了員工兼職或從事其他職業的權利,僱員在被停工的同時,可以要求僱主放寬相關條款,以讓僱員可以從事其他崗位,賺取收入。 僱員必須有剩餘的有薪病假,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天,以後每工作滿 1 個月時可累積 4 天,最多可達 120 天有薪病假。
簡單點來說,只要員工工作滿一個月,而病假是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員工所累積的「有薪病假」去計算支付多少「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一)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所收集的資料,在二○○七至二○一一年的五年期間,每一個曆年內放取超過30天(註1)病假(註2)(包括工傷及非工傷有關的病假)的公務員人數詳列於附件。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病假紀錄由個別局/部門管理及存檔,公務員事務局並沒有收集各局/部門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病假資料。 如他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自願性供款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款項便須課稅。 按服務年資支付給你的約滿酬金;你從職業退休計劃收取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利益;和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就你持有或已收取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累算權益。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不過在安排無薪假時,建議與員工商討工作安排,和員工列出工作清單,妥善地和員工跟進工作進度。 這樣,就無須,亦不應在員工放無薪假時要求他們跟進工作,否則可視為工作天,引致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事假”期間之星期日有薪與否需以僱傭合約或雙方的協定為準! 我們作一假設 貴公司訂明11月27日至12月3日(星期一至六)放取事假,則星期日無薪,這是可以成立的,因為 閣下於該週並未有任何工作日。 公務員no pay leave 相反,11月24日至26日(星期五至日)放取事假,基於 閣下一至四有上班有工作日,則星期日有薪。
僱主應申報所有在2012年4月1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於「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 」(IR56F表格)或「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離港的通知書」(IR56G表格)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稅。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瞭解清楚。
公務員no pay leave: 要求員工放No Pay Leave時,僱主必需要做的三件事!
如整理好工作清單後,記着在放假前傳出給相關人士,而且一定要寄送副本給直上司或老闆,交代每個你負責的工作的進度,以及在你放假期間,已安排好的工作接頭人。 即使放假也帶點責任感,讓同事及上司知道你已妥貼地安排好,同事們替你捱義氣處理工作也不致於太不服氣。 殘酷的現實是,即使你想停薪留職,請無薪假,亦極有可能不獲批准。 在現行的《僱傭條例》中沒有條文是提及無薪假的,換句話說,對無薪假是沒有任何規管或限定。 如果打工仔想放無薪假,只能自行向直屬上司或老闆提出,再看看能否獲批。 公務員no pay leave2025 無論是一天或者一個月的無薪假,批是人情,不批也有其道理。
由上圖可見,新制公務員除了假期日數不幅被減低,可累積的最多日數亦按比例下降,誇張點說,簡直便是天堂和人間 (未至於地獄),縱使計算每年假期的日數亦按工作日計算。 公務員no pay leave 打工仔一年普遍只有10至14日的有薪年假,更甭提那些使人使到盡,福利僅僅符合勞工法例,一年只給7日有薪年假的公司。 說實話,有薪年假太少,不少人都希望向公司申請停薪留職,以便獲取一段較長的休息期去整頓身心,而筆者亦時聞有朋友成功得到老細首肯,保留職位等她歸來。 但是「停薪留職」或者攞No-Pay Leave都不是輕易事,畢竟公司請你回來,是需要一個headcount去運作。 通常叫員工放無薪假,就會以「輪換式」放無薪假,在維持公司正常運作之餘,亦有效地善用員工的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