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分戶須基於充足理據,通過嚴格審查後纔可獲分配另一公屋單位 (俗稱分戶),或批准申請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讓住戶成員分開居住 。 視乎申請者身份,有不同的審查要求,以確保公共房屋資源不被濫用。 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公共屋邨住宅單位租戶如要申請結束帳戶,應通知有關的屋邨辦事處;至於已購入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公共屋邨住宅單位的業主,則應循以上途徑直接向本署遞交申請。 值得留意的是,申請加入上述(1)、(3)至(8)類別人士,整個家庭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上述第二類人士,即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兒童可獲豁免受審查。
另一方面,婆婆兒子曾告知上訴委員會婆婆的健康於2至3年前起變化,但上訴委員會最終卻得出單位已空置了至少兩年的結論,但也不給機會婆婆或兒子解釋,申請人認為上訴委員會得出如此結論屬不合理。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佈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除了中古屋以外,買預售屋或是新成屋,都適用合約審閱期,提供大家猶豫期的時間可以反悔退訂,訂金也不會被收走,讓大家買起來更安心。 不過建議大家在簽署合約時還是要先看清楚,不要想說有審閱期就隨便簽約,這樣纔是真的對自己更有保障。
公屋退戶: 使用「公屋住戶電子服務」有什麼好處?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根據現行政策,公屋住戶的收入需不超過入息限額的五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則不能超出入息限額的一百倍,否則將不得不退出單位。 申報表上,住戶都要填寫上月收入的金額,而對於資產方面則是簡單選擇「超逾」或「不超逾」而不需要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 在連接至「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時,你必須輸入你的房委會電子服務密碼,以作驗證。
- 如已結束的帳戶內有多繳的款項,前註冊用戶可致電本署客戶諮詢熱線或以書面申請退還該款項,申請時需提供繳款證明。
- 另外,租戶在購買物業後一個月內必須向當局申報,否則租約將被終止。
-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估計,未交表數字比例上不算高,當中部分或因年邁體弱未交表。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估計,未交表數字比例上不算高,當中部分或因年邁體弱未交表。 公屋退戶 公屋退戶2025 由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設立的「公屋住戶電子服務」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讓公屋戶主透過互聯網查閱已登記的帳戶資料和遞交各類申請表。 若因結婚、生育及家庭團聚等原因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在此情況下應申請房委會轄下的調遷計劃,申請遷往較大單位,而非申請公屋分戶,除非申請者為必須遷置類別合住戶,房署會優先處理他們的公屋分戶個案。 申請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時,我們會按申請的登記日期/相應登記日期(如有)(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則按其在「配額及計分制」下所得的分數辦理)及所選擇的區域有否合適單位,依次序約見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進行詳細資格審查以核實編配資格。 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須在詳細資格審查面晤中提供齊備資料,以便我們進行審查及核實。
公屋退戶: 甚麼是「住宅物業權審查」?
「富戶政策」是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的統稱。 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在刪減家庭成員方面,倘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而有所改變時,須立即通知房委會。 任何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公屋戶籍,可用書面提出刪除戶籍要求。 若其遷出證明屬實(藉證明文件、家訪,或其他方式),戶主會獲邀辦理刪除戶籍 的手續,以及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你須擁有房委會電子服務帳戶,並於「我的政府一站通」網站開設帳戶。
但若入息為永久性下降,例如家中成員不幸過世,住戶可立即申請減租至1.5倍或原有租金。 已完工入住的社宅導入安居計畫,首先針對給排水、電梯、消防等問題,委託專業單位進行整體檢查及處理,自主發現提前預防;另首推1個月鑑賞期計畫,協助承租戶適應環境後,再正式起租。 申請公屋出名嚴格,即使成功獲批入住,都不能掉而輕心。 有住在公屋的網民表示,嫲嫲數年前離開人世,在內地遺下1間連地祖屋,公屋戶亡父有2名兄弟姐妹,所以遺產分成3份,他擔心自己一旦繼承,總資產就會超標,有機會被房署勒令搬走。 公屋退戶2025 其他網民笑言「喺度曬命」、「香港邊有人查你,除非有人舉報」、「賣咗佢囉,再唔係轉畀我亦可以」。
公屋退戶: 調遷
房屋署為防範不幸事件(再次)發生,或會酌情考慮為涉事家庭分戶。 例如最近有一宗個案,公屋寓所女事主遭受胞兄性侵,法庭促請社署及房屋署為事主安排分戶。 申請人為梁瑞清(音譯),由其兒子代為提告,答辯人為房委會和上訴委員會。
「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讓公屋申請者透過「公屋申請填表易」或「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於網上填寫公屋申請表、查詢目前申請進度和更改申請資料或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日期和時間等。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房屋局昨日公佈第二批簡約公屋項目,共有13000個單位,地點更方便,在市區提供更多單位,亦善用空置校舍,建築費亦可降低。 他說是因應房屋局聽取議員和地區人士的意見後而提出,符合以結果為目標的理念。 房屋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何永賢致辭表示,房委會以往興建13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資助出售房屋51萬個單位,目前管理193個屋邨,照顧85萬戶,有210萬人口居住在公營房屋,她強調是前人播種,纔有今日的成果。 是對申請者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進行審查,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以最新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為基準,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
公屋退戶: 最新文章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公屋退戶2025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瞭解。 一般家庭申請入住公屋,必須符合下列的公屋申請資格。 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 房署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上年度共收回約2,200個單位。
公屋退戶: 【居屋按揭】公屋租戶購買二手居屋 申請程序及按揭指南
交還單位:在簽訂所購樓宇轉讓契據後,房委會轄下的公屋戶主及中轉房屋持證人,須即時向房委會遞交「遷出通知書」,在60天內終止現居於公屋單位的租約或暫準租用證,並於租約或租用證終止當日或之前,將該單位騰空交回房委會。 若遷出一方有急切住屋需要,可向房署申請新界區中轉房屋,而非申請公屋分戶;急切性較低者可按「單身人士輪候登記冊」申請公屋,縮減最多3年的輪候時間。 申請者應為公屋租戶其中一類人士:(1) 必須遷置類別的合住戶 或 (2)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
公屋退戶: 房屋委員會公屋住戶電子服務
她又認為,最終未交表的數字在比例上不算高,但很難估計當中有多少戶最終需要交還公屋。 公屋夫婦租戶如正在辦理離婚手續,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有條件租約」,暫住另一公屋單位。 公屋退戶 如果已離婚,單位須要更改租住權,其中一方須要遷出,通常沒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須遷離單位,除非同時擁有部分子女的撫養權。 此類租戶是指過往因受清拆或舊區重建等影響,而被調配與無關係人士或非直系親屬合住的公屋戶,屬優先處理的分戶申請。 入稟狀指,房委會沒有考慮婆婆的個人因素,指婆婆年老又患上腦退化症。 而且,房委會未有讓婆婆解釋水電的用量,屬違反程序公義。
公屋退戶: 必須遷置類別合住戶
通過審查及批准後,分拆戶可獲兩種選擇:(1)選另一公屋單位 或 (2) 以綠表資格(有效期一年 )申請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以代替接受公屋編配。 申請公屋分戶須有充分理據及值得體恤的理由,因分戶政策是房屋資助的一種,當申請者獲分配另一單位,變相延長其他公屋申請人的輪候時間。 公屋退戶 為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公屋單位會以電腦隨機方式,按申請者的家庭人數、公屋選區及單位編配標準;並配合輪候到達編配階段時的資源編配。
公屋退戶: 戶主轉名配偶毋需受審查
按金餘額(如有)一般會在發出終結單後的九個工作天內,以劃線支票的形式退還至註冊用戶提供的通訊地址。 如已結束的帳戶內有多繳的款項,前註冊用戶可致電本署客戶諮詢熱線或以書面申請退還該款項,申請時需提供繳款證明。 不少註冊用戶因遺失水費按金收據或因金額小而嫌麻煩,在遷離處所時未有結束水費帳戶及要求退回按金。 然而,即使住戶已遷出該處所及沒有在該處用水,但只要他們仍是有關處所的註冊用戶,他們仍要為該處所的水費負責。
公屋退戶: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 常見問題
是對申請者的物業權益進行審查,包括是否擁有或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權益;是否已簽訂任何協議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是否持有任何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 50%以上股權等等。 此類租戶須要具備值得體恤的理由,即使最終未能符合分戶政策申請資格,房委會或會按其特殊情況,決定是否交由其他政府部門 (例如社會福利署) 跟進。 若申請者符合資格,便會收到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邀請函,屆時可別錯過這個能提早獲編配公屋單位的機會。 當註冊用戶不再是處所的業主、租戶或住戶時,請通知水務署(下稱本署)結束水費帳戶及申請發還按金。 在扣除用戶的欠款後,按金餘額 (若有) 將會退回註冊用戶。
公屋退戶: 最新入息及公屋資產限額點計算?
居屋 /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 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註冊用戶在結束帳戶並繳清欠款 (若有)後,將無須再承擔註冊用戶的法律責任。 若果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公屋退戶: 居住環境擠迫可申請公屋分戶嗎?
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及家庭總資產淨值並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的家庭,成功加戶之後,住戶須按家庭入息水平繳交單位的原有租金、倍半/雙倍淨租金 另加差餉,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公屋退戶2025 房署今年10月起要求所有公屋租戶,在入住公屋後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以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同月向8.8萬租戶發出首批申報表,要求於11月30日或以前交回表格申報。 房署回覆《am730》指,房署最終收回逾8.5萬份申報表,佔總數約98%,即房署在截止日單日收回約4,000份申報表,惟仍有約3,000戶租戶逾期未交表。
公屋退戶: 申請公屋分戶理由
若沒有妥當填寫及╱或簽署申請表及聲明書╱未能提供所需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申請被審核為不符合資格,申請表及文件將會被退回,並夾附退表解釋信,通知申請者退表的原因,申請個案便告完結。 根據申報安排,租戶若拒絕或欠交申報表,房委會可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 房署回覆指,將審慎處理仍未交回申報表的個案,以各種方法聯絡租戶,審視他們是否有特殊情況或隱衷而未能準時交表,如租戶蓄意拒絕申報或證實濫用公屋,定必終止租約。 房署署長羅淑佩上月曾舉例指,若租戶在申報期內長期公幹或住院,房署會作人性化處理。 公屋分戶其實是迫於無奈的選擇,不可隨便濫用;同樣地,公屋申請是給予有居住需要的基層市民,如經濟能力超出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應留意其他資助房屋,或在二手市場搵樓,即上千居物色各區私樓筍盤。 如申請者屬必須遷置類別的合住戶,要求編配另一單位的分拆戶須通過「住宅物業權審查」; 如屬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原住戶和分拆戶均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但房委會於去年9月開始調查婆婆,懷疑婆婆濫用公屋,終因婆婆沒有應門、用水和用電量低等原因,判定婆婆沒有持續地住在單位內,於本年3月勒令她遷出單位。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公屋退戶2025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公屋退戶: 濫用公屋|3000戶逾期未交申報表 房署指倘蓄意拒報必收屋
如果註冊用戶從未申請結束帳戶,但該處所已有新住戶成功申請承接帳戶,該用戶的帳戶會被結束。 本署亦會發出結束帳戶通知書至已結束帳戶的通訊地址,而隨後發出的終結單將通知前註冊用戶其帳戶已被結束,若有任何疑問可聯絡本署。 如結束帳戶內有按金餘額及/或多繳的款項(如有),前註冊用戶可致電本署客戶諮詢熱線或填妥表格WWO 243申請退還款項。 公屋退戶2025 公屋退戶2025 公屋退戶2025 公屋退戶2025 假如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註冊住宅用戶即將永久離開香港,而且未能等待退回按金餘額(不超過500元),註冊住宅用戶可帶同香港身分證或護照、按金收據(如有)和有關離港的證明文件,親自到本署的灣仔客戶諮詢中心辦理手續。
公屋退戶: 相關連結
我們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我們完成審核當日為準。 有一點要留意,若果持有綠表的公屋住戶申請選購居屋或綠置居,必需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90日內交回其租住的公屋。 若未能如期交回有關單位,須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如獲批准,他們須為延期佔用該單位繳付佔用費,金額相等於單位的三倍淨租金/暫準證費另加差餉。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公屋退戶: 使用「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有什麼好處?
有很多個案中的註冊用戶因須承擔責任而蒙受很大的經濟損失,當中有些個案涉及的金額甚至高達數萬元。 公屋戶主轉名,通常有以下任何一個原因:戶主去世或搬遷。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房屋局常任祕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早前表示,當局10月起向居住公屋滿兩年,但未屆滿10年的租戶派發新的申報表,即在富戶政策「加辣」前,從未申報過的住戶,首階段涉及8.8萬戶,兩個月的交表限期在上月底截止。
公屋退戶: 房屋委員會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但也是有個例外,若是中古屋的屋主自己是「買賣房子為業」的公司,並以「公司」名義來賣房,那就回到了上方「公司」對「消費者」的狀況,就適用「合約審閱期」囉。 公屋退戶 公屋退戶 據瞭解,上述單位為擎天半島5座高層A室,實用面積632方呎,屬套兩房間隔,於11月底以1,820萬元易手,平均實用呎價約28,797元。 據資料指,該物業是呂宇健於2020年初以1,880萬元,向戴德梁行大中華區副總裁及大中華區策略發展顧問部主管陶汝鴻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