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約定財產制部分:仍維持﹁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二種,夫妻可視個別需要自行選用。 前者尚可選定全部財產之共有或僅以勞力所得部分︵即薪資、工資、紅利、獎金及其他勞力所得︶為共有,其餘財產仍適用分別財產制。 共同財產制的特色是將財產所有權共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及負債亦均共同為之,因此處分時,相對人︵夫妻以外之第三人︶應注意是否雙方均同意,未經同意之處分可能無效。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三、法定財產制之財產種類區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之夫妻,應確認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之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 不動產以登記之時點認定,動產則以取得(交付)之時點認定,如不能證明為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時,法律先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所有或妻所有時,例如家中電視機沒有發票或任何支出證明時,法律先推定為夫妻共有,如有反證時可以推翻之。
婚姻雙方的財產制度,可以分為三種:「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 這些複雜的名詞讓人看得心裡害怕,不過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會直接以「法定財產制」作為雙方的夫妻財產制。 在這樣的情況下,就要遵守「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定。 努力為婚姻付出、照顧家庭,但沒有財產的一方,可以透過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分配另一半的薪資財產。 感情很難理得清楚,但是夫妻間的財產,我們可以跟著離婚律師一起來釐清。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基本上,法條規定「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就不用列入分配。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離婚事件
行政機關「課稅時」常見土地依土地公告現值、房屋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課徵。 但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則必須依照市場價格來分配才合理。 因為眾所周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遠低於市場行情。 實務上對於不動產的分配,處理方式是「房子在誰名下,就還是屬於誰」,但必須換算出不動產的價值,除以二後支付現金給另外一方,拿到不動產的人如果拿不出現金,就必須先去借錢支付[2]。
- 根據法條可得知,當夫妻兩人在結婚時並無特別約定之,則會自動將兩人的財產依據此條約成立。
- 如果是陳太太過世,因為名目的遺產只有300萬,因為陳先生本身的財產就多餘太太,不用再跟國稅局申請「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此外,無論夫或妻之婚前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產生之孳息,皆應視為婚後財產。
- 不動產以登記之時點認定,動產則以取得(交付)之時點認定,如不能證明為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時,法律先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所有或妻所有時,例如家中電視機沒有發票或任何支出證明時,法律先推定為夫妻共有,如有反證時可以推翻之。
- 生存配偶對被繼承人的其他繼承人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後,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4條的規定,能再與其他繼承人參與被繼承人的遺產分配。
- 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與其他共同繼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遺產。
另外,若是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也就是婚姻關係消滅超過 5 年,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會跟著消滅,無論請求權人是否在 5 年後才知悉有剩餘財產差額這件事。 這項權利是專屬於配偶的請求權,不能讓給其他人或由其他人繼承,必須由生存配偶去申請。 基於大部分夫妻並不會特別約定離婚財產分配,故若想要公平財產分配原則,則需要將所有婚後的共同財產清算清楚。 例如:婚後一起的共同積蓄、購買的不動產/動產之分配內容等等。 並將所有財產扣掉貸款後還有剩餘的資產,也是都會被算進離婚財產分配中。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一) 法定財產制:
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財產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除了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外)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就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 在此請求權的計算中,現存的婚後財產,並不包括因繼承、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 所以夫妻生前互贈之財產,該部分即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計算範圍。 通常在一方死亡時,生存的另一方配偶就可以在遺產開始分配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5]」。 另外法律規定,夫或妻要向他方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分配,應該在知道有剩餘財產的差額時的2年內請求,或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的5年內請求。
提醒:被繼承人的剩餘財產-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 (負債也需一併納入算法內)X1/2,纔是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的上限。 夫與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在的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剩餘財產金額較多的一方,請求2人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7]。 實務上也有類似的案例,如: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臺上字第254號就是雙方在訴訟過程當中達成訴訟上和解,約定應以訴請離婚日作為剩餘財產分配基準日。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因此事實上雙方是可以透過約定的方式決定剩餘財產分配的時間點,不一定非得依照前述民法第1030條之1所規定的時間點(白話來說:你們講好就好)。 約定夫妻財產制是婚前最重要的大事,本文帶你快速搞懂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與共同財產制的特色與責任,助你選出最適合的財產制種類,萬一對方開始濫用夫妻財產,別怕! 前面提及法院衡量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審酌的事項,然而婚姻關係存續當中,很多金錢或是家務付出都難以量化和舉證,法院也不可能在無其他客觀證據的情況下,僅依一方口頭陳述,就認定有「剩餘財產平均分配顯失公平」的情況。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離婚請求分配的金錢、股票、不動產等財產如何計價?
需特別留意生存給付的部分,因要保人無償將領取保險金之權益給予受益人,此行為即有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根據媒體報導,大陸一名寡婦繼承父母大約2億人民幣(大約8.8億新臺幣)的遺產,後續再婚剛滿一年,先生立刻要求離婚,還主張遺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當被質問為何可以父母給的遺產,還表示憑藉的就是一紙結婚證書。 五、法定財產制之管理權原由夫妻之一方擔任者,自新法公佈施行後,不論婚前或婚後財產,所有權由夫妻分別所有,各自管理、使用、收益(例如出租)及處分(例如變賣)。 六、家庭生活費用由夫妻依其能力負擔,包括家事勞動之負擔方式亦屬之。 慰撫金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也就是當人格權等非財產性質的權利受侵害時,可以請求的一種損害賠償(民法 §18),依法也可以不併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
- 就法律規定而言,兩者並不衝突,但是分配是有順序的,要先進行剩餘財產分配,由配偶分配完剩餘財產後才能再進行遺產的分配。
- 也就是說,當夫妻兩人擁有了共同目標,例如:買房、買車等等;又或者說夫妻共同創業,這也都屬於共同財產制的一部分。
- 慰撫金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也就是當人格權等非財產性質的權利受侵害時,可以請求的一種損害賠償(民法 §18),依法也可以不併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
- 除了特有財產(民法第1031之1)夫妻婚前婚後財產都是共有。
- 婚後:現金30萬、土地一筆200萬、慰撫金20萬、租金收入50萬。
- 感情很難理得清楚,但是夫妻間的財產,我們可以跟著離婚律師一起來釐清。
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存配偶得依民法的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價值於核課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去年實施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3條規定,雙方當事人有相互繼承之權利,互為法定繼承人,準用民法繼承編關於繼承人之規定。 同性伴侶婚後,也都視同現行夫妻配偶規定,未來伴侶死亡,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夫妻財產分配怎麼選?1張表搞懂3種夫妻財產制優缺! – 法律010
另外若夫妻在結婚一段時間後才決定改採約定財產制,原本的法定財產制就會在雙方以書面訂定約定財產制契約時隨之消滅,這時夫妻的一方也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二)第二種為分別財產制,也就是夫妻雙方不論婚前或婚後財產都各自分別計算,因此就算婚姻關係消滅,也不能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依民法第1030-4條第1項規定:「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法定財產制關係在離婚時消滅,在協議離婚,財產計算的時間基準點,是以離婚登記之時間點。 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4項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算2年間不行使,或是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離婚或他方死亡)時起算逾5年,沒有行使,則請求權消滅。 依照民法的規定,若擁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請求權人可以計算差額時起算, 2 年內不行使權利,則該請求權消滅。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一) 婚姻中臨時要改成夫妻財產分開制可以嗎?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民法第1031條:夫妻之間的財產及所得,除了「特有財產」外,其餘都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擁有。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一定得依照「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嗎?】
雖然裁判離婚的生效時點在法院判準離婚的時候就會生效,但是剩餘財產分配的價值,是以起訴時的價值為準。 也就是其中一方把離婚的起訴狀睇遞到法院時的價值,不論之後財產的增加或減少,都不再影響剩餘財產的計算。 ※但要特別注意:夫或妻個人收到的贈品,有經過贈與人用書面聲明這個是專屬夫或妻的特有財產,或者民法第1030-1條提到的「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這些財產即使在婚後取得也不屬於婚後共有財產。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夫妻財產怎麼分?快速瞭解「剩餘財產分配」
不同於法定財產制,無論是婚前婚後,雙方想要改成約定財產制,都需要填妥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辦理登記(註一),有意願的民眾可以先在司法院官網下載「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 曾經有個案例是透過「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但卻差點多繳 295 萬「土地增值稅」的案例。 今天我整理了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資料,跟大家分享這項權利,當認識之後,未來發生類似狀況,或許你也有機會能夠避開繳納遺產稅,有機會利用「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減省遺產稅。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最後來談談這次新增的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它的立法理由提到[6]: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為了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的一方,彰顯他對婚姻的貢獻,但如果每個具體個案都一律平均分配,可能會發生顯失公平的情形。 即使在大陸,這則新聞的狀況也並非無解,只要這位太太的父母生前有在遺囑寫清楚,遺產只給女兒,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這筆遺產就不會被這位先生分走了! 即使在中國,這則新聞的狀況也並非無解,只要這位太太的父母生前有在遺囑寫清楚,遺產只給女兒,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這筆遺產就不會被這位先生分走了!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財產禁止處分須「這麼辦」始得塗銷
通過遺囑,再婚族可以對財產進行合理分配,但要寫遺囑時要注意符合要件,及特留分的法律規範,降低財產分配的糾紛。 剩下的一半再由王美琇與辜寛敏的4名兒子均分,每個人可以取得辜寛敏遺產的1/5繼承權,也就是辜的財產的1/10。 物上請求權是民法重要概念之一,分為三種樣態,你知道是哪三種嗎? 臺灣已於2019年5月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並正式施行。 依該法規定,同性別的兩人,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時,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成立「第二條關係」[12]。 繼承的順序,原則上是以親等較近的人優先,有先順位的繼承人存在時,後順位的繼承人不得繼承[9]。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遺產分割協議書「記得做這件事」
【民法第 1030 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剩餘財產分配是給配偶的權利,與遺產不同,因此是不算入遺產稅課徵的範圍。 但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有特別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的財產,視為遺產,所以會併入遺產稅總額計算。 需注意的是,雖然被繼承人死亡2年內贈與給配偶的財產,會被課徵遺產稅,但只是國家稅收課徵的制度,與剩餘財產分配無關喔!!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夫妻間贈與之財產」在離婚時要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嗎?
依據民法第 1030 條之1的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丈夫或是妻子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擔的債務之後,如果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應平均分配。 由前述說明可知,被繼承人所留下的財產中,可能有一部分是基於生存配偶的貢獻,此時該部分應先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將生存配偶的貢獻還給生存配偶,剩下的部分才能算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生存配偶對被繼承人的其他繼承人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後,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4條的規定,能再與其他繼承人參與被繼承人的遺產分配。 且生存配偶即使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權,仍得主張並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九、夫妻離婚或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婚後財產扣除與婚姻貢獻無關者︵包括繼承、贈與及慰撫金︶為剩餘財產,應予平分。 所謂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包括夫妻改用其他財產制,因此臺商在大陸如另起爐竈,在臺配偶為防止財產被淘空,可以聲請法院改用分別財產制,提前進行剩餘財產之分配,以保障權利。
Deloitte亞太及其相關實體的成員,皆為具有獨立法律地位之個別法律實體,提供來自100多個城市的服務,包括:奧克蘭、曼谷、北京、河內、香港、雅加達、吉隆坡、馬尼拉、墨爾本、大阪、首爾、上海、新加坡、雪梨、臺北和東京。 Deloitte泛指Deloitte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Touche Tohmatsu Limited(簡稱“DTTL”),以及其一家或多家全球會員所網絡及其相關實體(統稱為“Deloitte組織”)。 DTTL(也稱為“Deloitte 全球”)每一個會員所及其相關實體均為具有獨立法律地位之個別法律實體,彼此之間不對第三方承擔義務或約束。
依據《土地稅法》第 28 條,繼承取得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土地增值稅應該是從先生往生的 2018 年重新起算,2018 年到 2021 年僅有 3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年,土地公告現值漲幅平穩,原以為土地增值稅應不多。 房產用繼承方式處得的好處是未來出售此繼承房產時,土地增值稅的原規定地價是以「繼承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計算。 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太太的遺產是在遺贈稅的免稅額度內(2022年調整為1,333萬),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小金(妻)婚前:現金20萬、債務30萬、繼承取得50萬。 夫妻財產如果是存款,金額多少一目瞭然,但如果是股票,則以離婚起訴當日股票價格計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債券ETF怎買…小資靠「存續期間」放大報酬! 專家:00687B今年多賺到第五次配息
所以涉及遺產稅時,不論是夫或妻任何一方死亡,只要是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生存的一方若主張行使「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可節省遺產稅賦。 官員說,B土地是否為夫妻共同購買現在已不可考,但王先生是因夫妻贈與而無償取得,所以還是不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範圍,因而在覆查時駁回這項主張。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1 條】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得向稽徵機關申報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解釋,依照大陸現行法規,如果遺囑以及贈與合約中沒有敘明遺產或財產只歸其中一方,無論是遺產或是贈與的財產、不動產,在婚姻關係中都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主張分配,但在臺灣不適用,只要繼承遺產就是自己所有。 該 2,450 萬元金額即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結果,可從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中扣除。
又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生之孳息,應算入婚後財產(例如婚前擁有之股票於婚後產生之紅利,納入婚後財產範圍)。 另新法刪除有關法定財產制中「特有財產」(指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之規定,該等財產應依取得時間劃分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加以定性。 簡單的說,從財產的角度來看,兩人一起經營一段婚姻,就像合作開公司,婚姻期間的收入應該共同擁有、負債也應該共同承擔。 不過,來自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財產(如他人贈予)、以及慰撫金,不算在平分的範圍內,要先扣除喔。 一般人結婚時的夫妻財產制,大多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或死亡時,關於財產部份,配偶可能會有「剩餘財產之差額分配請求權」。 大致上就是針對結婚後財產增加部份,可以請求分配的意思。
舉個簡單的例子,進一步瞭解「剩餘財產請求」: 一對準備離婚的夫妻,丈夫的婚後財產1100萬元,婚姻關係存續中負債20萬元;妻子的婚後財產330萬元(含繼承50萬元),婚後無負債。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將夫妻婚前跟婚後財產分別計算,並以婚後財產作為剩餘財產分配的基礎。 夫妻各自婚後財產扣除夫妻婚後各自的負債後,若有剩餘的財產,雙方就婚後剩餘財產會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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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族傳承或遺產分配的議題上,除了繼承相關規定要注意外,「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更不容小覷,因為此項請求權是優於繼承權。 目前民法將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到法院登記,皆屬於「法定財產制」。 總之,夫妻間贈與和一般人贈與並無不同,只要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屬於無償取得之財產,配偶均不能主張剩餘財產差額請求分配。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也就是說,夫妻離婚或是另一方死亡的時候,雙方的財產就要進行計算,將各自婚後的財產扣掉各自婚後的債務後,雙方財產就要進行平均分配,但因為繼承、無償取得財產或是慰撫金不加入計算。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相關法律文章:
例如:房子是先生的,分配剩餘財產時,房子還是屬於他的,但是他必須把房子換算成金額,支付總價的一半給妻子。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2025 沒有房子的一方,除非對方同意,不然不能要求與他方共有這筆不動產[3],當然也無法進一步要求「你把房子給我,換我分一半現金給你」[4]。 最後當保險契約期滿或條件達成,要保人及受益人非同一人時,受益人在領取保險給付時,生存給付需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所得稅,死亡給付則可享有新臺幣3,330萬元之免稅額,超過部分仍需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所得稅。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離婚後一無所有?請求分配「這10種婚後財產」保障你的權益
如果是「法定財產制」,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包括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或婚姻遭法院宣告無效、被撤銷、或夫妻雙方合意變更夫妻財產制為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等情形,配偶可行使這項權利,也就是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的差額,一半可歸他所有,如下圖所示。 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本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也就是說計算剩餘財產分配的時點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白話來說就是:離婚成功時、配偶一方死亡、約定改用其他財產制時。 國稅局官員表示,依《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在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即可就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除以二,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得列入計算範圍。
DTTL每一個會員所及其相關實體僅對其自身的作為和疏失負責,而不對其他的作為承擔責任。 內政部提供「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讓申請該項服務的民眾,應用系統主動通知簡訊或電子郵件,使申請人得知名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異動情形,進而有效阻擋不法情事發生,守護財產安全。 本文深入探討臺灣刑法下妨害性自主罪的各個面向,包括強制性交罪和強制猥褻罪的法律定義、構成要件、什麼情況下妨害性自主是告訴乃論、起訴率和不起訴的條件、和解的可能性與和解金要多少,以及刑事追訴時效。 信義律師深耕桃園、中壢地區,對於每任何法律訴 訟案件,事務所每一位律師都是以當事人最有利的方向來去進行訴訟答辯,靠著三十幾年來的訴 訟經驗以及全方位的服務團隊來研究案情,找出對客戶最有勝算的訴訟方式。 亞里斯多德說:「法律是遠離激情的理性。」出社會獨立執業之後,接觸到各行各業的人,才深刻的體悟到,法律人過度的理性,法條中的艱澀文字,對一般民眾來說,其實充滿距離。
例如夫妻之一方好喫懶做,靠另一方努力辛苦養家,因對家庭無貢獻,所以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以維公平。 (三)實際案例:小華與小金是夫妻,在108年06月07日時,小金曾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在108年11月30日撤回訴訟。 後來小金又在110年03月03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小華在108年09月期間陸續從他的帳戶提領現金共100萬,小金主張該100萬應追加進小華的婚後財產計算。 法院認為,因為小金在108年已經提起訴訟,小華有預見被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可能,雖然小華說100萬是償還親戚債務,但是並沒有提出證明,所以認定小華是為了減少剩餘財產惡意脫產,有惡意脫產之行為,因此婚後財產應追加100萬元。
如果能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將有益於節稅並減輕繼承者的壓力。 配偶一方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兩種身分。 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與其他共同繼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遺產。 調查後才知道,太太繼承當時,將該筆土地主張「配偶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所以前次移轉現值仍然維持在當時 1978 年買賣取得的公告現值,也就是當初先生往生時或許太太省了近 135 萬元的遺產稅,但是,現在卻要付出近43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整整比遺產稅多了 295 萬元。 但這是在離婚,也就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能請求,雙方婚姻存續期間,A、B的財產都是各自處分、管理及使用,無須經過對方同意,B也不能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什麼?計算方式、時效最強懶人包
因此並不會因為這樣,就影響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請求的金額,兩者是不相關的,只是遺產稅多寡的問題。 主要因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所以應將該贈與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故K董遺產之課稅總額皆為10億元。 然依民法第1030條之1但書規定,因K董生前贈與一半財產給K董太太,K董反而造成K董太太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減少2.5億元,而變成多繳了5千萬元的遺產稅。 當夫妻以法定財產制區分財產,則針對婚後取得的財產,在婚姻關係消滅(如:離婚、配偶一方死亡⋯⋯)時,婚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就可以向另一方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將雙方財產差額平分後,由婚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取得該平分後的差額(民法 §1130-1)。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留意演算法 民法第 1030 條之 1 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到底「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民法的規定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