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公務員及非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能須參加筆試及/或其他考試,以便招聘職系/部門評核他們具備的技能和特質是否符合聘任的要求。 政府在釐定公務員職位的入職學歷的時候,通常會以香港教育制度下或由本地院校所頒授的學歷作為標準。 如持有的非本地學歷被評核為與入職要求相若時,他們的申請可獲同樣考慮。 在適用的情況下,政府在評核非本地學歷時,可能會參考近年政府為同類個案進行過的評核。 (a) 持有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或(b) 現正修讀學士學位課程,並將於 或 學年獲取大學學位;或(c) 持有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
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2023年10月7日(或如有需要於2023年10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上述考試亦暫定於2023年12月在香港以外的七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 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試卷。 就所有由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在新推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會成為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方式,會因應不同公務員職位的學歷要求而訂定。
公務員試: 考試形式
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為公務員。 公務員試 獲聘任非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則並非公務員,亦不會被調職、晉升或轉派任何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 以上5個部分中,頭兩部份跟文字有關,主要透過閱讀問題,分析答案是否合邏輯。
若申請人未曾應考或未獲及格成績,仍可申請相關職位,但將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BLT。 政府語文考試是協助各部門╱職系評核考生的中文程度,以確定能否符合委聘所需。 本中心語文導師和CRE出題者的共通點是,兩者皆有深厚的語文基礎及豐富的出題經驗。 所以本課程安排由資深語文導師執教,能以出題者角度和學員分析,在課堂上透過即時交流、改正,啟發學員應考思維。
公務員試: 政府語文考試
導師精心設計了不同題型練習及模擬試卷,針對近期CRE考試題形及模式而設計務求讓學員瞭解考試要求、出題模式,考生熟習不同題目後,可計時挑戰模擬卷,在限時內體驗考試實況 , 提升答題速度。 政務主任╱行政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旨在評估應考者的分析及撰寫能力,考試時間為三小時。 考生需要完成該份試卷內的兩條題目,題目一的英文任務為個案處理,題目二為中文任務,考生須就一個具爭議性的指定議題,闡述個人的立場和看法。
-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
- 政府語文考試是協助各部門╱職系評核考生的中文程度,以確定能否符合委聘所需。
- 所以本課程安排由資深語文導師執教,能以出題者角度和學員分析,在課堂上透過即時交流、改正,啟發學員應考思維。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方式,會因應不同公務員職位的學歷要求而訂定。
- 在這部分,考生須閱讀一篇題材與日常生活或工作有關的文章,然後回答問題。
以近期職位空缺為例,入境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館長均要求申請人需具CRE中英文運用一級或二級成績。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 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如打算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亦應留意公務員事務局公佈下次舉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日期。 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CE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公務員試: 中文運用
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學位持有人仍可申請這些職位,但不能獲得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根據政府網頁,各公務員職位都有不同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測試」(BLT)成績要求,成績是永久有效且報名費用全免。 由於2021年8月6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均新增需在《基本法》測試(BLT)取得及格成績的入職條件,變相申請人必須於BLT取得及格成績才會獲考慮聘用。
- 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學位持有人仍可申請這些職位,但不能獲得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 此外,申請人也可選擇透過「我的政府一站通」作網上申請,更可利用「自動填表」功能,把儲存於「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內的個人資料預先填寫在「G.F. 340網上申請系統」的表格上,省時又方便。
-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 以符合有關職位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
- 上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已於2023年6月3日舉行。
各為 45分鐘的多項選擇題,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的最新要求,目的是評核考生的英、中語文能力及推理能力。 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而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則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公務員試 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
公務員試: 服務承諾
申請人應先確定擬投考職位的要求及被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其他考試成績,以決定所需報考的試卷。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公務員試: 申請政府職位
公務員考試組舉辦綜合招聘考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及政府語文考試。 這些考試提供一種客觀的方法來評核考生在指定職位所要求的技能或特質方面的能力。 公務員試2025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 申請人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 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日後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就所有由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公務員試: 投考須知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以符合有關職位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 個別進行招聘的部門/職系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 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的應徵者,會被視為已符合所有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 部分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要求應徵者除具備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所需成績外,亦須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公務員試 一般來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需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以符合有關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
公務員試: 能力傾向測試等於邏輯推理試驗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因應有意投考的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有意投考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直接向招聘部門/職系提交職位申請。 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招聘部門/職系會核實職位申請人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並可能在綜合招聘考試外,另設其他考試/面試。 除非有關招聘廣告另有訂明,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公務員試: 能力傾向測試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 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該須知詳列有關在考試前、考試進行期間以及在考試後的行為指引,以供考生參考。 此外,申請人也可選擇透過「我的政府一站通」作網上申請,更可利用「自動填表」功能,把儲存於「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內的個人資料預先填寫在「G.F. 公務員試2025 340網上申請系統」的表格上,省時又方便。
公務員試: 基本法網上試題練習(即時啓動)
最後則是跟圖像相關,考生要從圖表中的資料,透過整合和計算來回答問題。 於整個APT 公務員試2025 Test之中,除了聽到人說困難之外,最多人提到的是理科人較文科人有優勢,但其實有很多分析都提到非關鍵,因試卷既有文字亦有數字,所以簡單而言,整個測試最重要的還是看考生的思維能力如何。 這部分是測試考生在閱讀個別片段╱語段時能否理解該段文字的含義或引申出來的觀點,找出支持或否定某些觀點的選項,或選出最能概括該段文字的一句話等。
公務員試: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試卷
有意應考於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人士,亦應細閲「常見問題」,以獲取更多資訊。 公務員試 此輪暫定於2023年10月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日期為2023年8月4日至17日。 綜合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選擇透過「我的政府一站通」作網上申請,更可利用「自動填表」功能,把儲存於「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內的個人資料預先填寫在「綜合招聘考試網上申請系統」的表格上。 一般來說,新入職的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均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你可透過政府職位空缺查詢系統,在網上查閱政府職位空缺,該系統載有公務員及非公務員職位空缺的資料,而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則只列出非公務員職位的空缺。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許多工作機會,當中不少適合剛畢業人士申請。
公務員試: 能力傾向測試4大備試攻略
一般來說,應徵學歷要求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以上程度公務員職系的人士,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系的人士,一般需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目的是評核考生的英、中語文能力及推理能力。 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據此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試卷。
本文介紹現時公務員及非公務員職位空缺的資料,兩者的分別,以及申請手續。 上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已於2023年6月3日舉行。 在這部分,考生須閱讀一篇題材與日常生活或工作有關的文章,然後回答問題。 題目在於測試考生在理解和掌握文章意旨、深層意義、辨別事實與意見、詮釋資料等方面的能力。 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CRE中包括三份考卷,分別為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前兩者評核語文能力、後者則評核推理能力。 政府聘請絕大部份公務員的 第一關「綜合招聘考試(CRE)」,每年均吸引了大量人士應考。 由於通過「綜合招聘考試 (CRE)」是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基本條件,應考人數越來越多。 CRE 的試卷並不會公開,令不少學員不能提早準備考試,從而錯失應徵公務員之時機。 部分公務員職系(如紀律部隊職系)會按受聘者的學歷給予不同的入職起薪點。
公務員試: 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新!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考覈申請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 過往曾參加任何《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如欲應徵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亦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將不會被安排應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至於學歷要求為非學位程度的公務員職系,個別招聘部門/職系會在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系所需的語文能力要求。
個別招聘部門/職系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 以符合有關職位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 個別進行招聘的職系/部門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