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常任祕書長羅淑佩說,本月3日開始,已向首批約8萬8千名、住滿2年至8年的公屋住戶派發申報表,他們在填寫後需要在11月底前交回,否則或有機會被中止租約。 不時有新聞報道,指公屋住戶隱瞞在內地資產,當局應與內地部門加強合作,研究審查租戶在內地和海外資產,打擊瞞報行為,讓更多真正有需要的市民盡早獲分配公屋。 她認為,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愈趨嚴重,市民的平均壽命亦有所上升,預料未來10年,香港年滿60歲或以上的人口將增加超過一半,認為再現行豁免60歲或以上公屋住戶資產審查,再難以維持公屋流轉。 若房屋署發現不再符合編配公屋資格的申請者,以及沒有回應房屋署邀請以進行文件查覈及/或詳細審查的申請者,房屋署將會取消其申請。 據房委會最新公佈,截至2022年12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較上一季(即2022年9月底)輕微下跌0.1年,而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則維持不變。
- 今次房委會修訂的重點,包括要求公屋租戶由以往入住首10年免申報,改為每兩年申報是否有家庭成員持有本港的住宅物業,亦要同意日後在購入本港住宅物業(包括是簽署臨時買賣協議)的一個月內,向房委會申報。
-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稱「小組委員會」)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能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 消息人士指,房委會擬大幅收緊暫準居住證,由一年至僅4個月,隨後亦不會再做重新評估,「若好有特殊需要就去上訴委員會上訴,」避免再出現轉移資產規避的情況。
- 若期間租戶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其居住年期,須每兩年申報住宅物業、資產及入息,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其單位。
- 對比起租私樓簡直不值一提;所以年輕人上公屋越嚟越難,因為富戶趕唔走,形同虛設。
- (b)將「定期暫準居住證」的期限由最長12個月縮短至最長四個月。
黃碧如明確表示,調整公屋政策的主要目的不在於迫使現有的公屋住戶離開,也不意味著住戶一旦達到60歲就必須搬遷。 對於那些其入息及資產超過規定上限的住戶,根據現行的富戶政策,他們將需要繳納更高的租金,可能是標準租金的1.5倍到2倍,或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能需要搬離公屋。 根據房委會提出的建議,將豁免審查年齡提升至65歲的主要目的,在於更好地配合現時的社會結構與人口老化趨勢。 黃碧如針對香港人口老化問題作出回應,強調房委會應致力於保持公屋資源的合理和公平分配。 她指出,為了幫助中低收入家庭獲得他們負擔得起的住宅,必須重新審視現有政策。 同時,她也提到65歲作為豁免審查的年齡門檻並非固定不變,政府應進一步討論在何種年齡層劃定標準,以確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實施的可行性。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入息及資產限額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自1987年4月1日起實施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在1996年4月通過實施的「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一般統稱為「富戶政策」。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稱「小組委員會」)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能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黃碧如強調,相關檢視要求的目的並非趕走現時公屋住戶,同時亦不代表住戶年滿60歲後便須遷離,有關安排將維持與其他住戶一致。 若他們申報的入息及資產超出上限,亦須按現行富戶政策下的規定,多交一倍半至雙倍租金,甚或遷出單位,整體而言才屬於公平合理的做法。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2017 年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10 月,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而富戶政策於 2023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年 5 月進一步通過收緊,並於同年 10 月實施。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富戶政策下,年長者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限額會否不同?
有關措施將會分短、中、長期三個階段實施,4項短期措施已於12月1日起生效,主要是針對濫用公屋,包括若租戶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會被視為濫用公屋,並且將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收緊至3個月。 房屋署早前公佈公屋最新輪候時間,截至今年9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6年,較上一季上升0.3年,主要原因是過去數季的新公屋單位供應減少。 此外,黃碧如又在電臺節目上表示,現時社會不少60歲以上人士仍有工作能力,年紀不算「很老」,而近年公屋輪候時間仍長,若將豁免審查年齡要求維持在60歲,可能影響未來公屋流轉的持續性。 目前普遍退休年齡為65歲,故她認為,有關要求上調至該年齡較為合理,惟暫未估算調整後的受影響人數。
- 在4個月限期過後,有關住戶必須遷出,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 在暫住期間, 他們須繳交金額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 以較高者為準) 的暫準證費。
- 若相關人士有特殊情況(例如入息驟然下降),可循現行機制就房委會終止其租約一事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 當然,買居屋由於毋須補地價,亦有相應限制,就是短期內難以在公開市場轉售。
黃碧如回應指,近年香港人口老化問題嚴重,而房委會應繼續維護公屋合理及公平分配的原則,當局目的是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他們有能力負擔的居所,便須檢視該有關做法。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她解釋,65歲並不是絕對的限制,當局可多加討論應在哪一個年齡層劃下要求界線,研究可行程度。 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瞭解。 以往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才需要2年進行一次「富戶政策」申報,現改為公屋租戶入住滿2年後,每2年申報一次。 但若入息為永久性下降,例如家中成員不幸過世,住戶可立即申請減租至1.5倍或原有租金。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超出入息限額而須多付租金的情況
此外,禁止已有成年子女的租戶為其他成年子女加戶,以減少世襲情況。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房委會又指出,目前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住戶在公屋住滿十年,便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凡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而收入水平超出規定限額的家庭,須繳交額外租金;凡入息或資產超出所定限額(分別訂為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及100倍),或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家庭,則須遷出公屋。 除此之外,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每兩年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 值得留意,由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入戶公屋的租戶,須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戶主和家庭成員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亦要在申報表上表明,同意在購入本港住宅後,包括簽訂任何購買協議,向房委會申報。 房屋署會主動向住戶發出申報表,住戶須在限期內,填寫每名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並申報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 另外,一名公屋申請人在其2018年遞交的一份申請表當中,未有申報擁有估值140萬元的新界土地,超出該申請人家庭的資產限額44萬元。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 常見問題
已居住逾 10 年的公屋住戶,須就富戶政策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房委會會適時郵寄表格至住戶,住戶亦可於網上下載申報表。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2025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2025 已居住2年之公屋住戶,須就每2年進行一次「富戶政策」申報,房委會會按時郵寄表格至住戶地址,公屋住戶亦可於網上下載申報表。 消息人士指,房委會擬大幅收緊暫準居住證,由一年至僅4個月,隨後亦不會再做重新評估,「若好有特殊需要就去上訴委員會上訴,」避免再出現轉移資產規避的情況。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b)將「定期暫準居住證」的期限由最長12個月縮短至最長四個月。 在四個月限期過後,有關租戶必須遷出,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事實上,公屋供應緊張,不少基層一屋難求,輪侯時間愈來愈多。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屋屋署及房協一同收緊政策,無疑可以打擊濫用公屋的情況,回收的公屋數量必然會超過以前的,務求多管齊下的增加公屋供應,縮短輪侯時間。 每季度的平均輪候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可供編配的公屋單位數目、公屋申請者數目及申請者所選地區等。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現行申報程序
這意味著,即使是年齡超過65歲的住戶,如果他們的入息和資產超過規定的限額,應需要按照現行的富戶政策規定,繳交更高的租金或遷出。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2025 未納入「富戶政策」申報週期的租戶,須填報「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2025 已納入「富戶政策」申報週期而須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只須填報「居住情況申報表」。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上述第二類人士,即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兒童可獲豁免受審查。 富戶政策的基本原則是確保公屋資源能夠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如果住戶的家庭入息或資產超過特定限額,他們需要繳交更高的租金,或者可能需要遷出公屋單位。 這一政策旨在防止資源濫用,並確保公屋能夠服務於最需要的市民。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入息超額怎麼辦
根據現行政策,公屋住戶的收入需不超過入息限額的五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則不能超出入息限額的一百倍,否則將不得不退出單位。 申報表上,住戶都要填寫上月收入的金額,而對於資產方面則是簡單選擇「超逾」或「不超逾」而不需要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房屋署16日公佈,一名居住在粉嶺祥華邨的公屋居民,於2021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涉嫌隱暪擁有一幅位於上水資產淨值約1,500萬元、已興建住宅物業的土地。 申報時事主表示並無擁有香港的住宅物業以及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該家庭的資產上限為245萬元)。 房委會在 1996 年 4 月通過實施「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作為衡量公屋住戶繼續接受公屋資助的資格。 凡在「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下正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若欲繼續於公屋居住,便須在下輪申報時 ( 距離上次申報兩年 ) 申報資產。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富戶政策下的基本原則
下文詳細介紹最新家庭住戶入息及資產要求,以及非長者一人申請租住公屋的計分制度。 獲批新租約的家庭, 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每 2 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 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再加上,房屋署於今年10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回收公屋成效顯著。 截至今年11月,署方已收回近2,000個單位,情況包括濫用公屋而違反租約(例如丟空單位)、欠租違反租約條款或因富戶政策而不符合入住資源的,短短1個月收回單位的數字貼近上年度全年2,200個單位的水平。 政府強調,這一調整不是為了排擠現有的住戶,而是為了確保資源能夠更加合理地分配給有需求的市民。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公屋富戶政策2023|入息及資產申報/流程/ 豁免資格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未住滿10年的租戶無須申報入息及資產,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公屋年期,仍須遷離公屋。 據瞭解,房委會亦擬勒令公屋租戶購買物業後,須於一個月內當局申報資產狀況,若租戶無按照規定申請,將會被視作提供虛假資格,屬於刑事罪行。 政府著手打擊公屋富戶,房屋署昨日(20日)公佈兩宗涉及公屋資產審查案件,一名居住於深水埗海麗邨的公屋居民於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在港並無住宅物業,並且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但其後經調查被揭,該住戶瞞報擁有估值約為413萬元的香港住宅物業,被判監禁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1.2萬元以及終其該公屋單位的租約。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2025 以上對「加戶政策」所作的修訂,不會影響現行的「批出新租約政策」。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公屋富戶政策2023|入息及資產限額|7. 申報三步曲
該名申請人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相關房屋條例而被檢控,並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6個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5000元,及取消公屋申請。 公屋租戶現時可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在居屋第二市場物色未補價的居屋盤,又或者透過綠表資格抽新居屋,中籤機會遠較白表申請人為高。 至於在按揭方面,由於有政府擔保,一手居屋買家申請居屋按揭毋需壓力測試和提供入息文件,只要家庭成員的總收入證明有能力供樓,按揭便可過關。 按揭最高更可借足九成半,最長25年為還款年期;至於二手居屋買家,實質按揭成數和年期則需要視乎政府擔保期剩餘幾多年去決定。
他建議當局改變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選樓安排,包括改為在每個新建屋苑預留不多於三成單位,並同時為「一人申請者」在每個新建屋苑中,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可供選購,讓不同類別的申請者均可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 據房委會網頁顯示,在 2023年2月1日以前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如分數於2023年2月1日,其分數已達425分,現正 / 將會安排詳細資格審查。 此外,非住屋開支則是參照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期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結果釐定,並於兩次調查期間每年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剔除住屋開支)的最新變動,或按入息因素的名義工資指數變動進行調整,以較高者為準。 至於公屋資產限額,則參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通脹率)於年間的變動調整。
根據《房屋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若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以一個3人家庭為例,如果目前總收入多過122,050元、資產淨值多於245萬元,就應該做好兩手準備,考慮以公屋換取居屋,爭取向上流動。 即使買入的是居屋樓花,申請人也有很大機會可以繼續住在公屋,直至居屋入夥,無縫銜接。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2025 與一般家庭和長者申請人不一樣,非長者一人申請排的是另一條隊。
隨着2024/25及2025/26年度在屯門、東湧、觀塘及上水等地區均有不少新公屋供應,公屋綜合輪候時間有望回落至4.5年。 房委會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今年第一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2,3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510宗。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50宗。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物業、未落成的私人住宅物業、經屋宇署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土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
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有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公屋單位。 若嚴格根據既定公式計算,在2023/24年度,6人及以上家庭的公屋入息限額會上調,而1人至5人家庭的入息限額則會下調。 (c)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由終止租約當日起計不得再次申請公屋的限制年期由兩年延長至五年。 消息指,政府方面明白現行政策或影響富戶政策,但有關調整或會「牽一髮動全身」,應審視調整對整體政策的影響。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豁免申報資格
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準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有一點要留意,若果持有綠表的公屋住戶申請選購居屋或綠置居,必需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90日內交回其租住的公屋。 若未能如期交回有關單位,須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如獲批准,他們須為延期佔用該單位繳付佔用費,金額相等於單位的三倍淨租金/暫準證費另加差餉。 若果本身條件許可,公屋住戶可以選擇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包括綠置居計劃、居屋第二市場(即白居二)和房委會的新居屋。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佈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公屋申請|「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和資產限額
另一個打擊濫用公屋的方向,消息人士則指與租戶「加戶」有關,新建議要求「有成年子女就唔可以再加其他成年子女入嚟」,但若租戶的單位並無其他成年子女的戶籍,則可按現行規定為一位成年子女加戶。 另一個方向則是富戶暫準證的情況,現時房委會會向「超級富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準居住證」,讓相關富戶繼續暫住最長12個月,惟房委會數據顯示,約一半人會在此期間轉移資產,以再次符合公屋租戶資格。 以下Sundaykiss為大家整理了申請公屋時需要提交的入息證明及資產淨值證明。 委員之一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要求檢討,資助出售房屋預留三成單位作「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者的配額。
據瞭解,若申請人因虛假陳述而被取消公屋申請資格,或因違反租約/被扣分滿分而被「叮走」,被禁止申請公屋的年期由兩年「加辣」至5年。 例如「啟德體育園」的景觀,很大程度會受制於「十三街」及「煤氣鼓」重建的影響。 另外「城軒」以西,雖然現時為幾層高的舊式物業,但實情區內已醞釀重建。 尤其《施政報告2018及2019》,便公佈計劃把「城軒」遠一點的「靠背壟道/浙江街」合作社重建,並預計提供950個首置上車盤。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若類近計劃得以推展,前方項目重建時,也會把「城軒」大部份景觀削去,因為前方用地高度限制,跟「城軒」同樣也為120米。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公屋富戶政策2023|6. 豁免申報資格
住戶的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的100倍, 入息不可超出入息限額的5 倍,否則會要求須遷出單位。 為打擊市民濫用公屋,房委會上月修訂多項政策,最令人關注的是收緊對公屋富戶審查,相信現時不少公屋住戶都需要檢視自己的資產情況,有能力的公屋戶不如善用公屋的剩餘價值,利用綠表早日上樓。 不過,今次的檢討仍有盲點,特別是仍未有相關方案去審查公屋戶的境外資產,無法令更多公屋富戶由租轉買,走向居屋市場,對加快公屋流轉和減省輪候時間的效果有限。 房屋委員會今日(28)舉行週年特別公開會議,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在內等多名委員在會上,要求當局進一步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將公屋住戶全數滿60歲後便可豁免資產審查的做法,以及富戶雙倍租金的做法。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3月17日)討論2023/24年度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檢討的結果,並通過不同家庭人數申請者的建議入息及資產限額,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公屋富戶資產審查: 租金都只交幾千
若期間租戶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其居住年期,須每兩年申報住宅物業、資產及入息,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其單位。 房屋委員會本月初與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早舉行集思會,商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消息指,當局亦擬勒令租戶在購買物業一個月內向當局申報,若租戶拒絕申報,將會被終止租約。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戶主及所有成員亦必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 「富戶政策」下獲豁免申報的租戶 ,無須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只需申報居住情況。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在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上的資料申請的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其作用是釐定租金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 如果沒有誠實申報,房屋署有權向住戶追討,因為資料虛報而少付的房屋租金,或是收回現正居住的公屋單住。 另外,新一輪居屋亦加強綠表買家資格審查,申請人在買入居屋前的24個月,不得擁有物業,不過只限位於香港的物業,情況如同審查公屋富戶一樣,難以對住戶的境外資產調查及執法。 另外,被視為「超級富戶」,即入息超出入息限額之5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出入息限額之100倍,就必須在限期前遷出單位,以往住戶可以申請最長12個月的「定期暫準居住證」,新修訂下,寬限期只有4個月。
另外,小組委員會亦通過將所有家庭人數住戶的資產限額按既定機制上調1.9%。 經修訂後,若年長租戶的戶籍內已有成年子女(不論其婚姻狀況為何),便不得申請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若戶籍內沒有成年子女,年長租戶則仍然可申請加入最多一名成年子女(及其家庭成員,如適用)。 照理說,入住公屋須經過重重申請手續和審查,其中入息和資產上限更是能否入住公屋最重要的因素。 發帖的網民就說,「他說他所有資金收都在國內」,而且都用現金出門,被家訪時又報稱沒有收入。 另外,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準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