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關係人簽訂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信託契約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免納印花稅。 至於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移轉與委託人以外之第三人者,已兼具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性質,應於書立該契約時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 送贈契印花稅2025 除了不能有效地慳稅,「送契樓」更嚴重的是可能會被收回的風險!
-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 十八、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移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其所立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應否貼花?
-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 因此,「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而定。
準買家如想知道心儀物業到底屬轉讓契還是送贈契,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過去 5 年的紀錄,是否有「送讓契」(Deed of gift)字眼。 為讓買方及賣方盡早知道「額外印花稅」的應付總金額,當印花稅署認為有關代價款額不足,有關補充「額外印花稅」的評稅會在收到該加蓋印花申請後的 40 天內發出。 離婚前接受的財產,仍屬於近親轉讓,可在3年內出售,不受附加印花稅限制。
送贈契印花稅: 近親轉讓需要交印花稅嗎?
這類在簽署「轉讓契約」前已經沽走,以「確認人身份」轉讓,俗稱「摸貨」的物業買賣,加劇了樓市升勢。 有見及此,政府為杜絕短線炒風,在2010年11月宣佈推出「額外印花稅」。 然而,雖然措施成功擊退炒家,但卻同時令自住業主擔心沽貨後再入市時,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期限,而更不敢輕舉妄動沽貨,大大削弱了市場的流動性。 由於當時政府錯判形勢,認為市場尚有炒風,故在2012年10月進一步加辣,對持有物業時間的要求及稅項進一步上調,「額外印花稅」期限拉長至三年,稅率也同步上升。 有關措施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生效,所有在該日期或之後簽署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將不獲延遲繳交印花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 貳、 免納印花稅之憑證
- 事實上,稅局面對「送契樓」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 即使5年內物業已經賣給另一名買家,法庭可以裁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物業。
- 如想知道物業是否送契樓,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是否有過去 5 年的紀錄「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 此外,因開立收據甚多,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彙總繳納印花稅,除可免購花、貼花及銷花之麻煩外,更可避免因銷花不完全而受罰。
例外是離婚訴訟,由法庭判決物業須由一方無償轉讓給前配偶,那麼如破產,債權人也不能追討,因有法庭令。 之後如果你在2011年9月25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0%」,相當於60萬元。 送贈契印花稅 原因是你會跌入「2010年11月20日-2012年10月26日」中「超過6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範圍內,故需要按成交價徵收10%的稅項。
送贈契印花稅: 獨家A.I.按揭評估
如想知道物業是否送契樓,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是否有過去 5 年的紀錄「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送讓契既不能慳稅,又易引起業權問題,因此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 當中更有不少財務公司積極投放廣告增加曝光率,但對於新手客人未必清楚瞭解每間公司的分別。 一般的貸款產品包括私人貸款、循環貸款、結餘轉戶貸款、業主貸款、按揭貸款、一按、二按、單邊按揭、空中釘及中小企貸款等等。 雖然財務公司提供的產品種類沒有銀行多,但因不受金管局規管批覈門檻較銀行寬鬆。
只要你係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沒有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可享用以下印花稅率 送贈契印花稅 (第2標準稅率)。 另外樓換樓人士只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樓後12個月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便可向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覈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送贈契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是什麼?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不過,若自訂的轉讓價偏離市價太遠,稅局將有權追討印花稅差價。 送贈契印花稅 前文提到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送贈契印花稅 36 送贈契印花稅2025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送贈契印花稅: 銀行借錢利率詳細資料
其經主管稽徵機關覈準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於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每2個月為1期彙總計算應納之印花稅額申報繳納。 (二)健保醫院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領醫療給付,暨其收取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 故醫院開立之收據內所載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之金額,得自該收據總額中扣除後,再行計算其應納之印花稅。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覈,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另外,如果金額遠低於當時市價,亦同樣有機會被視作「送契樓」。
送贈契印花稅: 近親轉名有方法比「送贈契」更好?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例如,如果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取得及在2011年5月19日轉售,物業的持有期剛好為6個月。 送贈契印花稅 假設夫妻二人聯名買入第一層樓,之後想以首置身份購入第二層,其中一方可甩名,將業權轉讓至另一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即可以低稅買樓。 答:印花稅法第6條第2款所稱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係指公私立學校凡收支各該學校之公有款項所書立或使用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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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家都知道,“交房”是開發商向業主履行交付的義務,委託物業向業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應該提供委託書。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最後,假設價值600萬元聯名物業只「甩」一半業權,雖然變動只是300萬元,但註入土地註冊處須填600萬元。 假如父親將物業送予兒子後,父親於五年內因週轉不靈,不幸破產,債主有權追討該「送契樓」的業權,這是香港《破產法》所容許。 近年來, 牛B姨也常常被想要買樓的朋友問及“近親轉讓”的詳情. 樓市自2008年金融海嘯後反彈,二手樓價由谷底反彈升勢凌厲,背後跟不少炒家加入市場有關,他們慣於以「速戰速決」的方式買樓,旨在買入後短時間內提價沽出。
送贈契印花稅: 送贈契印花稅: 樓宇轉名要繳印花稅
總結而言,物業內部轉讓提供合法的途徑降低稅務開支,但存在許多潛在的複雜問題需要考慮。 故此,在採取這個策略之前,你應該先諮詢專業的法律和稅務顧問,以助你作出更明智、更準確和可行的投資決定。 送贈契印花稅 此外,政府已經表明會密切關注情況,我們也應關注未來政策或將轉變。 透過近親轉讓獲得另一邊業權的一方需要重新通過壓力測試做按揭,如果未能通過整個近親轉讓就會不成功。
送贈契印花稅: 物業除名或轉名,可否用「送贈」方式慳印花稅?
公司或個人以主事人或代理人身份購買或售賣香港證劵的人士必須籤立成交單據(買單或賣單),按代價或證劵價值的0.1%繳付印花稅。 由於購買人和售賣人必須各自籤立成交單據,因此交易的印花稅合計爲0.2%。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十四、以更新維修保養公車站牌而取得站牌廣告經營權之合約書,應否貼用印花稅票? 仍應先查明該公司更新、維修、保養全部聯營公車站牌之當時當地市場價格, 憑以計貼印花稅票。 參、 印花稅稅率或稅額如左:
送贈契印花稅: 送贈契印花稅5大好處
第十三條 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契稅涉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 而該不動產在與其有關的政府租契年期內或在與其有關的已協定政府租契年期內(以適用者為準),任何時間均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作住宅用途。 因此,「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而定。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送贈契印花稅: 送契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
為了吸引更多客人申請,現時財務公司更可以即日完成批覈申請並放款。 不過上述僅限於申請私人貸款或業主貸款的客人,申請按揭相關的貸款由於需要經過律師樓處理可能最短需要多一兩日的時間纔可以放款。 送贈契印花稅2025 財務公司申請文件較銀行彈性 – 申請任何類型的銀行貸款都需要申請人遞交入息證明等等,但財務公司有機會可以免入息證明都獲得貸款批覈。 財務公司利息較銀行高 – 由於財務公司批覈貸款的要求較銀行低,承受的借貸風險較高,財務公司貸款會收取較銀行高的利息。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如首置印花稅為4%,即業主可退回「15%-4%」的印花稅額。
因此,丈夫可能需要成為妻子的按揭擔保人,而銀行也會綜合夫婦二人的財務能力去評估風險。 誠然,一個家庭實不應承受超過本身能合理負擔的債務,入市前宜妥善評估融資風險。 要留意,倘若加名是和近親進行,即使對方已持有住宅物業,但加名不需要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用首置印花稅率計算。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如適用)、釐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物業轉名除名加名注意】未補地價居屋公屋,住戶如想「轉名」、「除名」或「加名」,應該怎樣做? 近親轉讓最優勝的地方,是近親人士可以選用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而不是劃一15%印花稅計算。
送贈契印花稅: 樓宇轉名要繳印花稅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覈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但如果該物業有「按揭」在身,則除了上述程序外,還需要辦理「還舊按新」之手續,「還舊按新」之意思即是以一個人名義(新業主)重新申請新按揭,得到貸款後便可贖回舊有的按揭。 屆時律師樓除了要做買賣合約及樓契外,亦要多做兩份文件,分別為贖樓契 (Discharge / Release)及新按揭契 ,而整個過程約為45天。 特別對一些想將樓宇轉名,又想同時重做按揭的業主來說,最為有用。
納稅人爲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爲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跟「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略有不同,「額外印花稅」是旨在阻止買家在短時間內沽出物業,而需要徵收的一項稅項,但法律上卻沒有訂明應該由業主或買家所支付。 如果準買家看中了「額印盤」,在跟業主議價後,就必須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時,列清楚由哪一方負責支付「額外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是按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爲準),以15%的稅率計算。
送贈契印花稅: 按揭壓力測試8大伏位
本人現正辦理離婚中 男方擁有100%物業未供完 想將50%轉讓畀女方 但女方擁有另一物業亦未供完 期望雙方過身後物業可轉讓給兩個兒子 請問釐印費多少?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送贈物業乍聽起來簡單,不少人會認為:「把自己的物業贈與他人,並不涉及金錢的交易,有什麼問題?」。 的確,送贈禮物給人,只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但當此禮物是物業,就變成非一般的事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即是早上在律師樓簽署甩名的臨約,下午就可以簽署新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避稅買入新單位。
是以當事人一方之要約經他方承諾,並書立契約 者,契約內容即具拘束簽約雙方當事人之法定效力,應按合約書之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三)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者,例如使用報價單、估價單或交貨單代替契約書者,仍應按其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二)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貼足印花稅票,至於合約所載事項履行與否,並非免稅之理由。 因此,合約書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因故作廢或終止,不得申請退稅。
送贈契印花稅: 近親轉讓免額外印花稅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及海外註冊公司凡在香港購買住宅物業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送贈契印花稅 不過,如果丈夫未完成轉名手續,並為第二層樓申請按揭,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