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如有變動,註冊承建商須以書面形式把有關變動和生效日期、公司名稱及註冊編號通知屋宇署。 公司申請人可申請註冊成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或一個或以上專門工程類別的註冊專門承建商。 申請人須分別就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各工程類別的註冊專門承建商提交註冊申請。 當有新的操作系統或瀏覽器推出市面,我們須要測試網上服務是否能在新的操作系統或瀏覽器上正常運作。 另外,屋宇署委聘的顧問公司每年會到一定數目的新界目標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惟截至 2021年12月底 ,屋宇署僅完成了約 46%的認可鄉村,而2018年大規模行動的進度仍只 在辨識有首輪取締目標的村屋的階段。 按屋宇署最新制訂的工作目標推算,該署需再花十年時間方能完成勘察全港所有認可鄉村。
地政總署一般會參考相關土地契約條款及《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 121 章)的規定,以決定可獲重建的新界鄉村屋宇的位置、建築面積、層數和高度。 「釘契」是指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有一些註冊文件,顯示物業業權欠妥,令業主難以放售物業。 釘契可以有多種原因,例如法庭訴訟、業權糾紛、拖欠政府費用等等。 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 屋宇署命令查詢2025 均由政府擁有,但不同地區的住宅物業,也有不同的批租年期,想知單位需不需要面對「2047大限」,可從土地登記冊上的「物業資料」部分看出來。 每一個物業的土地登記冊,可從土地註冊處取得,主要有 4 個部分,分別為「物業資料」、「業主資料」、「物業涉及的轇轕」及「等待註冊的契約」,下文將會深入淺出,講解如何從土地查冊上掌握 5 大常用資訊。 在完成上述適用的改善工程後,業主應通知屋宇署安排視察,及提供有關物料的證明書/測試報告/評估報告的副本,以確定指示是否已獲遵從。
屋宇署命令查詢: 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逾八萬元
不過,有時按揭金額亦會顯示「All money」,意思是無限額或不定額按揭,即日後業主再加按時,業主與銀行不必再簽按揭契,只需簽訂較簡單的貸款協議。 如欲檢視或列印以上文件(PDF 檔案),請使用Adobe 屋宇署命令查詢 Reader 屋宇署命令查詢2025 屋宇署命令查詢 軟件。 檢視下載檔案時如有疑難,請更新你的 Adobe Reader 軟體版本。
- 而根據屋宇署文件,按建築物條例呈交的是公共記錄,如果版權擁有人沒有特別提出反對,公眾繳付規定費用後就可以查閱圖則。
- 【星島日報報道】海關今年初收到市民舉報,指一間建築測量顧問公司銷售服務時,向顧客隱藏一項重要資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 違例建築物命令 由屋宇署發出,如物業或所在大廈涉及違例建築,有關資料會在登記冊上「物業涉及的轇轕」部分顯示出來。
- 公署又指,屋宇署網頁雖然有提示公眾可以查冊或向署方查詢,但其實不足以保障準買家利益,因為準買家必須同時向屋宇署查詢才會穩妥。
- 劉燕卿透露,至今仍有6萬多宗沒有遵從清拆命令的個案,但當中多少未進行「釘契」,公署就沒有資料。
- 入夥紙會列明多項有關住宅物業的資料,當中最主要的是有關住宅各樓層的單位數量、屋宇署所規定的住宅物業用途以及住宅的樓齡。
- 有關業主於四月二十九日再次被定罪及罰款九萬五千五百元。
公署發現,屋宇署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即使為過去成功定罪的僭建案例,過去十年平均罰款只有9,500元。 屋宇署命令查詢 一般而言,新界鄉村屋宇土地的業權人須獲得地政總署批准,方可進行重建。
屋宇署命令查詢: 業主去世一年仍發清拆令 花八年始送達至遺產管理人
對於由本資料庫所載的任何資料引致的或與其有關連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署概不負責。 就已完成的工程,向業主發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拆卸違例建築物。 如樓宇或處所位於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或公共屋邨範圍內要根據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下進行訂明檢驗及修葺,請將已填妥的指明表格郵寄或親身遞交房屋局常任祕書長辦公室獨立審查組辦理。 屋宇署命令查詢2025 拆除兩個均有環保露臺及工作平臺的相連單位的間隔牆,可能涉及結構構件而違反《建築物條例》。 所涉的改動工程亦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其他條文及相關規例,例如有關建築物的環保露臺及工作平臺豁免準則。
- 發言人強調,業主有基本責任保持其樓宇安全,以及為此定期檢查並適時維修和保養其樓宇。
- 2020年11月,有線新聞有意跟進該月發生造成 8 死的油麻地大火,去屋宇署樓宇資料中心,以新聞採訪為由查閱屬公共記錄的涉事大廈圖則,但被屋宇署拒絕。
- 有關如何向滲水辦作出投訴的詳情,可參閱千居有關單位漏水 / 滲水的文章。
- 這 些 文 件 因 為 某 些 原 因 , 暫 時 未 能 完 成 註 冊 。
- 市建局會向業主提供與委聘承建商相關的實務指引、標準標書及合約文件。
通知書須經獲授權簽署人簽署並印上全名,如由公司其他合夥人或董事簽署,則須蓋上公司印章。 不遵從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及罰款港幣20萬元。
屋宇署命令查詢: 屋宇署職能
現時的《建築物條例》主體於1955年制定,當中作過多次修訂,建築物條例執行處(Buildings Ordinance Office)是當中的執行單位。 在1982年之前,執行署隸屬於工務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 在1982年,工務司署進行改組,成為布政司署轄下地政工務科,負執行工作的辦事處則升格為部門,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則歸入建築拓展署(Building Development Department)。 屋宇署命令查詢 屋宇署命令查詢2025 1986年4月,建築物條例執行處與地政署合併成為屋宇地政署(Buildings and Lands Department)管轄。 1993年8月1日,總部位於美利大廈的屋宇署正式成立,接任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工作。
屋宇署命令查詢: 樓宇門牌號數
如屋宇署要求業主拆卸樓宇,或樓宇的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會在有關的清拆命令中指明要求業主須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委聘註冊專門承建商、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工程及提供意見。 如清拆令中沒有指明業主需要委聘上述人士進行工程,為安全起見,屋宇署亦建議業主委聘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及認可人士提供意見。 根據《地盤監督作業守則》,在工程進行期間,若註冊建築專業人士、註冊承建商,以及他們的適任技術人員發現有欠妥事項,需按既定機制啟動有關程序及予以糾正,以及當有關事項會構成即時危險,須向建築事務監督報告。 屋宇署回應指,該署於11月10日下午向註冊結構工程師瞭解,得悉有關地盤剛完成地基工程,並正進行樁帽及上蓋混凝土支柱建築工程。 於工程進行期間,註冊結構工程師發現部份支柱因鋼筋安裝出現錯誤,故要求註冊承建商進行相關修正工程。
屋宇署命令查詢: 我們的服務
至於另一宗投訴個案,指屋宇署2009年向一個單位發出清拆令,但在發出後的6年,都沒有「釘契」。 屋宇署命令查詢 至2015年,一名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入涉事單位。 不過,直至物業交易後,屋宇署才向該名新業主發出新的清拆令,要求她拆除僭建物,屋宇署其後就新的清拆令「釘契」。
屋宇署命令查詢: 屋宇署主頁
公署引述其中一個案例指,有兩名業主未有遵從屋宇署就其位於大埔的四層村屋的清拆令,更在2015年2月被舉報 , 正在村屋甲旁興建另一四層高的村屋。 屋宇署的顧問公司雖於48小時內視察 ,並於現場發出勸諭信。 屋宇署於2015年5月再發出勸諭信要求業主立即停止相關工程,並在同年12月發出清拆令 , 要求在五個月內完成清拆僭建物的工程 ,直至翌年6月,屋宇署才將該清拆令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屋宇署命令查詢2025 。 樓盤建築完成,經屋宇署驗樓,符合結構安全,以及適合居住等規定,便可發出佔用許可證(俗稱入夥紙)。
屋宇署命令查詢: 物業圖則
海關指,事主於2018年買入一住宅單位,當時他知道屋宇署向單位業主發出法定的命令,指單位近花槽位置有違規建築改動,要求業主跟進。 事主於2019年1月聯絡涉事的建築測量顧問公司幫他處理事項,並要求該公司在花槽位置加裝符合安全規則的防護圍欄,以解除屋宇署的法定命令。 發言人強調,業主有基本責任保持其樓宇安全,以及為此定期檢查並適時維修和保養其樓宇。 他表示屋宇署會繼續根據《建築物條例》對建築工程作出嚴格規管,以保障公眾的安全。
屋宇署命令查詢: 搜尋註冊名單
當屋宇署接到懷疑違例建築物/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屋宇署會派員或聘請顧問進行調查,並會根據經諮詢公眾後訂立的清拆僭建物政策,採取跟進行動。 雙方展開一輪交涉,職員初時承諾會處理有關工程,而相關費用由公司負責,但之後又聲稱需在單位外進行有關石屎硬度及燒焊測試,纔可撤銷命令,並需收取額外費用。 由於有關額外收費,報價單及收據從無列明,事主並不同意要求,亦未有給予測試費。 海關其後跟進事件,經調查後,發現屋宇署至今仍未解除該單位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