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訂明,為施行《破產條例》,被判定破產的成員在註冊計劃中的任何累算權益(來自強制性供款),須從該成員的財產中摒除。 破產後還錢2025 雖然如此,在你破產期間,如有任何款項須由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支付,你的受託人有權為你債權人的利益申索該財產。 因此,你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你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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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法庭費用HK$1,045、確定聆訊的日期,並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 如果破產人在其他私營機構工作,破產管理署署長 / 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他們在收集或調查破產人的財務資料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 盈富尊重客戶私隱,所有個人資料絕對保密,免除客戶尷尬及擔心,一經接受申請,保證受理成功。
- 破產好處是屬於個人的事宜,家人是不用承擔債項的。
-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 申請IVA變相可以避免破產的污名,而且免受《破產條例》限制,並保住其工作及專業資格。
法律要求債務人列出所有債權人,包括向您借錢的朋友和家人。 故意不列出債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有機會影響整個破產程序,甚至被刑事起訴。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做三件事:支付 1,045 港元的法庭費用,安排呈請書的聆訊日期,以及提交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入稟狀送達欠債者後,視乎被告之舉動以及案情之爭議性,可能可以申請直接勝訴的判決 (Default / Summary Judgment)。 當債主獲得勝訴後,被告如仍不願意付錢,這時候作為債主的原訴人唯有採取法律行動,例如將債務人的資產出售用以付還欠款。
破產後還錢: 破產以外的其他選擇?
如果不幸背負巨額債務,可能身邊有人會建議不如申請破產,4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但切記破產只能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如有其他折衷方案可行,應盡量避免走到破產這一步,因為對生活、工作及信貸紀錄都會造成非常深遠的影響,要「洗底」絕對不只4、5年。 一旦宣佈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如何分配給債權人。 如你的資產低於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合資格人士為臨時受託人。
法律行動內容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通常在欠債人擁有汽車、傢俬、辦公室設備、電腦或藝術品等個人資產時使用。 這會任命執達吏 去沒收該等物件或動產,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破產後還錢 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 如果欠債人在銀行有存款,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可令銀行直接向債主付款還債。 押記令 、賣樓令 這種方法常常在欠債人擁有土地或物業時使用。 當債權人獲得絕對的押記令後,欠債人的物業會成為有利於債權人一方的衡平法押記,下一步就是申請將該等物業出售以償還欠款。
破產後還錢: 破產解除:
這將涵蓋受託人在處理您的申請時將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 如果你真的無法償還債務,那麼破產也許能夠減輕你的經濟負擔。 請在探索過所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後才走這一步,並在執行之前先尋求法律諮詢或財務諮詢。 如果你是債主,可先出律師信要求還錢,逾期不還者則視乎金額處理。
- 破產人不能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有機會不能從事某些行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或保險代理。
- 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亦必須通知他們的僱主有關其破產事宜。
- 近5年在香港獲頒破產令的數字有逐步下降的趨勢,由2018年的7,146宗,至2022年降至5,312宗。
-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雖然破產後果是可以抵銷大部分債務,但可能會影響生活的其他部分,例如債務人的家庭和工作。 破產後還錢 一但你被宣佈破產,你的所有財產將由法院負責管理,他們會調查破產的理由,收集和平均分配你的財產給你的債權人,並讓你能夠免除債務和重新開始。 破產後還錢2025 破產管理署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並分配給所有債權人。
破產後還錢: 破產
為使破產的有關期間得以開始計算,你須聯絡暫行受託人/受託人及遵守不開始令的條款。 如暫行受託人/受託人信納你已遵守相關條款,暫行受託人/受託人須將一份通知送交法院存檔,以確認相關條款已獲遵守。 破產的有關期間會在該通知內述明的遵守相關條款日期開始計算。 你不應該往海外旅行,除非所有開支都不是由你的財產和收入支付。 如受託人要求你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你便須應要求提供。
破產後還錢: 破產人士是否需要將所有收入交給受託人?
你的業主或按揭持有人威脅下驅逐令或要求收回物業。 你借債渡日,以應付食物、租金及公用服務賬單等基本生活需要。 現行之法例是沒有規定破產人士不能貸款的,但法例規定這類人士貸款時須要披露已經持有破產令,否則即屬違法。 根據條例,如正接受破產監管的人獨自或聯同其他人,並無告知對方他是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而從任何人得到港幣100元,或多於港幣100元的貸款,便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監禁兩年。 確保呈請書得到證明,並且在律師、監誓員或獲授權監誓的法院人員(包括破產管理署署長和高等法院的監誓員等)面前已宣誓。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支付按金港幣 8,000 元。
破產後還錢: 欠債HK$75,000或以下:小額錢債審裁處
設定財務目標 – 破產程序一旦開始,債務人就可以定立新的財務目標。 設定一個合理的目標 —— 可以慢慢開始重新積累因破產而失去的資產。 瞭解是什麼原因導致破產 – 香港的個人破產大多是由消費習慣造成的。 如果這是財務困難的成因,那麼就需要學習如何管理好個人財務。
破產後還錢: 破產以外的選項
提出申請約一個月後,法庭會就申請展開聆訊,當法庭頒布破產令後,債務人便需會見破產官,隨後展開為期四年的破產期。 梁續指,債務人自行遞交申請,法庭及破產管理署約收取九千至一萬元費用;若委託律師處理,費用共約一萬五千元。 【本報訊】破產後債務非一筆勾銷,收入及其他資產仍需還債。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成功申請破產後的債務未必「唔使還」,假如破產人被查出還有其他資產,又或與他人聯名擁有資產,便必須以該些資產用來還債。
破產後還錢: 申請破產常見問題
如果你的資產低於20萬港元,破產管理署可委任一名符合資格的人士擔任臨時受託人。 個人申報破產並沒有限定最低數額的債務,如果你之前宣佈過破產,破產管理署有權拒絕你的再次破產申請。 破產後還錢 申請破產並非意味債務一筆勾銷,破產人的債項須以資產和收入攤還。
破產後還錢: 生活回到正常
申請破產屬於個人債務,配偶不用承擔破產人的債務,因此不會對配偶的生活構成重大影響。 但如果所欠的債務是與配偶聯名的,或者由配偶擔保,配偶就要承擔還債責任。 另外,若破產人和配偶有聯名物業,物業會被凍結,並由破產管理署或破產受託人接手。 破產後還錢 申請破產影響深遠,若你債務甚多無法償還,可考慮申請結餘轉戶私人貸款,助你整合各債務,更可節省更多利息。 破產人士的全部本地及海外資產需要被收集並變賣,將所得攤分給債權人。 破產後還錢 另外,法院可以調查破產人士無力償還欠債的原因,並起訴違反破產法例規定的破產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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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債務人亦不應將個人財產暫託在親友,以避免財產償還給債權人。 根據《破產條例》, 債務人可以申請「個人自願安排」(IVA)作為破產的替代方案,並不會受到如同破產般的限制或汙名。 你和你的被提名人(如會計師或律師)可以向你的債權人提交償還申請書,讓你在一段時間內以無利息來償還債務。 破產後還錢2025 如果獲得批準,這份申請書將能在法律上約束所有的債權人。 通過申請債務重組,債務人可以避免破產的法定限制,同時也可以保留自己的工作或職業。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申請信貸四部曲
如你是首次破產而能遵照《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以及法院沒有作出不開始令或債權人和受託人都沒有提出反對,你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的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受託人會調查你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你的所有資產。 如果你企圖以欺詐方法轉移任何財產,即屬違法,可被檢控。 受託人在法例上有權追討任何已支付的不公平的優惠或把任何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的交易作廢。 破產後還錢2025 根據一般情況,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當局便會停止支付退休金給你。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果會對工作有什麼影響?
如果破產人企圖或準備攜同他們的個人財產離開香港,而有關財產本應用作分配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他們可能會觸犯破產罪行及被判監。 此外,如破產人企圖逃避接收任何破產法律文件,或令有關破產法律程序受到不必要的妨礙或延誤,他們亦可能會被判監。 欲知更多有關破產罪行的資料,請參閱「問題11」。 如果破產人以欺詐方法移走或轉讓其任何資產,他們會被控觸犯破產罪行及可能被判監。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借錢是否犯法?
法院會向每個債權人郵寄通知,但有機會需要一點時間讓所有債權人收取通知並暫停對該債務人的所有追數活動。 除此之外,申請破產後債權人不應與債務人聯繫,否則將被視為違反條款。 如果在案件提交後債權人持續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可通知律師代為處理相關事宜。 另一方面,法例並且沒有規定貸款機構不能向破產人士貸款,只是屬於商業決定而已。 當然,在實際情況下,貸款機構會有自已的貸款風險機制很少會貸款給這類型人士。
有一些財務機構,願意向曾經破產人士借出貸款,以解他們燃眉之急,惟有關貸款屬無抵押貸款,利息一般較高。 除非曾經破產人士有應急錢的需要,否則都不建議使用。 如果曾經破產人士借了私人貸款,亦切記要準時歸還,善用此機會慢慢改善自己的信貸評級。 破產會令債務人的信貸紀錄做成負面影響,並可能影響未來貸方對債務人的看法。 在您的信貸紀錄中看到破產,可能會促使債權人拒絕提供信貸或向您提供更高的利率和不太優惠的條款。 很多人普遍對破產的觀念是比較負面的,認為這是一種沒有責任感及不肯承擔的表現。
重要的是如果在破產期內再次貸款,其實表示未能處理好自已的財政,當破產管理處得知後,有機會向法院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的8年。 破產程序第一步是收集有關債務人的財務狀況的詳細信息,包括您的收入、支出和債務。 然後你應該看看破產是否屬於最適合您的債務解決方案。 我們的專家顧問將為您提供有關如何申請破產的詳情,並解釋不同的破產壞處和好處。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的注意事項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 一般而言,財務公司較常向曾破產人士批出貸款;銀行則嚴格得多,但若你在該行有出糧戶口並以自動轉賬還款,仍是有機會可獲批覈。 債權人或受託人可以根據《破產條例》第30A 條列出的理由提出反對,其中包括不合作、令人不滿的行為、未能擬備有關你週年收入及取得財產說明書等。
破產後還錢: 破產後是否仍要還錢?
不過,解除破產令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予證明的債項,但已歸屬於受託人管理的破產人資產並不會歸還予破產人,因有關資產有機會被變現還債。 此外,破產紀錄會於個人信貸報告的「公眾紀錄」中永久保存,公眾亦可向法庭查詢個人的破產紀錄,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想想是否有方法避過沾上這個污點。 在日常生活方面,生活要盡量簡樸,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 破產後還錢 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 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同時,即使成功取得貸款,此筆款項一定要歸還,且在破產期間再借錢,顯示你沒盡力處理財務問題,亦影響現有債主利益,破產管理處知道後,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8年。
你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根據《破產條例》的條文,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你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中英文各一份)上刊登公告。 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你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 根據《破產條例》第91條,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除外)須以破產人的產業的名義開立帳戶,並將其作為受託人而不時收取的款項存入該帳戶內。 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受託人會嘗試出售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並將售賣所得款項分發給你的債權人。 即使受託人沒有在你解除破產前出售該樓宇或你就該樓宇所佔的份額,該樓宇或其份額在你解除破產後將會繼續歸屬你的受託人,而你的受託人將會繼續嘗試將其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