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一名男醫生被指在黃埔一超市偷竊包括刺身等食物,價值逾1600元,兩人被控盜竊罪,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2025 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8日,以待雙方就有否其他方式處理作商討。 香港新聞網5月19日電 兩名報稱醫生的男女涉於黃埔一超市偷竊刺身等食物,價值逾1600港元,被控盜竊罪。
辯方確認,不爭議部份貨品未經掃描,但爭議此舉意圖,即二人或是忘記了掃描該些貨品。 庭上透露,案件將傳召三名控方證人、一名市民及兩名警員,另外有16分鐘錄影會面片段。 辯方擬傳召一名品格證人及一名專家證人,並會呈上數分鐘閉路電視片段。 辯方指,抗辯方向為現場指示有誤導,被告當時掃瞄貨品自助付款不果,被指部分貨物未有付費。 據資料顯示,2被告分別為骨科醫生及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感染及應急事務)。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兩名被告使用自助付款機時,沒有一件貨品是直接放入袋的,全是先放在枱面上再入袋。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否認曾說偷嚟自己食
鍾表明,當時已用直接快捷的方法記錄,加上一般程序不會使疑犯簽署的做法。 駱續向孔指出,在該片段錄影前,孔曾教唆趙不用聘請律師及講「一時貪念」,從而誤導趙。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因此辯方指出該錄影片段是孔剝削趙的權利和誤導他而作出的,孔不同意上述說法。 另外,代表次被告莊慧敏的大律師布喜後指出,孔曾於錄影前教唆莊「搵個好律師,你哋背景良好,寫信去律政司申請簽保」,而孔否認曾說過上述句子。
- 陳稱他原本在包裝檯上低頭看電話,但二人的貨品數量多且價值不菲,「尤其西瓜咁巨型」,故加強注意。
- 陳續稱,當日下午3時40分,他在自助付款區巡邏,看到兩被告推着手推車,走到17號付款機付款。
- 代表首被告趙名宇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鍾時,質疑兩被告曾作出口頭招認,但既然他認為重要,為何沒有標明哪一句屬於哪個被告,亦沒有讓他們簽署確認。
- 鍾則指,承認自己錄口供的技巧比較差,但兩被告從沒有向警方作出相關的要求,並尋求家人及律師的協助。
-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是醫生。
案件今日(19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再提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兩被告獲準保釋外出。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於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押後至8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超巿偷逾1600元食物 否認控罪指自助付款不果
陳續稱,當日下午3時40分,他在自助付款區巡邏,看到兩被告推着手推車,走到17號付款機付款。 陳見二人的手推車內的貨品數量較多,當中包括貴價貨品,便開始觀察他們,他解釋,若顧客使用自助付款機購買大量貨品,則「好易有啲事情發生」,故他當時才會留意兩被告。 資料顯示,莊慧敏為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感染及應急事務),趙是骨科醫生。 作為醫管局高層,莊慧敏在新冠疫情暴發的兩年多來,經常主持疫情記者會,出現在電視畫面中向市民介紹新冠疫情。 根據醫管局的薪資職級表,管理層的月薪7萬港元起跳;而骨科醫生在香港的收入也是十萬起跳。 布再駁斥鍾,為何要求兩被告在拘捕後需關閉手提電話,本案並不是集團式行動,只有兩人偷竊,如何達到通風報信的效果,加上他沒把有很多錯字的口供向他們陳述,令他們無法發現其錯處,故他的做法明顯擬剝削其權利。
- 本案2名被告趙名宇(47歲、男)及莊慧敏(48歲、女)均報稱醫生。
- 兩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 據資料顯示,2被告分別為骨科醫生及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感染及應急事務)。
- 駱又指出,鍾曾對二人表示「CCTV 見你哋有啲貨品冇嘟機,冇嘟機即係偷,要帶你哋番警署」、「唔使請律師啦,有意無意都係偷,請律師都冇用冇分別,唔好嘥錢」等字句,認為受到鍾的誤導及威嚇才作出招認,冀法庭將相關招認剔除。
辯方盤問保安員稱,當日警員到場後,曾向兩名被告說:總之無「嘟」機便算偷,保安稱沒有印象警員曾這樣說。 醫院管理局女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疑於2022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他們均否認盜竊罪受審。 辯方陳詞指,事件沉澱後,兩被告發覺當時仍然「懵盛盛」,閉路電視片段亦沒顯示兩被告作出打眼色等行為,不認為他們故意「搞場大龍鳳出嚟」,故控方未能排除其分心的可能性。 醫院管理局女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疑於今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逾1,600元食物,他們均否認一項盜竊罪。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2025 案件今日(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為二人進行錄影會面的偵緝警員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則盤問時指,該警員為被告進行錄影會面前,教唆他們承認一時貪心犯案,致有關呈堂會面記錄是於警員誤導下所作出。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2025 兩名被告分別為47歲男子趙名宇及48歲女子莊慧敏,兩人均報稱醫生。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貨品均非直接放入袋
控罪指,他們同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港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被告為男子趙名宇(現48歲)及女子莊慧敏(案發時48歲),均報稱為醫生。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女),兩人均報稱醫生。 控罪指他們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 他們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貨品均非直接放入袋
1名醫院管理局女高層及1名男醫生涉嫌今年4月在超市偷竊逾1600港元食物,因而被控盜竊罪。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2025 案件今天(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28日,以待與律政司商討能否其他方式處理本案,獲裁判官批准。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2025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警員鍾兆偉供稱,當日下午與3名軍裝警員接報到場處理本案,永旺保安陳行舉向他表示兩名被告使用自助付款機時,部份貨品未經條碼閱讀器掃描。 他翻看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情況如同陳所述,便在保安室內核對該些未經付款的貨品。 隨後,鍾帶兩人到地庫平臺查問,趙、莊分別警誡下稱:「呢啲嘢係我偷嚟自己食嘅」,及「呢10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否認曾說偷嚟自己食
孔警員指,期間曾向兩人說出一些指令,讓他可以拍攝證物及2名被告的照片。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其後,孔先後帶2人到錄影會面室,向他們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及解釋其權利。 辯方盤問時指出,當日二人付款後,趙曾獨自返回超市再購買三文魚籽,又到G樓處理泊車優惠事宜,之後他與莊一起在超市同層的展銷場買濕紙巾,纔到B2層停車場。 陳承認二人付款後曾經逗留一段時間,包括到過展銷場,而他一直尾隨其中一人,但不記得是趙抑或莊。 鍾續指,他之後帶兩被告返警署,再分開為二人錄口供,事前已向他們解釋羈留人士通知書內容和相關權利,他們亦在警員復讀口供後,自願抄寫及簽署口供結尾聲明作實。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醫管局女高層及男醫生涉超巿偷逾1600元食物 否認控罪指自助付款不果
至於辯方指警員到場後,莊曾問:「intentional同non-intentional有咩分別?」警員回應稱:「有意無意都冇分別,總之啲嘢冇嘟機就係偷嘢。」對此陳再度表示沒有印象。 控方再質疑,既然莊認為會否留案底如此重要,為何不諮詢律師。 控方聞言指新聞亦有報道有些執法人員亦會犯法,莊同意但自言當時遭警員誤導。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 否認曾說偷嚟自己食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莊任職醫管局,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 兩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莊慧敏2025 鍾隨即在保安室觀看閉路電視片段,望見片段與陳所述的吻合,且兩人利用兩張單據逐件點算貨品的情況。 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同為醫生的丈夫趙名宇,被指在黃埔AEON超市內偷竊海膽、刺身等逾1600元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