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舉辦「2021年10大香港熱話回顧」,由記者選出2021年的10大香港熱話,讓讀者重溫該年發生什麼瘋傳大事。 聾女美華事件由《東張西望》播出第1集已經引起全城關注,結果則排行第二[33]。 該傳媒選出這事件為《東張西望》2021年五大轟動報道,亦指《東張西望》的報道甚有影響力[34]。 鄰居指出,社會福利署社工陳小姐曾經着鄰居不要管美華的事。 社工更說︰「其實女保安對美華很好,你們放心吧」不少人聽到表示對社工陳小姐的做法有保留[17]。
另有居於公屋的網民認為,涉事單位屬租置公屋,如未補地價則不能自由轉讓,阿娟自稱真金白銀購買,如屬違法交易便屬無效;此外,阿娟在鏡頭前聲稱自己付錢買樓,但土地註冊處紀錄卻是遺產繼承,不少人認為她的說話或涉及欺詐美華。 直到2017年,美華爸爸離世後,大廈的女保安阿娟憑著美華爸爸的遺囑繼承單位,並與兒子一起居住,更把美華趕出單位,讓美華長期在單位外的走廊露宿,即使八號風球也不讓她入內暫避[2][3]。 美華大廈的露臺為「發水」而成,跟其他街角樓一樣,其延伸至行人路的部份因為被當時政府認為可提供行人作擋雨之用而默許興建。 惟後來莊士敦道的行人路需要擴闊,因此大廈露臺邊緣的垂直界線現今間接顯示了以前的闊度[4]。 不過,大律師陸偉雄指這個案的爭拗點已不再遺囑部份,因單位已完成遺囑承辦,單位已正式轉讓予女保安,因此老伯的女兒只可從兩方面爭取單位的業權。
美華樓: 中學:荃灣區
邵日贊指美華個案已由社署跟進,統籌和協調各界的援助,並協助她透過「體恤安置」計劃向房屋署申請公屋,現已獲編配同區公屋單位[44][45]。 他亦指事件初期,美華面對很大的情緒問題,但得到各界幫忙和為她爭取公義,情緒現已平復。 網民亦提出多個疑點認為美華可繼續爭取業權,包括當年的遺囑有否涉及做假或欺詐成份,從而提出追究法律責任,如有證據就即可宣告遺囑無效,奪回業權。
直至2017年美華父親病逝,美華才發現父親在死前21天立了遺囑,將李鄭屋邨單位業權全贈予女阿娟,她與哥哥均無份。 美華表示,阿娟其後正式「入屋」,遷入後立即變臉,粗暴對待她,曾用手肘弄傷和推她,後來又要求美華全額支付差餉管理費和水電媒等費用,今年年中留下字條,暗示要美華搬出單位。 鄰居指於10月1日發現阿娟與其兒子上門換鎖,美華自此有家歸不得,日間流浪街頭,但仍堅持每晚回到家門前坐着睡覺,不時拍門,惟始終無人應門。 聾人機構「龍耳」創辧人兼手語翻譯員邵日贊一直跟進事件,他現正向美華提供支援,包括手語傳譯服務、每日跟進探訪、陪同她出席律師事務所會議及情緒輔導[37]。 大律師嚴康焯表示,推翻遺囑並無期限,美華隨時可以翻案,申請遺囑無效。 他又指出,如要推翻遺囑,就要考慮死者在立遺囑時是否神智不清,有沒有被人欺騙等,可是美華在父親已去世4年,也未有就遺囑的有效性提出質疑,因此成功推翻遺囑的難度相對較高[24]。
美華樓: 相關新聞
除了重建公共房屋,房屋署亦興建安老院、青少年中心和小學等公共設施。 美華是一位聾人,早前通過香港手語接受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採訪。 她透露,多年來曾與父母、兄長同住,曾透過政府「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該單位,父親是該單位的業主。
- 國共內戰前後,大批中國大陸難民湧港,石硤尾木屋區便是移民其中一個聚居地。
- 除了鮮活街市外,亦有麵包店、水果店、超級市場、快餐店、文具店、玩具店等[12]。
- 1976年2月1日由於愛秩序灣艇戶大火,有接近3,000人受災[8]。
- 他亦指事件初期,美華面對很大的情緒問題,但得到各界幫忙和為她爭取公義,情緒現已平復。
- 聾女美華事件,是指2021年香港一個名為美華的聾女在她的父親去世後,其租者置其屋單位被一名女性保安佔據,導致其無處歸家,終日在家門前露宿的事件。
- 大律師嚴康焯表示,推翻遺囑並無期限,美華隨時可以翻案,申請遺囑無效。
第一,她要證明自己是否曾出錢或部份資助購買該單位,如有證據曾出資買樓,便可根據衡平法原則而取得單位的相關業權;第二,女兒要證明老伯是她的生活依靠,便可以受養人身份從法律上分得單位的業權。 遺囑在老伯死前21天才訂立,若果女兒早一步發現,並就遺囑的效力提出訴訟,單位未必會落入女保安手中。 嚴康焯大律師表示,一般而言訂立遺囑的人當時要神智清醒,該分遺囑纔算有效。 而老伯生前所立遺囑將單位轉讓予女保安,如他的女兒及早發現,便可提出挑戰遺囑效力的訴訟,證明老伯在立遺囑時神智不清,或是受到女保安欺騙之下才簽署,向法庭申請該份遺囑無效;女保安一方亦可能以與老伯真心相愛為由作辯解,介時要看法庭取信予哪一方而作出判決。 據《東張西望》報道,女事主美華原本居於李鄭屋邨一單位,家人後來以「租者置其屋」計劃購入單位。
美華樓: 興華(一)邨 美華樓的交通站點
石硤尾徙置區是香港第一個徙置式的公共房屋,於1954年至1963年間興建,共有29座樓高6至7層的徙置大廈(第8、9及14座採用單幢式設計)。 此外,部份分隔兩個單位的牆壁高處,設有長方形小孔作通風之用。 美荷樓是石硤尾邨首8座徙置大廈之一,原稱H座,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後將其改稱為石硤尾下邨第15座。 至1981年,該等大廈獲改建為具有獨立廚房及廁所的單位後,改為第41座及命名為美荷樓。
- 他又指出,如要推翻遺囑,就要考慮死者在立遺囑時是否神智不清,有沒有被人欺騙等,可是美華在父親已去世4年,也未有就遺囑的有效性提出質疑,因此成功推翻遺囑的難度相對較高[24]。
- 美荷樓屬於石硤尾邨的一部分,昔日是為安置逾50,000名因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大火而流離失所的難民而興建。
- 是次比賽吸引香港及海外不同界別的參賽者,合共接獲46份參賽作品,包括專業組13份及公開組33份,最終評選出專業組優勝作品2份、公開組優勝作品3份及優異作品2份[7]。
- 位於興華(一)邨的興華廣場(前稱興華商場)在1999年落成,惟2005年被售予領展,故商場現由領展管理,提升工程於2009年4月開展,並於2010年第一季完成。
- 不少網民認為阿娟立心不良,早已演戲,又認為她不應該將美華趕走,質疑美華父親生前應該和阿娟有協議要照顧美華,但美華父親過身後就翻臉不認人。
- 部分網民認為阿娟轉變態度有可能是得悉事件的嚴重性,甚至有網民想法很陰謀論,尤其是見到阿娟誇張的表情,認為她只是一名戲子,並建議美華應該盡快取回業權,始終可以居住和「業權」是兩回事[30]。
節目將在另一集講述美華如何爭取自己權益,而其悲慘遭遇引來不少網民討論;在連登討論區,亦有網民提出,指假如子女能證明父親立遺囑時神智不清,便有機會奪回單位,「超過70歲落遺囑嗰1日就已經要去醫院證明咗當日係神智清醒先落得」。 有人認為美華父親生前經常出入醫院,子女或能以遺囑簽定時神智不清為由,提出法律訴訟,「如果個女保安無同死者結婚,其實唔怕打(官司)」。 《東張西望》主持人就這件事向「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查詢,稱事件已交由社署社工負責全權跟進,其他問題則以美華的私穩為由拒絕回答[41][42]。 節目交代事件已由社署社工跟進,不過網民看完後認為事件只會不了了之,「氹佢簽同意書再拖字訣,層樓就咁就到手(哄她簽同意書後一拖再拖,房子就這樣拿到手)」,直言公義仍不能伸張[43]。
美華樓: 香港大廈搜尋
另外,原位於興華(二)邨的部份商店及街市至今仍由房委會持有,沒有隨上述的興華廣場一同售予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相關零售面積接近3,500平方米,大部份商店在安興樓及和興樓平臺[13]。 1976年2月1日由於愛秩序灣艇戶大火,有接近3,000人受災[8]。 興華邨(英語:Hing Wah Estate)是香港其中一個公共屋邨,位於東區柴灣,邨內分為興華(一)邨和興華(二)邨兩個部份。
美華樓: 計劃分歧,荒廢多年
深水埗區的深水埗@中原樓市片區,區內共27,647個私人住宅單位,涉及人口共103,169人。 另外,區內主要屋苑包括 愛海頌,豐滙,黃金大廈,東廬大樓,太子中心。 區內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HK$ 美華樓 17,490,年齡中位數為 39.8歲。 美荷樓屬於石硤尾邨的一部分,昔日是為安置逾50,000名因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大火而流離失所的難民而興建。 為了改善居民生活,邨內其他地方已進行重建,而這座被列為香港二級歷史建築的美荷樓則於2005年關閉,直至2013年才改建成為青年旅舍,並設立了1間生活館。
美華樓: 美華樓
2008年,美荷樓成為首批《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的7幢建築物之一[8],落實由香港青年旅舍協會改裝成為設有129間房的青年旅舍,復修成本約2億2千萬港元,於2013年竣工。 國共內戰前後,大批中國大陸難民湧港,石硤尾木屋區便是移民其中一個聚居地。 1953年12月25日晚,石硤尾木屋區發生大火,造成3死51傷,並導致58,203人無家可歸。 美華樓2025 入稟狀資料顯示,原告為陳美華,被告為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蕭榮娟。 原告陳美華是死者陳國的親生女兒,陳美華為聾人,原與父親陳國二人一同居住在李鄭屋邨第5座禮讓樓2109室。 被告蕭榮娟則是禮讓樓的保安員之一,與陳國沒有任何關係[51][52]。
美華樓: 網民
2007年,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規劃師學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合辦,由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民政事務局贊助名為「無限之旅」的石硤尾邨美荷樓意念創作比賽,分設專業組及公開組,讓專業人士及公眾分別就美荷樓的去向提供設計構思,集思廣益。 有關單位於6月30日至7月29日開放美荷樓地下及一樓予公眾參觀,包括示範單位及歷史圖片展覽[6]。 美華樓2025 是次比賽吸引香港及海外不同界別的參賽者,合共接獲46份參賽作品,包括專業組13份及公開組33份,最終評選出專業組優勝作品2份、公開組優勝作品3份及優異作品2份[7]。
美華樓: 美華樓 近期成交
據報道,美華在不熟識法律程序及不明白內容的情況下簽署,而法援審批及處理時間十分長,「東張西望」播出陸偉雄大律師表示,因美華已簽署該同意書,邵日贊及龍耳律師團隊及善心人士不便提供法律支援,變相美華能否奪回業權仍是未知之數[40]。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美華出示銀行存摺,顯示出2002年5月她真的有提款十萬元,證明她在父母早年購入單位時,曾出資十萬元,佔當時樓價三分之一,按理可擁有部分業權。 他續表示,過去美華一直依賴爸爸供養,因此除了房子外,爸爸其餘遺產例如積蓄、金器、手錶等,子女都可以向法庭申請從遺產中取出部分,繼續接受資助,令美華在事件上出現轉機[15]。
美華樓: 重建前的興華(一)邨樓宇
房屋署於2009年7月,安排改建前的最後開放日供公眾參觀石硤尾邨美荷樓地下,讓市民瞭解其內部建築設計,並設導賞團,由歷史研究員介紹石硤尾邨和美荷樓的歷史[9]。 美荷樓(英語:Mei Ho House),位清拆後分期重建的石硤尾邨,1954年建成,是香港最早期、現時碩果僅存的「H」形6層徙置大廈[1],獲評為二級歷史建築[2]。 石硤尾邨舊型大廈重建,第41座美荷樓則獲得保留,耗資2億2千萬港元改建為美荷樓青年旅舍及旗下之美荷樓生活館,於2013年12月開幕。 美華樓 其後有街坊目擊阿娟出現於大廈,當時她正從單位離開,街坊直斥她「不要臉」,她卻威脅街坊「你再講呢,我就告你誹謗」,一眾街坊鄰居皆為華抱不平,認為阿娟早有預謀。
美華樓: 興華(一)邨 美華樓附近醫院
當前,美荷樓主題展覽「歲月留情」更加入口述歷史及各類型展品,以描繪50至60年代基層市民的生活世態,復刻香港精神的原點。 有5幢建於山上,另外2座大廈(裕興樓及豐興樓)則依山而建,設有大型升降機、架空走廊及天台通道,分別連接環翠道及柴灣道,方便居民出入,建築設計上與同期的葵盛西邨十分相似。 此外,和興樓樓高28層,是眾多第七型徙置大廈中(也是1970年代落成的資助房屋)最高的一幢。
美荷樓青年旅舍由AD+RG 建築設計及研究所設計,拆卸重建了中座,加裝了升降機和環境保護裝置[10]。 美華樓2025 香港青年旅舍協會特別在美荷樓地下和一樓撥出共14個120呎單位,設立美荷樓生活館,面積逾400平方米,用以展現4個原裝間隔住宅單位,包括分別兩間以1950年代為主題和兩間以1970年代為主題的舊有房屋,讓到訪者親身瞭解當時居民的生活水平及實際情況。 美荷樓生活館亦重塑了舊時公共廁所、浴室、居民在走廊煮食、婦女以舊式腳踏衣車幫補家計的普遍情況[11][12],連同口述歷史個案、舊照片和傢俬等資料,合共展出逾1,200件從160名舊居民蒐集得來的展覽品,亦邀請舊居民擔任導賞員[13]。 2000年代,石硤尾邨各座舊型大廈陸續清拆,並且分期重建,興建4,110個單位,於2011年落成,接收鄰近的蘇屋邨拆遷戶。
美華樓: 美華樓附近學校
油尖旺區的尖沙咀@中原樓市片區,區內共11,483個私人住宅單位,涉及人口共24,554人。 主要街道包括廣東道(尖沙咀段)、彌敦道(尖沙咀段)、加連威老道(尖沙咀段)、麼地道(尖沙咀段)、梳士巴利道(尖沙咀段)。 另外,區內主要屋苑包括 港景峯,美麗都大廈,漢口中心,華源大廈,偉安大廈。 區內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HK$ 23,750,年齡中位數為 45.6歲。 前身為徙置區,名為興華徙置區,俗稱「興華新區」,於1971年落成,設有三座樓高20層的第五型徙置大廈,在第四至六型徙廈中屬特別例子[2]。 由1975年元旦起,房委會將興華(一)邨所有樓宇重新命名[3],並為怡景道工程受影響的木屋區的指定安置區。
美華樓: 美華樓 Mee Wah Building
1992年3月18日,房委會宣佈興華(一)邨將於1994年拆卸,但最後延誤一年才正式清拆。 灣仔區的灣仔@中原樓市片區,區內共25,534個私人住宅單位,涉及人口共53,589人。 主要街道包括軒尼詩道(灣仔段)、駱克道(灣仔段)、謝斐道(灣仔段)、告士打道(灣仔段)。 另外,區內主要屋苑包括 囍匯,尚翹峯,灣景中心大廈,廣生行大廈,永德大廈。 區內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HK$ 27,760,年齡中位數為 43.9歲。 美華樓位於享成街2-4號, 於1971年09月 起入夥。
由於混凝土強度遠低於標準令樓宇結構有問題,承力牆結構不足以承受樓宇負荷,興華(一)邨受安排按照整體重建計劃下於1995年拆卸重建。 美華樓 而興華(二)邨相關大廈需要作大型維修工程更換鋼筋及混凝土。 同時,把所有樓宇名牌的「苑」字拆除,改為「樓」字[5],並透過「自選單位計劃」把興翠樓全幢單位編配給受柴灣邨14及15座重建及北角邨重建影響的租戶,讓他們自行揀選合適的居住單位,期間空置了一年,最後推遲至2000年才開始入夥。
美華樓: 大廈資料:美華工業大廈
另有鄰居指出,社工陳小姐不太熱心處理,亦不想把事情搞大,否則事件不會拖延這麼久,但美華也曾表示社工幫不上忙[18]。 除了美華得到單位鑰匙外[5],還出門迎接美華,並道歉:「唔好意思,我做到好錯,做到真係唔係人做嘅嘢。(不好意思,我做得很錯,做了真的不是人做的事。)」並向美華鞠躬兼跪地認錯[6]。 但美華未有接受,阿娟表示:「我求求你啦,俾個機會我啦。(我求求你,給我一個機會。)」與早前態度形成強烈對比[7]。 本公司在此提供的資料僅作單位成交前狀況的參考,並不是為賣方/業主客戶發出或推銷個別單位,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及中原網頁概不負責。 美華樓 本頁顯示的樓盤說明和相關信息均由地產代理或業主或第三方提供的樓盤資料。
不少網民認為阿娟立心不良,早已演戲,又認為她不應該將美華趕走,質疑美華父親生前應該和阿娟有協議要照顧美華,但美華父親過身後就翻臉不認人。 不過亦有留言反駁,指父母遺產不一定要由子女繼承[29]。 部分網民認為阿娟轉變態度有可能是得悉事件的嚴重性,甚至有網民想法很陰謀論,尤其是見到阿娟誇張的表情,認為她只是一名戲子,並建議美華應該盡快取回業權,始終可以居住和「業權」是兩回事[30]。 《東張西望》採訪多名鄰居,有鄰居不滿阿娟出動美人計霸佔公屋,趁美華父親生病時下手,「一個保安哪有理由要熬湯給業主喝」。 不少街坊及大廈保安見到阿娟,亦紛紛勸她先讓美華入屋,才慢慢處理家事,但卻遭阿娟反斥「妳唔好同我講嘢」(你不要跟我說話),又要求向管理處反映[15][16]。
直至父親2017年病逝,美華才發現父親在離世前21天訂下遺囑,將單位業權贈予阿娟,使其獨自繼承該物業權益,而作為子女的兄長及美華均無權益。 《東張西望》昨(15日)播出新一集,當中提到節目組成功聯絡到阿娟,她指單位由她真金白銀買入,但土地註冊署資料卻顯示相關物業是經遺囑承辦。 節目組又揭露,原來單位早年買入的時候,美華曾經出資10萬,即樓價的3分1,大律師陸偉雄在節目中指她能以「權益身份」繼續在單位居住,可享有部份業權。 興華(二)邨於1972年動工,1976年落成,佔地逾5.64公頃[6],先後由前徙置事務處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按徙置區與政府廉租屋共用的第七型徙置大廈規格及標準興建[7],所以富有前徙置事務處和政府廉租屋邨的建築設計特色。
美華樓: 荃灣區
老父病逝,遺囑列明竟把物業贈給屋苑女保安員,而非自己的親生子女? 無綫節目《東張西望》近日採訪了1名聾啞女子美華,她與年邁父親相依為命,父女居於李鄭屋邨單位30多年,該單位多年前透過租置計劃購入,並由爸爸當業主。 平淡的生活卻因美華認識了屋苑女保安「阿娟」而出現改變,對方跟美華情同姊妹,處處照顧父女,沒料到90多歲父親病逝後,阿娟竟成為美華爸爸的唯一遺囑執行人,獲贈物業一切業權,遺囑則是爸爸病逝前21天立下。 事件曝光後激起一眾網民怒火,認為有人使詐侵佔業權,「90幾歲阿伯,有乜理由將層樓畀個非親非故嘅女人?」,有連登網民則提醒美華,如能證實爸爸立遺囑時神智不清,就有機會能奪回業權,又希望有法律背景的人可向她提供協助。
美華樓: 事件經過
香港房屋委員會原先建議保留石硤尾邨第15至18座4幢7層大廈,重新規劃和包裝,並且發展成為集歷史、文化、教育及旅遊一身的主題建築組羣,命名為「石硤尾邨生活體驗及旅遊活動中心」,不過計劃卻被腰斬。 之後於2005年由鄰舍輔導會在17及18座[3]空地開辦「石硤尾人文館」作為石硤尾邨50週年紀念[4]。 房屋署最後決定將美荷樓改建,構思將大廈交予非政府團體營運,將最低兩層改建為公共房屋博物館,重現昔日居民的生活。 上層則構思改建成為青年旅舍,吸引外地青年旅客居住,以補貼博物館運作。 不過,並無民間團體願意營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等亦都拒絕接手,致使美荷樓自2005年關閉後了無寸進。 美華樓2025 而房屋署亦不願意投資翻修,以鐵絲網將大廈包圍,而大廈狀況亦日差,外牆油漆脫落、設施嚴重損壞,走廊出現多條長達數米的裂痕、地下糞渠爆裂,而且空置單位雜物堆積發臭,情況不堪而想[5]。
美華爸爸於2017年底離世後,骨灰至今去向不明[55]。 美華最近每日都會到龍耳(白田)聾人及弱聽綜合服務中心做手工藝作心靈治療,做出各種蛋糕、幸運星和紙鶴作品,全都不用看製作圖。 他指出以前美華曾因自制精美手工送給媽媽,令媽媽獲「模範母親」獎。 手語翻譯主任馬芬燕則表示,以往美華經常獨來獨往、不願意與人聊天,也不時皺眉,但現在面露笑容,在這裡認識了新朋友,願意嘗試不同的事物[47]。 在節目中,阿娟不斷痛哭道歉,聲言要將美華「當成妹妹」,希望對方原諒,又履行承諾搬到單位外陪對方度宿,但美華仍不受落;阿娟亦拒絕交回單位[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