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這項不得沒收的規定亦適用於在2000年12月1日或之前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現有成員,但現有成員可根據計劃的管限規則提取或獲支付最低強積金利益。 通常,支付給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首先從僱主在職業退休計劃作出的供款所得的歸屬權益抵銷,如果仍有剩餘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金額要抵銷,則該金額將由僱主在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所得的累算權益抵銷。 宏利環球精選日本股票基金屬於高風險投資類別強積金,由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所管理,管理費用每年最高1.84%,按每年淨資產值的百分比計算。
有關支票一般會在我們收妥所有有關文件後一個月內發出。 但如果您正參與的是界定供款計劃,您可向僱主查詢轉移權益到成員延續安排下的賬戶之選項(可轉移權益部分取決於相關條款及細則),是否適用於您的計劃。 您可以提名一名或多名受益人,於受僱期間從該計劃中獲得您因身故而離職的累算權益。 未能遵守第 426 條《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7)或(7B)章第(7)或(7B)款的僱主,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 3 級罰款(目前的罰款為 10,000 公積金 vs 強積金2025 港元)。 它的基金數目是四家裏面最少的 ── 而它的基本配置中少了美國及歐洲的股票基金,這個亦是永明的強積金經常被詬病的。
公積金 vs 強積金: 相關
積金局接獲受託人通知有關申請,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有關的「法定聲明」文件中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積金局將個案轉介警方及律政司提出刑事檢控,被告最終被法庭裁定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 若夫婦二人均為納稅人,每名納稅人只可就自己作出的TVC供款申請扣稅,其扣稅額不可與配偶共用。 至於提取此類權益的安排,則會按照你所屬的集成信託計劃的規定進行。 儘管上文就歸屬和發放的準則有所説明,《公積金計劃條款》中另有條文規定政府可以基於紀律理由,沒收、扣減或追討來自政府自願性供款/特別供款的權益,並在有懷疑時暫不發放這些權益。 你可向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並提供所需文件。 由於大部分退休長者,沒有固定收入,在貧窮線只考慮收入的侷限下,不論有多少資產,也會較易被界定為貧窮。
(3) 用以計算遣散費/長服金的月薪以$22,500為上限;而僱員可以獲得的遣散費/長服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界定供款計劃依賴於歸屬比例,該比例指定僱員在完全歸屬於該計劃之前所需的服務年限。 對於週薪僱員,最低工資為 1,960 港元(280 x 7),最高工資為 7,000 港元(1,000 x 公積金 vs 強積金2025 7)。 對於低於最低工資的工資,僱主必須繳納其收入的 5%。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基金類型配置
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MPF)是一個獨特的員工儲蓄計劃,旨在確保就業和擔任僱主的香港市民能夠參與退休儲蓄計畫。 但在某些情況下,如低收入者、外籍人士和某些專業人士可以免除這項付款義務。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公積金 vs 強積金2025 未能達到強制性公積金要求的僱主將面臨巨額罰款和處分。
- 由於強積金的供款也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因此遺產繼承人可以為身故時未有提取強積金的成員提取,但只可以由遺產繼承人或管理官提出申請。
- 當我們已存檔您的完整及有效的「自我證明」,僅會在您更新若干賬戶資料或我們相信您的CRS相關資料有變時,要求您再次填寫個人自我證明表格。
- 至於在何種情況下僱員提取的累算權益須課繳薪俸稅,請參閱”僱主在強積金和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下的稅務責任”及本文問題 11。
- 只要打工仔是強積金計劃現有的僱員、自僱人士、個人帳戶持有人或現有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並於2021/22年度已開立特定TVC帳戶及完成供款,即符合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稅資格。
- 供款安排
僱主解僱現職僱員再聘請新僱員支出反而更多,因為現職僱員整段受僱期的僱主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可繼續用作「對沖」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 保留現有僱員,可以讓累算權益繼續增長,日後用以「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 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仍可繼續用於「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不論是轉制日前或轉制日後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如果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過《僱傭條例》所規定的39萬元上限,超出上限的款額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有何不同?
成員只須填妥「計劃成員整合個人帳戶申請表」[第MPF(S)-P(C)號表格],並將表格交給選定的受託人即可。 保證基金屬較低風險的投資,為投資者提供保本及最低迴報的保證,但都有附帶條件,如投資者不能在鎖定期內提取資產或轉換計劃。 如月薪僱員在轉制前的僱傭期少於一個月,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會以僱員開始受僱後的首個月全月的工資計算。 如非月薪僱員在轉制前的僱傭期少於30日,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會由僱員從其首30個正常工作日中選擇任何 18 天的工資計算。 過往曾有強積金計劃成員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時,因為作出虛假聲明而被定罪,判罰款、社會服務令或監禁不等,當中包括在2014年,一名成員被判監禁21天。
僱員亦須將有關收入申報於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稅。 如果「打工仔」的強積金戶口結餘少於5,000元,同時與最後一個供款日距離12個月的話,也可以申請領取強積金。
公積金 vs 強積金: 有關共同匯報標準常見問題
透過 Premia 公積金 vs 強積金 TNC,你將獲得最好的商務諮詢服務。 交給我們的特許祕書和資深顧問團隊,我們將為你提供理想的國際商務解決方案。 如前所述,香港有三種不同類型的強制性公積金,取決於公司規模以及所在行業的性質。 香港強積金分為集成信託計劃、僱主營辦計劃(專為大型企業設計)和行業計劃(專為臨時工設計)。
公積金 vs 強積金: 成員延續安排 — 只適用將會終止參與滙豐綜合公積金下以信託形式成立的某些僱主退休計劃(僅限於界定供款)的合資格成員
每個涉及重組投資組合指示將與其目前賬戶結餘分佈比例相比較。 若新組合之分佈比例低於目前賬戶結餘分佈,有關基金轉換指示將視作進行轉出指示。 公積金 vs 強積金2025 您賬戶內適當的基金單位將會沽出,並購入其他基金以達致您指示的新資產分佈。
公積金 vs 強積金: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會員
這圖中也可以看到友邦的大中華和亞洲股票基金錶現有好大的進步 ── 它在這兩個股票基金以5年往積計超越了永明。 在香港/大中華/亞洲股票基金中,永明彩虹比另外三間做得好,而在美國、歐洲及環球股票基金裏面,宏利的往績明顯優勝過其餘三家。 公積金 vs 強積金2025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另外順帶一提 公積金 vs 強積金 ── 如果你經常轉工,你極有可能有幾份MPF計劃喺個人帳戶之中;你可以諗一諗點樣去整合(consolidate)自己的個人帳戶。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公積金與強積金:有何異同?
公積金的供款細則如供款額由僱主決定,所以不同公司會釐訂不同的供款安排。 強積金的供款安排則由法例訂明,規定僱主及僱員必須以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強制性供款,供款額亦設有上下限。 但由於公積金計劃的投資組合一般取決於僱主,僱員無權更改投資組合,打工仔若想「自己話事」,就未必會考慮公積金計劃。 「歸屬比例」及提取安排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其次,在提取安排方面,如僱員選擇參加公積金計劃,通常在該公司工作滿若干年後,於離職時便會按服務年期,計算可取得的僱主供款。 公積金計劃大都設有「歸屬比例」條款,比例由僱主訂定,如工作少於3年就得不到任何僱主部分的供款;一般滿3年可得到30%,滿4年可獲40%,如此類推。
公積金 vs 強積金: 香港強積金(MPF)的詳細介紹
假如某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 10 年,而他因離職從強積金計劃獲取僱主為他作出自願性供款所得的累算權益,根據他受僱時間的長短,可以計算其免稅的部份。 計算方法是以 120 為分母,完整的工作月份為分子,然後乘予獲取的累算權益。 公積金 vs 強積金 公積金 vs 強積金2025 為保障僱員在強積金制度下的權利及權益,積金局採取多項執法措施對付違規僱主。 根據強積金法例,拖欠僱員強積金供款的僱主,須按拖欠供款款額繳付5%的附加費,而收到的附加費會存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積金局完成有關僱主拖欠供款及附加費的個案調查後,可就證據充足的個案向僱主進行民事申索。 根據強積金法例,積金局有權向拖欠供款的僱主徵收罰款,罰款額為HK$5,000或拖欠供款的10%,以較高者為準。
公積金 vs 強積金: 香港公司治理公會選出2024年度會長及理事會
受託人於第二版的準則生效日後發出之基金便覽必須符合準則內的標準。 所有有關富時強積金指數系列(FTSE 公積金 vs 強積金 MPF Index Series),包括經貨幣調整後指數的權利均屬富時指數有限公司所擁有。 所有資料只作參考用途,並已盡力確保發佈資料正確無誤,對於因使用發佈資料而產生的任何錯誤或損失,富時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FTSE®」是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商標,由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 計劃成員如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藉此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 積金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如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
公積金 vs 強積金: 投資課程101
相關僱主應遞交已填妥的表格A連同表格B致行政管理人的核數師。 公積金 vs 強積金 成員被合理解僱時,其最低強積金利益不得被沒收;最低強積金利益亦不得用於償付有關僱主所遭受的由該新成員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也不得用於支付該新成員欠有關僱主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債項。 當我們已收到有關新申請登記的所需的文件並完成所有必需的流程後,僱主將收到一封通知有關付款中心資料信件。
公積金 vs 強積金: 投資專欄: 彭偉新
只要打工仔是強積金計劃現有的僱員、自僱人士、個人帳戶持有人或現有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並於2021/22年度已開立特定TVC帳戶及完成供款,即符合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稅資格。 在填報稅表時,打工仔對於強積金供款扣稅一欄應該不會感到陌生。 根據《稅務條例》,僱員可以將強制性供款部分申報為扣稅用途,而強積金扣稅的計算方法相對簡單,只需計算該課稅年度的總供款金額,每年上限為HK$18,000。 換句話說,月薪達到HK$30,000或以上的僱員可以享受全額扣稅優惠。 公積金 vs 強積金 然而,月薪低於HK$7,100的僱員由於不需要進行強制性供款,因此無法享受強積金免稅額。
換言之,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的款額維持不變,但以39萬元為限,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的款額應為39萬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的餘額。 特區政府於2012年底重新成立扶貧委員會1,其中一個重要的決定便是訂立官方貧窮線,協助分析本港貧窮情況的形態,制定扶貧政策及檢視其成效。 扶貧委員會於2013年9月公佈2012年的貧窮線,就貧窮人口作出分析。 2012年,在計及恆常現金的政策介入後,貧窮線下有300,300個非綜援住戶,當中近半數(48%;即143,500戶,共493,200人)屬於在職住戶,其餘主要為非從事經濟活動住戶2。 這個分析的引申意義便是:要扶貧便要協助這些低收入在職家庭及處理長者退休保障不足的問題3。 前行政長官便在2014年1月的施政報告中,建議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