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條例未通過之前,與僱傭有關的防疫法例未必會有太大變動,如有更改,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更新相關法例條文。 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天,以後每工作滿 1 個月時可累積 4 天,最多可達 香港病假2025 120 天有薪病假。 僱主隨後沒有再與對方爭論,而是直接表示要與女子結束了僱傭關係。 他表示,女子如果不舒服但不想要花錢看醫生,可以與他溝通,但竄改病假單已經牴觸法律,事態嚴重,因此不會容忍有關行為。
疫情期間,為了提高僱員的企業忠誠度,公司從2021年開始,每月初會給員工分配1天全薪病假。 假設Selina5月7日到9日(週五至週日)申請病假,由於8日、9日(週六、日)是有薪休息日,故Selina只向僱主申請7日(週五)是病假日。 那麼扣除掉當月的全薪病假額度,5月Selina可拿到整月工資,不會有任何扣減。 此外,根據相關僱傭條例,如僱員是”非連續性合約受僱”,則無權享受累積病假所帶來的福利,只能放無薪病假。 一般來說,僱員不必在出示隔離令後再提交醫生紙,僱主應參照《僱傭條例》規定,給予合資格僱員病假及發放疾病津貼。
香港病假: 香港病假工資規定是怎樣的
亦有不少打工仔反映,僱主會要求僱員以年假去代替缺勤的日子,而當《僱傭條例》正式修訂後,僱主就不可以再用此藉口了。 因為修例的草案有提到,若果員工因為要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規定而缺勤,僱主不得將此段日子計算於年假的一部分,除非年假已開始進行。 所以,講到尾,也是希望僱主能體諒,不要剝奪打工仔的基本權益。
- 若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 在《僱傭條例》內,沒有明文禁止以年假去抵銷病假這種做法,但如果病假已經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僱傭條例》去支付「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 ─ 連續14星期的產假;
換句話說,政府立例時並沒有預設老闆會採用年假抵銷病假的做法,因為照道理有薪年假及病假是不能混為一談。 香港病假 而由於現今每月的單日有薪病假屬公司給予的員工福利,因此在法例上暫時並沒有監管這種做法。 另外,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1)如僱員在緊接病假日之前已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其僱主僱用1個月或以上,須由其僱主按照本條及第35條付給疾病津貼。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誤導民政署她獲醫生建議放病假。 香港病假2025 被告今日(2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香港病假: 病假計算
最近的疫情愈演愈烈,相信呈報個案數字會不斷上升,但無論如何,若懷疑自己是因工染病,就可先呈報,再交由專責部門去判斷。 但若果你的累積病假日數不足,例如你的有薪病假限額只餘下十天,但醫生給你十四天病假,照道理多出的四天就不能獲取津貼。 政府就此對僱主作出呼籲,希望僱主能酌情處理,讓僱員能得到整個病假期間的津貼。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當僱員不幸染上此病症,或因其家庭成員感染,或因與患者有緊密接觸而受到影響,我們呼籲僱主要體恤僱員,靈活及彈性處理他們的病假及暫時缺勤的問題。 香港病假2025 在此困難時刻,維繫和諧勞資關係,同心協力,至為重要。 施俊輝解釋,措施涉及每年撥款1,500萬元,目的是支援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聘請代課教師,暫代獲批少於30日病假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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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22年5月確診新冠肺炎,其家人先後被她傳染確診。 香港病假 被告因而變得心情低落,會想是否因自己將新冠肺炎傳染了給婆婆才引致其逝世。 被告在案發時亦的確感身體不適,只是用了愚蠢的方式處理請假問題,現感深切後悔。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申請表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臺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最新消息:政府已於2023年6月16日廢除在《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的條文。 有別於醫生紙,到診紙僅會寫上到診日期及時間,並沒有建議病假日數,所以不能用作申請有薪病假。 不過,懷孕僱員如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的每一天,可憑適當的醫生紙或到診紙請病假,這類情況下,僱員如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且有足夠的有薪病假,其每日病假都可以享有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假如有薪病假適逢法定假日,在僱員可享有該假日薪酬的情況下,僱主將不須額外支付疾病津貼。 假設僱員 香港病假2025 B 需要請 4 天病假(星期日至三),但由於星期日為有薪休息日,僱員 B 只能向僱主申請 3 天病假(星期一至三),即不符合《僱傭條例》連續 4 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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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 A 未曾於該 12 個月期間因放假而獲支付少於100% 的薪金,因此在計算平均日薪時,須扣除的日子及金額均為「0」。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香港病假2025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起初只提交一張看來由該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予民政署。 當民政署要求被告提交相關正本核實時,她再提供了一張看來由該私家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
香港病假: 病假的種類與天數
「病假日」指僱員因受傷或患病而不適宜工作,並以此理由缺勤的日子。 當不滿足418條例的非連續性合約僱員Tom入職30天後,因傷寒不得不請假五天。 香港病假 但如僱主願意為其發放⅘病假,與連續性合約僱員享用同等福利,可以手動在後臺更改病假類型為連續性病假。 現時並沒有一條法例規定僱主要做幾多防疫措施,簡單而言,若果公司沒有安排在家工作、沒有提供口罩、消毒用品,其實不屬違法。 但是,換轉另一個角度,若果僱主無法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就有機會違法。 因為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提供和維持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香港病假: 使用Workstem如何進行病假審批到薪酬計算
相反,如 閣下當月病假是『連續性四天或以上』時,其中一天應為全薪(公司福利,但規定不可累積),其餘則按法例規定為4/5工資。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 個月內每服務滿1 個月,便可累積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 個月可累積4 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 天。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香港病假: 疾病津貼究竟該如何計算?何時發放?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性僱員如果有子女於2019年1月18日或之後出生,在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僱主後,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而享有五天侍產假。 一名僱員在受聘於一份連續性合約滿12個月後有權享有受薪年假;根據服務年期,該名僱員享有遞增數目的有薪年假,由7天至最多14天的有薪年假。 提醒:由於僱員可能不清楚不同假期類型定義,Workstem建議在僱主在後臺設置僱員僅允許申請“病假”。 當員工提交申請後,僱主或人資再根據實際情況對假期類型進行更改。 僱員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出勤需要請假,系統內置有三種不同類型的病假:病假、連續性病假和全薪病假,這三種不同假期類型,額度計算方法不一樣,且工資計算也不同,滿足不同的應用場景。
香港病假: D. 假日 / 年假 / 病假 / 產假以及有關的工資繳付
局方參考中小學經驗,按照2.5工日、師生比1︰11,以及持幼兒教育證書或以上學歷代課教師1,058元日薪計算,例如全校有250名半日制學生的幼稚園,全年可獲2.9萬元津貼。 張官指,雖然涉案金額較小,但本案是一宗違反誠信的案件、被告使用虛假文件及發生第一次事件後再次犯案,坦言有機會判囚,故將押後判刑,讓辯方搜索相關案例,以說服法庭能否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人力資源攻略會持續更新,助你掌握最新最全面的 HR 法規。 假設僱員 A 在 2021 年 11 月內放了 5 天病假,月薪為 HK$20,000,休息日屬有薪。 另外,僱主不得要求員工因未能上班而要賠償營運上的損失,也不得要求員工出資去聘請替工,這些都是違法的。 雖然《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都已載列了僱主和僱員的權利和責任,但由於此病症並不尋常,令僱主和僱員少不免會有疑問,我們因此發出此指引,讓大家容易跟從。
香港病假: 病假天數有包含假日嗎?
《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17日生效,以加強保障僱員因遵守指定的防疫規定以致活動受限制而缺勤期間的僱傭權益。 問四回應:如 閣下所說,假若公司一直以月薪除當月日數來計算每日薪酬,當然,週六及週日是被視為有薪休息日。 在香港,我們常見的病假類型主要有三種:無薪病假、連續性病假和全薪病假。 這三種不同的病假,無論從額度、計算方法,再到工資計算都不一樣,以滿足不同的應用場景。 除非僱員犯下嚴重失當行為而須被即時解僱,否則僱主絕不可在僱員放有薪病假間期解僱員工。
香港病假: 【勞工法例】醫生紙都冇用? 老闆拒批有薪病假 勞工處:合法…
政府明白現時的指引未算清晰和仔細,所以特首林鄭月娥在今年2月8日的記者招待會表示,在接下來的行政會議,會正式修訂《僱傭條例》,目的是釐清有關新冠病毒在職場上的指引,減少勞資糾紛。 而在2月25日,政府就公佈已完成《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其中包括:若果僱員於某日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限制(例如要強制檢疫或檢測)而缺勤,該日就可視為正式的病假日。 雖然《僱傭條例》只規定連續 4 天或以上的病假纔可能計算成有薪病假,但大部份公司都會給予更好的條件以吸引人才或減低員工流失率。 註1: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的僱員,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在受僱滿 12 個月後,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僱員最多可累積 120 日有薪病假。 香港病假2025 如僱員符合上述條件,僱主必須讓僱員放有薪病假,並將領取 疾病津貼日數,從僱員所累積的有薪病假總日數中扣除。 僱主不支付 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