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回應說,相信機構薪金太低,請人會有困難,亦末聞相關情況,蔣麗芸隨後反駁其「離地」。 反對東北發展衝擊案中,梁曉暘被控「企圖強行進入」、「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和「非法集結」,後兩項被裁定罪名成立。 他嘴角上揚:「我也經常打機、不愛交際、會質疑權威、不與家人住、夜晚會去球場坐。如果跟住個表定義,我都中了好多項。」他不斷思考社工的意義,不是說不開case(個案),但到底怎樣去決定開case? 他覺得,如果硬要以社工角色去找出「有問題」的人,甚至為了跑數而開case,他認為自己沒有這個「權力」。
註冊局下月4日改選,其中7人團隊名單提及「實踐社工價值 秉持社會公義 社工宣誓2025 堅守註冊自主」,名單中較為人熟悉的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以及現任註冊局成員、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高級講師伍銳明。 至於坊間仍有稱號叫「資助機構」,是一個歷史描述,現時所有服務實際是政府認可提供的公共服務,透過外判給機構進行,服務提供者不止與政府合作,故整體或只用很少政府資源,認為《國安法》的前提下,處理做法與食環署、房屋署的外判合約接近。 如是,畢業後他雖有為社工牌作宣誓,但由於未想清楚根本問題,如「社工是否就是正常人?或者有權力去導正人?」便暫不想入行。 第一份工作,他到基層團體做地區組織,與工人爭取權益、開課程處理他們的進修前程。 在基層團體一年,他嘗試以「同處」而非「幫」的態度、不會稱自己為「社工」或「幹事」,而是與工友共同分擔日常困境的「同行者」。 早於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公告出臺後,有工會已表示收到不少查詢,大多問及辭職手續,如辭職後或在通知期內是否仍要簽署聲明,而部分想辭職的會員指聲明猶如「賣身契」,擔心簽署後要承擔不少法律責任,更有人明言到外面打工不用受約束。
社工宣誓: 服務範圍
羅致光重申,政策局有責任確保根據法例授權而成立的法定機構,依法履行其法定功能,並會在有需要時提出進一步修訂法例的建議,而落實《香港國安法》的工作,已是政策局與相關部門的恆常工作。 該局今日向各部門發出有關新要求的通告,指為新入職公務員引入安排乃為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也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大部分準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簽署聲明,直接受聘為部門首長等高級職位人士則須宣誓。 社工宣誓 社工宣誓 若市民向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提出要求或作出申請,需要提供證明而未能出示有效證明文件時,一般會以聲明代替該證明文件。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在網誌中說,新一屆立法會組成後,政府會適時提出修訂。
- 他在2014年反對東北發展的衝擊後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向感化官說:「我沒有悔意」,明天(6月21日)將面臨高等法院的刑期覆核。
- 實政圓桌田北辰則認為,「肥上瘦上」是一個議題,以從商角度推算,「管2,000人,年薪過300萬亦非常見。」他促政府加強監管。
- 一旦登記局發現個別已登記工會涉嫌違反相關規定,定必嚴肅跟進,不排除依規取消有關工會的登記資格。
- 選委會社會福利界委員、樂羣社會服務處總幹事黃萬成表示,社工註冊局成員須進行宣誓是理所當然,自香港國安法落實後,社會普遍關注到,除主要官員、各級議員及公務員須作出宣誓外,擁有公權力的持份者也應該宣誓。
- 據悉,該署單是上月便有24人辭職,當中包括12名社工;而2020/21年度社署辭職人數多達67人,按年上升近50%。
- 勞工及福利局上月就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的建議諮詢立法會,擬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條例》附表,確保犯罪者不得擔任或無法繼續擔任註冊社工。
該局指,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一貫責任,公務員職位的受聘人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 註冊社工、民建聯譚榮勳表示,社工是協助弱勢社羣的專業人士,不過,於黑暴期間,有不少社工的行為令社會譁然,口說到黑暴現場「瞭解」,實為主要的參與者,甚至藉與受助者之間的關係,一起參與各場黑暴活動,雖然公眾曾向社工註冊局作出投訴,最終卻不獲受理。 他認為,社工註冊局負責社工首次註冊、續牌及處理投訴等事宜,對行業運作具重要的影響力,成員需要宣誓也是責無旁貸。 你只須帶同身分證明文件及填寫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制定的聲明表格,到任何一間民政諮詢中心(諮詢中心)辦理。 然而,如有需要,你應向遞交這份聲明或誓章/非宗教式誓詞的機構查問該使用哪一種法定語文填寫。 若你瞭解聲明或誓章/非宗教式誓詞的內容,你可以選擇以中文或英文讀出聲明詞或誓言字句。
社工宣誓: 註冊事宜
勞福局與勞工處正就調整《職工會條例》,展開立法修訂研究等準備工作,並將在相關工作大致完成後諮詢持份者,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羅致光在題爲《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已成爲恆常工作的一部分》的文章中表示,已登記工會的管理、運作等,必須符合《職工會條例》以及工會已登記會章的規定。 一旦登記局發現個別已登記工會涉嫌違反相關規定,定必嚴肅跟進,不排除依規取消有關工會的登記資格。 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蔣麗芸質疑,目前業界會否「出手低」,擔心僧多粥少,甚至出現「8,000蚊都有人做」。
羅致光又提到勞福局於10月11日就有關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加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建議諮詢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有關建議是更有效地確保被裁定犯了國安相關罪行的人士不能擔任或繼續擔任註冊社工。 委員會普遍支持有關修訂,勞福局會在新一屆立法會成立後,在適當時候提出修訂。 如你不諳熟法定語文 (包括只諳熟廣東話及普通話以外的方言) 或不瞭解聲明或誓章/非宗教式誓詞的內容,民政事務總署可為你預約時段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現場傳譯服務。 你亦可選擇自行帶同一名諳熟法定語文及你所諳熟的語文/方言的人士擔當傳譯員。 傳譯員需在監誓員面前將聲明或誓章/非宗教式誓詞內容向你作出真實明確及清晰可聞的傳譯,並在你辦理聲明/宣誓及/或讀出聲明詞/誓言字句的過程中提供適切的協助。
社工宣誓: 香港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社工註冊局成員須依法宣誓
他有想過犯法會否令自己失去社工資格,但還是覺得「說來慚愧,有想過會否被釘牌,卻忘了讀社工其實都是學做人,為了資格而放棄最基本的原則,其實連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的資格也一同放棄。」只要走在不屈服的道上,他沒什麼需要後悔。 他曾遇到作為家庭唯一支柱的大叔,沒有專業資格與技能,便走去「撈偏」。 梁曉暘「輔導」了大叔很久,沒有合理化他「撈偏」的行為,而是從社會結構分析犯罪原因,讓他們知道社會制度有份把大家推向邊緣位置,繼而跟他們談起遇到老闆拖薪要加入工會、為自己爭取合理權益的途徑,讓他們知自己雖然處於弱勢,還是可以透過力量作出改變,改善生活狀況。 每當有工友夠鐘離開,大家總會說「走了不要望返轉頭,『唔老黎』呀」。 當市民基於某種原因,例如宗教信仰反對作出宗教式宣誓,而法律規定需為任何目的作出宣誓,可以作出非宗教式宣誓代替。
非宗教式誓詞是一份事實陳述書,以確認者謹以至誠鄭重確認證明其屬實性。 誓章一般使用於法律程序中,在法律認可或規定誓章作為其內容的證據的情況下作出。 他目前正在「炒散」,做過地盤、酒吧、樹木護理員、搬運工人,即使身處何方,他都記得社工註冊守則說過「社工有責任維護人權及促進社會公義」,當公義不得彰顯,他會在工作中帶着使命走進人羣,體察基層需要。
社工宣誓: 社工註冊局下月改選 參選名單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
羅致光認為,註冊局行使的是一種來自法例的「公權」,行使這項「公權」的註冊局成員在理念上屬於公職人員,而《香港國安法》中有關公職人員的要求,亦應適用於註冊局成員,因此可能需要修例,確立註冊局成員需作出依法宣誓要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21日)發表網誌,稱註冊局行使的是一種來自法例的「公權」,成員在理念上屬公職人員,《國安法》對公職人員要求應適用於註冊局成員,因此可能需要修例,確立註冊局成員須作出依法宣誓要求。 他又指,不少人誤以為條例只是保障社工權益,視註冊局與工會無異。 他強調註冊局行使公權,因此成員理念上屬公職人員,同樣適用於香港國安法對公職人員的要求。 政府正就法定機構中公職人員宣誓的工作進行研究,可能需要修訂法例,確立註冊局成員需要作出依法宣誓的要求。 他說,社署已大致完成更新有關服務表現監察制度,包括在服務質素標準中,把香港國安法列明為服務單位需要知悉的所有有關監察運作及服務提供的法例之一。
社工宣誓: 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宣誓 ( 註 : 「宣誓」包括宗教式宣誓及非宗教式宣誓 )
朱麗玲接受查詢時指,須視乎社會註冊局是否公職機構,若註冊局屬公職機構,成員便擁有公職人員身份,就應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 他認為,政府應釐清註冊局民選成員是否公職人員,如政府最終認為成員是公職人員,就應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認為要清楚界定何謂公職人員,才能執行有關法例。 然而,法定聲明/宣誓不等於遺囑(俗稱「平安紙」),法定聲明/宣誓受《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11章)規管,而遺囑則受《遺囑條例》(香港法例第30章)規管。 一般來說,法定聲明/宣誓可在監誓員席前作出,而遺囑則須按《遺囑條例》第5(1)條的規定訂立,其中包括立遺囑人須在兩名或以上同時在場的見證人面前簽署該遺囑。
社工宣誓: 香港
實政圓桌田北辰則認為,「肥上瘦上」是一個議題,以從商角度推算,「管2,000人,年薪過300萬亦非常見。」他促政府加強監管。 羅致光解釋,目前高層薪金不可優於政府安排,又稱若以成本計算,不是以薪酬直接比較,沒發現高層有優於政府安排,檢視過程亦會衡量機構工作量。 對於整筆過撥款的安排,一直以來被指「肥上瘦下」的爭議,羅致光認為是淪「口號式」說法,以往社會或關注某些高層薪金較高,但相關機構管理人數或多達2、3,000人,薪金相比公務員架構並不算高,更認為在整筆撥款制度下,機構多聘了人手。 社工宣誓2025 爲切實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養,發揮“關鍵少數”引領示範作用,7月27日,蒙陰縣舉行新任領導幹部憲法宣誓和任前考法活動。
社工宣誓: 香港文匯網
因此,勞福局與勞工處將對《職工會條例》作出調整,進行立法修訂的研究及準備工作,以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另外,羅致光指,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一直嚴肅跟進違反職工會條例的工會,可視乎結果取消工會登記,包括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個案,但他指現行《職工會條例》對於履行《香港國安法》責任仍有提升空間。 因此,勞福局與勞工處亦正就條例所需調整,進行立法修訂的研究及準備工作,稍後會諮詢持份者。 社工宣誓2025 選委會社會福利界委員、樂羣社會服務處總幹事黃萬成表示,社工註冊局成員須進行宣誓是理所當然,自香港國安法落實後,社會普遍關注到,除主要官員、各級議員及公務員須作出宣誓外,擁有公權力的持份者也應該宣誓。
社工宣誓: 服務範圍
對於社工註冊局成員須進行宣誓,全國政協委員彭長緯表示認同,強調所有法定機構公職人員都必須宣誓效忠,特區政府應修例不能讓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擔任公職,以保障國家和特區的安全。 另外,局方與勞工處正就《職工會條例》可能需要作出的調整,進行立法修訂的研究及準備工作,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社工宣誓2025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2日)開會,有議員關注政府會否要求社福機構的高層,亦要如公務員般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
社工宣誓: 社工註冊局下月改選 參選名單包括前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
據瞭解,社署離職人數近乎每月上升,由今年1月的28人,增至5月的42人,離職原因包括退休、辭職及終止服務等。 當中辭職人數同樣急增,由今年1月的8人,上升至5月的24人。 今年首5個月已累計77人辭職,當中37人屬社工職系,包括30名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及7名社會工作助理。 此次宣傳週系列活動的開展,拉近了社會工作者和服務對象之間的距離,充分展示社會工作者良好形象和社工站服務成效,進一步提升社會工作社會知曉度和“社工黔行”影響力。 爲進一步做好社會工作服務、推動社會工作發展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此外,《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社工宣誓: 香港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社工註冊局成員須依法宣誓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由於機構不止與政府合作,整體或只用很少政府資源,故在《國安法》前提下,處理手法與食環署、房屋署的外判合約工接近。 對於一直以來「肥上瘦下」的爭議,羅致光認為淪「口號式說法」,又指部分機構高層需管理2,000名員工,薪金不算高。 他表示,社工註冊局曾有成員參加黑暴,註冊局亦被投訴包庇參與黑暴的社工,甚至有人被判刑都未被註銷牌照等,曾引起社會一片譁然。 社工宣誓 所以為免有漏網之魚,應防患於未然,所有法定機構公職人員均需要依法宣誓,以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第一代青年外展服務始於1979年,外展社工緻力幫助邊緣青少年重回正軌。 社工宣誓2025 以前說「邊青」,指的是與主流生活與價值取向相異的青年,如毒癮者、隱青、街童、黑社會等。 然而隨着經濟環境與社會結構轉變,愈來愈多青年走向困局,很多人難以看到出路,陷入躁動與迷茫,漸漸脫離「正常」狀態。
他解釋,不少人對《條例》有誤解,以為《條例》訂立的目的是保障社工的權益,視註冊局與「工會」無異。 其實《條例》是透過立法,由社會授權給予一個依法成立的註冊局,進行社工資歷認可和監管,以保障社會及受助者的權益。 身兼社福界選委的狄志遠指,本港專業團體素來專業自主,認為社工註冊局是確保每一位社工也有認可的專業訓練及資格,同時確保在實踐社工工作時遵守專業守則,並非以政治路線作為標準。 社工宣誓2025 狄志遠續指,社工專業並非政治,社工註冊局更非政治團體,「過去個別成員個人的行為,不應算在社工註冊局。社工註冊局應維持為一個專業團體」。 由貴陽市民政局、貴陽市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和貴陽市社會工作協會聯合拍攝的社會工作微視頻,成功登上貴陽地鐵,通過貴陽地鐵1號線、2號線各站臺和各車廂共4058塊顯示屏進行全天滾動播放,每日覆蓋60萬餘人次,30天共計播出 次以上。 結合地鐵人流量大、覆蓋區域廣等優勢,不斷提升社會工作的社會認知度。
社工宣誓: 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宣誓 ( 註 : 「宣誓」包括宗教式宣誓及非宗教式宣誓 )
惟至2020/21年度,離職人數大幅增至243人;當中有67人辭職,按年上升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