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2期分發報到(112年間)前1日止。 法律界人士伍家賢表示,醫生在病人危急時可在未得其同意下施手術,所以即使遺失手術同意書,院方亦很難被指是醫療失誤,除非當事人能證明醫生在手術時,並不符合一般醫療標準或干犯錯誤。 伍家賢2025 伍家賢2025 伍又稱,當事人可透過民事控告醫院疏忽,勝算機會則視乎手術前院方有否詳細解釋手術涉及風險,他補充若醫院有人因蓄意隱瞞或毀滅證據,可被控刑事罪。 為討回公道,鄭申請法援向聯合醫院索償,「唔係為咗錢,我只想有個滿意嘅答覆,更加唔想再有其他孕婦同嬰兒受害。」法援署上月二十六日約見鄭小姐,稱調查後認為切除子宮事件並非醫療事故,但她有一個月時間提交補充資料。 「我上網搵胎盤前置嘅資料,發現就算分娩時大出血都未必要割走子宮,我認為係聯合醫院出錯!」子宮被切除、兒子變成智障的鄭小姐要求院方解釋。
岑敖暉最後申請提返令獲批,每天到庭旁聽,另提到朱凱迪亦有此意。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眾被告案中透過協調會議訂立具約束力協議,承諾在議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藉此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將依賴各從犯證人、初選報道文章以及初選記者會、選舉論壇片段舉證。
伍家賢: 初選案|伍健偉及林景楠今認罪 伍健偉: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
至於包括林卓廷、梁國雄等16名不認罪的被告,其案件今早(6日)開始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審訊預計需時90日。 2名起初不認罪、之後改變答辯意向的伍健偉及林景楠,今日亦到法院應訊,他們均認罪,其中伍在庭上表示「我顛覆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 控方透露,有4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中,以控方證人身份頂證其他被告,當中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下午控方將開始讀出開案陳詞,預計需時數天,下週一(13日)將正式傳召證人。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原有18人否認控罪,案件今(6日)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天水連線」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今改為認罪,餘下16人否認控罪,案件開審,預料審訊90天。 伍家賢 控方將傳召4名認罪被告趙家賢、區諾軒、鍾錦麟及林景楠將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頂證同案被告。
- 辯方形容,區諾軒為本案「重要證人」(key witness),他曾在口供交代案件不同階段的發展,辯方需時準備盤問區諾軒。
-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原有18人否認控罪,案件今(6日)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 而吳政亨與此同時在社交媒體和報章發起「三投三不投」,確保參選人遵守承諾。
- 早前有市民獲酒店以「試工」為名,上班一日8小時僅發40元車費,時薪低至5元。
- 他建議市民每月制訂收支記錄,並儲下可應付三至六個月家庭開支的現金儲備。
- 而功能組別因涉及該界別選民的利益,對於考慮是否否決財政預算案,會有較大困難。
- 當取得「35+」席位,議員可以透過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議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以癱瘓政府的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
控方開案陳詞指,眾被告藉組織或參與初選以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繼而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港府運作。 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與陳慶偉共同審理。 當中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兩名被告在庭上認罪。 伍健偉在認罪時表示,「我顛覆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法官指示兩人毋須出席餘下聆訊。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2人已還柙至今逾23個月。
伍家賢: 初選案|區諾軒推介初選 各界反應不一 黃之鋒勸區勿搞
惟法官李運騰指,辯方收到該些口供後,需時找其專家證人,甚至準備其專家證人報告,問控方兩星期是否足夠完成該些工作,又指控方想法「過分樂觀」。 法官最終認為,控方可繼續讀出其開案陳詞,但免卻提及該些專家證供。 庭上透露,區諾軒一共錄取了3份無損權益口供,數週前已向辯方呈交文件,但大律師馬維錕指由於區為案中「關鍵證人」,需要更多時間準備盤問方向。 但法官認為,區最早一份口供於去年9月錄取,相信辯方有充分時間準備,又指預計屆時辯方將不會需要大量時間盤問,拒應辯方要求。
控方指已認罪的林、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將出庭作供頂證同案被告。 初選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包括李運騰、陳仲衡及陳慶偉,不設陪審團,預計審期90日,本宗案件亦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首宗案件。 伍家賢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戴、區、趙為其他人組織了六個選舉論壇宣傳顛覆主張。 最終立法會選舉於翌月因疫情延期,然而部分被告在訪問、文章中堅持抗爭。 18人今在庭上正式答辯,伍健偉稱「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他和林景楠兩人認罪,法官批准他們離席,惟伍健偉會繼續列席旁聽。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等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張耀良、馬維騉及關文渭等,劉偉聰及吳政亨自行代表。
伍家賢: 電視節目的變遷
16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餘慧明。 控方透露,將傳召4名認罪的被告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作供。 伍家賢 辯方則說,今年1月才收到近13000頁的新證供,及於本月初收到近1200項未被引用的材料,辯方需時閱覽。 伍家賢2025 「就算唔係醫療事故,醫院唔見咗我嘅醫療記錄同未經我同意下做手術都係有過失,我會追究到底!」鄭亦已就其子的懷疑醫療失誤申請法援,為兒子討回公道,法援署正等待醫療專家報告才作審批。 買方如沒向賣方或地產代理查詢是否凶宅,當成交後賣方或地產代理一般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伍家賢: 法週刊 – 你的法律良師益友 香港法律常識 免費閱讀
法官李運騰質疑候審如此之久控方何以一直拖延直至臨開審前方索取供詞供予辯方,萬德豪承認做法對辯方不公,解釋指控方當初過份樂觀雙方能同意相關內容,惟不果後已盡快索取,而且爭議事項不複雜。 李官再反問辯方經法援指示後再尋求專家撰寫報告,其後方能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過程需時,然而辯方此前只得2星期準備,如何可能? 任何債權人如果擬支持或反對破產人上述申請,須書面通知葉謝鄧律師行,地址為香港灣仔駱克道 號越秀大廈15樓3室,或於聆訊當日親自或由律師代表為該目的出席高等法院。 葉謝鄧律師行在維護破產人士權益上,盡心盡力,對破產人四年破產期滿,必須重獲新生,一向堅持不懈,破產人已付是代價,認為四年期滿是應有權利。 推出定額律師收費$1500,代表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 服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塗秀玲、法官王怡菁、羅智文、李慧瑜、楊欣怡、羅國鴻、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 法官邱鼎文、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派司法院辦事)法官李明鴻等8人,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伍家賢: 破產人向法院申請廢止破產令及撤銷破產呈請的聆訊通知書
勞工處表示,僱主如未能按法定支付最低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藍指將陳詞反對控方傳召社交媒體Facebook 及YouTube 專家證人警長6533,惟須先待控方申請傳召。 萬德豪指根據條例傳召專家證人毋須申請,另指已為其錄取了3份證人供詞和專家報告,而第4份將於日內存檔,暫時有9名辯方代表同意其證供,其餘尚待商討。 十、再任法官柯雅惠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2期分發報到(112年間)前1日止。
伍家賢: 解除破產日期起計5年屆滿,拖欠還款資料才獲刪除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民主派47人涉嫌組織及參與「35+初選」,被控以《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方透露,認罪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轉為控方證人,稍後將在審訊中作供。 辯方形容,區諾軒為本案「重要證人」,他曾在口供交代案件不同階段的發展,辯方需時準備盤問區諾軒。 辯方大律師沈士文指,剛收到控方提供約1萬3千多頁的證供,以及1200項不被使用的資料,據瞭解當中包括林景楠的口供,考慮到控方讀出開案陳詞需時約2至3日,希望法庭下週一(13日)才正式傳召首名證人——區諾軒,好讓辯方有足夠時間準備。 Trevor Beel交代暫時爭議何桂藍Facebook 及呈堂片段,專家亦如是。
伍家賢: Oct 2018 Iris & Tom @ 香港銅鑼灣皇冠假日酒店 Crowne Plaza Hong Kong Causeway Bay
他解釋,傳統政黨都比較堅持以實體選票,素人或新進的政治團體,較喜歡用電子選票,因他們擔心初選本身是有利泛民的制度;此外,當時尚未決定是否辦公民投票,政治素人擔心若辦公民投票,會招致很多的選舉開支。 此時,法官李運騰提醒區勿發表演說,及不要提及控方沒過問的事,否則聆訊要審到下年。 他又指,飯局中有一個重點分歧,是他們不知道其他政治團體是否願意參與初選,尤其是李永達和李卓人不同意舉辦公民投票,因當時不確定其他團體是否參與,而公民投票所使用的資源一定較民調多,代價亦更高。 銀行、財務公司在欠債人破產後,將帳戶撇帳,但未清結的欠帳,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仍可繼續保留該等拖欠還款帳戶的資料。
伍家賢: 作者: 伍家賢律師
47名民主派人士涉參與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何桂藍、林卓廷和黃碧雲等,其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審理,表示認罪的黃之鋒、袁嘉蔚等,今亦有在犯人欄內列席旁聽。 兩名早前改稱認罪被告,今早正式在庭上答辯,餘下16名被告維持不認罪。 控方庭上透露,將會傳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作供。 「35+」初選案,民主派47人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以「攬炒」,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判,其中16人包括林卓廷梁國雄等否認控罪,今日假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原不認罪的伍健偉及林景楠今正式認罪,伍健偉答辯時稱「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承認控罪」。 萬德豪透露將會率先傳召認罪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作供,其後再傳召2名警長,包括警長6533等。
伍家賢: 電視節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派司法官學院辦事) 法官林怡伸、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林惠君等2人,首次調任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謝雨真、法官何悅芳、何佩陵、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陳君傑等4人,首次調任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裕仁、鍾貴堯、法官莊宇馨等3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郭貞秀、黃義成等2人,109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葛永輝、莊嘉蕙、高英賓等3人,109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伍家賢: 長榮大學周邊機能多樣 生活一應俱全
萬德豪交代將於案件審結後才宣讀伍健偉及林景楠的承認案情,2人認罪後獲準避席。 早前有市民獲酒店以「試工」為名,上班一日8小時僅發40元車費,時薪低至5元。 律師伍家賢指出,試工並不在《最低工資》的任何豁免範圍,相信已違法。
控方指,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人被指是初選的組織者,負責設立初選框架和與參選人討論條款,控方形容5人對於計劃不可或缺。 此外,香港民意研究所及民主動力(民動)負責協助統籌及提供後勤支援。 就本案的謀劃,控方指在港府自提出至撤回《逃犯條例》期間,發生連串暴力及破壞事件,法庭對2019年6月起發生的政治和社會事件應採取司法認知,並援引反修例示威者於同年6月12日及7月1日包圍立法會和闖入立法會大樓示威事件作例。 控方發言期間,有被告在後輕聲叫喊,陳官隨即禁止被告大叫或幹擾審訊程序,否則會下令被告到庭外羈留室受審,勸勉被告切勿幼稚行事。 今日部分認罪被告列席聆訊,分別是:黃之鋒、梁晃維、譚凱邦、袁嘉蔚、吳敏兒、馮達浚、岑敖暉、朱凱迪及尹兆堅,他們獲安排坐在兩個延伸庭。 至於區和戴一同會見的民主派人士,則有彭卓棋和劉頴匡的團隊。
大律師石書銘交代指吳政亨骨折後需每週接受一次物理治療,而陳官另批准被告受審期間使用手提電腦抄筆記,惟不準與人溝通,而手提電腦不準帶進羈留室,故還押被告可自行決定使用與否。 區又稱,九龍東選區是他們的第一個試點,他們於2020年3月2日,在觀塘順安邨舉行該協調會議。 控方問及有何人出席時,區庭上回應:「我驚我背漏」,令多名被告和旁聽人士發笑。 區續指,他和戴於2020年2、3月時,在旺角教協的辦事處再作商討。
伍家賢: 被告曾移居美國迴流後住太古城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上月電話訪問305名現職或曾任房務員工友,6成半受訪者是散工。 工會組織幹事勞露表示,酒店僱主要求僱員每工作三週休息一週,逃避《僱傭條例》中俗稱「4.18」的連續性契約規定,工友未能享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是走「法律罅」,要求政府修例。 他指有酒店只給予工友「試工費」,房務工一日收入約40至150元,但須處理15至20個房間,即處理一個房間工資低至2.67元。 勞續稱,個案遍佈港九新界、也涉及5星酒店,相信情況在行內普遍,要求酒店業停止「試工」安排。 伍家賢2025 工會:相信情況普遍 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李漢城認為,涉事主要是細規模酒店。 他指業界目前請散工多以每個房間計,一個房間工資為40元,每小時應可處理2個房間。
認罪被告黃之鋒、吳敏兒、毛孟靜、岑敖暉、袁嘉蔚、馮達浚今到庭旁聽。 本案共有47名被告,其中29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將待審訊完結後判刑,餘下18人今處理,當中伍健偉及林景楠今正式表示認罪,伍認罪時稱「法官閣下,我顛覆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林則稱「我認罪」,兩人毋須參與餘下審訊,林續準保釋。 早前表示會改認罪的伍健偉和林景楠,今早正式在庭上答辯,其中伍健偉認罪時稱:「法官閣下,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我承認控罪。」被告林景楠亦正式認罪,法官陳慶偉批准二人退出審訊,並準林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伍則繼續還柙。 萬德豪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5DA條〈專家證據的通知〉指,提到上月6日及9日控方索得首2份證人供詞,同月16日轉交辯方,第3份於上週五(5日)取得,同日供予辯方,故已符合「盡快」要求。
伍家賢: 初選案|控方透露林景楠、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將轉作控方證人 (更新)
另外,法官批准辯方為被告申請在聆訊時使用電腦,但他們只可以用來抄寫筆記,但不可作溝通之用,基於懲教保安理由,還押的被告可能不準將電腦帶返監獄。 辯方提及,今年1月才收到近13000頁新證供,包括擔任「從犯證人」(accomplice 伍家賢2025 witness)的同案被告所錄取的供辭,另於本月初收到近1200項「不被引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辯方需時準備和閱覽資料。 控方透露,本案認罪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為控方證人,稍後將在審訊中作供。 辯方形容,區諾軒為本案「重要證人」(key witness),他曾在口供交代案件不同階段的發展,辯方需時準備盤問區諾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