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地,筆者必須告訴他們,如果長女真的是遺產執行人,法律上她的確有權操作先人遺產,甚至變賣物業。 Rystad分析師表示,目前燃燒的火焰非常明顯,亦有可能是釋出訊號,表明只要俄歐關係解凍,天然氣就已經準備好輸出歐洲。 不過,近幾天市場對美國大幅加息預期再度升溫,或會引起新一輪的套息活動,再次為港元帶來沽壓。 無論是市場情況、企業管治守則等都不斷演變,因此,我們緊貼中港兩地的監管發展,努力不懈地提升我們的前瞻能力,並評估障礙,同時尋找機會,致力協助客戶取得生意上和個人的成功。 最後一點補充,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在一般的情況下,當樓契遺失或損壞,是可以透過律師樓宣誓報失,向土地註冊處取回核證副本,可具擁有業權的法律效力。 1.如果房屋署批准你加名的話就沒問題(因為你說你曾經買過居屋),審查係計上樓後的入息限額,你們的入息唔超過上樓前入息限額兩倍,應該交正常租金便可。 居屋轉名之後有三年鎖定期,期間賣樓要繳付額外印花稅(SSD),六個月內賣樓須付樓價20%;六至12個月內賣樓付15%;12至36個月內賣樓付10%。 答案是以律師樓轉讓契(不是臨約)成立日起計三年;私樓SSD則是以臨約日期起計。 【居屋轉名.經一專欄】過去一系列文章探討私樓轉名及「甩名」的方法和技巧,有讀者來函查詢:「如果是居屋轉名,有甚麼需要留意?」因此筆者分享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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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方,A持有50%、B和C各佔 25%,B和C 依然可以佔有和使用單位的每個空間。 至於年事已高的父母可否委託律師樓做遺產執行人,而不是任命後人,從而可以作出獨立公正的決定? 三兄弟也有權利用《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33條向法庭申請撤換遺囑執行人,惟長女也是受益人之一,本身就有權要求賣樓分錢,所以未必構成撤換執行人條件。
- 如物業屬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均等權益,仍會被視作一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 除了要了解聯名物業的方式、優劣、申請按揭注意事項外,也要留意有關甩名手續的必知事項。
- 一般如果出問題,多半會是份額問題 ,因為長命契通常不會列出聯名業主各自所佔的百分比(按其出資份額)。
- 自從2013年的雙倍印花稅和2016年的永久性居民買入第二個住宅劃一提升至15%後,單人名買樓成為了主流。
- 寫在長命契上的聯名共有人名字都對物業有著一樣的就業權所以不論是哪一方想對物業做任何動作如轉讓或出售都必須全體同意纔可以進行。
- 在經律師協議後,律師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的協議轉化成契約,買賣雙方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正式在法律上成為「物業持有人」。
如果是近親轉讓,政府會將視之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可獲豁減印花稅。 可以,例如加入兒子的名字也可以,但如果涉及按揭,銀行就會要求重新造按揭契,因為業權持有人改變了。 要先贖樓,轉名再按,再次計算壓力測試以及以新造按揭承按,惟可能會比現有的按揭息率為高。 長命契加名 這裡還是要提醒,分契樓在隔間上的改動是一定要取得屋宇署的批准和同意及符合規定比例畢竟單位裡面的安全構造還是第一考量如走火通道、排水、通風系統等。 而且不排除有些分拆並不合法,又或涉及違例建築工程,有可能 違反《建築物條例》、政府租契條文、大廈公契條文等。 買家如果在物色此類物業事前請一定要諮詢律師意見,瞭解單位業權是否完整,有沒有觸犯條例,以免影響日後轉售甚至一堆麻煩。
長命契加名: 聯名買樓容易過壓測
沒有補地價的居屋業主,如果要將單位由長命契轉為分權共有,無須先補地價。 另外,如果單位尚有未供完按揭,手續就比較複雜了,因為銀行只有考慮到擔保人的利益才會批授權,所以業主最好是委託律師辦理。 新婚夫妻如果只用一人名義買樓就可以保持另一人的首次置業名額,將來買樓就可以避免繳交辣招印花稅。 任何香港物業買家如果在香港持有其他物業,在買新一層住宅物業都要為新物業繳付15%印花稅。 另外,如果需要為新物業申請按揭,而本身又有按揭在身,壓力測試又會相對調節更為嚴謹。 聯名購買物業的方式是長命契,其一業主逝世後,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另一業主所有,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若另一名聯名業主對各自份額的百分比有異議,可通過法律程序要求法庭裁決。 長命契加名2025 其特點是所有共有人都有優先繼承對方權益的權利,即當共有人之一死亡時,物業中的權益會自動轉移給仍在世的共有人,直到最後一個剩餘,所以稱之為長命契。 公營房屋要在自由市場買賣,必須先向政府補地價,因為最初買入公營房屋時,政府或房協給予的折扣,其實等同政府付錢保留部分業權,業主要完全轉售業權,便得向政府購回所屬部分。 買家要留意,所有未補地價的公營房屋包括夾屋、居屋及公屋若私自買賣均屬違法。 當業主租出單位時,應向其按揭銀行索取書面同意書,以向租客保證其租入之物業已取得銀行同意。
長命契加名: 按揭擔保人文件5大優點
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其概念是在世者的聯權共有人可以優先承繼業權,最長命的人,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他所有。 同時由於要證明聯權共有人死去, 必須於土地註冊處處註冊死亡證;聯權共有人不可以遺囑把業權贈於在生者。 必須注意,要提交登記的文件必須符合《土地註冊條例》及《土地註冊規例》的規定,土地註冊處才會接受這項登記。 因此,為免延誤以致影響物業日後轉名或出售,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律師提供服務包括填交正確的文件、擬備註冊摘要表格和呈上土地註冊處完成死亡證登記手續。 長命契加名 以長命契方式持有物業, 當然也有其缺點, 就是因為所有聯名人都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 只要其中一名聯名人出現財困, 便有機會令所有聯名人的業權都被拖累, 需要共同承受惡果。
長命契加名: 長命契加名: 以「轉讓契」轉讓物業
長命契好處是就算任何一位聯名人受聳恿欲將物業轉讓給自己他人,所有業權決定均須獲雙方同意,不能自行處置,比起分權共有更加保險。 此外,由於聯名人同樣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即使只有其中一名聯名人陷入財困,亦有機會拖累所有業權。 第 一 次 租 樓 , 業 主 是 一 對 夫 婦 , 以 「 聯 權 共 有 」 形 式 擁 有 物 業 。 簽 租 約 的 時 候 , 男 業 主 說 因 為 是 長 命 契 , 所 以 他 一 人 簽 約 便 可 。 蔡 小 姐 不 以 為 意 , 便 和 男 業 主 簽 訂 了 租 約 。 由 於 蔡 小 姐 持 有 的 租 約 沒 有 他 太 太 或 其 授 權 人 的 簽 署 , 令 租 約 的 有 效 性 成 疑 。
長命契加名: 分權共有可轉讓業權 聯名人被入稟自己不受影響
所有的業權分契手續必須交由律師處理及於土地註冊處登記,一經辦妥,各單位便擁有獨立的業權,可以有效文件為依據自由買賣或出租。 根據第219章《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4條:『土地的法定產業權只可以契據予以設定、終絕或處置』。 一般的手續是當買家和賣家雙方經過協議,律師就會把買賣雙方根據「正式買賣合約」談妥的條件和協議去準備成一份契約或也可以稱為轉名契。 當買賣雙方確定一切都沒有問後就可以簽署這份轉名契,顧名思義就是賣家把物業轉移給新業主的一份有法律效應的文件。 長命契加名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t),俗稱為「長命契」明顯好處就是誰最長命的話,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她所有,不用辦理承辦手續。
長命契加名: 屋契加名: 香港律師會樓宇買賣忠告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長命契加名 瓜份長命契業權的契據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並不是沒有辦法的。 【香港樓市2022|聯名物業懶人包】如果近親家人、夫妻、情侶或朋友想共同持有一個物業,即聯名物業,當中有分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及分權持有,好處和壞處在那裡? 此外,所有業權共有人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才能構成聯權共有。 長命契加名2025 買賣合約純粹就是一個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但是卻不能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
長命契加名: 香港建築面積計算詳細懶人包
如是者,地產代理均建議業主做樓宇轉名時,要小心「送贈契」,買家業主如有問題,亦不妨多向專業地產代理查詢瞭解。 相反,在長命契的情況下,因為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其中一名共有人財困,有機會所有業權都被拖累,所有聯名人都要共同承受惡果。 如果一方受到居心不良的親友影響,想要將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甚至出售,所有權決定都必須經過長命契下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可保證共有人不能任意罔為。 長命契是一個更安全的聯命選擇,如果你害怕聯名業主在沒有知會的情況下自行處置業權。 「長命契」即是「聯權共有」,聯名人的業權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的全部。 比如說,如果夫婦以長命契方式聯名購入物業,萬一丈夫不幸離世,物業業權便會由妻子自動擁有。
長命契加名: 聯名契長命契防丈夫按樓賭博
「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大家共同擁有一份業權,各人權益均一致,最大好處是當其中一人過身時,該權益會自動轉移至其他聯權人身上,而不會落入已逝業主的遺產內。 長命契加名 不過對於樓契上,相信更多準買家或業主關注轉名、加名、及除名的安排。 所謂「加名」就是把新的業權人加入成為聯名業主;「除名」就是把聯名業權持有人除去一個或多個;而「轉名」就是把聯名業主的名字轉換成另一人。 由於業權上作出改動,故需經由律師樓處理,在上述改動完成後,律師樓會把相關文件註冊在土地註冊處內。 當正式完成贖契程序,業主所持有的就是「現契樓」,即沒有按揭在身,你需要自己妥善保存樓契。 因為一旦樓契遺失了是不能補領的,只能透過律師協助進行宣誓而取得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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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果兒子先把聯名物業甩名給父親,按照500萬元的一半價值(即250萬元)計算印花稅,稅率1.5%,稅額為3.75萬元。 若果聯名的是兩個人,其中一人甩名,即是2轉1,每人持有一半業權,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 假如市場轉入加息週期,或者市況低迷、借款人因為財政或其他原因而斷供時,銀行有權將物業收回,將單位改為放售、放租等以補償損失。 而按揭成數方面,綠表居屋最高可承造9成半按揭,白表居屋最高可承造9成按揭。 「分權共有」是指多於一人按照某一比例擁有物業的業權,比例由持有人協定,可以各佔一半,或是八二比例不等,其他人沒有自動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業權的權利。 根據稅局的豁免條款規定,近親轉讓可以免卻「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並不需要繳付劃一15%的「從價印花稅」,而僅按較低稅率的「從價印花稅」及按其購入的業權份數來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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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若果聯名的持有人都是首置名的話,申請按揭時跟一般做法雷同。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指,「聯權共有」持有人是夫妻等親密的人,其中一人去世,由另一人承繼遺產。 「分權共有」持有人是朋友或情侶,彼此財政獨立,每人有話事權,靈活性較大一些。 長命契下,若有共有人過世的,物業的全部權益歸其他共有人所有,無需辦理承包手續。
長命契加名: 聯名物業的長命契 joint tenancy
發展商未興建落成的樓宇,稱為樓花,買家只可從圖則觀察或估計住宅的間隔和設施,所以樓花的價錢一般會較便宜,但會有風險,所以最好選擇大型及信譽佳的發展商。 若 業 主 中 有 人 去 世 , 在 「 聯 權 共 有 」 的 形 式 下 , 餘 下 的 業 主 可 以 全 權 處 理 有 關 長命契加名 物 業 。 假設一對父子共同持有價值500萬元的物業,兒子想再購買第二間6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因如果向律師樓申請物業甩名,之後即使取消甩名,亦要支付部分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