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現時公屋戶入住首10年不用作任何申報,據悉為避免出濫用情況,更加善用公屋資源,房署建議改為每2年申報1次;至於早前亦有消息指,過去持有「暫准居住證」的富戶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房委會擬將暫住期減少至4個月。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周三(24日)開會,據悉擬收緊富戶政策及子女加戶等安排,並向委員建議修訂公屋扣分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明天(24日)開會,但已有消息指房委會擬修訂政策,包括收緊富戶政策、子女加戶及公屋扣分制等。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相信,修訂後可有效處理濫用公屋、丟空單位或隱瞞本地物業的問題。 至於過去持有「暫准居住證」的富戶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房委會擬將暫住期減少至4個月。 針對住戶如作出虛假陳述,欺瞞房署,現時未有禁止有關住戶再申請公屋,房委會建議不准有關住戶5年內再申請公屋,而因濫用公屋被收回公屋的住戶亦由2年內不准再申請公屋,延長至5年。
現時公屋扣分制中,違例時立即扣分的項目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扣5分、7分和15分,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另外,公屋扣分制亦會「加辣」,消息指將建議亂拋垃圾、任由寵物隨處便溺,以及胡亂棄置裝修廢料、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等,「加辣」至扣7分和15分,換言之,若住戶破壞單位設施,重犯第2次便會被「叮走」。 現時公屋扣分制中,違例扣分項目主要分為扣5分、7分和15分,如公屋或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分累計達16分,其租約或暫准證將被終止。
公屋世襲制: 公屋一代傳一代 世襲非必然
有學者認為,石硤尾大火是香港公共房屋發展的分水嶺事件[34];也有學者認為,香港政府對公共房屋的投入,實為1950年代以來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就中央對香港房屋政策作出的警告,時任特首曾蔭權在2012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正式宣布重推居者有其屋計劃,並於2014年起按年推出單位發售。 梁振英在2012年接任行政長官後,雖然將房屋問題視為「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其任內公屋短缺情況仍然繼續惡化。 在香港樓市於2000年代後期再度大升之前,「八萬五」政策是董建華被批評多的政策之一,當時不少人認為「八萬五建屋計劃」是樓價下滑的元兇,希望政府修訂這項政策,遏止樓價下跌。 這項政策的推出,再加上亞洲金融風暴,使香港樓價一落千丈,普遍私人物業在5年多的時間內貶值70%,很多中產階級成為負資產,受影響更深的是手持多個物業炒賣的香港人及地產商,香港7月1日大量市民上街遊行反對八萬五計劃[來源請求]。 公屋世襲制 二次大戰結束後,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大量中國大陸難民湧入香港,在各地搭建寮屋棲身。
- 申訴專員公署曾主動調查公屋機制,今年初發表報告亦指,租戶即使擁有私人業權仍可居於公屋單位,當局宜進行全面檢討。
-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 現時公屋扣分制中,違例時立即扣分的項目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扣5分、7分和15分,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 現時制度下,戶主去世或有特別理由如回鄉養老等,遷出單位後,其配偶可無條件獲批該單位的新租約,即俗稱「轉名」。
1961年,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獲香港政府以特惠地價批出土地興建大坑西新邨。 公屋世襲制2025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則認為,新做法對居民不會造成太大的滋擾,但關注房委會有否足夠的人手去核實相關資料。 他指,長遠而言,應該加快電子政府的步伐,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資料可以互通,減省行政程序,對市民的滋擾減至最低。 公屋世襲制2025 陳學鋒亦相信,調整「加戶」措施既能保留子女照顧年長雙親的美德,又能杜絕濫用公屋的問題。 房委會表示,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其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公屋世襲制: 沈帥青:公屋一代傳一代 世襲非必然
自從2013年房委會推出構件式設計後,雖然屋邨環保及綠化表現較傳統設計有所改善,但設計重心卻改以行政部門的方便為本(即「互換性」),導致人均面積反而倒退至Y型大廈的水平,而交樓水平亦無改善,即使是居屋亦然。 公屋世襲制 而在2020年尾,政府更明確表示無意提升建屋設計水平,顯示公營房屋的設計不再從用家角度出發。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項目的承建商亦在地盤應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當中會顯示工程進度、工地安全監察資訊等數據,讓房委會及承建商工程團隊能隨時監察施工進度和安全。 房委會表示,將會繼續大力運用創新建築技術、智慧工地、建築機械人等建築科技,全力提量、提速、提效、提質,以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
日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開會,一致通過一系列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世襲制度建議,以打擊恆久濫用公屋情況,由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其中,公屋租戶由現時入住首10年毋須申報,改為須每兩年申報一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亦要隨即向房委會申報。 當局同時收緊「加戶」政策,長者租戶戶籍如已有成年子女,就不得申請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新政策將於10月1日實施,房委會委員相信可處理濫用問題,但調查海外或內地資產仍有難度。 公屋世襲制 早前蔡天鳳命案,揭有人擁千萬豪宅,同時持有公屋單位,並以綠表購買居屋,引起全城關注公屋資源被濫用及當局的監管。
公屋世襲制: 資助出售房屋
房委會於1998年公布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建議終止「公屋世襲」。 根據原本政策,若公屋戶主逝世,其在生的配偶可繼承租住權而毋須接受入息審查;如果沒有在生配偶,該公屋單位的租住權可轉予該家庭的另一名成年成員,但須接受入息審查,如果入息超過限額,便須繳交額外租金,但仍可繼續居住。 公屋世襲制2025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今年5月24日通過實施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九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及/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 「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的扣分分數均由7分增至15分,其中「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的警告機制將不再適用。
- 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6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3年[3]。
- 以三人家庭為例,每月入息不超過6.3萬元及資產不多於177萬元,公屋二代已可通過繼承公屋的審查。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房委會提出的多項措施對打擊濫用公屋有少許幫助,其中公屋富戶收緊至每兩年申報是否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要求,屬於相對大的動作,可遏止個別濫用公屋資源的猖狂個案。 據房委會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上樓一般公屋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而長者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而公屋富戶政策下,超越入息限額5倍及資產淨值限額100倍的住戶須遷出現居公屋單位。 公屋世襲制 公屋世襲制2025 公屋世襲制2025 房委會亦擬修訂租戶違反規定的定義,例如住戶「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會在警告無效後被扣分,建議將項目調整至在住戶「拖延維修至未有維修相關設備」都適用。 此外,據悉房委會亦擬收緊子女加戶等安排,將影響公屋「世襲」情況,房委會擬建議只容許每間公屋只有1名成年子女,即長者戶主不可以為第2名成年子女「加名」,減少「世襲」問題。
公屋世襲制: 房委會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僅允一名成年子女「世襲」
針對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世襲制」,只容許戶主加入一名成年子女進入公屋戶籍。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指出,此措施相對公平,亦建議若是戶主和其中一名成年子女都是需要被照顧,房委會應予以酌情處理,額外讓多一名子女「加名」。 此外,「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房委會雖然將原本住滿10年才要定期申報資產的要求,收緊至每兩年申報一次,但是無法阻礙有公屋戶在該兩年「真空期」,將物業買入賣出圖利,下次資產審查時名下已無私人物業。
公屋世襲制: 房委會「加辣」|富戶審查擬改兩年一次 只准1名成年子女「世襲」 扣分制更嚴厲
有立法會議員歡迎收緊為期12個月的「暫住期」,否則對其他公屋輪候者不公。 另針對住戶如作出虛假陳述,欺瞞房署方面,現時未有禁止有關住戶再申請公屋,房署建議不准有關住戶5年內再申請公屋,而因濫用公屋被收回公屋的住戶亦由2年內不准再申請公屋,延長至5年。 而住戶購買物業後的申報期限,亦會由現時在下一次申報期申報,收緊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意味全面收緊富戶政策。 不過,面對樓價不停升,私樓租金又貴的情況下,提出收緊公屋繼承制度,必會引起極大反彈。 若將繼承公屋的入息及資產審查,改為調低至跟申請公屋的限額對齊,則應該有不少公屋的第二代子女會超標,惟財政能力可能又不足以負擔私樓租金或上車,屆時必怨聲四起。 背後還不是同一理由,當涉及大量公屋住戶,亦即代表大批票源,政黨會否支持亦成疑。
公屋世襲制: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批准的改動工程」;及(2)「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香港的寮屋、英國的佔屋運動、台灣Bbrother的廢墟行動為佔屋或佔地的例子。 荷蘭2010年10月1日將佔屋立法禁止,然而先前由佔屋運動佔下的空間或建物不少已合法化成社會或社區中心。 因2019年中爆發「反送中」運動,原政府為平息民憤,擬於同年施政報告中宣布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但最後僅宣布改善現存相關屋邨出售安排。
公屋世襲制: 房委會出招打擊濫用公屋 收緊富戶政策 僅允1成年子女「世襲」
9項不當行為扣分的分數將會增加,包括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的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洩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及造成噪音滋擾,均由5分增至7分。 公屋世襲制2025 至於由7分增至15分的行為,包括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以及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 另外, 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適用範圍。
公屋世襲制: 資料庫
房委會首個於工地施行「組裝合成」MiC組件「即到即裝」項目,安達臣道石礦場R2-7號公營房屋地盤,預計明年第四季完工。 公屋世襲制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到地盤視察現場示範「組裝合成」組件吊運及組裝。 公屋世襲制 ‧「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公屋世襲制: 香港電台
房委會主席、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冀新安排進一步確保公屋資源能分配予最有需要的市民身上,回應社會訴求。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表示,今次修改措施並非想騰空或踢走居民,亦難以估計實際可騰出的單位數量;她並稱房委會人員富有經驗,連同新科技協助,相信可應付增加的申報量。 公屋世襲制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相信稱,修訂後可有效處理濫用公屋、丟空單位或隱瞞本地物業的問題。 他又指,現時有逾80萬名公屋租戶,當中有超過50萬人已須每兩年申報。 當局指現有人手足以處理有關工作,並會研究電子化方式供租戶申報。
公屋世襲制: 僅允一名成年子女「世襲」
若住戶作出虛假陳述以欺瞞房署,現時未有禁止有關住戶再次申請公屋,房委會則建議限制有關住戶5年內不得再申請;而因濫用公屋被收回的住戶,亦由2年內不得再申請,延長至5年。 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如果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惟以此審批標準,無疑變相容許部分有能力在外租樓或置業的人士,可繼續佔用公屋資源。 據報道,有部分公屋戶主甚至在晚年時,把原非公屋住戶的子女「加名」成為單位家庭成員,以便日後繼承單位。
公屋世襲制: 香港公共房屋
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6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3年[3]。 房委會同時收緊屋邨管理扣分制,多項不當行為,如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由現時扣7分改為扣15分;造成噪音滋擾和胡亂棄置垃圾亦由現扣5分,改為扣7分。 據了解,房委會計劃收緊富戶政策和子女加戶等安排,現時公屋戶入住首10年不用作任何申報,將改為每兩年申報一次。 公屋世襲制 而住戶購買物業後的申報期限,亦會由現時在下一次申報期申報,收緊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 公屋世襲制 消息人士指,扣滿分的規定不變,惟扣分行為「加辣」,例如亂拋垃圾、任由寵物隨處便溺,以及胡亂棄置裝修廢料、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等,「加辣」至分別由扣5分及7分,增至扣7分及15分。 換言之,若住戶亂拋垃圾3次,又或破壞單位設施重犯一次,就會有可能被「叮走」。
公屋世襲制: 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限一子女「世襲」兼扣分制「加辣」
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們分別是葵涌悅麗苑、觀塘順緻苑、柴灣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漁暉苑及沙田穗禾苑[9]。 1954年開始大量興建徙置區,當時的徙置大廈沒有獨立廁所或廚房,在頂層則設有天台小學,方便住在徙置區的兒童上學。 後來,政府不斷加建學校(尤其是在較新式的徙置區及新型政府廉租屋邨,興建「火柴盒」小學),天台小學被淘汰,並改建為社區中心等公共設施。 在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推出廉租屋邨,包括長沙灣蘇屋邨、荃灣福來邨及牛池灣彩虹邨等。
公屋世襲制: 香港文匯網
戶主的子女則要經入息及資產審查,若超出標準,一年後便要交回單位,若合乎標準,第二代便可申請繼承單位。 房委會5月的會議上,亦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10月已經生效。 所有公屋住戶入住後須每兩年申報物業狀況;若查出屬富戶,暫准居住期限從一年縮減至4個月,以增加在暫准居住期間轉移資產的難度。 除了收緊富戶政策外,房委會亦建議有成年子女的年長租戶,不得再為其他成年子女「加名」,以減少「世襲」問題。 若租戶的單位並無其他成年子女的戶籍,則可按現行規定為一位成年子女加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