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為保障雙方的利益,收樓時記得要詳細檢查單位是否已經是處於「交吉」狀態,才能保障單位順利完成交易。 家庭社區法網提供的資訊只屬初步參考,並非法律意見。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保安員如果在當值時打瞌睡,可被即時解僱,甚至被吊銷牌照,因此如果情況許可,問題不嚴重,住戶都會諒解夜班當值容易疲倦,一般而言會先作先向保安員作口頭提醒。 ▲酒店自助餐總給人貴價、高級享受的感覺,但其實配合信用卡跟酒店合作的優惠,每人只需低至$200就可吃到!
- 值得留意的是,二手樓是「現狀買入」,所以單位出現什麼問題,例如漏水、牆身剝落、任何損壞等,其維修費用都是由買家處理,與新樓不同。
- 「聯辦處」人員會委派顧問公司職員,按個案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測試,同樣地會到訪涉事單位一至兩次,有機會需反覆再作測試。
- 因此業主如果知道漏水源頭為自己單位,都應及早解決問題,與受影響鄰居達成共識,免去額外的訟費或檢測。
- 大廈牆身滲水至室內,責任應屬公家的,要找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解決。
- 像防水漆塗佈這種防水處理,防水效果是有年限的,因為後續的風吹雨淋老化,加上地震可能使防水塗層產生裂縫,因此都會看到有一個保固的年限,大約2~3年(漏水打針也有年限)。
一旦業主漠視滲水辦的命令,更可招致法律責任,更甚至被樓下鄰居起訴。 訴訟過程長而繁瑣、又要付出額外訴訟費用,對鄰里關係亦百害而無一利。 因此業主如果知道漏水源頭為自己單位,都應及早解決問題,與受影響鄰居達成共識,免去額外的訟費或檢測。 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聯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漏水踢契: 二手樓收樓注意事項
地台內的排水管、供水管破損,都會導致樓下單位的天花滲水。 此外,地台的防水層板破舊、浴缸封邊老化等,都會導致用水時樓下單位出現漏水情況。 漏水踢契 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或者供水管等入牆水喉,一旦老化、破裂就會出現滲漏,漏出的水有機會在牆壁的任何位置滲出,包括天花、牆身等。 如果未經檢查就一口咬定是樓上漏水,不但錯怪樓上的住戶,更無助解決問題根源。
- 為了培養及鼓勵多層建築物內各業主的和諧生活及解決當中涉及或出現的糾紛,一份私人契約旨在訂明業主、管理人及發展商之間的權利、權益及責任由此訂立,稱為「大廈公契」。
- 如滲水發生在私人物業,業主應先查出原因,如情況許可,便應與相關住戶和業主合作,進行維修。
-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合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以致整個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延長。
- 法團遂在12月第三次再去信屋宇署並抄送副本去民政處,要求政府部門正視及解決法團問題,不過民政處未曾回覆。
- 小知識: 隨著金管局進一步收緊按揭成數,加上辣稅出台,炒家摸貨的情況銳減。
-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並迅速修理。
如果確認單位屬漏水源頭,業主就要在在指定限期內,解決漏水問題,否則或受檢控,最高可被罰款$25,000。 不過,如果未能找到確實證據證明漏水源頭、或判定漏水情況輕微,未有構成滋擾,滲水辦都會停止調查,業主毋須作出行動。 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所以,原告人可向註冊工程師、測量師或者公證行尋求協助,到單位進行檢查並確定漏水源頭。
漏水踢契: 業主與租客
事實上,一般管理公司都較少會對住戶採取法律行動,主要因為手續繁瑣、需時長,亦要付出額外時間、人手,甚至訴訟費用,對以營利為先的公司而言,當然不願「自找麻煩」,寧願勸投訴人息事寧人、或採取消極態度處理投訴。 漏水踢契 不少問題住戶就看準管理處不會告上法庭,一於懶理,令受影響住戶投訴無門。 首先你要考慮到財政問題,因為一般來說,銀行對有租約的住宅物業較有保留,即是說,可能提供較低的貸款成數及要收取較高的利息,甚至不予借貸;所以,如果你需要銀行借貸的話,應先與銀行聯絡,進行估價及商討借貸條件。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辦理手續,律師會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事項。 成交日一般是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起計的60至90日內。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4日,買賣雙方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買方要再付「加付訂金」,俗稱「大訂」,大訂連細訂,一般為樓價的10%。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檢測過程中,還可再測試水質有沒有含有尿液常見的「阿摩爾亞」,從而決定「去水」屬地台洗澡污水、抑或厠所污水。 如確定滲水源頭,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遭檢控。
漏水踢契: 二手樓收樓注意(二):留意單位是否已經準備「交吉」
如果苦主單位天花未經裝修,而天花滲水為不可預見的意外,而該意外又在火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便會支付重新裝修天花的費用。 而家居保只會保障因意外導致的財物損失,除非漏水問題令大家的家居財物如電器、珍貴收藏有所損毀,否則單位漏水引致的費用主要由火險承保。 若果業主已求助滲水辦但不果,或希望直接找私人公司或公證行找出滲水源頭,而對方一直採取逃避態度,業主或須聘請律師入稟法院,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根據大廈公契內容,停止滲水,甚至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民事索償。 須留意找公證行進行測試及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報告須收費上萬元,而且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擾攘達半年甚至數年。
漏水踢契: 家居保險不保 樓上滴水 火險亦未必賠
委員會設有一名主席,九名副主席和超過一百多委員,主席和到主席都具備法律實務經驗,是大律師或律師。 陳先生剛收到稅務局的評稅通知書,提出就其售出的物業的賺價,徵收利得稅。 陳先生認為他買樓原意是自住用,只是有感樓價大升,才出售該樓,不算「炒樓」,賺價因此只是資本收益性質。 漏水踢契2025 另外,對於村屋來說,政府是不保證有路可到達屋前的,特別是車路。 有些車路是要經過私人的土地,以往村屋使用車路的糾紛時有發生,買家必須留意。
漏水踢契: 漏水屋可以買嗎
但查冊也未必足夠——有些情況是屋宇署已發出警告,但未正式發出維修令,相關通知書不會註入田土廳,不過準業主仍可以上屋宇署網頁查閱。 一般而言,屋苑的管理公司會在大廈公契中由發展商訂明,物管公司再分派人手管理屋苑。 因此,一旦業主對管理公司有不滿時,亦可以向其總公司作出投訴。 如果住戶對屋苑管理處有不滿,例如管理方式、環境衛生、甚至財務運用等,就可以向總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投訴。 不少住戶投訴時為了方便,都只會以口頭方式向樓下的保安反映。 由於沒有根據,往往保安都未必會確實跟進問題,或向上級反映,導致最後不了了之。
漏水踢契: 投訴處理程序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早前驚傳青衣大型屋苑「灝景灣」管理公司收錯管理費足足20年,《胡‧說樓市》編輯部花了時間研究過往案例,始發現相關情況隨時發生於你跟我的屋苑之中。 因為很多時,雖然自己單位天台已塗了防水層,但若毗鄰單位沒有塗防水層的話,水流滲了在單位底層後,在這一層走通了,而令單位出現滲漏,因此值得留意踏上天台的梯級位有沒有裂紋。
漏水踢契: 房屋漏水影響2》影響健康,黴菌的生成
裝修佬是家居裝修奇難雜症專家,希望透過文章分享及網上互動,解答巿民各式裝修難題,改變大眾對裝修方式和置家理念。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漏水踢契: 交易全球股票/外匯/指數/黃金/原油
你亦可向地產代理要求提供田土廳的查察紀錄,或自行到田土廳查察,以確定業主的身份及有關物業的歷史等。 若遇上漏水情況,苦主或需付上大筆費用包括裝修費、檢驗費等等,已購買的家居保及火險又會否為此作賠償? 基本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漏水踢契: 家居要闻
陳先生把設於睡房的入牆衣櫃拆走,在裂縫上動手鑽一個小孔,利用飲管及棉條把水引導入水樽內。 我們到場拍攝時,就見到房間的小樽所盛載水滴,是近日下雨四小時後的成果。 漏水踢契2025 牆身密密麻麻猶如密碼的標記,是屋主記下漏水次數及濕度。 基本的測試方式有紅外線熱成像儀檢、兩針型濕度計檢測、鹹水測試等等。
漏水踢契: 樓宇買賣,甚麼是律師費「全包」?
在一些向地產發展商買入的一手樓中,業主曾經造過發展商提供二按,由於二按的贖樓契,代辦律師行會由地產發展商指派,律師樓在提供收費資料時,是不會包括在內的。 但因為樓主是沒有驗樓的情況下簽約,雖然明白當初「唔應該貪平,但奈何已簽,想睇下有乜方法減低損失」,更指樓價「係買平咗少少,但驚整漏水的$仲貴」,在無計可施下上網求教是否能有方法向業主追討責任。 等了一段時間,樓主終於等到租客搬走可驗樓,結果發現幾處天花及地板有漏水跡象,樓主懷疑是樓上或屋內漏水,但暫時無法得知。
新盤氣氛暢旺,天水圍Wetland Seasons Park第2期加價推117伙,日出康城Ocean Marini推出101伙。 「踢契」是不少法律訴訟常見的字眼,究竟甚麼叫「踢契」? 這裡所指的家居運作,不止是指上述單位附送的家電是否正常運作,例如能否啟動冷氣機,還有單位裡的電掣、插頭能否通電,窗戶或大門能否暢順地開關,或者家中任何家具(梳化、床、櫃)是否穩固等。 售樓書列明購買單位的尺寸、結構、位置等,為了確認單位是否與售樓書描述內容一致,業主收樓當日應攜同售樓書核對。 漏水踢契 業主會透過律師收到「收樓信」,業主在收到發展商通知後,可在正式收樓前預約發展商的售樓部,預約收樓日期和時間,以便收樓部職員安排當日交收事宜。
漏水踢契: 漏水打針費用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住戶在投訴時更可附上相關證明,包括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日期、持續時間等,亦可提供錄音、相片、影片等。 這些確實的證據不但有助管理處調查,更表達出自己對問題的認真性,以促使公司認真看待問題。 既然管理處有這麼大的權力,為什麼仍然有這麼多住戶表示投訴無用?
對於部份住在頂層連天台單位的戶主,要檢測天台防水層有沒有滲漏,睇樓時可去後樓梯望望。 如果上方防水層出現問題,下雨後有大量雨水出現就會導致如此情況。 更嚴重是,滲漏問題一直由睡房延伸至客飯廳天花,原本鋪上的牆紙出一個個小氣泡,界開才望發現有裂紋,近期還惡化至窗邊也有裂紋及滲水。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工作人員會在懷疑滲漏的單位進行檢查和測試以確定源頭,在有關單位的業主或住戶合作的情況下,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完成後可以向有關人員及機構索取報告。 ●法團致信屋宇署表示未收到署方回覆,表明法團沒有收到涉事單位的維修要求及投訴,要求署方提供 相關滲漏證據。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收到法團就釘契事宜致函屋宇署的文件副本,民政處可協助聯絡有關部門,又得知法團直接向屋宇署跟進個案並已聘有法律顧問。 假如聯合辦事處認為個案涉及違例,處方人員可進行基本測試,如檢測單位內的喉管和衛生設備,並按需要聯繫樓上或毗鄰單位的住戶,進行更多測試,如色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及濕度監測等,以調查滲水源頭。 你必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向地產代理索取有關單位樓宇的資料。 現在地產監管條例經已實施,地產代理有責任在睇樓時,向你提供有關物業的資料,即表格一,供你參考。
漏水踢契: 二手樓程序1:搜尋二手物業
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如果能確定由毗鄰單位滲入,則有可能需由毗鄰單位負責。 就算天台屬於入契,但如果能確定因毗鄰單位防水層,而令其單位出現滲漏,責任也不一定在業主身上。 如果單位的外牆大條裂紋出現滲漏,則需由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聯辦處」人員會委派顧問公司職員,按個案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測試,同樣地會到訪涉事單位一至兩次,有機會需反覆再作測試。
漏水踢契: 漏水修理費用比較
蔡宇略位於太子道西加多利大廈的寓所,被指家中漏水多年,滋擾樓下單位,又拒絕維修。 漏水踢契 受滲水影響的位置位於廚房橫樑,石屎剝落,水漬斑斑。 本港3.5萬多幢私人樓宇中,逾三成樓齡超過40年或以上,長期面臨老化、失修及滲水等問題,如果個案涉及空置單位或業主不合作,業主立案法團更是束手無策,整幢大廈隨時被釘契! 位於佐敦渡船角的文昌樓樓齡達50多年,有408個單位,兩年前因8字樓35號單位內的公用渠管漏水,導致整幢大廈被屋宇署釘契。
漏水踢契: 管理處不受法例監管
直至去年6月,蔡才准許聯辦處職員入屋測試,職員視察單位後,發現滲水頻率高達每分鐘30滴,辦事處於兩個月內先後進行6次蓄水及色水測試,證明被告單位為漏水源頭,署方遂於同年3月5日向蔡發出《妨擾事故通知》。 食環署與屋宇署聯合辦事處早於07 年已認為蔡宇略寓所是漏水源頭,後因負責調查的合約員工離職無法作供,所以要重新調查。 另一種情況是﹐賣家向「踢契」的買家索償亦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可能花2至3年﹐以及支付數萬元的律師費﹐賣家有時為免費時失事﹐願與買家討價還價﹐酌量退回訂金﹐從而節省律師費。 事務律師曾啟榮表示﹐每當地產市場出現波動時﹐總有買家或賣家考慮「踢契」。
漏水踢契: 買方或業主做二按必須得到一按銀行同意
並且,一般而言,大部份業主們在購入多層建築物的單位時,他們同時購入該建築物的公用部份。 因此,業主們不但享有其單位的獨有管有權、享有權和應用權,他們同時與該建築物其他業主共同擁有、享有和應用公用部份。 雖然,許多業主沒有注意到他們與其他業主共同擁有建築物共用部份的情況,但他們仍然能夠在日常生活中享用建築物的共用部份及共用設施。
把訂金抽起的做法,必須在買賣雙方也同意的原則下進行,最穩妥是把條款寫在合約裡。 漏水踢契2025 在成交當日,如果原業主仍留下自己個人財物,而該財物足以阻礙物業擁有權,行為上等同表達出仍作個人用途的意圖,法庭可能會判定物業為「不交吉」看待。 如果真的被判為「不交吉」,業主就有踢契理由,而原業主無權殺訂。 除了入牆傢俬或不能拆除的電器外,單位內可移動的傢俬也需要一概搬走,否則原業主有機會借機表示,需要進入單位取回物件,這種情況下會構成「阻擋物業擁有權」。 漏水屬於民事索償,一旦樓下單位堅持要告上法庭追討賠償,他就有責任證明被告人的單位是漏水的源頭,亦即公證行的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