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勞雇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未出勤)、週日為例假(未出勤)的情況下,勞工週四、週五及隔週週一曠工,就構成連續曠工3天,不會因為中間有休息日及例假就中斷繼續性,中間的休息日及例假也不會計入曠工日數(表1)。 其他沒有正當理由的狀況下,無故被扣薪的勞工可以主張應返還被扣薪給,或主張雇主無故扣薪而有勞基法第14條事由進而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勞工可以請行政主觀機關依勞基法第27條發限期給付命令,雇主在期限內仍不雇主仍一直不肯付時,勞工沒其它的好方法了,只有訴諸於訴訟。
-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 然而,假設該名員工非常倒霉,一次又一次損毁或遺失公司的物資及財產,《條例》亦保障了員工不會被扣薪扣至0元,甚或需要倒貼。
-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同在竹科某大廠工作的一對夫妻,妻子陳女向同事張男訴苦婚姻關係,二人最後竟談到床上去,時間長達8個月,人夫得知妻子紅杏出牆,且外遇對象竟是公司同事,婚姻遭同事非議,十分痛苦,需至身心科治療憂鬱焦慮,新竹地院判張姓小王需賠償40萬元。
任何人士如曾支付因工遭遇意外而死亡的僱員的殯殮費和醫護費,有權向死亡僱員的僱主申索發還有關的費用,但可獲付還費用的數額以94,690元 (3)為限。 僱員的服務期即使未達到享有這些權益所需的服務年資,也可以獲得終止僱傭金。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舊版iPhone被降速 南韓法院判「造成精神損失」 須向用戶賠款XXX元
至於勞工如於執行勤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造成雇主損害時,本於契約上不完全給付之民法第227條及同法第184條規定勞工應對雇主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很明顯的看出來是整體程序有問題,所以責任上的分擔比例也要拿出來說明清楚,唯一會有問題的是責任上的比例,這因為我不是此間企業的人,所以不能說老闆的處置方式有問題,今天的這一篇文章主要是要教會大家如何將責任抓出來,並做出求償的合理基準,但就目前來說,還算是合理可行。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在職場,扣薪水常常成為許多公司懲戒勞工的手段,目的可能是維持職場秩序,或者對勞工施加壓力,逼迫員工達到業績目標。 員工造成公司損失勞基法 我們也聽過不少案例,因為勞工在工作的時候不小心弄壞了販售的商品,或者不小心把盤子打破等等,老闆就用扣薪作為損害賠償。
但要注意的是,縱使勞工同意扣減,若有關於這一項的業務疏失不是單由勞工一個人造成的,可能其他同事也有責任,依共同侵權的法律規定,共同侵權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民第185條)。 所以說,雇主可以向共同侵權行為人當中之一人請求全部的損失,該人賠償後,再依據侵權的行為比例,向其他的侵權行為人請求返還,分攤的比例跟薪資的多少沒有關係,所負責任的比例有關係。 判決結果:法官認為雇主不能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如果員工在工作中有故意或過失損壞產品,觸犯刑罰部分雇主可訴請司法機關辦理;若為民事賠償,雇主可和員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賠償金額也不能由雇主單方面決定或扣薪,應該循求司法途徑解決(註3)。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有些雇主因為難以證明損失,加上求償金額可能與訴訟成本不成比例,於是未對勞工提告求償。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工作時 意外損壞他人財物 賠償
其實依法律上來說並不是不行,在員工如果因為過失犯錯的時候,其實是有討論空間的,畢竟員工是為了公司做事,除非過失太嚴重,不然法院是不會讓員工賠償的,即便可以,那法院可能也只會讓員工負擔部分,畢竟員工本來就是相對弱勢的一方。 其實這要分情況,通常來說員工造成公司損失不一定是故意的,如果員工並沒有故意或過失,但仍舊造成公司損失,那這個時候確實公司是不能向員工求償的,畢竟這應該要算到經營事業的風險裡面,理應由公司完全承擔。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表2.休息日、例假與曠工週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週六(休息日)約定出勤週日(例假)第一週曠工曠工曠工第二週作者自製。
他説自己有時候到食堂就餐已經到了12時03分,明明可以視為下班時間了,但公司卻認為自己依然屬於早退,理由是走路去食堂需要五六分鐘。 不論該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你必須於14天內(如因工死亡個案則為7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勞工處呈報。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如你是因工受傷僱員,本文介紹處理申索補償的貼士;如你是受傷僱員的僱主,本文亦提供履行法律責任的指引。 雖然《條例》在此項上並沒有明確指引老闆因員工遲到扣薪的金額上限,不過假若僱主扣除員工的薪金超乎實際缺勤的時間,即屬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據路透社報道,《華盛頓郵報》管理層尚未對員工即將開展的罷工行動發表看法,但一位接近《華盛頓郵報》管理層的消息人士表示,該公司預計7日的報道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員工失誤導致公司有損失, 可要求賠償最高金額是多少?
如果擔心勞工違規影響到公司的運作,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契約中明訂賠償規定與賠償方式,但賠償損失的計算和金額是否合理,須透過勞資協商或司法途徑另外處理,雇主不能直接規定賠償金額(註1)。 基本上我認為獎懲規定也是勞動契約的一部份,當然保險的做法就是把獎懲規範放在工作規則中,然後送至縣市政府勞動局做核備,只要通過,那麼就是合法。 但如果沒有工作規則的話,個人建議企業要逐項把獎懲規定利用勞資會議的方式,與員工協商討論,強調獎懲規定不要多,只要能達到管理的目的即可。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我在實務上也的確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案子,員工的確因為工作上的失誤造成公司的損失,而他沒有錢可以立即賠給公司,是否可以採『分期付款』以及『連結薪資』的方式來償還?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基本上只要雙方同意並白紙黑字,個人認為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提醒一下,如果員工不同意那就請不要簽名,因為簽了名…除非你證明你是受脅迫或詐騙,否則是有效的! 結語:
同時,法院審理時,也會考量勞資間損害原因的過失比例分配,適當減少勞工賠償的數字,以符合個案的公平。 假設公司提供一部價值2,000元手提電話給僱員工作上使用,但員工因外出工作而遺失了手提電話,按照條例,公司最多可扣300元工資。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情境:員工A在印刷廠擔任印刷員,因製程紙張有損害,公司認為是A的責任要分擔廠商扣款,因此連續三個月扣發A部分薪水,雖然期間A有向雇主反應過紙箱規格問題,但雇主並未處理,最後A以雇主違反勞基法為由終止勞動契約。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勞工法例及指引
所以當勞工曠工多日且音訊全無的時候,雇主應該聯繫勞工的緊急聯絡人或親友,甚至派人前往勞工居所探訪等,釐清曠工的原因,才能決定後續該如何應對。 跨國企業人才可能來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稅務規則和法律要求,因此必須考慮到稅務和法律的因素,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差異來調整計畫,確保計畫的合法性和適用性,並應與員工建立獎酬計畫資訊分享及溝通渠道,鼓勵員工積極參與,有助於保持計畫的公平性和持續激勵效應。 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規章制度即屬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因此必須經過民主程式。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此外,雇主應注意不可以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20],也就是雇主不能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21],否則可能遭到主管機關裁罰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22]。 在勞工同時兼具「沒有正當理由」與「連續曠工3天」這二個要件而構成解僱事由,雇主才能使用這款規定終止契約,如果只具備其中一個要件,雇主仍不能使用這款規定終止契約[7]。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法院判離婚無效,被告外遇侵害配偶權,該怎麼辦?
蘋果公司被用戶指故意降低舊款 iPhone 手機效能,被要求賠償,事件在南韓鬧成訟案,當地上訴庭周三就案件作出裁決,判令蘋果須向原告客戶每人賠償 7 萬韓元(約415港元)。 不稀釋普通股的員工獎酬計畫與ESG的整合代表了家族企業實現長期成功和永續發展的重要一環,這些計畫不僅可以激勵員工參與企業的成功,還可以保持現有股東的持股穩定,同時實現ESG目標。 2018年初,韓國消費者以iPhone系統更新導致舊款手機性能下降,變相迫使用戶更換新款機型為由,針對蘋果韓國公司等提起集體訴訟,要求其向每人賠償20萬韓元(約合1088元人民幣)。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6日判決韓消費者對蘋果集體訴訟案二審部分勝訴,並要求蘋果公司向7名原告各賠償7萬韓元(約合380元人民幣)。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員工造成公司損失勞基法: 員工犯錯,懲罰如何訂定才合法?
往年中小電子股進入Q4便開始竄出,尤其IC設計挾股本小、股性活潑的優勢,往往成為法人、主力點火目標,明年景氣疑慮大。 據烏克蘭網站Defense Express報導,俄羅斯運輸機An-124 Ruslan在過去一周內至少10次飛往中國大陸,並在當天返回莫斯科,俄機為躲避追蹤,經常關閉答應器(transponder),因其運輸物資被嚴格保密,外界質疑是否秘密接運軍備物資。 陸媒說法紛紜,有提到若是俄羅斯載回防彈衣、頭盔和衣物等物資,都不算軍事援助,屬於正常貿易往來;另一說法是,為跨境電商衣服和貨品來拉貨;更有網友在論壇直指大陸可能暗中援助俄羅斯晶片。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凡本網站註明“來源:中國網財經”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家族辦公室視角:家族企業永續成功的關鍵,如何與員工協力前行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三款規定,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近日有一家知名肉乾業者因員工標錯價格,導致公司賣出去的商品損失金額高達50萬元,引起大家熱烈討論的是該業者在粉專上對消費者的負面指責。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員工工作中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公司損害,可能涉及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不過,事實上如果是員工不小心的疏失,損害的金額也不太大時,比較常見雇主以口頭告誡,或依照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等,在考核時作為評比的項目之一,最終可能以減少獎金、分紅等方式處理(但不可以預扣工資!)。 因此判決結果為A終止契約合理,雇主也必須返還扣發薪水,給付給員工A資遣費及退休金。 執行工作過程中人總會有大小過失,舉凡員工洗碗時打破盤子、理貨時摔壞商品、找錯錢等,這些都是雇主在經營企業時須預想到並負擔的經營風險和成本,如果在尚未釐清原因便認為是員工的疏失,就將責任全部轉嫁給員工恐怕不甚合理。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員工造成公司損失勞基法: 員工造成公司的損失,是否可以逕行扣薪及記大過懲戒?
該行表示,許多員工須同時兼顧工作和照顧家人的責任,新安排下在職父母均可有更多時間迎接家庭新成員。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若偶爾因塞車、肚痛或交通工具故障等原因而遲到,打工仔的所有解釋對公司來說可能都只是掩飾,老闆就連一聲「唔該」也不用說,就已有權扣掉大家的薪金,讓大家只得眼白白看着血汗錢從指縫間溜走。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延伸閱讀: 王瀚誼(2020),《因為加盟糾紛被求償鉅額違約金怎麼辦?認識懲罰性違約金》。 林意紋(2020),《特殊侵權行為(二)——法定代理人、雇用人與定作人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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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立法者明確規定具體的曠工日數作為解僱事由,所以雇主適用本款規定終止契約時,就屬於最後不得已的手段,也就是無需另行審查有無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勞工與雇主成立勞動契約後,勞工負有依照勞動契約給付勞務的義務,也就是說,勞工必須依照勞動契約約定的內容工作。 如果擔心勞工違規影響到公司的運作,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明訂賠償規定與賠償方式,但賠償損失的計算和金額是否合理,須透過勞資協商或司法途徑另外處理,雇主不能直接規定賠償金額(註1)。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員工造成公司損失勞基法: 法律論壇
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包括公司政策),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就上述情況而言,僱主單次個案只能扣取僱員薪金300元,如有多扣除的部分,僱員可以以追討欠薪的方法處理。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在勞動法令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我希望用最白話、易懂的文字來讓大家了解其中的內容,也希望透過大家的學習,慢慢將這個勞動法令觀念建立起來,在職場上獲得應有的保障。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三、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選擇副題
個案經勞資審裁處考慮後,或會命令僱主讓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但必須經僱主及僱員雙方同意,勞資審裁處並不會強迫雙方接受命令;又或要僱主支付僱員終止僱傭金。 此外,在適當的情況下勞資審裁處還可裁定僱主須支付不超過港幣15萬元的補償金給僱員。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2025 勞工雖然曠工,但未符合勞動基準法的法定解僱事由,雇主就不能片面解僱該名勞工。 此時雇主可以關心勞工是否遭遇家庭或健康的變故,妥善溝通後由雙方合意終止勞動契約[16]。 公司損失員工賠償 如果勞工屬於惡意的慣性曠工且無離職意願,雇主宜採取懲戒手段,將勞工無故缺勤、曠工原因等以書面記錄下來並要求檢討改進,如果經長期勸諫仍無改善,雇主可考慮以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等解僱事由發動解僱,較能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17]。
畢竟人都會有疏失的時候,但如果員工已盡義務仍然發生過失,雇主應了解是否為系統流程設計問題,或教育訓練不完善、機器工具是否該折舊汰換等原因,揪出問題根本所在以避免未來衍生更大的問題。 願意接受員工犯錯的雇主,並在失誤時將重點放在如何改善而非一味檢討,就能從中了解員工最真實的回饋,進而改善企業內部流程,讓公司更加進步與創新。 工作規則中制定的內容,主要是將勞動契約中所約定的勞動條件、重要事項加以具體明確規定,使勞雇雙方都能清楚了解彼此的權利義務。 雇主在制定、修改工作規則時,雖然需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備,但如果有不利於勞工的變更,而沒有經過員工同意的規定,原則上也是無效的。 另外像是保密協定、競業禁止的規定,也涉及到勞工的經濟生存能力,宜約定在勞動契約裡。
實務認為,曠工不會因為中間穿插例假、休息日就中斷連續性,例假、休息日本來就免除勞工的出勤義務,所以也不會計入曠工的日數[8]。 另外,最高法院曾指出勞工依法請假的日子也同樣不會中斷曠工的連續性[9]。 不過,《條例》亦指明,老闆每次只可按物品的價值扣除,並以不超過300元為限。 例如,公司的電腦市值4,000元,一旦員工因疏忽或失職而令它損毁,老闆最多只能從員工的薪金中扣掉300元。 上個月,美聯社員工因沒有合約而進行了「短暫地休息」,同時,美聯社工會拒絕了管理層提出的2%的加薪建議;今年早些時候,美國最大的報紙出版商Gannett舉行罷工;一年前《紐約時報》員工亦進行24小時罷工。 據「The Korea Economic Daily」報道,這場爭議可以追溯至 2017 年,當時南韓 iPhone 用戶聲稱,當更新作業系統 iOS 後,他們的 iPhone 效能下降,批評這家科技巨頭故意降低裝置效能,以吸引他們購買新 i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