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馬路如虎口,一旦發生交通意外,特別是小型碰撞,司機可以如何處理?。 在香港法例下,發生部份意外可考慮進行和解,與對方直接處理賠償。 其後肇事駕駛者應該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拍下或抄下車牌號碼,記下駕駛者雙方電話號碼,以及交通意外位置、財物損失及目擊者資料(如有),因為保險索償需要用到這些資料。
- 假如沒有通知汽車保險公司介入協助處理事故,而對方在稍後時間進一步追討其他方面的損失(例如就人身損傷索償),保險公司就有權拒絕索償申請。
- 經雙方協商,甲方/乙方願賠償港幣 _____________ 元正予甲方/乙方。
- 簡單來說,只要傷者是香港居民,遭遇交通意外受傷而得到3日病假或以上,並已向警察報案,你可以在意外後的6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申請TAVAS賠償。
- 就上述撞傷意外,原告人透過香港搵律師網尋找律師,最後獲賠償約HK$140,000另加律師費(其中痛苦賠償達HK$100,000)。
- 警方會按照意外情況起訴涉及交通意外的人士,向所有涉事單位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收到通知的司機就要到法庭應訊,法庭會發出傳票安排上庭,並判決定意外責任誰屬。
- 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反悔。
公證的好處是有中立的第三方可以作證,協助保存文件檔案,並確認契約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具備可強制執行的條件,但對於渴望高度隱私的人來說,仍須自行斟酌。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因為訴訟中和解效力等同於判決,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變成訴訟外和解的人才會遇到,以下也提供一個方法給各位——「訴訟外和解書公證」。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和解失敗點處理?
申索人亦必須配合律師要求(例如:按時出席會議或提交醫生病假紙等等)。 根據實務指示,當一系列的文件準備好之後,申索人一方就可以向意外涉事司機及/或車主及/或其僱主及其第三者保險公司(合稱被告人)發出由律師撰寫的申索信,包括其索償金額。 對方在發信後一個月內必須作出有建設性的回應及溝通,而雙方亦需要配合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但是如果申索人於發出申索信後1個月內沒有收到對方回覆或在回覆後3個月仍未能就案件達成和解,申索人一方就可以透過律師代表以發出前述的「傳訊令狀」及其他法庭文件以正式入稟法庭展開索償程序。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一般來說,當遇上輕微事故,如車身刮花、撞車尾、撞凹及輕微碰撞等,雙方應即時停車。
一、石xx就其交通肇事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深表歉意,并致以最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律師在審訊前,會協助你擬定一份「Proof of evidence」作準備之用,以及蒐集相關證據,以及準備對控方證人的供詞準備盤問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Cross examination)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的反駁論點。 因此,落「警誡供詞」前,最後先諮詢律師意見,最好有律師陪同,避免在警誡供詞內錯誤地落了一些並非閣下意願的證供。 思考距離是指由駕駛人發現危險,直至他剎車前這段時間內的行車距離。 如駕駛人反應緩慢、疲倦、患病或沒有集中精神,思考距離便會大增。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賠償
在上一篇「e+車路事」報道中,陸偉雄大律師提及遇「交通意外」必需報警,但如果涉事方希望和解「私了」,又是否犯法? 陸大狀表示,只要沒有涉及嚴重財物損失,以及沒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其實是可以和解「私了」。 相反,如果是輕微意外(例如刮花車身)又無人受傷,雙方司機可以決定私了或向保險公司索償,不過無論是選擇私了還是報保險,快而保都會建議司機要先報警。 雖然根據現行香港法例,如果撞車並沒有牽涉人命傷亡,司機並非一定要報警,但報警後至少可以多個檔案編號,相對上可以保障雙方司機,日後若有人反口或走數,要追究上來也較為容易。 而部份保險公司也會希望客人到警署備案,以證明索償的真實性。 除非事故中有人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般來說都只會控以不小心駕駛這類相對較輕微的控罪。
值得留意的是香港法律是以判決先例(一般稱「案例」)為基礎,所以一般來說賠償金額都是有依據。 多數交通意外中,如果只是不涉及修亡的輕微交通意外,亦無政府或者第三者財物損毀(例如只是車輛輕微碰撞或刮花),的確可以考慮進行和解,直接與涉及事故的另一方商討並尋求小額的賠款。 多數交通意外中,每部損毀車輛的維修費用通常不多於$15,000,所以如果只是不涉及修亡的輕微交通意外,亦無政府或者第三者財物損毀(例如只是車輛輕微碰撞或刮花),市民可以考慮進行和解,直接與涉及事故的另一方商討並尋求小額的賠款。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和解失敗應如何處理?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在一般與其他汽車的碰撞的情況下,如果是另一位司機導致車禍,你固然可以向對方及對方的汽車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你的醫藥費。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當展開索償,首先必須有某人就其錯誤或疏忽行為被法庭判處有法律責任。
事實上,不論意外事故的程度大小,在意外發生後,均應該通知所屬的保險公司,以保障賠償一方在收到對方提出索償,又或者和解不成須對簿公堂,保險公司可以承擔賠償。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法庭有正式判決信,證明有一方在交通意外上需要負責後,索償一方就可聯絡對方要求賠償,讓對方司機自行聯絡其保險公司處理。 一般來說,由交通意外發生日起計到法庭作出判決,需時可能長達6個月甚至兩年。 然而,若事故中沒有人被判定需負上責任,索償程序就可能會被影響。 根據運輸署公佈的數字,2020年在香港道路上發生的交通意外超過15,000宗,傷亡人數甚至超過18,000人。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的責任和賠償 – 超詳細解釋
如欲申請退回就同一份「定額罰款通知書」多繳的罰款,須將有關繳款收據正本寄回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4組。 如未能提供收據正本,請以書面向第4組申請郵寄索取一份「彌償損失承諾書」,然後填妥該承諾書並寄回第4組。 該組會安排由庫務署署長直接將退款支票寄給「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的收件人。 香港法例下,車主必須購買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簡稱「三保」)。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交通意外賠償金額
司機應該停車、熄匙、拉手制,在確保現場路況安全後下車前往安全位置,或留在車內等待救援。 根據運輸署的統計數據顯示,香港每年的撞車數字約為 16,000 宗 – 17,000 左右,當中約有 14,000 宗屬於輕微意外,而引致意外的主因通常包括不小心駕駛、車輛失控、跟車太貼和不小心轉換行車線等。 在法律層面上,如果索償金額多於港幣$3,000,000,案件將會於高等法院處理,而如果索償金額少於港幣$3,000,000,則會在區域法院處理。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簡單來說,只要傷者是香港居民,遭遇交通意外受傷而得到3日病假或以上,並已向警察報案,你可以在意外後的6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申請TAVAS賠償。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一) 車禍和解談判原則
當完成調查後,警方可發出告票控告疏忽司機有關的交通罪名,例如「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等控罪,並排期上庭。 如果有關的罪名成立後,被告司機可能被判處罰款、停牌、監禁、緩刑等刑罰。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索償方應在約5個工作天內聯絡警方錄取口供,警方將會就此展開刑事調查,並呈上法庭判決。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對方提出的賠償合理嗎?
法庭如果認為控方已經「毫無合理疑點」證明閣下駕駛態度並非小心謹慎專注,則會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司機的在刑事案件的罪名是否成立並不影響傷者的追討權利,當然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將大大提高民事索償的勝算,所以民事追討一般會在刑事案件判決後才開展。 例如,肇事者沒有注意路況而超速、沒注意燈相而違規轉彎等,出於過失而造成傷害的結果,這些情形都會構成刑法傷害罪,受傷的被害人其實可以去警局提告。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汽車保險
如果請求權人一方面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另一方面又與被保險人簽訂和解書拿和解金,約定拋棄和解金以外的請求權等,將可能導致保險公司因為承受請求權人和解、拋棄等和解契約所約定的義務,沒有辦法在理賠後向被保險人求償。 倘若意外涉及觸犯法律,一般保險公司會先搜集意外相關資料,按情況作出賠償。 根據《觸犯或企圖觸犯法律行為》豁免條款,保險公司毋須賠償因非法活動而引致的索償。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 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但不包括投保人的座駕。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而全保除了保障第三方之外,還可以為投保人的座駕帶來充份保障。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 (一) 車禍刑事責任也可以和解嗎?
受保人不用擔心隨便報告會失去無索償折扣,就不報備,因小失大。 而且,當事後和解或肯定不會遭索償,只要取消該交通意外的保障權利,日後就亦能享有無索償折扣。 交通意外和解反口2025 當然如,果你希望向保險公司索償,就應該報案後才和解,以保自己的權益。 你需要將所有的正本繳款記錄郵寄往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3組(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