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法例下的補償責任。 (1)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如僱員在本條實施日期當日或之後,不論是受僱於任何工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體受傷,其僱主須負有支付該項損傷的醫療費的法律責任。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例如肉體損傷及心靈創傷;例如交通意外、滑到失足、工傷意外、醫療疏忽等。 工傷和解金額 最高收入限額補償金額:於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高限額為$28,360。 由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高限額為$26,070。 另外,如果工傷意外是由僱主或第三方的疏忽引致,僱員在病假期間工作將大大影響其追討人身傷亡案件的賠償案件。 無論如何,僱員如獲醫生發放病假,理應好好休養以避免令傷病惡化。
工傷和解金額: 疏忽賠償屬於民事索償
值得注意是,即使意外是因僱員犯錯或疏忽引致,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工傷和解金額2025 另外,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受到保障。 如果你是因為交通意外、工傷而需要尋找香港律師或律師行,香港搵律師網能為工傷人士轉介律師,轉介收費全免。 你亦可以點擊此處,直接從我們的工傷/意外/疏忽賠償金計算機械人獲取協助。 如僱員或僱主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就要在收到判傷結果的14天內提出反對。 例如你認為你的傷勢非常嚴重,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應該更多或判傷後發覺仍需接受治療並獲發進一步病假,便須填寫反對申請書,然後寄回勞工處。
如果判傷當日僱員已經復工,僱主需要讓僱員出席判傷,而判傷當日亦不能視為缺勤(即僱主須向僱員支付同日工資)。 就僱員而言,一般提出反對原因可能包括在判傷後獲發放進一步病假、病情惡化、傷患與僱員工種是無法分割的。 有關《僱員補償條例》的詳情,請瀏覽勞工處之「 僱員補償條例簡介」(PDF);或 《僱員補償條例》全文。 警方開始調查後有半年起訴期,警方必須在這段期間內,發出擬控告通知書,作出起訴。
工傷和解金額: 工傷可否請病假?會唔會扣人工?
市民在民事索償取得賠償金後,是需要將「車手獎」全額歸還社會福利署。 因此,「車手獎」應視為給傷者的一筆應急錢,以解即時的經濟困難。 傷者應得的賠償,主要還是來自民事索償後來自第三者保險公司的賠償。 過去的經驗,賠償金額視乎傷勢,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高於TAVA的援助金額。
(4)在根據第(3)款發出的書面要求的發出日期後7天內,次承判商須 ——(a)向該僱員提供總承判商的名稱及地址;及(b)將書面要求的副本交付總承判商。 有律師表示「Work from home」並非法律名詞,而是僱主僱員間在疫情下市民大眾的普遍共識,定義可以很廣。 工傷和解金額 (3)受僱於次承判商的僱員,可向該次承判商發出書面要求,以藉此要求該次承判商向其提供總承判商的名稱及地址。
工傷和解金額: 病假少過七天+沒有導致永久地喪失工作能力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俗稱「不論過失補償」或「車手獎」),旨在為向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即時經濟負擔(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 工傷和解金額2025 只要傷者是香港居民,遭遇交通意外受傷而得到3日病假或以上,並已向警察報案,受傷市民都可以在意外後的6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申請TAVA補償,這項服務無需任何費用。 鋸樹工人向大判提供了共有3張醫生證明書,醫療費合共是$920。
- 工傷意外的索償,包括按《僱員補償條例》申索的補償及循民事訴訟(普通法)申索損害賠償兩個途徑。
- 根據專家醫生的報告,該名僱員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應被評為 6%,並應得的病假是16個月,並不是之前的2%。
- 除了前往勞工處遞交病假紙,僱員亦要交出判傷通知書,職員會為你預約到醫院判傷。
- [註1]用以計算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最高限額。
- 在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的人士,每月收入最高限額是 $28,360。
- 如工傷意外在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發生,限額則為 $26,070。
一般情況,在工傷意外案件裡,如因僱主沒有提供足夠安全設施或工作環境等疏忽所引致,僱員可循民事途徑追討疏忽賠償。 疏忽賠償一般來說比僱員補償條例作出的賠償金額高,但通常要在法院提出訴訟,因此往往要律師及大律師協助。 工傷意外的索償,包括按《僱員補償條例》申索的補償及循民事訴訟(普通法)申索損害賠償兩個途徑。 《僱員補償條例》訂明補償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上限;而民事索償方面,則視乎僱主疏忽情況由法庭裁決,損害賠償的金額沒有法定上限。
工傷和解金額: 勞工處判傷過程要注意的事
根據專家醫生的報告,該名僱員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應被評為 6%,並應得的病假是16個月,並不是之前的2%。 當主診醫生認為合適時,醫生會通知勞工處安排判傷,僱員亦會收到勞工處的判傷通知書。 除了前往勞工處遞交病假紙,僱員亦要交出判傷通知書,職員會為你預約到醫院判傷。 若僱員的病假多於7天而傷患可能導致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除了辦理病假跟進手續,勞工處或醫生會安排僱員判傷。 若僱員認為需要時間休養,不妨向醫生說明,如果醫生亦同意僱員傷勢需要病假休息,記緊向醫生索取病假證明書(病假紙)而非到診紙。
工傷和解金額: 工傷賠償,和解問題
最低補償金額:於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低補償金額為$464,360。 由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低補償金額為$426,880。 其實係勞工處「工傷及病假跟進」的其中一個工作,由「僱員補償 ( 普通評估 ) 委員會」(「評估委員會」)負責。 勞工處職業醫學組審閱及記錄受傷僱員的工傷病假紙,並了解其康復進程。
工傷和解金額: 香港法例第 282章 《僱員補償條例》
判傷後約兩星期,你會收到勞工處的補償評估證明書,顯示僱員直至判傷日的病假、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傷患等資料。 除了考慮工傷是否屬以上類別外,僱員亦須考慮自己是否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僱員補償條例》列明所有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訓練合約受僱的全職或兼職僱員均受保障,而當合資格僱員遇到工傷後,一般都可以根據條例提出索償。 工傷和解金額2025 註:如任何疾病是附表2不適用者,但經證明僱員是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所致的身體受傷,則僱員仍可按條例就該疾病追討補償。 『判傷』是勞工處「工傷及病假跟進」的其中一個工作,由「僱員補償 ( 普通評估 ) 委員會」(「評估委員會」)負責。 一般官司的律師費,都會在幾萬至數十萬不等,有時甚至過百萬,負方要負責法庭費,律師費和法官就案件判定的賠償費。
工傷和解金額: 工傷或疏忽導致意外
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 (完全 / 部分) 喪失部份工作能力,補償金額會根據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在接獲僱主呈報工傷後,勞工處便會發出「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通知打工仔,安排前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病假跟進手續主要是登記及核實打工仔因工受傷所獲發的病假,以決定日後是否須要接受勞工處的判傷。
工傷和解金額: 計算賠償比例金額
如你從指定檢驗日期起十五天內仍然拒絕檢驗,可能會喪失獲得工傷補償的權利。 首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10條如受傷僱員於工傷病假期間完全不能工作,僱主需繳付僱員在意外發生時所賺取的收入的五分之四。 但即使僱員被證實於因工受傷的病假期間,參與其他有酬勞的工作,僱員只要有收入損失,僱主仍需負責僱員工傷補償。 收入包括:底薪、任何津貼(交通津貼除外)、小賬、經常性加班補薪及勤工獎勵。 判傷後大約兩星期,受傷僱員便會收到勞工處的「補償評估證明書」,顯示僱員直至判傷日的病假、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傷患等資料。 如果僱員和僱主雙方同意判傷結果,僱主就會在21日內向受傷僱員支付賠償。
工傷和解金額: 和解在後
僱主索賠時更應有效和恰當地和各方聯絡,跟進索償程序和提供所需文件,以期獲得合適的賠償保障。 工傷和解金額2025 但是,不建議僱員在病假期間工作,原因是僱主或保險可能日後以此為由質疑傷勢的嚴重程度、導致傷勢的原因等等。 更甚者,如果僱員不幸在其他工作期間再次遭遇工傷意外,工傷個案將更加複雜。 一般來說,工傷如屬意外受傷,僱主需14天內呈報勞工處,勞工處會在收到僱主呈報工傷個案後,向受傷員工寄出一份「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 關於搵律師諮詢網免費平台,是由幾位多年從事意外賠償案件的法律顧問組成。 成立這平台目的,旨在為香港市民大眾提供多一個途徑,明白在賠償案件中,怎樣保障自身權益及避免風險。
工傷和解金額: 評估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通常有工傷律師的指引下,雇主以及雇員雙方就工傷賠償的問題進度會進一步提升,得益于律師都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加上豐富的經驗可以幫助雙方更好地進行協商,從而讓工傷和解金額達到比較滿意的水準。 雖然工傷 律師 收費有標準,但是並沒有統一的收費,因為有關於雇員以及雇主雙方的案件情況不相同,最終的收費亦會有差異。 總體而言收取的費用並不低,如果經濟困難的雇員可以申請法援或者與律師協商減免費用。 大家都知道,工傷是造成雇員與雇主發生勞動糾紛的一大因素,除勞動仲裁之外,亦可以提起訴訟由法院代為解決。 工傷訴訟案件和普通的訴訟案件不同,需要當事人聘請專業律師代為訴訟。
工傷和解金額: 工傷賠償個案分析
若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可超過12個月。 報工傷程序第一步首先要知道工傷的定義,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一般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合約受僱的僱員。 香港僱主聘請的打工仔,不論是在本港還是外國工作,如在工作時受傷,也受到保障,可以根據報工傷程序追討補償,而補償一般都係由僱主按法例強制購買的勞工保險所承保。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如你是因工受傷僱員,本文介紹處理申索補償的貼士;如你是受傷僱員的僱主,本文亦提供履行法律責任的指引。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並保障僱員在工傷案件中的索償權利,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 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為避免不必要的爭拗,當雙方訂立服務合約時,需要分清「僱員」及「承包商(或自僱人士)」之不同地位。 若果僱傭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須於「評估證明書」( 表格 7) 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通知對方。 受傷僱員若果已經獲得工傷賠償,仍可以再向僱主或第三方提出疏忽索償嘅。 嚴格來說,雖然索償所牽涉的是同一宗意外,但工傷賠償與疏忽索償是兩種不同的索償。 疏忽索償的程序較為複雜,也可考慮向義務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律師行,例如 [索償易 X 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尋求免費的法律諮詢及評估服務。 1.全數的工傷病假錢 (不只限於五份之四);
[註1]用以計算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最高限額。 在2017年4月1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的人士,每月收入最高限額是 $28,360。 如工傷意外在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發生,限額則為 $26,070。 如果僱員因工傷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而必須依靠他人照顧以進行日常生活所需的活動,才可獲得額外的補償。 補償會按個別個案有所不同,最高金額為 $556,700(於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人士的個案,需要照顧補償的最高限額則為 $511,770)。
工傷和解金額: 病假多於七天+可能導致永久地 (完全 / 部分) 喪失工作能力
不同損傷導致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詳列於條例附表1。 即使僱員所受的損傷並不包括在附表1,該委員會仍須盡量參照附表1作評估。 至於關於工傷後離職的病假及補償安排,當僱員工傷後離職但工傷個案尚未完結,而他在僱傭合約終止後仍獲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給予工傷病假的話,仍可要求僱主在工傷病假期間的按期出糧。 病假證明書能證明僱員因工傷而需要缺勤,不論是否仍有僱傭合約,僱主仍須支付病假的付款、醫療費、永久地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等補償款項。
當僱員完成判傷後,委員會將向僱主發出一份「評估證明書」(即表格7或8),列明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傷患及病假等資料。 僱主及僱員任何一方若反對判傷結果,須於證明書發出後14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 勞工處在收到反對書後,會安排評估委員會覆檢評估結果(再判傷)。 若僱傭任何一方反對覆檢結果,須在證明書發出後6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 僱主及僱員進一步可能需要各自委派一位醫療專家為僱員進行聯合醫療評估並撰寫醫療報告。
工傷和解金額: 「工傷」定義
假設因工傷所申請的病假多於7天但不多於24個月,以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除了須支付上述的醫療費外,還須在工傷病假期間向僱員支付工傷病假錢 工傷和解金額2025 (即五分之四的工資),付款最長可達24個月。 若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一般不可超過12個月。 如果受傷僱員嘅工傷病假不唔超過七日,以及沒有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只要根《僱員補償條例》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並按法例規定依時發放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 按照以往的工傷賠償個案的經驗,追討工傷賠償時間可長可短,此因代表僱主出面的保險公司,一般都不願意在初步階段和解,大多需要經過一段的法庭程序。 在時間上,僱員補償條例下的索償,法律程序花時由半年至兩年時間不等,雙方才會和解,至於普通法下的工傷疏忽索償,達到和解的時間就更加長,由一年到三幾年都不等。
在很多過往的案件中,市民都沒有法律經驗的朋友,只能透過在網上搜尋,很難獲得基本的資訊。 工傷和解金額 僱員因工受傷而獲得病假不超過三天,僱主在僱員病假完畢及付清補償款項前,不能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若因工受傷獲得病假超過三天,則除非勞工處已發出判傷証明書或補償證明書,或勞資雙方已達成解決工傷補償協議,否則僱主不可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我們建議你可以在不幸工傷後,先獲取免費法律諮詢,取得法律意見,以保障你的權益。 在未獲得法律建議時,與僱主或其他人士,包括理賠師或保險公司等簽署任何文件或工傷和解協議,絕對是不智之舉。 當僱員收到由僱員補償科寄出的「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後,應儘快攜同所有病假紙的影印本、診症咭、出院收條及其他有關文件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有關手續。
工傷和解金額: 工傷 律師 收費有標準 工傷和解金額需雙方協定
有了擬控告通知書,便明確責任屬於哪一方,到時候,便可以循民事索償向那一方索償。 如僱主在投購僱員補償保險方面遇到困難,可申請僱員補償聯保計劃,有關計劃的詳情及申請資格,請瀏覽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的網頁。 所以,雖然大判在過案件上都有責任要負,但由於他一早處理及與僱員達成有效協議,裁判官認為他已承擔他的責任。 我們平均每天都收到市民查詢,自09年成立至今,已收到超過二千位市民查詢,並成功協助超過大約300位市民配對適合律師,順利討回公平合理的傷亡賠償。 至於分判商(細判)的責任方面, 該鋸樹工人的是次工傷補償數額合共是 $218,192。 扣除早前總承建商已付了$28,000,分判商(細判)還須付該僱員 $19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