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權人會議上,各債權人及債務人會商討還款之事項及細節,在債權人會議上批准或修改所提出的建議,必須獲出席和投票的債權人或其代表以大多數通過決議(必須佔所有出席及投票債權人所持之債款總值 75% 以上)。 所有對 IVA 建議書之修改亦必須獲債務人同意。 IVA屬於閣下與債權人(即債主)的自願性協議,與破產比較,IVA對個人聲譽之影響較低。 不過,有關記錄仍會被保留在破產管理署及可供公眾查詢。 破產管理署署長 / 受託人會接管 T先生的資產和收入,在必要情況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職員有權進入他的居所進行檢查。 T先生的公積金(如有)會被視為其資產的一部分,但亦須視乎個別公積金計劃的條文而定。
在1998年4月1日,合共有3,378名破產人的破產令為期超過42個月。 而一如我剛才說明,條例第30C條的過渡安排適用於此等情況。 在這些破產人中,有3,280人已在1999年4月1日獲自動解除破產。 另外,有9人由於已向債權人償付款項,並在1998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的12個月期間,獲分別撤銷和廢止其接管令和判決令,因此在1999年4月1日已不再是破產人。 餘下有89名破產人並未在1999年4月1日獲自動解除破產,部分是由於受託人或債權人提出反對,但他們當中有72人其後已獲解除破產或獲廢止其破產令。 破產令延長2025 這是其中之一項破產壞處,因為根據《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破產紀錄會於環聯信貸資料庫保存8年,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算。
破產令延長: 管理人話 (
如果你知道自己無力償還全部債項,你可考慮聯絡你的債權人,嘗試達成協議,包括還款的條款和時間表。 但是,非正式安排的缺點是不具法律約束力;你的債權人其後可不理會該安排而要求你悉數清還債款。 破產令延長 因此,在採用非正式安排之前,建議你聯絡香港的理財輔導機構(詳情請參閱以下的問題37),以便全面評估你的情況。 如果沒有債權人提出要求,暫行受託人會自行決定是否就委任受託人而召開債權人大會。
- 此外,會議中亦可就進一步進行清盤工作通過決議,例如,是否申請委任清盤人取代臨時清盤人,以及是否委任審查委員會。
- 重要的是如果在破產期內再次貸款,其實表示未能處理好自已的財政,當破產管理處得知後,有機會向法院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的8年。
- 你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 此外,呈請書之法庭蓋印副本亦須送交至該公司的註冊辦事處。
- 當你決定要申請破產時,幾乎所有的無擔保債務都會被抵銷,讓你重新開始。
- 在扣除有關行政開支後,破產管理署署長 / 受託人便會以派發債款形式將T先生的資產餘款(包括其收入盈餘)分發給各債權人,但他的家庭成員則毋須承擔其債項。
- 「破產簡介」也載列了破產帶來的影響和破產人的責任等有關資料,市民可向破產管理署免費索閱這份小冊子。
無抵債權人通常不能取回所有欠款,而只能按各自的債項比例取回部分款項。 一般情況下,除非該公司有為欠債給予抵押,且抵押資產的價值足以償還有關債務,否則閣下未必能夠取回所有欠款。 破產令延長 然而,閣下實際能否取回所有(或不超過法定優先償還上限)的欠款取決於該公司資產狀況。 閣下亦可考慮向勞工處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撥付的特惠款項。 如債權人不能出席會議,他們可委託代表出席並替他們於會議中投票表決。
破產令延長: 破產後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當法庭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後,沒有法庭許可下,任何人都不能對債務人 / 破產人或其資產採取或繼續進行法律行動。 破產管理署署長會將有關破產令刊登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上(中英文各一份)。 如果你有任何資產,比如物業、汽車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破產後果是它們通常會被出售,所獲得的錢將用於償還債務。 破產壞處是債務人的信用評級也會受到影響,由解除破產令日期起計算,信貸資料庫被保留8年,負面紀錄亦需要5年才會被消除,因此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重建正面信貸紀錄。 你如要提交債務人的破產呈請書,則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 破產訴訟中之債務人可以是個人或合夥經營業務中的合夥人,但並不能是有限公司。
- 如建議獲得通過,有關條款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無論該債權人有否出席債權人會議),而會議主席必須在會議舉行後七天內向法庭提交報告。
- IVA屬於閣下與債權人(即債主)的自願性協議,與破產比較,IVA對個人聲譽之影響較低。
-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財產(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你的受託人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破產好處是屬於個人的事宜,家人是不用承擔債項的。 但有些情況是破產壞處是會影響到家人,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之物業,受託人便會賣掉當事人該份額之業權。 破產令延長2025 亦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戶口,如該戶口之資產是屬於當事人,便會被受託人提取以償還債務。
破產令延長: 個人自願安排(或稱「債務重組」)
換句話說,該公司的資產不得轉移,而銀行通常亦會在清盤程序開始後便凍結該公司的帳戶。 根據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 第177及178條規定,倘若某公司不能支付10,000元或以上的債務(或在特殊情況下由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訂明之金額),其債權人便有理由提出清盤呈請。 閣下可在此部分取得有關公司清盤程序的基本資料,以及初步了解清盤對有關人士 ( 包括債權人、僱員、董事和股東 ) 之影響。 概括來說,M 破產令延長 小姐必須清楚註明她擁有的資產與及負債的詳細資料(以她直接知悉的範圍為限),她亦須建議該項自願安排的期限、向各債權人還款的日期及每次還款的金額。 閣下可在此部分取得有關個人自願安排的基本資料。 在個人自願安排中,債務人可透過還款建議解決債務問題而毋須宣布破產。
破產令延長: D. 提交清盤呈請書後之影響
如果閣下決定還清所有公司債務,則可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209條向法庭申請完全擱置公司清盤的進一步法律程序。 如法庭認為債權人及股東權益得以確保、清盤人獲支付報酬並且該公司沒有其他事宜須進一步核查,便會頒布擱置命令。 如果僱主已被頒布破產令或清盤令,僱員有權較其他債權人優先於僱主資產中收取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但不能超過法定之優先償還上限)。 舉例,僱員可就自己向僱主提供的服務而追討最高8,000元之欠薪。 破產令延長 而超出法定優先償還上限的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則為「非優先債項」,僱員於追討此部分欠款時,則只會被視作普通債權人。
破產令延長: 頒布清盤令(對公司現正面對的法律訴訟、拖欠公司款項的債務人或協助進行清盤程序的清盤人)之影響
一般情況下,如你屬首次破產並與受託人充分合作,你的破產期便會由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4年。 除非你的受託人/債權人反對你解除破產,否則你會於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受託人或任何一個債權人如提出反對並獲法院接納,則你的破產期可被延長至總共8年。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破產令延長: 破產人的責任
當有關公司、債權人或清盤人(如清盤令已頒布)提出申請,法庭或會頒令召開會議,讓所有相關人士相討及談判債務償還安排的細節。 債務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個人自願安排 “IVA”。 我們並不認為有關的法定條文有違「自動解除破產」制度為破產人提供「再新」機會的宗旨。 在現行制度下,首次破產人士現時可在其破產令生效4年後獲自動解除破產,除非破產人未有和受託人合作或行為操守未令人滿意,而導致法院根據第30A(4)條按提出有效反對的受託人或債權人的申請而判令延長破產人的破產期。 再者,只有法院能按第30A(9)條命令破產人在解除破產後仍繼續向其產業作出供款,以作為批予破產解除的條件,但供款期不得超過自作出破產令起計的8年期限。 破產令延長2025 上述的條文是前立法局按照法改會有關建議,在制定《修訂條例》時所採納的。
破產令延長: 破產 (Bankruptcy)
他於ABC銀行借款300,000元並需要每月分期還款,但他在過去六個月內從未有償還任何款項,而銀行多次透過口頭及書面方式追討亦不得要領。 破產令延長2025 在針對僱主之破產令或清盤令發出後,僱員可比其他債權人優先從僱主的資產中獲支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但不超過法定之優先償還上限)。 以欠薪為 例子,僱員可就自己向僱主提供的服務而優先追討最高 8,000 元之欠薪。 任何超出優先償還上限的欠薪金、代通知金或遣散費,均屬「非優先債項」,僱員於追討此類欠款時,則只會被視作普通債權人。 財務部由助理署長(財務)掌管,職員包括庫務會計師及會計主任。 該部門的主要職務包括對破產 / 清盤案進行財務及會計調查、對外間清盤人提交的帳目進行法定的核數工作、管理破產 / 清盤案財產帳戶的款項,並為其安排投資事宜,以及監管外間清盤人。
破產令延長: 破產後果會帶來什麼影響?
你也必須通知受託人你的收入,以便受託人進行上述的評估。 就債務人的呈請而言,如有關資產的價值相當可能不超過200,000元,作為暫行受託人的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任何合資格的人士擔任暫行受託人。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將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查冊者亦須確認知悉將所得個人資料用於任何未經許可的目的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的後果。 C 先生須填寫債權證明表(表格63A)以證明 AZ 公司拖欠其債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