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屋申請由遞交表格開始,直到最後的配房程序,整個申請流程共有7個階段。 如申請因不符合資格而不被接納,申請人可在符合一切申請資格後,重新遞交申請表。 公屋分戶問題 公屋分戶問題2025 如申請因資料不足及/或欠缺文件而被退回,個案便告完結。 我們會利用短期內未有發展計劃的土地,以傳統公屋單位做基礎,透過組裝合成建築法快速地興建具質素的「簡約公屋」,內有獨立洗手間、煮食空間、冷氣及熱水爐等設施。
- 另外,第二個五年期落成的公營房屋中,也規定至少50%單位須採用「設計及建造」採購模式。
- 第二個五年期(即2028至29到2032至33年度)落成的公營房屋,則不少於50%項目必須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其餘項目也必須採用裝配式設計。
-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了解。
- 所有公屋住戶入住後須每兩年申報物業狀況;若查出屬富戶,暫准居住期限從一年縮減至4個月,以增加在暫准居住期間轉移資產的難度。
- 今日早上我和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一同出席電台節目向公眾講解施政報告房屋政策。
- 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所有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於三個月內一併寄回或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
-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公屋分戶問題 公屋分戶問題2025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公屋分戶問題2025 若申請者符合資格,便會收到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邀請函,屆時可別錯過這個能提早獲編配公屋單位的機會。
公屋分戶問題: 調遷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了解。 公屋分戶問題 首五年我們會每一季更新包括項目位置、土地面積、提供的單位及完工年份;下一個五年也會有土地何時可以提供及預計單位數目。 若入住租住公屋的家庭成員人數增加,例如:嫁娶、生育及家庭團聚等,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可以申請調遷,以紓緩居所擠迫。 公屋分戶其實是迫於無奈的選擇,不可隨便濫用;同樣地,公屋申請是給予有居住需要的基層市民,如經濟能力超出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應留意其他資助房屋,或在二手市場搵樓,即上千居物色各區私樓筍盤。 通過審查及批准後,分拆戶可獲兩種選擇:(1)選另一公屋單位 公屋分戶問題 或 (2) 以綠表資格(有效期一年 )申請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以代替接受公屋編配。
- 是對申請者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進行審查,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 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政府逐步放寬防疫規定影響,政府和活動主辦單位宣布所有大型活動及非必要聚會得以恢復,當中取消了新春花車巡遊及賀歲煙花匯演。
- 我們會就屋邨的特色建議一些主題,譬如健康生活、綠色建築,或者提供一些樂齡設施以提高住戶的幸福感。
- 未來數星期我也會馬不停蹄,透過不同平台進一步介紹房屋政策內容,希望市民都看見我們的努力,以一個進取有為的態度,同時務實可行地顯示我們的信心和決心解決房屋問題。
- 如果住戶不進行申報或被發現不實申報、虛假陳述等情況,又或者拒絕授權房委會查核其資產情況、欺瞞房署,除了會被罰終止租約,更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
我們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我們完成審核當日為準。 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所有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於三個月內一併寄回或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 如使用「公屋申請電子服務」的「公屋申請填表易」,請於遞交公屋申請前參閱「公屋申請電子服務」內的「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使用手冊及請將填妥的申請表列印,並在該申請表內簽署。 公屋分戶問題 如選擇郵遞,務必貼上足夠郵資,申請分組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 如郵件上沒有註明回郵地址,郵政署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無法派遞的郵件。
公屋分戶問題: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隨著香港貧富懸殊越來越大,私樓樓價升勢如坐火箭,而置業階梯又因為居屋長時間停建出現斷裂,大量市民被迫轉向公屋以解決住房問題。 一些年輕人失去了奮鬥心,紛紛以申請公屋為目標,甚至不惜要求公司減薪以求達到自己的低入息門檻。 有港人表示,教育未必改變命運,但通過公屋上樓卻可以成為人生贏家。 若因結婚、生育及家庭團聚等原因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在此情況下應申請房委會轄下的調遷計劃,申請遷往較大單位,而非申請公屋分戶,除非申請者為必須遷置類別合住戶,房署會優先處理他們的公屋分戶個案。
房委會早前公佈,截至2023年3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公屋議題在香港社交媒體平台上的討論聲量與關注度始終位居高位。 如圖3所示,港人對公屋議題的討論主要聚焦於房屋供應、扶貧成效、公屋資源調配以及階層流動問題,而後三者則是公屋供應背後所折射出的深層次社會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港人對扶貧成效的負面情緒最高,而公屋資源調配問題則緊隨其後。
公屋分戶問題: 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第二個五年期(即2028至29到2032至33年度)落成的公營房屋,則不少於50%項目必須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其餘項目也必須採用裝配式設計。 公屋分戶問題 另外,第二個五年期落成的公營房屋中,也規定至少50%單位須採用「設計及建造」採購模式。 我們會就屋邨的特色建議一些主題,譬如健康生活、綠色建築,或者提供一些樂齡設施以提高住戶的幸福感。 另外,我們會在目前正進行及規劃中的十個重建計劃以外,再選出多一個公共屋邨展開重建研究。 預計未來五年約有12,000個公屋單位可分階段提早落成,讓申請者較原先早約3至18個月上樓。 房委會並會進一步提前「預配即將落成公屋計劃」的落實時間,由現時新公共屋邨獲發俗稱入伙紙約三個月前提前一倍至六個月前,提早預先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
政府將就第二批簡約公屋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決定不再推展上水蓮塘尾項目,改為改裝5間位於觀塘,九龍灣及黃大仙等空置或即將空置的校舍,並新加入馬鞍山恆光街的項目,約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供應目標維持不變。 至於第二批項目所需的工程總撥款可調低近17億,由原來估算約115.3億元,降至約98.4億元。 公屋分戶問題2025 另外,當局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與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有一點要留意,若果持有綠表的公屋住戶申請選購居屋或綠置居,必需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90日內交回其租住的公屋。 若未能如期交回有關單位,須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如獲批准,他們須為延期佔用該單位繳付佔用費,金額相等於單位的三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公屋分戶問題: 香港國際飲食之都美譽吸引太二斥巨資落戶
現行政策下,租戶在入住公屋單位的頭十年皆不用進行任何申報;而在公屋居住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進行一次申報。 房委會建議將這項政策大幅收緊,改為住戶入住單位後,須每兩年申報一次,項目包括是否擁有其他本地物業、居住狀況和租戶行為有否遵守租約等。 此外,房委會亦要求租戶若購買本地物業,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作出申報。 進一步分析,公屋流轉性差既有客觀存在的置業階梯斷層導致公屋住戶難以上流的問題,亦有公屋政策自身存在的問題需要檢討。
公屋分戶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公屋本應是一個“有進有出”的旋轉門,在加大加快公屋建設力度的同時,必須讓真正低收入的人群通過公屋解決基本住房需求,努力改善入息和資產後又可以旋轉出去,把公屋繼續流轉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香港特區政府在努力解決公屋供應問題的同時,也應該高度重視並且進一步加強居屋的建設,為公屋家庭住戶向上流動提供置業階梯,讓公屋真正發揮好“旋轉門”作用。 從長遠來看,這不僅有利於解決嚴重的財政負擔,同時還有利於激活社會的動力,鼓勵更多的人通過努力去創造財富,從而緩解社會階層固化的問題。 若分拆戶獲配另一公屋單位,原住戶和分拆戶須在富戶政策下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公屋分戶問題: 香港
值得留意的是,申請加入上述(1)、(3)至(8)類別人士,整個家庭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公屋分戶問題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上述第二類人士,即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兒童可獲豁免受審查。 【公屋2023|富戶政策】公屋單位供不應求,政府早前已有計劃收緊現有措施,加快公屋資源流轉。 據本地多間媒體報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週三(5月24日)開會,擬從富戶政策、扣分制、申報及查核資產等方面入手,「加辣」公屋政策。 與此同時,中評智庫認為,解決香港住房問題應該要有全局思維,既要有為低收入的基層市民所設計的保障性住房,同時也要有滿足不同階層市民需求的置業階梯。
公屋分戶問題: 要求每兩年申報一次
如申請者屬必須遷置類別的合住戶,要求編配另一單位的分拆戶須通過「住宅物業權審查」; 如屬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原住戶和分拆戶均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公屋分戶問題 房委會5月的會議上,亦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10月已經生效。 所有公屋住戶入住後須每兩年申報物業狀況;若查出屬富戶,暫准居住期限從一年縮減至4個月,以增加在暫准居住期間轉移資產的難度。
公屋分戶問題: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 常見問題
如圖6所示,根據房委會新的公屋富戶政策,如果住戶的入息或資產超過申請限額5倍或100倍,則需要遷出公屋單位。 舉例而言,一人申請者入息限額達到64700或是資產淨值限額達到130萬才需要遷出公屋,否則即使超過一定限額只要交付1.5倍或2倍的租金就可以繼續租住在公屋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如圖7所示,今年第三季度私樓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僅有36200元,相比之下這樣的公屋富戶上限審查可謂是非常寬鬆了。 此外,根據“公屋世襲”制度,公屋戶主去世後或有特別理由回鄉養老等,其二代只要不超出富戶上限要求,便可申請繼承該單位,因此公屋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富二代”。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公屋分戶問題: 公屋「住宅物業權審查」
截至今年9月,香港的公屋已逾80萬個單位,居住了超過210萬港人,但公屋輪候冊的數字依舊每年不斷遞增。 香港特區政府曾在回歸初期針對公屋定下了“三年上樓”承諾,但由於土地供應不足、建設速度緩慢等問題,這些年來公屋輪候的時間卻離該政策目標漸行漸遠。 如圖1所示,自2015年以來,香港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長度持續攀升,截至今年9月底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9年,而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達到了3.8年,兩者均創下了22年來的最高記錄。 她表示,政府會透過興建「簡約公屋」、大幅增加公屋供應、公屋提前上樓計劃等,盡快讓住在劏房或居住環境不理想的市民搬到適切居所。 當局並會再度推出首置項目及繼續提供資助出售房屋,以實現市民的置業願望。 公屋分戶問題2025 另一方面,現時因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超出限額而被要求遷出公屋單位的「富戶」,若他們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
公屋分戶問題: 最新平均輪候公屋時間為5.3年
階層流動問題雖然在討論聲量中僅位居第四位,但其悲觀情緒指數卻是最高的。 公屋分戶問題 公屋分戶問題2025 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可以申請分戶。 現時的調遷計劃包括天倫樂調遷計劃、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邨內調遷、大型維修或改善計劃的調遷安排等等,詳情可瀏覽房屋署網頁。 若遷出一方有急切住屋需要,可向房署申請新界區中轉房屋,而非申請公屋分戶;急切性較低者可按「單身人士輪候登記冊」申請公屋,縮減最多3年的輪候時間。
公屋分戶問題: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申請公屋分戶須基於充足理據,通過嚴格審查後才可獲分配另一公屋單位 (俗稱分戶),或批准申請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讓住戶成員分開居住 。 視乎申請者身份,有不同的審查要求,以確保公共房屋資源不被濫用。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為使輪候公屋三年或以上的居民,特別是居住在惡劣環境的,更了解政府透過各類資助租住房屋改善居住環境的情況,我們推出新公屋綜合輪候時間指數,計算公屋一般申請者首次獲編配公屋或「簡約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 公屋分戶問題 我們的目標是在四年內把公屋綜合輪候時間降至約四年半。
公屋分戶問題: 離婚可申請公屋分戶嗎?
此類租戶是指過往因受清拆或舊區重建等影響,而被調配與無關係人士或非直系親屬合住的公屋戶,屬優先處理的分戶申請。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和政府逐步放寬防疫規定影響,政府和活動主辦單位宣布所有大型活動及非必要聚會得以恢復,當中取消了新春花車巡遊及賀歲煙花匯演。
公屋分戶問題: 必須遷置類別合住戶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富戶政策」是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的統稱。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住戶或會在暫居期間進行資產轉移,以使其再次符合公屋租戶資格。 房委會建議將富戶暫住期縮減至4個月,亦不會在收回單位後再重新評估,避免富戶轉移資產後繼續居住在公屋單位。 若家庭提出分戶要求,除了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原住戶和分拆戶分別都需要接受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並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規定。 若分拆戶獲配另一間公屋單位,不論原住戶和分拆戶,均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申請公屋分戶須有充分理據及值得體恤的理由,因分戶政策是房屋資助的一種,當申請者獲分配另一單位,變相延長其他公屋申請人的輪候時間。 鑑於離婚問題複雜,房屋署(房署)會視乎個別情況,依據常理,以靈活方法處理該等個案。 一般來說,房署在住戶分居期間,不會主動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因為這只會對陷入婚姻危機中的家庭造成壓力,並排除他們和好的機會。 本港一名男子日前在網上發文,指自己4年前與妻子申請離婚,再向房屋署申請公屋分戶,日前通過審查「上樓」,成功「1間變2間」。
公屋夫婦租戶如正在辦理離婚手續,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有條件租約」,暫住另一公屋單位。 如果已離婚,單位須要更改租住權,其中一方須要遷出,通常沒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須遷離單位,除非同時擁有部分子女的撫養權。 申請者應為公屋租戶其中一類人士:(1) 必須遷置類別的合住戶 或 (2)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 一般來說,我們不會主動就戶主夫婦離婚後,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公屋單位。
公屋分戶問題: 最新入息及公屋資產限額點計算?
是對申請者的物業權益進行審查,包括是否擁有或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權益;是否已簽訂任何協議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是否持有任何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 50%以上股權等等。 此類租戶須要具備值得體恤的理由,即使最終未能符合分戶政策申請資格,房委會或會按其特殊情況,決定是否交由其他政府部門 (例如社會福利署) 跟進。 被問到首批簡約公屋啟德選址有爭議,會否擔心5間改裝校舍同樣遇到地區反對聲音。 消息人士表示,會盡快諮詢立法會及區議員意見,但認為改裝校舍提供單位的規模,與啟德簡約公屋項目不同,影響相對較低。
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公屋分戶問題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在删減家庭成員方面,倘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而有所改變時,須立即通知房委會。 任何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公屋戶籍,可用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若其遷出證明屬實(藉證明文件、家訪,或其他方式),戶主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 公屋分戶問題2025 的手續,以及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公屋分戶問題: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開場發言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政府會繼續透過提供綠表置居計劃、居者有其屋計劃和港人首次置業項目等資助出售房屋,實現市民置業願望。 過去申請購買首置單位超過八成半是40歲或以下青年,下個財政年度的賣地計劃會再度推出首置項目,將有助青年置業。 如圖4所示,公屋議題中關於階層固化的討論聲量比例不斷上升並且在今年第四季度達到了最高峰。
公屋分戶問題: 甚麼是「住宅物業權審查」?
2「住宅物業權審查」,即:所有家庭成員在香港均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他們亦可選擇以綠表資格(有效期一年)申請透過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置業,以代替接受公屋編配。 在獲配各自的公屋單位後,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雙方均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以便釐定繼續租住公屋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住房是香港“老大難”的問題,其中公屋議題尤為受關注。
第一類會由政府分批推出三幅土地,讓發展商投標興建資助出售單位。 第二類,我們鼓勵發展商,若有意申請改劃其擁有的私人土地參與興建資助出售單位。 結合圖7和圖8可以看到,公屋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正在不斷上升,且超過香港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公屋住戶也在不斷增多。 但面對高昂的私樓住房成本對生活質量的影響,進入公屋“舒適圈”的戶主即使在入息改善後並不願意搬離公屋,這也直接導致公屋陷入了“只進難出”的尷尬局面。 有機構曾比較私樓、公屋及資助出售房屋的流轉率,發現在2006至2016年間,私樓的流轉率平均為7.9%,資助出售房屋為1.8%,公屋則低見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