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理解城規會接納及通過規劃署的建議,認為有關用地必須堅持用作公營房屋發展。 惟法院剛就司法覆核批出許可,暫緩環評報告決定,難免會影響建屋項目的進度,他對此表示失望。 他期望待聆訊結束後,在符合法定程序下,政府能就有關用地的建屋布局及參數,及早公布具體方案,以追回時間及進度。 香港哥爾夫球會質疑環評報告就水文影響、土地污染、生態、文化遺產影響、古樹名木、污水處理、噪音影響、空氣質量影響等評估均有嚴重缺陷。 環保署沒有就環評報告補充資料提出公眾諮詢,又無視球會就環評報告補充資料提交的意見書,涉及越權與程序不公。 該意見書顯示環評報告內存在很多嚴重及未解決的問題,環保署即使收到球會的意見書亦不予理會,違反查究職責、《環評技術備忘錄》及環評研究概要的規定。
直至2017年3月,工程共釀成10人死亡,逾600人受傷,被形容為「奈何橋」[45]、「血淚大橋」[46]和「一橋功成白骨枯」[47]。 立法會議員和工會質疑政府監管不力,未嚴格按法例懲罰違例僱主和未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 大橋管理局在4月4日發聲明,認為相片可能是「觀感上、視覺上的錯覺」,是刻意隨意擺放[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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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自規劃初期徵詢各方的意見,項目倡議機構便可避免工程延誤或被迫採取消減環境影響的措施,招致高昂的費用,而相關人士亦可在決策敲定之前提供專業建議和意見,促使項目達到理想的環保效益。 公眾持續參與可創造「雙贏」局面,並獲得愈來愈多項目倡議機構支持。 香港環評報告 為完善公眾諮詢機制,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在2003年9月發出的技術通告特別附加了《政府工程及倡議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的指引與程序》,另環保署亦在專為政府官員及私營機構舉辦的培訓課程加插相關的內容,提倡項目自最初階段諮詢公眾的意見。
- 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可於為期14天的查閱期內,把書面意見送交環境保護署署長。
- 她強調,所有工作會依照法律程序進行,不能回答假設性的問題,新城D區計劃與第五條跨海通道是兩件事,有關計劃政府部門仍在研究中[24]。
- 同月6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指:工程穩妥是一件具科學驗證的事,要看專家論證,勿以個別照片質疑它的設計[29]。
- 當時初步計劃中提到,隧道全長約1,200米,兩條管道設有兩條單向行車道,研究期最長260天[7][8]。
- 此外,九鐵亦就多項環保問題徵詢環保團體的意見,以便及早針對可能出現的疑慮和歧見尋求解決方案。
這份手冊的對象是政府官員、決策者和環保界的專業人士,為他們提供技術說明和指引,當中包括說明公眾參與環評程序的必要性。 香港的環評制度自推行至今,一直循著公開透明的方向發展,1998年《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實施後,環評機制便更趨成熟和完善。 時至今日,不但所有大型發展項目均需依法進行環評程序,政府還開拓多種新科技渠道讓公眾就項目發表意見。
香港環評報告: 政府將簡化機制 著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
城規會於本周一開會審議後決定,接納規劃署建議,將粉嶺高球場9.5公頃擬議建屋用地,暫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木工程拓展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維持用作「保育暨康樂」地帶。 會上大多數城規會委員同意該9.5公頃用地適合作公營房屋的發展意向。
此外,所有相關人士共同參與策略性環評,既可互訴彼此的疑慮,亦可交流知識與心得,衷誠地爭取對彼此有利的理想成果,同時確保各方的需要得到充份的考慮,使發展計劃能在兼顧各方利益的情況下順利進行。 除了個別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政策、規劃和計劃的環評同樣需要確保公開透明。 我們在香港悉力推廣「策略性環境影響評估」,亦即大型政策及建議計劃的環評。 策略性環評自推展至今,為香港帶來不少的裨益,當中包括協助政府評估各項公共政策,以便配合可持續發展這個主導綱領。 何潤生對工程所帶來的影響表示理解,但他亦擔憂未來第五通道的施工工程與第四座跨海大橋工程出現重疊期,對周邊環境及本澳交通造成的影響將會同步擴大。 他建議當局應及早考慮相關因素,做好規劃和安排,透過適當的環境保護措施,減低工程區域範圍產生的環境影響,同時應仔細監測,確保區域內生態系統未因相關工程而造成明顯影響,減少人為因素對生態所造成的影響。
香港環評報告: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聲明
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市民可透過兩個諮詢門檻就工程項目發表意見:倡議機構公開登載工程項目簡介期間,以及其後登載環境影響評估(環評)報告期間。 然而,公開發表上述工程項目的文件之前,往往已經過多次的檢討規劃或設計,如在這個階段再應公眾建議作出改動存在一定的困難,亦可能代價不菲。 有見及此,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現正與其他政府部門和私人發展商合作,確保公眾時刻可透過多種渠道發表意見,並可持續參與任何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大型項目。
邵賢偉指,嘉樂庇大橋底的河床淺,只有數公尺,地質土壤上層約有廿公尺為淤泥,中層為三十多公尺的沖積層及原有土,深至五、六十公尺才到石層。 他分析興建隧道若採用“沉箱式”,一般需要較深的海床,但考慮到舊橋河床淺,船隻通航等原因,並不適宜。 估計大多會採用鑽探法,但在深石層鑽探海隧,則會出現造價貴、工期長等問題。 香港環評報告2025 相反,高架橋的建造較簡單、工期短、造價相宜,而且髙架橋可連接現成的舊橋引道網,只要在現有地面上擴闊改建便成,變相又多一條道路直達澳氹市中心等心臟地帶,有效紓緩交通壓力。 香港環評報告 邵賢偉又指出,若澳氹的跨海通路已足夠應付澳氹之間的交通量,可以不建設第五通道,但一定不適合建海隧[22]。
香港環評報告: 香港段工程建設問題
哥球會上周五(21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並申請暫時擱置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布書面判詞,以書面形式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直至案件聆訊為止,聆訊將排期於八月中進行,現有待各方律師通知法庭檔期才可確實日期。 右圖:發展局表示,法庭的決定不影響政府如期在9月1日收地。 高球會指出,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主要是針對該研究在環評程序上的錯誤和不符合規定之處,希望透過司法覆核彰顯程序公義和公眾參與的重要性。
香港環評報告: 中大「環保新思維」系列「香港環評﹕困局與前景」公開論壇歡迎公眾報名參加
1992年,所有提交行政局的議案文件均需設有「環保」章節,說明工程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香港環評報告 自1994年起,所有政府部門和決策局均委派環保經理監察本身的環保措施及環保表現。 政府為了樹立良好榜樣,差不多所有決策局及部門已由2000年開始每年編製環保工作報告。 我們的空氣污染、污水、噪音、廢物及人口增長都對環境造成壓力。
香港環評報告: 政府擬壓縮程序 4招「改善」環評流程
2019年12月13日,一名港人由香港經港珠澳大橋前往澳門期間,在東人工島被珠海公安拘捕,引起大橋的司法管轄權的爭議[39]。 保安局指大橋主橋的執法事宜由中國內地按內地法律進行[41]。 香港土木工程師倪學仁對管理局的解說提出數點質疑,指出:一、萬宜水庫的水波塊重量為25公噸,此人工島只有5公噸;二、浮箱隧道連接人工島的地方是刻意放輕的水波塊在上,避免下面承載力有限、荷載不能過大[33]的隧道沉陷。 而颱風天鴿並非史上最強颱風,能夠經歷天鴿的考驗並不代表安全。
香港環評報告: 環評培訓
據香港過往的環評經驗所得,公眾愈早參與成效便愈理想,及早諮詢公眾委實能兼顧各方利益。 當發展計劃與環保互有衝突時,早一點讓公眾提出建議,政府便有更大的空間調整決策,如考慮應否開築道路或鐵路,又或重新規劃大橋幹道的路線。 只要問題能盡早圓滿地解決,便可減少出現項目倡議機構與相關人士對立爭議的情況。
香港環評報告: 香港環境影響評估的最新趨:公眾持續參與
政府展開離島直升機起降場工程,目的是取締坪洲及南丫島目前主要作緊急用途而不合規格的直升機起降場。 這項目的倡議機構在早期規劃階段採用了「公眾持續參與」概念,主動邀請環保團體、區議會、當地居民及其他相關人士參與諮詢會議及價值管理研討會,攜手制訂環評報告。 若工程項目仍符合技術備忘錄的規定,署長可准許更改條件,但若發覺工程項目有任何實質改變,署長或會要求再次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許可證須載有申請人所需執行的各項環境條件,以保護與工程項目有關的環境。 這些條件可包括避免對環境造成損害的積極措施、報告所確定的緩解措施,或監察及審核規定,以確保工程項目的環境效益達到可接受的標準。
香港環評報告: 政府強化公務員管理程序 四點簡化表現持續欠佳員工着令退休
污染並無疆界之分,粵港兩地便常有跨境污染,令本來已棘手的環境問題更趨嚴峻。 透過彼此的努力,雙方在1995年針對深圳河防洪工程完成了首宗聯合環境影響評估;兩地並會每半年定期檢討保護大鵬灣及后海灣的行動計劃。 以下的簡要概覽可供各位參考,詳細資料則分別收錄於多個題項,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網上環評、關於環評與規劃、策略性環境評估、環境管理工具及指引與參考資料,請從選項目錄進入查閱。 此外,政府亦已向各部門發出指引,在環評報告獲批准前,不得在憲報上刊登有關的指定工程項目,除非事先獲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現為環境食物局局長)同意。 環評培訓手冊將大量公開派發,對象是所有負責環評的政府人員和需要進行環評項目的負責人,此外環保署亦希望私營界可從中借鏡,為屬下環評人員設計同類的指南,因此已分別向香港建造商會、兩家電力公司和其他私營機構派發手冊。 政府願意以身作則,切實地提高環評程序的透明度,希望在這個良好榜樣的啟導下,私營機構亦會樂於效法。
香港環評報告: 環境污染爭議
總括而言,很多相關團體認為,相對於環評條例實施之前,公眾諮詢過程已經大有改善,而且更加健全。 如你尚未開立帳戶,你可以登入「我的政府一站通」網站,通過簡單步驟進行登記。 2019年7月2日,離島區社會服務咨詢委員會舉行第7次平常會議,委員林家全期望有關當局科學規劃完善第五通道設計。 指出近年澳門惡劣天氣頻繁,而大部分市民卻以電單車代步,他期望當局在規劃上加設相關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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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支援課亦為公營與私營機構及承建商舉辦工作坊,各界對這類活動反應理想,參加者都稱工作坊資訊豐富和安排有序。 回想2000年,環保署以落馬洲支線工程對塱原濕地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為理由,不批核該項目的環評報告。 就這項目署方共接獲225份公眾提交的意見,創下當時最高紀錄,足見有需要提前展開諮詢程序,讓公眾在規劃初期參與。 香港環評報告 最後,九廣鐵路公司因為環評不獲通過而需重新設計工程計劃,2002年終獲准動工。 此外,九鐵亦就多項環保問題徵詢環保團體的意見,以便及早針對可能出現的疑慮和歧見尋求解決方案。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作補充,有關部門對“第五通道”規劃有所保留,因為當時正在興建的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將足夠分流全澳過海的車流量,且也可以滿足未來十年的發展。 又指出如果興建第五通道,將現有的友誼大橋或西灣大橋車流集中回到中區,導致中區交通環境問題惡化,因此未有任何得益甚至在草案中有方向[27][28][29]。 他又指,從實用的角度考量,是否需要興建第五條跨海通道仍有待考慮[25]。
香港環評報告: 有關環聯
環保署推行「策略性環境評估」的目的,是要確保主要策略性政策在初步規劃階段便納入環評環節,深入考慮環境影響,以免製造污染問題,同時尋求符合環保原則的方案。 此舉可避免在政策推行後期才亡羊補牢,而作出欠缺功效和成本效益的紓緩措施。 1996年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是首個進行全面「策略性環境評估」的大型政府計劃,計劃正式確認香港的未來需要及發展地區。 關於策略性環境評估的更多資料,請參閱3個策略性環境評估報告,分別是《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第三次整體運輸檢討》及《第二份鐵路發展研究》。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1年發表施政報告時曾作出承諾,開拓更多方便的渠道,讓公眾獲取大型工程項目的環保工作資料。
香港環評報告: 環境影響評估與規劃
【Now新聞台】高院批出哥爾夫球會就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本身是規劃師學會前會長的立法會議員林筱魯指將會影響建屋進度。 判詞中指出,不認為環保署在項目倡議人及審批者兩者上有利益衝突,這代表環保署將來可以繼續在現行制度下,審批自己及其他政府部門的項目。 環保署署長5月時有條件批准土拓署提交的粉嶺高球場環評申請,但因應環諮會提出要保育發展範圍內近0.4公頃林地等,要求土拓署仍須向署長提交文件以供審批,包括檢視及修改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以盡量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等。
一九九九年七月,附表2內加入一個主要指定工程項目,以符合該發展類別的公眾利益。 在2022年公佈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中,未有提及興建“第五通道”。 2022年5月23日,澳門立法會間選議員何潤生開及該規劃未有提及興建澳氹第五通道;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政府現對此實「一半半」,未決定到底建還是不建。 羅立文答道,政府非忘記了第五通道而沒列入規劃中,而另一個問題是新城A區至新城B區跨海連接通道仍需解決。
香港環評報告: 環保工作報告評核標準
完成的環評報告必須載有評估結果及緩解措施以減輕工程項目(包括工程項目的其他方案)建造、營辦或解除運作期間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就備有工程項目簡介一事在報章上刊登廣告,告知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 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可於為期14天的查閱期內,把書面意見送交環境保護署署長。 行政長官李家超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目前正進行公眾諮詢。 政府提出 4 項改善環評條例措施,包括建立中央環境數據庫、更新指定工程項目清單、更新技術評估要求,及善用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的途徑,這些建議均引起保育人士極大憂慮。
香港環評報告: 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粉嶺球場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申請
若水波塊骨牌效應一併移走,隧道有機會往上浮、裂開及進水,情況變成進退維谷,屬結構性安全問題。 蘇耀坤指,如果扭工字塊不夠高[35]、最後防線擋波牆被沖毀,海水可能覆蓋人工島,甚至沖進隧道[36][37]。 葉續指,以往政府收地發展,大多以現金賠償,不但對公共財政構成一定壓力,業權人也未必樂於接受。 因此基金會建議政府未來在新田科技城收地時,除現金賠償外,亦提供「新田科技城發展債券」給業權人選擇。 香港環評報告 他指出債券利率分爲固定和浮動部分,當中後者可與新田科技城發展的一籃子關鍵績效指標掛勾,使債券持有人可享受新田科技城的發展紅利。
香港環評報告: 環境
公眾可透過持續參與,了解本署如何搜集資料、選用不同的預測模型和考慮那些方案。 最重要的是,他們可在程序的任何階段發表個人見解和意見,從而確保評估結果獲得各界接受。 香港環評報告2025 2020年9月中,港澳資深工程師、澳門大學土木工程系客座教授邵賢偉指,第五通道採用海底隧道方式建造,相關造價貴、施工難,可能十年八載都未建完,希望社會深思花費大量資源建設海隧是否值得,建議宜在舊橋旁建姐妹橋。
香港環評報告: 根 據 環 評 條 例 獲 批 准 的 環 評 報 告
(三)在港珠澳大橋兩份環評報告進行公眾查閱及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期間,環保署並沒有接獲公眾及環諮會就該工程項目的環評工作進行基線研究/調查的建議。 此外亦沒接獲就針對工程項目須要估算將來指定的年份在不進行工程的情況下的空氣質素的建議或要求。 (四)《條例》自一九九八年實施以來,環保署一直按第二點所述《技術備忘錄》附件12第3.4段的內容來要求環評報告進行現有空氣質素的「基線研究」。 沒有環評報告因為不符合這項就現有空氣質素的基線調查的要求而需要撤回。 (五)目前環保署必須根據《條例》訂明的程序及時限按裁決來考慮所有在《條例》下作出的申請。 香港的指定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環評)程序受《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環評條例》)(第499章)規管,條例提供兩個諮詢階段,供公眾參與。
香港環評報告: 環評與規劃
球會指,今次司法覆核申請主要是針對該研究在環評程序上的錯誤和不符合規定之處,希望透過司法覆核彰顯程序公義和公眾參與的重要性。 評估發展工程、計劃及策略可能引起的環境影響,並確保推行適當措施,避免可發生的污染問題,從而防範環境污染。 自2000年起,香港政府規定所有政府部門每年發表環保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