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彤及王文儀於2021年5月初就判刑上訴,另陳海平亦在一星期後提出上訴。 警方表示,於昨日(29日)接獲社工報案,指一名9歲男童於上周六凌晨獨自在何文田邨綺文樓對開一公園徘徊,懷疑被不恰當對待。 經初步調查後,該男童已由社工陪同下入院檢查,案件列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入稟狀續指,死者於2002年5月17日從房屋署以26.12萬元購入涉案的公屋單位,根據雙方同意,該單位最初市值為116.3萬元,指明定價則是52.5萬元。
雖然事件漸見曙光,惟法申請法律援助等手續需時,美華現時的處境仍無法即時解決。 (圖片來源:TVB 女保安賣樓2025 《東張西望》截圖)她經常買外賣充飢,因為不想被嫌棄,所以會走遠點吃飯。 女保安賣樓 阿娟又話,在和美華同住期間,美華十分污糟,不做家務,又不交雜費,才決定換鎖趕她出去。 主持後來問單位的空間分配時,阿娟似乎一早已有計劃,一間房分配給兒子,一間房留給自己,之後立即要求美華搬走家中所有物品,更叫警察上門協助,表示有不認識的陌生女子在家中出現,實在太離譜了,幸好警察到場後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東張西望》也對鄰居進行了訪問,他們都表示完全不能理解為何美華父親會把物業送給另一個女人,並十分絕情地把美華趕出家門,事件非常悽涼。
女保安賣樓: 東張西望聾啞女美華被搶公屋事件 女保安被批厚顏無恥:我於心無愧
福利: 超時津貼,有薪用膳時間,有薪例假,勞工假期,年假10天 或以上,在職培訓,強積金及醫療福利。 工作時間: 上午6時45分至下午3時,下午2時45分至晚上11時或晚 上10時45分至上午7時,每週工作6天,固定更份。 政府就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徵收印花稅,稅率按樓價或價值而定。 你可以按以下連結,了解更多關於印花稅的資料,或使用有關的網上服務。
鄒偉基與友人江沛霖(28歲)建議合謀殺死陳凡以瓜分280萬保險金。 2011年,鄒偉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江沛霖謀殺罪名不成立,企圖謀殺罪成,判囚21年。 女保安賣樓 2010年2月26日青衣南橋命案單親媽媽蔡細妹(38歲)獨力撫養兒子蔡誠祖(7歲)多年,疑不堪壓力致情緒失控,到學校將兒子接走,然後走到青衣南橋,孭着兒子跨過圍欄從26米高大橋躍下海中,水警輪接報趕至將婦人救起,惟婦人已溺斃。 被母親孭着跳海的男童則告失蹤;男童的屍體七日後於昂船洲大橋對落海面被發現。
女保安賣樓: 原告稱擁有38.28%業權
原告於當年給予死者10萬元,協助他購入單位,死者口頭承諾,原告可按她支付的金額比例,擁有涉案單位權益,經計算後原告表示她應擁有涉案單位38.28%的業權。 而陳美華指蕭榮娟的驅逐行為屬違法,又褫奪了陳美華居住於涉案單位的「平靜享用權」,令陳美華蒙受損失,故另就被驅逐出家門事件索償。 根據死者陳國與房屋署在2002年5月17日的轉讓契據所指,陳國以261,200元購入涉案李鄭屋邨禮讓樓單位,雙方同意該單位最初市值為1,163,600元,指明定價則為522,500元。 入稟狀稱,死者陳國在2017年11月29日的遺囑寫明,把涉案李鄭屋邨禮讓樓單位給予被告,亦委任被告為其遺產執行人,而陳國在立下遺囑23日後,於2017年12月22日離世。 遺產承辦處及後頒令委任被告為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而被告在2019年9月12日利用她作為陳國唯一遺產執行人的權力,立下同意書把涉案單位轉歸自己名下,令她成為死者陳國遺產的唯一受益人。
- 女保安阿娟早前霸佔美華先父的公屋,並稱自己是「應份」得到該單位的。
- 該集團成員涉嫌使用假身份證冒充是空置物業業主,將單位非法抵押或轉售,涉及共8個物業,金額高達6,270萬元。
- 近日一位女士在Facebook上發文指,她在旺角某商場的女廁試衫時遇到偷拍事件,於是向保安反映及求助,但保安反應冷淡,及後一連串的處理手法更讓疑兇被放生。
- TVB《東張西望》本月16日播出的節目中,節目組成功聯絡女保安阿娟當面對質,阿娟態度更是咄咄逼人。
另外,浦發矽谷銀行發出公告,指擁有規範的公司治理架構,以及有獨立經營的資產負債表。 公告指出,浦發矽谷銀行成立於2012年8月,是一家在中國境內註冊的法人銀行,作為中國首家科技銀行,浦發矽谷致力於服務中國科創企業,始終按照中國法律法規,規範穩健經營。 (圖片來源:TVB 《東張西望》截圖)幾乎全大廈的住客都知道此事,大家都很嘩然,指她很會撒嬌,懷疑阿娟用美人計。 對於街坊指她用美人計氹美華父親簽字,阿娟即大聲反駁她已經61歲,美華父親當時也90歲,兩人沒有可能發展關係。 她指,當時因為美華對於父親入院出院都不理睬,於是她一直落手落腳照顧美華父親,甚至幫忙洗衣服。
女保安賣樓: 指被女保安吞佔單位趕離家 聾啞婦入稟索償及取回38.28%業權
至於公司接獲多少宗員工報稱遭性騷擾、相關投訴機制及處分,該公司僅稱,有一套完善內部相關政策及投訴處理程序,但不便公開。 阿珊的朋友阿芳(化名),亦曾是第一太平戴維斯保安員,於寶雲道寶雲山莊上班。 她指當時有名男同事經常挨近,有次更用大腿緊貼她大腿,嚇得她「運路走」,卻遭男同事投訴她態度有問題,後來上司收起大堂座椅,令她變相要企足10小時,她心灰意冷,主動請辭。 支援聾人弱聽人士的慈善機構「龍耳」日前在facebook透露,美華透過「體恤安置」計劃向房屋署申請公屋,並已獲編配鄰近李鄭屋邨原居的公屋單位。 消息一出,有網民樂見美華終於有瓦遮頭,但稱疑佔樓女保安仍沒搬出原單位,正義未彰顯,「走嗰個應該係女保安唔係佢(美華)」。
女保安賣樓: 東張西望|林希靈助聾啞女連環鬧爆霸屋保安 32歲俠女名校畢業為運動健將
陳海平及黃曉彤被控謀殺及兩項虐兒罪,王文儀被控兩項虐兒罪。 至2021年初,此案轉往高等法院以匿名方式提訊;而在事主的繼姊Y作供時,更首次指出三名被告亦有對另一名當時為8歲的兄長陳瑞逸(代號為X)施虐。 此案於2021年4月審結,陳、黃二人均被判謀殺及虐兒罪成,依例判囚終身;另王亦被判兩項虐兒罪成,判監5年。
女保安賣樓: 東張西望|聾啞女喪父後遭保安霸佔公屋換鎖 有家歸不得門外露宿 律師指有轉機
張續稱,大樓保安人手有限,難以兼顧眾多事情,舉例指保安員解答街坊問題時已經「睇到前門、睇唔到後門」,平台更是「無掩雞籠」,平日無人站崗。 他又指雖然大樓設有閉路電視,但陌生人上樓後,保安員亦難以再度截停,曾收到街坊投訴指各樓層有人派單張,甚至出現追債踩點的情況,令居民十分擔心。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患有抑鬱症,案發時情緒不穩而愚蠢犯案,希望法庭索取感化報告。 裁判官終押後案件至7月2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女保安賣樓: 東張西望|聾啞女子美華被保安佔樓露宿走廊 TVB跟進獲派同區公屋後最新發展
鄰居發現事件後通知傳媒,傳媒其後就事件追訪被告,被告卻回應稱:「我就唔會畀佢入去」、「我問心無愧」、「我依家要收番間屋!」、「間屋係我嘅」及要原告「依家搬」等。 女保安賣樓 原告指被告的所有回應均屬錯誤,原告享有居住於涉案單位的「平靜享用權」,被告只是託管原告的業權,無權驅逐她出家門。 由於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權利,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對方再作出相關侵權行為並就事件作出賠償。 無綫節目《東張西望》早前報道聾啞女子美華,其父親去世前20多天曾改立遺囑,把美華有份享用的一公屋單位給予阿娟,阿娟更於今年9月被趕離單位。 事件被傳媒報道後受到關注,最終亦鬧上法庭,美華昨(8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其父購入公屋單位時,她亦有出資10萬元,其父並指她可享有該單位的部份權益,美華因而要求法庭頒令,禁制阿娟不可再阻礙她享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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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無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報導聾女美華事件,一名聾女美華喪父後發現,父親早年買下的公屋單位竟轉名給大廈的女保安員,對方更狠心將她趕出家門,讓美華每晚只能抱着一堆家當在家門前露宿,事件引起極大迴響。 2010年代香港命案列表記錄於2010年至2019年在香港發生過涉及人命的案件,包括謀殺及誤殺等他殺命案,每宗案件必須列明資料來源;而一般的因自殺、疾病、天災、意外等導至死亡的案件則不在此列。 原告是陳美華,女被告是男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蕭榮娟。 入稟狀指,為聾啞人士的原告是死者親生女兒,她與死者過往同住在涉案的李鄭屋邨禮讓樓一個公屋單位。
女保安賣樓: 事件
案發日期案件簡介2014年1月12日駱克道393號對開命案一名58歲男子李瑞揚昏迷倒臥駱克道393號對開,懷疑被人襲擊,經搶救後於1月21日證實不治。 2014年3月3日沙田瀝源邨榮瑞樓2樓命案一對已離婚但仍同住的夫婦,因煮飯問題爭吵混戰,姓蔡(58歲)丈夫拿士巴拿追打任保安的姓李前妻(50歲),前妻以利剪反擊,蔡男3月6日上午傷重不治。 2014年3月13日灣仔律敦治醫院急症室女廁嬰屍案工程人員發現一具初生嬰屍。 警方根據登記求診的病人資料及閉路電視,當日於跑馬地拘捕一名菲律賓籍女傭。 2014年3月16日元朗屏山朗邊中轉房屋14座1樓命案一名有吸毒惡習的姓朱(27歲,阿豪)青年涉嫌以菜刀襲擊母親(姓陳,53歲)後再在單位內縱火,繼而爬出窗外站在冷氣機上,喃喃自語「耶穌愛我」後跳下,雙腿骨折。 2016年12月30日屯門澤豐花園剪刀殺妻案一名58歲姓蕭男子前往青山警署報警,聲稱較早前襲擊52歲姓黃妻子。
女保安賣樓: 女保安佔樓案 聾啞女美華稱曾出10萬助父買樓 指娟無權阻用單位
2019年5月16日秀茂坪順天邨老人院命案一名85歲姓張婆婆因事與人爭執並大打出手,其間被人用拖鞋襲擊,送院後不治。 2019年6月16日中環天星碼頭命案六旬男子周鎮和被發現倒臥在中環天星碼頭對出,送往瑪麗醫院兩日後不治。 警方調查後懷疑事主當晚曾與另一名男子因排隊上船問題發生糾紛,被人推倒在地上,後腦着地重傷致死。
女保安賣樓: Security Officer 保安主任
TVB《東張西望》本月16日播出的節目中,節目組成功聯絡女保安阿娟當面對質,阿娟態度更是咄咄逼人。 不過,此後事件卻發生戲劇性轉折,阿娟突然自稱有病才做出有關行為,並願意交出門匙,甚至下跪道歉。 無綫資訊節目《東張西望》一向緊貼追蹤社會時事及民生議題,去年曾報道聾啞女子美華被女保安阿娟霸佔屋企並趕出單位一事,引起極大迴響。
女保安賣樓: 聾啞女士喪父後公屋單位被女保安佔據 無處歸家
《東張西望》早前播出「最終回」節目時交代美華已簽署法律援助申請同意書,事件由社會褔利署社工跟進。 (圖片來源:TVB 《東張西望》截圖)鄰居指美華經常有輕生的念頭,有日失聯多日的阿娟現身,鄰居不齒其行為,拍片痛罵她絕情:「間屋唔係你,你霸咗人哋間屋,唔要臉!」又指她早有預謀、喪心病狂,惟阿娟表示再講會告其誹謗罪。 被告於本年9月把原告趕離單位,原告在單位外的走廊露宿,鄰居把事件告知傳媒,原告引述《東張西望》的內容,指被告曾稱:「嗱,我而家講到明,我就唔會比佢去」、「我問心無愧」、「你無辦法關我咩事?間屋係我嘅!你搬曬出街囉!」等。 女保安賣樓 原告稱其父於2002年以約26萬元,向房署購入涉案單位,她亦有出資若10萬元。 父親曾表示,原告在該單位會有合乎比例的權益,原告因而認為她享有該物業38.28%的權益。 原告在入稟狀指,其父親在世時,她與父親居於李鄭屋邨的單位。
【本報訊】聾啞女子與父親居於早前購入的公屋單位,惟在父親死後,赫然被一名手持其父遺囑的屋邨女保安,趕離單位而需露宿家門外,事件其後曝光成為全城熱話。 女保安賣樓2025 聾啞女子昨日透過律師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女保安,指自己擁有該單位近四成業權,又指女保安只是託管她的業權,無權把她趕離單位,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女保安阻礙她居於該單位的權利,並要對方就事件作出賠償。 (圖片來源:TVB 《東張西望》截圖)美華靠綜援度日,她指阿娟早前已搬入單位居住,但入屋後性格變壞,精神有問題,經常鬧她,想要排擠她。 例如阿娟經常佔用廁所刷牙,她想如廁都要忍尿,不敢去廁所;阿娟常常踢她拖鞋;她睡覺時,阿娟又會用力踢門;阿娟多次寫字條,要美華交差餉、管理費、水電煤等一切費用,甚至恐嚇她:「後果自負!」。 另外也懷疑阿娟出手動粗,試過用手肘撞她,把她撞到牆上,令她受傷,當時她曾經報警。 原來,在美華父親過身前21日簽訂了遺囑,當中任命阿娟為遺囑執行人,將物業的一切業權都贈予阿娟,其後阿娟就搬入單位與美華同住。
原告為陳美華,被告為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蕭榮娟。 入稟狀指,原告陳美華是死者陳國的親生女兒,陳美華為聾啞人士,原與父親陳國二人一同居住在李鄭屋邨第五座禮讓樓單位。 被告蕭榮娟則是禮讓樓的保安員之一,與陳國沒有任何關係。 《東張西望》在昨日播出的一集中,節目組終於成功約到女保安阿娟現身講述自己得到單位的緣由。 阿娟否認有心用美人計吞佔單位,並解釋指美華爸爸患病期間由她貼身照顧,又聲稱一直有出錢買樓,所指為殮葬費及替美華爸爸償還的債務。 阿娟又強調,美華爸爸在遺囑上把物業轉贈給她,強調自己有付出所以有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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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個案討論,由於爸爸本身已是90歲之高齡,是否仍有足夠的能力處理遺囑,背後有沒有人協助呢? 由於女保安成為了遺囑的受益人,究竟爸爸在訂立遺囑時,女保安有沒有積極參與其中,又成為另一關鍵。 沒有訂立遺囑,政府就會按照法例來訂下分配遺產的優先次序。 女保安賣樓 我們早前也有報道過,次序為配偶優先、子女排在配偶之後,繼而到死者父母、再之後才是死者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的後裔。 如果死者只有配偶,在扣除一些債務及行政費用後,配偶可獲發全部遺產。 早前我們跟《YAHOO財經》平台製作一條關於「遺產繼承」的短片,當中可分開「有遺囑」及「無遺囑」處理方式。
1955年8月9日,在把李鄭屋開拓成徙置區時,在原擬興建C座及D座的位置意外地發現一座東漢時期古墓,現建有李鄭屋漢墓博物館作永久保存。 而保育古墓後,餘下的土地改建成官立小學、一個公園和最後的V座。 這要視乎訂立遺囑的人是否有健全頭腦、記憶及認知;訂立遺囑時又是不是在威迫利誘的環境下促成。 法庭會假設訂立遺囑的人是具備有健全的頭腦、記憶及認知,但只要有任何出現令人懷疑情景,就需要由手持遺囑一方提出證據來證明。 一份遺囑是否合規,很大程度視乎死者是否有意願去訂立遺囑。
女保安賣樓: 女保安阿娟被指搶公屋 聾啞女美華大反擊 入稟申禁令兼索償
《東張西望》進行訪問時,美華表示阿娟整個人都變了,會對她動手動腳,美華一度痛哭落淚。 阿娟期間都一直要求她交電費、煤氣費等所有費用,否則後果自負,但美華堅持不肯,最後阿娟趕了她出門並換鎖,令美華無家可歸,長期露宿家門前。 長沙灣李鄭屋邨一名聾啞人士美華喪父後發現,父親早年買下的公屋單位竟轉名給大廈的女保安員,對方更將單位門鎖換掉,將她趕出家門,令美華每晚只能抱著一堆家當在家門口露宿。 據大律師表示,由於金額已佔當時樓價的三分一,因此她可享有部份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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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法庭中將她的貢獻羅列出來,在法律上,她擁有部分業權,不能被趕走。 晚上10時,她就會回到大廈,露宿在單位門口牆邊,但因為長時間坐著,難免會腰痛。 17年,美華爸爸過世,美華哥哥打電話給鄰居抱怨從律師樓職員口中得知單位已經寫了阿娟的名字,阿娟還想賣樓。 看看美華爸爸遺囑,他在去世前21日突然任命阿娟做遺囑執行人,並將單位一切業權贈給她,讓她獨自繼承物業的權益和份額,而美華與哥哥卻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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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晒口咁叫美華回到家中,讓兩人能夠一起相住,更指自己會當美華妹妹般看待。 但當問及會否將單位還給美華,阿娟極力指不會,再次重申遺囑上的內容,指自己應承了美華父親在這裡居住。 無綫節目《東張西望》近日報道聾啞人士美華被女保安阿娟霸佔公屋,令她長期在走廊街頭過夜,成為網絡熱話。 阿娟的行為令人不齒,而且早前受訪態度差勁,說話咄咄逼人,惟昨晚播出的預告片段,卻出現戲劇性的發展,阿娟不但肯交出門匙,出門迎接美華,甚至鞠躬、下跪認錯。 原告現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被告作出任何行為,阻礙原告享用該單位。 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被告只是代原告持有其涉案單位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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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香港九龍深水埗區長沙灣,前身是1983年清拆的木屋區,是戰前蘇屋村的原址。 佔地6000平方米,住宅發展面積:37426平方米,政府及社團發展面積:19020平方米;共有三座9層高樓宇,共378個單位。 上面是個平台花園,建有三幢設計獨特的居者有其屋樓宇。 單位一般設有一至兩個的花槽,而部份單位花槽外建有混凝土裝飾板而上面更設有圓形的洞,這成了寶麗苑之一大建築特色。 寶麗苑在1986年的第8期乙居屋計劃中發售,在1987年落成入伙,屋苑基座為保安道市政大廈,大廈內設有街市,熟食檔位,圖書館,自修室,室內運動場及壁球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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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美華認識樓下的新移民保安員阿娟,對方對她照料有加,亦對美華的父親關懷備至。 美華父親2017年去世,她驚覺父親離世前21日已簽紙任命阿娟為遺囑執行人,單位業權亦轉名予阿娟。 女保安賣樓2025 美華透過手語翻譯員表示,阿娟要求美華負責繳交單位的水電煤及管理費、差餉等,其後更要求美華搬走。
(圖片來源:TVB 《東張西望》截圖)晚上10時,她就會回到大廈,露宿在單位門口牆邊,但因為長時間坐著,難免會腰痛。 而且晚上她只有一張薄被,因為要買飯果腹,所以無錢買厚衣物,節目組好心為她送上厚衣。 有見及此,《東張西望》主持嘗試致電涉事的女保安員阿娟,要求開鎖讓美華進內,不過阿娟只著她找警察或社工處理,不肯開門,而對於被指誘騙美華父親把單位轉名,阿娟迴避回答,一句「我唔同同你講啦」後便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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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樓下新來了一名女保安員叫阿娟,初報到便同美華打好關係,鄰居更形容兩人關係情同姊妹。 阿娟是一名由內地來港的新移民,在認識美華後一直關懷備至,甚至美華父親出院時都幫忙買粥,以及上屋煲湯。 直到2017年美華父親過身後,阿娟準備出售單位時才知道單位早已轉名給阿娟。 然而,在節目組翻查土地註冊署資料後發現,律師指有人經遺囑承辦相關物業,但沒有寫上物業交易的價格,在法律上並非買賣。 大律師陸偉雄在節目中則表示,美華當時在買樓時出資10萬元,已佔當時樓價的三分一,在衝平法下,她能以「權益身份」繼續在單位居住,可享有部份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