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連接到詢問在父母去世後,持存摺、印章提領父母存款以因應醫療費、喪葬費用等支付,但嗣後卻遭其他兄弟姊妹提告民、刑事糾紛,民眾大都一頭霧水,今天就來說說可能會發生哪些法律問題。 家屬間推派個代表送件,只要文件齊備、沒有超過免稅門檻,送件後在現場等候一下,就可以拿到一張藍色的免稅證明。 首先,結清之前要先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完稅或免稅證明後才可以辦理。 雖然規定上,結清的金額不大時不用提供,但在辦理時行員還是會要求出示,並且影印一份。
-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 值得說明的是,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的無需經公證。
- 當我們收到有關的證明文件並已處理該已故客戶於滙豐的欠款後,我們通常將會在15個工作天內發放已故客戶於滙豐持有的銀行戶口或存款產品的結餘。
- 因此,司法常務官有責任確保所有提問均已獲得他認為滿意的答覆,包括要求你提供證據和文件,證明在支持誓章內的事實(例如婚姻、出生、死亡等等)和各方之間的關係。
我們建議你使用電腦瀏覽器或恒生Mobile App登入以加強保安。 這種做法的結果, 就是引來很多抱怨、調侃:銀行故意找麻煩、儲戶過世存款就充公了……還是希望大家能夠比較理性來看待這件事。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相關信息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採取任何步驟登記《知會備忘》、《警告書》、《應訴書》或《傳票》都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包括訟費。 因此,採取任何上述步驟前,你應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另外,你必須申請及呈交資產及負債清單(包括額外清單)和遺囑(如有)的核證本和繳付217元(145元為法院費用,72元為謄寫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抵押物業屬共同擁有,在授予承辦書發出前,尚存擁有人需要繼續全額供款(不應只供尚存擁有人各自之份額),也不應等待授予承辦書發出後才供款。 要將於外地身故之親屬遺體移送返港,或將先人之骨殖由外地移送回本港火葬或安葬金塔墓穴,有關申請須遞交衞生署港口衞生處及食環署。 如欲將親屬之骨殖移送離港,則須得到食環署的批准。 至於將骨灰移送離港,個別國家或要求提交火葬證明書及許可證;就此,死者親屬可向食環署申請簽發有關文件。 如個案屬於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則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檢驗及進一步的調查。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離世親人的按揭
首先得先去趟公證處辦理一個查詢函, 相當於由公證處確認查詢人具有查詢資格。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如果發現有遺囑並指明證明書持有人為遺囑執行人,他 / 她可以將遺囑的影印本放回保險箱後而取走正本。 如果發現有遺囑,但其指定遺囑執行人並非檢視證明書的持有人,檢視將立即停止。 現實生活中,時常會遇到存款人去世後,其繼承人遺失存摺或不知道賬戶密碼無法支取存款的情況,這時候,繼承人若要支取存款,一般來說有兩種途徑。
可以單獨或者共同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查詢請求。 查詢申請人可在公證機構簽署《委託書》, 授權他人代為查詢。 離世親人在銀行的遺產可能包括儲蓄、信用卡帳號、投資收益 / 虧損等。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庫務署
但實務上經常發生少數繼承人趁著被繼承人快過世或剛過世時,趕緊將被繼承人帳戶內存款領出,作為他用或備用。 然事實上,過世當下,存款就被視為遺產了,不論是誰都不能動用,否則會有觸法的可能。 而實務上最常見的觸法,在刑事上乃屬竊盜、詐欺(取款)、侵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過戶)、行使偽造文書(蓋章)等罪名,民事上則有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問題。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申請遺囑認證
遺產代理人可以選擇出售證券,然後提取或轉移銷售收益,或將證券轉出至遺產代理人在滙豐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投資戶口。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2025 我們建議您親臨分行前先瀏覽喪親指引,該指引中載有您需要採取的步驟及我們可為您提供的支援等實用資訊。 本網站中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並非詳盡無遺,亦非旨在提供法律意見。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遺產税
並非所有繼承人均同意支取,如果某繼承人私自支取,意味著可能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權益。 證明與去世人親屬關係的證明(戶口名簿、結婚證、出生證或親屬關係證明檔,之一);或者公證遺囑。 去世人的死亡證明(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等)。 上述規定的兩類之外的其他人,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2 遺產承辦處會協助我管理遺產嗎?
銀行不會知道存款人過世的消息, 更不會知道誰是繼承人、誰有合法繼承權。 因此,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老人 如果突然去世,但是在銀行還有存款,那麼家人如何取出呢? 不知道密碼、老人的身份證也已經註銷或丟失、同時沒有立遺囑的情況,家人該如何做才能取出存款呢 ? 在存款總額(含購買的非存款類金融產品)不超過1萬元(或銀行自定的不超過5萬元)的情況下,可直接提取。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個人一直認為,書面承諾是解決辦理繼承手續麻煩問題的最好手段之一。 另外一個手段將是依靠政務系統的建立健全,打通各系統之間的關聯,保證人員資訊互通。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第十七部分 服務承諾
委託書則是各家銀行的格式都不相同,可以在申請餘額證明時順便索取。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只要有繼承人簽名、表示委託,行員應該都會通融才是。 印鑑與印鑑證明上面的章要相符,如果沒有在戶政事務所登記過,則要本人親自到戶政事務所。 而且所登記的印鑑,在遷戶口到新的戶政事務所後,就失效了,要在新的戶政事務所重新登記。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離世親人的信用卡
由於司法常務官有責任仔細審查申請人是否有資格取得授予書,所以你可能需要不止一次到遺產承辦處呈交增補資料和把進一步的文件或證據存檔。 假如你沒有時間或要處理其他事務,你可以書面授權他人替你把資料、文件或證據呈交和存檔。 只要你符合所有法律上的規定和就司法常務官的所有提問已提供他認為滿意的答覆,法庭便會發出授予書。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6 申請人的人數和年齡方面是否有任何規定?
上述三種方式中,無論採取哪一種,其實最根本的要求就一個:對於所有繼承人公開、透明。 只是各種辦理方式的麻煩程度和費用花費不同而已。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在這裡,最後也希望提醒一下老年人: 其實遺囑很必要。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處理遺產
而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從「個人」入手,通過書面承諾的方式並配合約束懲罰力度,即個人信用體系的完善。 銀行在辦理帳戶結清時就很嚴謹,一定要所有符合資格的繼承人到場。 當不同行庫的開戶分行散在各地,更不可能大家都不上用班、一家子的人拉來拉去的。 1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如果有一位以上尚存者的戶口持有人,則需要所有尚存者的戶口持有人親臨任何一間滙豐分行簽署新的授權書。 食環署透過「無盡思念」網站提供網上追思服務,讓市民為曾使用食環署墳場、火化、骨灰龕、紀念花園、海上撒灰等服務的逝者建立紀念網頁,以便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悼念摯愛親友。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親人突然離世,生前銀行存款取不出怎麼辦?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2025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要確定是否有人已就死者的遺產提出申請及/或取得授予書,你可以前來遺產承辦處進行電腦紀錄搜查(鍵入死者的姓名或前綴簡稱為“HCAG”或“HCCV”的遺產承辦處檔案編號)。
當檢視證明書發出後,持有人需要向民政事務總署預約檢視保險箱,還需要準備保險箱物品清單 (一般申請授予承辦書時已有)。 有關檢視必須在銀行職員及兩名獲民政事務總署授權的公職人員在場下進行。 如果保險箱屬聯名租用,而另一位聯名承租人又非遺產代理人,他 / 她也需要在場檢視,但裏面的物品不會自動轉移給聯名承租人。 現在的老年人普遍有個習慣: 一輩子積攢下來的錢都存到銀行,寧可利息少點但是更穩妥。
我們會就提供結單副本(於已故客戶去世前發出的結單)收取費用,請參閲滙豐銀行服務費用簡介了解費用詳情。 當銀行收到親人離世證明文件並已處理他 / 她的欠款後,銀行會發放離世親人的戶口結餘。 他 / 她在去世當日起的戶口透支將不會被收取利息。 如果是聯名戶口,離世親人的姓名將被刪除,由另一位持有人繼續使用。 那位持有人可要求新的支票簿,而之前設立的常行指示 / 自動轉賬如非特別要求將如常進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上調本條第(一)項規定的賬戶限額,但最高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不含未結利息)。 王老伯的配偶沈阿姨及三個子女向銀行要求兌付上述3筆存款,銀行以不是存款本人操作又無密碼,無法辦理該取款業務為由拒絕。 至於要準備哪些文件,網路上搜尋可以找到不少的文章,如果情況特殊也可以撥個電話給國稅局,會有服務人員解答。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已力求所提供資料之可靠及中肯,惟對內容之完整、準確及有效性不作任何形式之保證,亦不構成任何買賣建議,讀者應進行獨立的評估及其他適當的研究,以對內容加以參考取捨。 你必須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而不是在其翻譯本上進行認證。
四原告為王老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其有權繼承王老伯在該銀行處存有的資金,銀行應向四原告支付被繼承人賬戶內的存款及利息。 親人過世銀行存款如何領香港2025 在這裡要再次提醒,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擅自領取其存款,是違法的行為,就連被繼承人過世前若已病重或意識不清,在經手其帳戶提領等事宜時,亦宜謹慎為之,以免涉及相關法律糾紛。 去銀行辦理時,行員大多會拿去影印,再把正本還你。
「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10章)的有關條文載於喪親指引。 如果已故客戶有租用我們的保管箱(包括聯名租用的保管箱),預期的遺產代理人在與我們預約檢視保管箱之前,應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 檢視2應在民政事務總署授權的公職人員、滙豐職員及檢視證明書的持有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檢視證明書的持有人需要準備保管箱物品清單,該清單將作為在申請授予承辦書時已故客戶所持資產的證明文件。 對於聯名租用的保管箱,尚存的聯名承租人如非預期的遺產代理人,也需要在場檢視保管箱。 保管箱與聯名存款戶口不同,保管箱的物品不會自動轉移給尚存的聯名承租人。
這種情況下,採取直接支取是最划算的,因為不涉及到額外的繼承費用問題。 未來涉及到的糾紛隱患造成的麻煩,遠遠比這些錢的代價更大。 方式(二):繼承後支取 這是比較「常規」的辦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