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會從被人遺棄或無人認領的動物裡挑選一些性情溫馴及健康的動物,將之送往動物福利機構,以供市民領養。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屋邨管理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辦事處。 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有特殊需要的狗隻,可能是健康上或行為上要特別照顧,但是牠們仍然值得擁有一個屬於牠們的家。 如果你想要見見領養中心中有特殊需要的狗隻,請告知領養部的職員。 被棄養到愛護動物協會的狗隻當中,每3隻就有1隻是因為主人住在不准養狗的政府住屋或私人屋苑,而被遺棄的。
公屋養狗申請: 香港迪⼠尼樂園度假區「10K Weekend」 載譽歸來 闊別三年近18,000名跑⼿展共融理念
禾輋邨景和樓的新十字型大廈的外型呈「T」字型,每層的單位數目只有6個,長翼擁有4個2房單位,短的翼擁有2個3房單位。 所有單位設有梗房,翼尾三房連儲物室單位更為三面單邊環窗。 此大廈類型原為居屋計劃而設計,後因提高公屋供應及停建居屋而改作公屋出租,因此租金較高。
- 房屋署○三年推行屋邨扣分制,並將住戶養狗納入扣分制內,惟伴侶犬及引路犬可獲豁免。
- 「公屋養狗」的議題猶如雙面刃,措施一方面讓政府易於管理,快捷地改善公屋的環境衞生,但另一方面則要居民於公屋與狗隻之間作選擇。
- 個案為一名女士,與家人同住於公共屋邨,沒有任何精神及情緒問題,在獲得醫生證明有需要飼養伴侶犬後3星期,獲得房署批准養狗。
- 公眾人士如目睹任何懷疑虐待動物行為,請向警方、漁護署或愛護動物協會舉報。
- 其後,阿樂只得把赤耳送到朋友家暫住,他同意公屋是政府提供的福利,住戶有責任遵守規則,但他認為飼養狗隻是人的「基本權利」,只要狗主有責任心,保持地方清潔,房署不應禁止養狗。
獲暫准飼養狗隻的租戶如被兩次證實違反與飼養狗隻相關的守則,無論是被投訴或是被屋管理人員發現違規,都會被撤銷養狗登記甚至被終止租約。 房屋署表示,申請在公屋內暫准飼養狗隻的公屋租戶,必須在10月31日或之前,向屋辦事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 (受訪者提供)25歲的阿樂(化名),與家人租住彩虹坪石邨的單位,養有柴犬赤耳大約三年。 他雖然清楚公屋養狗屬違規,但認為房署執法一向不嚴,而同層單位亦有數隻柴犬。
公屋養狗申請: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物種名單,已詳列於法例附表二之內。 2003年,房屋署推出「屋邨清潔扣分制」(2006年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主要針對影響屋邨環境衞生的行為。 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其中一項說明未經業主同意,租戶不准在公屋養狗,違者即時被扣5分。 若住戶於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積達16分,其租約將被終止。 與此同時,房署亦實施「可暫准原則」,批准部分住戶繼續飼養在2003年8月1日前擁有的小型狗隻(體重少於20公斤)直至終老。 你亦可攜帶狗隻前往愛護動物協會或獲認可的私人獸醫診所替狗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植入晶片,日後診所會代你向漁護署申請狗隻牌照,然後再將牌照寄給你。
- 係無“除非……”呢個情況,基本上所有animals都唔得,但點執行睇法團/管理公司有幾強硬,層樓買就買咗,唔似租戶可以趕你走,亦有屋苑開業主大會改house rule經申請後可養狗。
- 與此同時,法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滋擾或帶走受保護野生動物。
-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 有關戶主必須於2003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所屬屋辦事處遞交繼續飼養狗隻的申請。
- 餵飼流浪動物並不犯法,但餵飼後留下一地食物殘渣,就可被視為亂拋垃圾。
- 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若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就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在飼養動物方面,公屋不准養狗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公屋養狗申請2025 。 【公屋扣分制】為了保障公屋的環境衞生,以及協助房委會執行屋邨的管理工作,房委會早在2006年起制定「屋邨管理扣分制」,只要租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就會收回單位。 另外有一個情況公屋住戶須繳交雙倍租金,即看公屋扣分項目及罰則詳解。 竹園北邨內有關養狗禁制令的橫額(沈敏怡攝)但今年九月,周女士突然收到管理處的電話警告,指發現單位內有狗隻。 在隨後兩星期內,她再接連收到兩封警告信,所以馬上送Coco到朋友家暫避。
公屋養狗申請: 相關內容
如果危險狗隻的飼主未能遵從上述條件,可被罰款2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現時沒有法律保障買家在購買動物後可以退還動物,買家要特別留意來歷不明的動物,如果購買,就等於買下沒有質素保證的貨品。 在買賣交易中,動物也是貨品,而售賣的貨品雖然應該切合其用途,但並不等於能確保質素。 除非售賣人明確作出保證,否則「買家自負責任」的法律原則便適用。 餵飼流浪動物並不犯法,但餵飼後留下一地食物殘渣,就可被視為亂拋垃圾。
公屋養狗申請: F. 領養動物
Uwants.com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李德良舉例說,有些冠軍級的訓犬師,僅提供飛機籠予狗隻休息,關鍵在於要讓狗隻明白進入籠中是休息時間,不能胡亂吠叫,而離開籠時就能有其他活動。 也有些狗住在過大的地方,但狗主沒有教牠哪裏才是休息的地盤,反而會感到焦慮。 「說到底就是狗主有責任要教好隻狗。若然狗隻有問題又不處理,怎樣叫人全面開放公屋養狗呢?我覺得狗主養狗前需要上堂,甚至可以加入扣分制。」李德良說。
公屋養狗申請: 相關
房屋署○三年推行屋邨扣分制,並將住戶養狗納入扣分制內,惟伴侶犬及引路犬可獲豁免。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該署多年來沒有公開相關申請程序,各屋邨辦事處規定不一,令有需要人士處處碰壁。 關注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均直斥,房署有意隱瞞申請程序,嚴重扼殺住戶權益。 房委會在1987年起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俗稱「富戶政策」),向不再需要資助的住戶減少房屋資助,以鼓勵富戶遷出公屋單位,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 租住公屋的住戶(包括中轉房屋住戶)住滿十年或以上,便需要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 不申報的住戶須要繳交雙倍淨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公屋養狗申請: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因此,買家的選擇只有遵守大廈公契,或放棄購買該屋苑的物業。 轉讓契的其中一項條款,會要求業主承諾遵守大廈公契。 本文會向大家介紹大廈公契的意思和常見條款,如何查閱大廈公契的方法,以及講述違反大廈公契的條款。 根據《註冊受託人法團條例》(第306章)第2條所界定的團體或慈善組織,並已根據該條例第4條獲發給法團註冊證書。 公屋養狗申請2025 長居協會的狗隻,一般年紀較大,可能是由拯救或棄養個案而來,也可能有特殊需要。
公屋養狗申請: 我們的中心
訂閱後能閱覽名家專欄及專題報道,更可參與會員Live Chat。 The Austin標準單位實用面積由356至1,564平方呎,間隔有開放式至4房,讓狗主因應不同空間需要來選擇戶型。 而且,九龍城區設有4個狗公園,當中以「啟德跑道公園」是「寵物共享公園」之一。 公園佔地廣闊,提供大草地讓寵物盡情嬉戲,主子亦可以在草地上野餐,與毛孩一起欣賞維港兩岸景緻。 據該屋苑住客表示,由於屋苑內狗主眾多,為免攜同愛犬時影響其他住客,各狗主都相當自律,普遍會為中大型狗戴上口罩,每晚亦會有不少狗主在屋苑外圍放狗交流,是飼養愛犬的理想環境。 九龍區人口密集,綠化環境不多,有意為愛犬尋覓安身之所的狗主,不妨考慮附近設有大型狗公園的屋苑。
公屋養狗申請: 領養兒童及寄養
如狗隻易手或畜養人的住址有變,狗主須在五天內通知漁護署。 公屋養狗問題再惹爭議,一批公屋狗主控訴房屋署最近加強掃蕩,到各屋邨「瘋狂洗樓」,在走廊敲打鐵通及播狗吠聲,引屋內的狗吠,已有很多住戶中招被扣分。 不少狗主批評公屋禁止養狗的規定過時,擬到房署總部請願,要求房署網開一面,放狗狗一條生路,但房署強調,公屋人口稠密,違規養狗影響環境衞生,滋擾租戶。 愛護動物協會亦認為狗主有責任應先確定單位可以養狗,才飼養寵物,否則受害的只是狗隻。 在私人樓宇內,只要沒有違反大廈公契,飼養寵物均屬合法。 大廈公契是大廈落成後,由大廈發展商與第一手買家簽訂的文件,該文件對大廈現時及其後的所有業主,都具有法律效力。
公屋養狗申請: II. 寵物主人的責任
康和一型、新十字型及部份和諧一型大廈原本是為居屋計劃而設計,但有部份項目(尤其是居屋第二十三期乙)因政府決定停售居屋而改為公共屋邨出租。 另外,香港房屋委員會設有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每年年中均會開設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推出部份較爲不受歡迎的公屋單位予輪候者選擇,縮短輪候時間,提早上樓。 到1980年代起,隨着社會進步,房委會於公共屋邨設有主題式花園和提供多項康體及兒童遊樂設施,供居民作休憩之用;著名的例子包括彩雲(一)邨、美林邨、蝴蝶邨、新翠邨及樂華(北)邨等。 由1987年開始,凡在公屋住滿10年的住戶,如家庭總收入超逾資助入息限額,須繳交雙倍租金,另加差餉。
公屋養狗申請: 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
三年來,他「光明正大」到樓下放狗,鄰居都很喜歡與赤耳玩樂,從未收到投訴。 不過今年10月初,房署職員巡查大廈,本打算提醒阿樂家門外不能放置拖鞋,卻發現單位內有狗隻,於是要求盡快處理。 早上警告,當日下午即收到房署的信,指單位因違例養狗而被扣五分。 房屋署在二零零三年實施公屋扣分制,住戶養狗會被扣五分,兩年內扣滿十六分即被解除租約。 但房署過去一直被指執法不嚴,導致多年來有不少住戶違規偷養。 不過有住戶反映,自今年三月起,房署加強巡查,派人大力拍門、播放狗吠錄音及以鐵通敲閘,令屋內狗隻受驚亂吠,房署一旦發現狗蹤便扣分處理,甚至有公屋業主面臨釘契。
公屋養狗申請: 房屋委員會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近年,因應非標準設計大廈面世,房委會在規劃屋邨時亦會將康體及兒童遊樂設施甚至花園及屋邨廣場等休憩設施與住宅大廈一同因應地盤微氣候等數據而作出適當的設計,使新落成的屋邨的環境較以往更佳。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收到公屋狗主求助,但承認問題有好大爭議性,故要小心處理。 毛認為若證明到養狗是住戶重要精神支柱,房署應有酌情權,容許公屋戶養狗。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公屋養狗問題一直難以解決,該會亦有向房署反映,但公屋戶多數養細狗,外出時放入狗袋,令人難以察覺。 律師梁永鏗說,一般法庭很少直接判強拍,慣常做法是當被告不依從命令,可入稟申請被告破產以取回有關法律費用。
公屋養狗申請: 領養所需文件:
房委會公屋扣分制涵蓋以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如公屋或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公屋禁止養狗的規例已行之多年,爭取「養狗權」未必獲公眾全面支持。 但當下規則一日不改,便應遵守規定,違規被罰也別怪罪他人。
公屋養狗申請: 領養
其實安裝窗網有好多不同方法, 你可先參考窗網資料, 若遇其他疑難, 可拍下有安裝問題的窗的照片, 電郵至, 義工們會盡力為你解決安裝上的難題。 公屋養狗申請 透過此網上申請,申請人(等)即被視作已接受領養條款所列明之所有條款及細則,以及下述之所有條款及細則。 如網上申請,申請者須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UNIONPAY銀聯)或「轉數快」即時繳付本銷售計劃的申請費港幣250元。 1992至1993年間曾經所發生全港轟動的屯門色魔事件,引起當時區內居民大為恐慌,有街坊亦曾經自行組織互助小組,護送女士歸家。 麗安邨和諧二型Harmony 2長亨邨亨怡樓、秀茂坪邨秀康樓、秀樂樓、天耀邨耀豐樓外型呈Y字型,每層18-21個單位。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除扣分制的相關措施外,《噪音管制條例》亦規管任何時間發出的噪音。 違反有關條例的租戶,若在單位內製造噪音,一經定罪便會被扣分。 扣分制在2003年推出,當時名為「屋邨清潔扣分制」,主要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衞生的不當行為。
申請機構亦必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並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在2017年3月前成為漁護署動物領養計劃的伙伴動物福利機構,可獲得豁免是項條件)。 我們盡最大努力,在狗隻等待領養時,提供一個理想環境。 例如,職員會在晚間回家,而狗兒們要待翌日早上才會再與人接觸,這實在是和理想情況想去甚遠。 狗隻很需要一個充滿愛的家,而愛護動物協會一直致力為住在中心的每一隻狗兒,尋找屬於牠們的家。
公屋養狗申請: 寵物相關法例
於現行的屋邨管理扣分制下,若住戶違反有關規定將會被扣分。 然而,租戶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飼養服務犬,例如飼養引路犬以協助視障及聽障人士或住戶獲醫生推薦,須以狗為伴作精神支柱,而須向房委會申請飼養服務犬,才會考慮作有條件批准。 然而,在法例實施之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若體重少於20公斤,則能繼續保留至自然身故。 假如房屋署收到相關投訴,經徹查後,證實戶主違規兩次的話,有關批准可能會被撤銷。 公屋養狗申請 如未經批准在公屋內飼養寵物,署方將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向違例住戶扣分。
考慮到大部分動物福利機構屬非牟利性質而且資源有限,政府一直有向這些動物福利機構提供資助以支持他們的工作。 資助計劃於二○一一年推行以來,漁護署共接到56宗由17個動物福利機構提交的申請,並在過程中歡迎及適當吸納他們提出的建議。 漁護署會繼續加強與動物福利團體的合作,並密切監察資助計劃的實施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維護動物福利的工作,政府在今年十月公布的《施政綱領》中提出了新措施,承諾檢視與動物福利有關的現行法例,以及研究在法例中引入對照顧動物的人士施加須謹慎照顧其動物責任的概念。
在人口密集的屋飼養動物,容易對環境生產生負面的影響。 你可攜同狗隻前往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屬下各狂犬病防疫注射及發牌站或分區動物管理中心,替狗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領牌。 你亦可以於網上申請狗隻牌照,遞交申請後,請於十四天內攜同你的狗隻前往你所選擇的動物管理中心,替狗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辦理牌照事宜,否則,你的申請將會被取消。 為方便本署處理你的申請,請向動物管理中心職員提供有關的申請參考編號。 (三)有關動物福利、保育及生物多樣性等範疇在本港由不同條例所規管。
公屋養狗申請: 房屋委員會為公共屋邨項目試行環保措施
如果動物已被馴服,但作出反常舉動,即狗主只有在罕見的情況下,才需要負上責任。 開放部份公屋, 我覺得已經係對違規養狗者最大既讓步, 亦係對想養狗既公屋住戶最公平既方法, 可行性係點就唔知啦. 如果養狗對我既鄰居黎講係必需, 我千忍萬忍我都唔會有怨言, 但事實上唔係… 如果唔係全部公屋都比養, 咁我都無咩所謂, 又或者政府可以津貼我地搬既話, 我都唔怕麻煩, 我會搬. 除非以病為由,如導盲犬、心理創傷需要狗隻陪伴,但都要攪一大輪,尤其後者,要提交好多證明,打一輪官司,也不一定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