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國際協會是國際社會工作者聯合會(IFSW)和國際社會工作學校協會(IASSW)。 此七個工作原則成為往後社會工作者進行個案工作建立專業關係的準則,這工作原則不等同於社會工作者之專業守則或專業關係的準則。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同時,當社福機構需要用競投的形式爭取資源、項目,那麼極有可能社福界的關注方向會由資本決定,而不是社會需求決定,同時也會減少服務多樣性的可能。 大多數難以財政「自立」的機構都需跟隨資金市場決定投入哪方面服務。 如何能配合現代複雜的社會,除了提供適切的預防、補救、或解決的途徑,把社福服務提升至以積極、健全的社會發展為目標,進而維持提高個人、團體、及社群的福祉,首先是要檢視目前用以推行社福哲學,才能走出困局。
三 、 資 助 一筆過撥款利弊 機 構 員 工 雖 然 不 屬 於 公 務 員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隊 伍 , 但 他 們 的 工 資 和 待 遇 一 向 比 較 穩 定 。 顧問公司調查亦發現,有50%學位社工(助理社會工作主任)、39%的非學位社工(社會工作助理)及55%個人照顧工作員入職薪酬低於起薪點。 按非政府機構一般職位薪級表,學位社工的起薪點是16, 即33,350元;而非學位社工的起薪點為9, 即22,725元;而個人照顧工作員的起薪點為3, 即15,560元,反映部份機構未有按薪級表招聘人手。 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透露,不少機構都不害怕沒有按薪級表招聘人手,因他們已「攤晒盤數出嚟」,向員工表明資金不足,無法按薪級表聘任。 19世紀工業革命時代,大量人口離開農村,前往快速發展的都市,進入工廠工作。 這些人脫離農村的主要動力是來自於貧困,在抵達城市後,許多人苦於低薪、住宅簡陋、過度擁擠、疾病和壓力,成為勞工階級的處境。
一筆過撥款利弊: 社工組織收逾4500個簽名 斥警違公約 或向聯合國報告
撥款以中薪點作基準,而機構可自訂薪酬政策,社福界認為做法令前線員工薪酬受到剝削。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工會理事陳順意稱,業界對自身的財政狀況保守且缺「安全感」,令管理層削減支援同工,如前線照顧員、活動助理等的薪酬,指他們在「限米煮限飯」及「睇餸食飯」的情況下,有10元就最多用9.5元以換取「安全感」。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最早將社會工作的方法和模式引入的是美國人步濟時(John S.Burgess),他於1912年創辦了北京社會實進會,組織學生參與基督教的社會服務工作。 1922年,步濟時倡議並親自領導成立燕京大學社會學系,開設應用社會學專業即社會工作專業,培養了最早的社會工作者。 民國時期,對於「Social Work」的譯名並不統一,有稱為「社會事業」、「社會服務」、「社會福利」、「公共福利」、「社會行政」等。
政 府 說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一 筆 過 撥 款 可 以 給 機 構 更 大 彈 性 。 一筆過撥款利弊 不 過 是 誘 使 機 構 管 理 層 把 員 工 的 薪 酬 待 遇 更 有 彈 性 一筆過撥款利弊 地 拉 低 罷 了 。 現時福利服務主要通過人員提供,例如院舍的照顧人手及社工,削減社會福利會降低現時人手編制彈性,同時削弱了NGO在勞動市場聘請適合人員的資本,直接影響福利服務的提供,等於在現存殘缺的社福制度之上雪上加霜。 以從事社會工作為其專業的人員稱為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 。 在中文裏,社會工作與社會工作者的簡稱相同,因此社工可以指社會工作,也可以指社會工作者。
一筆過撥款利弊: 香港
非政府機構社福員工的薪酬已與政府公務員脫鈎,各大小機構自行釐定薪酬架構。 一筆過撥款利弊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雖然整筆撥款制度理論上並沒有要求機構將員工薪酬壓至中薪點封頂,但面對有限的整筆撥款,機構出於難以持家的憂慮,在實際操作中難免不約而同地以中級點封頂。 由此導致了2001年前後入職的社福新老員工同工不同酬的景況,與醫療、教育界的薪酬制度更相去萬里。
- 澳門政府轄下社會工作局(原澳葡政府社會工作司)負責社會工作者註冊事宜。
- 所以,在1991年3月出版的《跨越九十年代社會福利白皮書》第八章第三段,便指出希望可以將資助制度朝向「標準成本」制度發展,從而增加資源運用的靈活性及減低行政開支。
- 申請人或配偶有未成年子女、胎兒,一人加碼 1.4 倍、兩人加碼 1.6 倍、三人加碼 1.8 倍、超過三人,每增加一位金額加碼 0.2 倍。
- 社署曾委託顧問公司調查,在歸類的17類社會服務中,有10類服務的實際薪酬支出與社署推算相若或低於基準;其餘7類服務的實際薪酬支出則高於社署推算。
社會工作的工作方法可粗分為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直接工作係社會工作者直接對服務對象(client, 一筆過撥款利弊 或翻譯為「案主」)提供服務時使用的工作方法,間接工作則相對地指社會工作者不直接面對服務對象(案主),而以間接的方式提供服務。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間接服務的層面較廣,包括社會工作研究、社會工作行政、社會議題倡導、社會政策與立法遊說等。 改革本意是想增加機構自主性與彈性、提高服務質素,然而事與願違。 其中一大癥結在於,圍繞薪金表中位數的整筆款項額度始終有限,且政府撥款參考2000年的人手編制,早就跟不上時代變遷,帶來諸多問題。 由於不少基金計劃屬於試驗性質,難以提供長期津貼資助,因此社福機構也未敢做長遠服務的規劃。 因為資金的不穩定性,社福機構難以因應需求為這些社會問題制定恆常化的、長遠的服務。
一筆過撥款利弊: 主要的服務方法
具體認可學校及課程名單在此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張志偉感嘆,去年的30項建議甚至不如當年的48項建議那般有誠意,政府多年來在「開倒車」。
而隨着現代工業社會的發展,人們意識到只靠愛心來解決社會問題是不夠的,而是需要受過系統訓練的受薪工作者[4]。 面對重重問題,社福界持續爭取改革LSG制度,政府卻未能直面問題,甚至在檢討上走下坡路。 一筆過撥款利弊2025 當年政府一推出LSG制度,便有不少NGO為節儉開支裁員、大幅減短服務計劃年期。 社福界通過罷工、絕食、靜坐等行動爭取檢討,終於換得政府在2008年成立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並實行第一次檢討,提出48項建議。 於是,時任社署署長的林鄭月娥決定取締傳統撥款制度,推出整筆撥款津助制度,即一筆過將薪酬成本、項目費用及其他運營成本的款項撥給非政府機構。 撥款基準受資助NGO截至2000年4月1日的認可人手編制人數「定影」,再按照2000年3月31日的公務員總薪級表的中點薪金推算員工薪酬之和,並按照此基準「封頂」,就算機構將來聘請新員工,政府一旦批出撥款,也不會追加額外資助。
一筆過撥款利弊: 向左走向右走的社工 社會福利市場化帶來的困局
社會工作者的教育從學士學位(BA,BSc,BSSW,BSW等)或社會工作或社會服務學士的文憑開始。 一些國家提供社會工作的研究生學位,例如碩士學位(MSW,MSSW,MSS,MSSA,MA,MSc,MRes,MPhil.)或博士研究(Ph.D.和DSW(社會工作博士))。 以我有限的見聞裏,搶着教「好學生」的惡性競爭,為一己教學著想多於整體學生成長,甚至為了討好上司,搏取升級,而做出種種即使不是為害,也是抵銷教育成效的行為,是屢見不鮮,令人沮喪的。 一筆過撥款懶人包 最近當局就「一筆過撥款」的問題放出一些風聲,說五年內也不會把薪酬納入「一筆過撥款」之中,「以免觸及資深教師可能會遭減薪的敏感問題」,彷彿要告訴教師,不用擔心「一筆過撥款」。 以靈活為名推出「一筆過撥款」,將會破壞教學的穩定,師資、人手甚至職責,勢將受到影響,質素可否保證令人堪憂,而校內團隊工作會否形成內耗的惡性競爭,種種混亂因而損害教育。 多個社褔界工會亦建議讓小型機構重返「實報實銷」模式,在一次性撥款的制度下,大型機構人手及服務較多,會有彈性去調節撥款的用途,惟小型機構不論人手或服務均較少,沒有足夠彈性維持服務的穩定性。
一筆過撥款利弊: 一筆過撥款懶人包: 教育局推應用學位課程先導計劃 首批課程本學年推出
陳順意批評一筆過付款所謂的彈性是「假彈性」 ,只是用前線員工剝削得來。 社會工作(英語:Social 一筆過撥款利弊 Work)是一種以實踐為基礎的職業,是一門學科,旨在促進社會變革與發展,社會凝聚力以及人們的權能和解放。 社會正義,人權,集體責任和尊重多樣性的原則對於社會工作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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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教育署在羅范椒芬主政的年代,已積極鼓勵學校實施「一筆過撥款」,又暗示學校繞過編制,用「合約制」聘請教師。 其 實 , 一 筆 過 撥 款 還 未 實 行 , 已 有 機 構 向 員 工 開 刀 。 這 一 切 , 不 過 是 把 一 筆 過 撥 款 必 然 導 致 的 後 果 提 前 實 現 而 已 。
一筆過撥款利弊: 社會工作
另外,由於人手編制過時,機構為應對新的社會需求,又想節約開支,便會以外判服務形式分擔壓力。 然而,外判員工的合約不能提供長期、穩定的服務,照顧長者或殘障人士的重大責任便被推卸給質量參差、周期短暫的市場,嚴重影響服務使用者的體驗。 從本質上看,社福機構應著力於改善基層民眾生活、增加社會安定,但多年來,LSG卻變相要求機構高層用商業思維來管理,從業者要為關鍵績效指標(KPI)、預算等利益問題奔波,這與「以人為本」的初心十分矛盾。 政府受西方管理主義影響,迷信市場力量,反映其落後的社會福利觀。
一筆過撥款利弊: 【整筆撥款】制度變質 社工跑數、忙寫計劃書 社福界促全面改革
但根據制度,政府不會增加後續撥款,而為了合理規劃款項、儲備財政資源,機構普遍不會按照表格行事,最終造成「同工不同酬」困局。 2001年之前,社會福利署(社署)實行「實報實銷」制,對於社福機構的人手編制、薪酬水平、員工資歷及各類社會福利服務的單項開支設限,進行相對嚴謹的審核程序後再批准。 不過,該制度存在明顯弊端,例如不夠靈活自主、行政成本高昂、撥款準則不能有效確保機構的服務質素等。 政府以社署作為撥款者營運社會福利服務,放棄了統籌及協調各種公營服務(如醫療、教育、房屋)的角色。
一筆過撥款利弊: 發展里程碑
要成為馬爾他社工,必須是一名馬爾他公民或持有就業許可的外國人,且有良好品行,並擁有由馬爾他大學頒授的社工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兼具二年在社工督導下的工作經驗,方具備向社工專業管理局申領執照的條件。 福利事務委員會今(14日)進行公聽會,討論一筆過撥款制檢討,聆聽民間及業界意見。 社總小學輔導關注組許麗明認為,一筆過撥款為社福界帶來跑數文化,淪為以數字為主導;投標制亦令前線忙於「bid 一筆過撥款利弊 funding」,「要不停努力寫計劃書」。 過去若申請過租金補貼,政府將保留資格並主動協助申請,舊戶不用再申請一次。
一筆過撥款利弊: 社會工作間接服務
如 果 把 政 府 要 求 福 利 機 構 三 年 內 削 減 5% 開 支 的 資 源 增 值 計 劃 計 算 在 內 , 機 構 不 敷 將 高 達 520 萬 。 這 時 , 機 構 管 理 層 即 使 不 情 願 也 要 在 員 工 身 上 打 主 意 。 而 一 筆 過 撥 款 制 度 , 因 為 它 只 會 方 便 政 府 拋 棄 對 福 利 事 業 的 承 擔 , 同 時 加 深 剝 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 所 以 大 眾 應 該 堅 決 反 對 。 本 文 集 中 分 析 一 筆 過 撥 款 帶 來 一筆過撥款利弊 的 影 響 。
雖然兩者有不少相同的地方,但以實報實銷來描述「修改標準成本」,並不準確,亦可以引來不少的誤解。 可惜,要解釋兩者的分別,就可能要上多一課財務管理,才能講清講楚。 一筆過撥款利弊 一筆過撥款利弊 只可以說,現時世界上並不存在「實報實銷」的福利服務資助制度,即沒有一個制度會就資助服務單位用幾多錢,政府便付多少鈔。
一筆過撥款利弊: 專業協會
[13]在語言習慣上,在本職工作外從事公益性服務的人員,以及政府部門裏直接服務民眾的人員經常自稱或被稱作「社工」,而這與作為專門職業的「社會工作者」有差異[4]。 2021年12月8日,社會福利署就節流計劃發信通知164間資助機構,當中提到2022至2023年度的經常性資助將削減1%。 張志偉認為,這兩億元只是政府整體支出的九牛一毛,卻會對財政儲備少的小型社福機構造成衝擊,可能減少人手或凍結招聘人手,影響服務質素。
公開競投需要機構派出精兵,甚至可能包括高級主管人員,組成3至5人的專責小組,用半個月至一整個月的時間全身心投入撰寫相關的計畫書和進行籌備。 一筆過撥款利弊 大量的人力物力並沒有投放到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上,而對於沒有中標的機構來說,這樣的人力物力更是白白浪費了。 可是在試行期的三年內,仍然有很多條文議而不決;管理不善的機構,仍是無王管。
有批評指今天的社福問題,在特首林鄭月娥2000至03年任社會福利署署長期間已經出現,令社工有怨言的一筆過撥款更是她推動促成。 問題之三在於,LSG認可的估計人手編制在2000年已經存在,部分人手沿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標準,編制和當下社會需求已完全脫節,社署應盡快根據當下服務類型重新分析和評估實際人手。 一筆過撥款利弊 另外,獲津助金額低於1000萬、或其運營收入只有50%及以下的機構,可豁免上載財務及檢討報告至社署,因此機構內部自主決定的薪酬架構和人手編制不夠透明,導致「肥上瘦下」亂象。 其次,競標環境與高質服務提供有所衝突,也降低了知識交流的可能性。
一筆過撥款利弊: 基層組織者參選社福界選委 要求政府重視社區發展
多年來的經驗已證明該制度讓機構可因應最新情況有效調配資源,為有需要的人士加強服務。 不少受資助的機構在符合社會福利署(社署)訂明的基本服務規定的同時,在調整甚至提升服務水平以切合服務使用者日益提高的期望及需求方面,取得良好進展。 ,部分社會福利機構逐漸覺得當時的資助制度缺乏彈性,令資源難以調動,並在1999年中的一次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機構會議中,委託社聯的機構財務及行政委員會,研究可行的資助制度改革方案。 社福另開餐飲的事件,反映香港社會的期望:社會福利服務,是以社會目標為依歸的,而不是牟利的! 在新自由主義的思潮下,公營服務私營化如洪水猛獸如病毒流感,入侵社福專業。 回顧八十年代前,香港政府與社福服務機構之間的關係,是合作伙伴。
一筆過撥款利弊: 專業協會
特區政府2001年起向非政府機構(NGO)推行整筆撥款津助制度(LSG),不料衍生「肥上瘦下」、「同工不同酬」等負面影響,被社會福利界廣泛詬病為「萬惡之源」。 一筆過撥款利弊 早前社會福利署公佈逾80個非政府機構《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當中有高層年薪達到205萬至312萬元,也有高層年薪佔機構薪酬開支超過十分之一,再度暴露LSG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原有缺陷未被修補,政府早前又決定實施節流計劃,由下個財政年度起削減整筆撥款款項1%,或引發小型機構裁員。 一筆過撥款利弊 凡此種種,皆可折射當局的社會福利觀念有多狹隘,而且持續「開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