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部分工時勞工」,參照勞動部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是指所定工作時間,比起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的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的勞工。 轉眼又到報稅季,不少僱主使用IR56表格擬備工具擬備年度的IR56B或IR56F資料檔案,但税表種類繁多,填寫複雜,僱主望住報稅表頭都大。 如果僱主不合理地延遲支付遣散費,最高可被罰款HKD$50,000元,而延遲支付長期服務金的話,最多可被罰款$HKD35萬港幣及監禁3年。 如僱主所供款的強積金多於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進行抵銷後剩餘的款項,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內,不得擅自提取。 另一方面,日薪或件薪制的僱員有權自行挑選任何18天的工資計算,不過必須確保金額不超過HKD$15,000。 「勞退舊制」遣散費:「做滿一年給一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而不滿一年的剩餘月數,以一年12個月的月數比例計算,未滿1個月的剩餘天數,以1個月計算。
-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若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算入可對沖金額。
- 至於工讀生等部分工時或計時人員,如果遭逢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也一樣有機會領資遣費喔,此部分可參考後續的延伸閱讀。
- 同時, 雇主也同樣需要申報整月、提撥 6% 勞退金,勞退的級距可以參考勞動部的「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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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已經聽說:2022年10月11日開放日本自由行,且0+3政策也已在香港生效,即時掀起了港人搶機票熱潮,放下手頭工作不顧,個個掛住上網買機票。 例如:即使做了四年經理的Michel本來可得遣散費HK$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HK$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HK$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 這個政策一直為人垢病,因為好像僱員使用自己的利益來幫助公司支付賠償給自己一樣,這樣會損害了僱員的利益,所以一直有人提出廢除這項對沖機制。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 兼職遣散費計算 MoneyHero或本網站關於證券、投資、稅務,會計或法律意見的內容,都不會構成任何買賣投資要約、招攬、建議或意見,亦不涉及任何公司、證券或基金的產品代言、推許或贊助。
兼職遣散費計算: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的最大分別是什麼?
不過,若你收到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超過《僱傭條例》所規定的款額,便要課繳薪俸税,你及僱主須申報超額部分。 公司因為業務縮編,依法資遣員工小孟,並希望小孟最後一天上班日為2020年11月30日,假設小孟到11月30日年資剛好滿2年,則公司必須給予20天預告期,也就是最晚必須在11月10日預告小孟,而預告期為11月11日至11月30日止。 適用新制資遣費的情形下,每滿一年,雇主需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 若雇主在一定時間內資遣一定人數的員工,可能就會涉及「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而須遵循相關法定程序。 因此,雇主於資遣員工時,應一併留意是否觸發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如果不幸被解僱或裁員,員工就更要了解清楚自己應得權益。
- 接著,若真的不幸被資遣了,雇主也應該提供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時間。
- 1、資遣員工時,若資遣員工人數超過10人以上者,亦須注意是否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之規定,需另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
- 」上開規範內容即部分工時勞工之平等待遇原則之具體展現。
- 除了收拾枱頭上的私人物件,其實枱上的電腦也跟隨了多年,在公在私的記錄也留有痕跡。
- 如事業單位所僱員工係擔任具有繼續性之工作,應視為不定期契約,縱契約名稱為定期契約或契約期間約定為一年一聘,因非合法之定期契約,仍應依法發給資遣費。
- 實際通報日期以雇主列冊函報縣市主管機關日期為準,雇主親送資遣通報名冊則以機關收文日期為依據。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的計算公式是一模一樣的,需要注意的是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不同,僱員在公司裁員下解僱後只會獲得遣散費,就算僱員受僱滿 5 年而得到長期服務金的資格,也不會同時獲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仍未支付的工資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有薪外傭假期;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及其他根據外傭合約指定須支付款項,例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膳食及交通津貼等。 在外傭的受僱期內(包括休假期間)生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而引致,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
兼職遣散費計算: 相關內容
適用勞退新制年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 適用勞退舊制的年資(勞動基準法第17條):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 有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因為資遣員工會對員工的生活、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所以雇主應該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在一定期間前預先告知員工。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兼職遣散費計算 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如果打工仔符合上述條件就有份,然後就可根據你的收入模式去計算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 如果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兼職遣散費計算: 遣散費的支付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必須於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前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5 兼職遣散費計算2025 年,才能享有長期服務金。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兼職遣散費計算: 工讀生時薪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或第14條及第20條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84條、第85條規定終止時,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 資遣費之工作年資採計,依勞動基準法第57條及第84條之2規定,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並自受僱之日起算。 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資遣費之給與,依勞工適用新制或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舊制)之工作年資,分別計算。 (三)資遣費與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計給:1、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工作年資之退休金、資遣費計算,依據該法第2條、第17條、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計給,其計算方式與全時勞工並無不同。
兼職遣散費計算: 離職有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嗎?
進行資遣費計算問題時,通常要掌握「平均工資」與「工作期間」這兩個項目。 兼職遣散費計算2025 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開始施行後,開始出現「新制資遣費」與「舊制資遣費」的區分情況。 除遣散費外,僱主不得遲於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支付僱員的應得「尾數」,包括未發放的的工資、代通知金(如適用)、年假換算的工資、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等。
兼職遣散費計算: 月薪僱員:
注意⚠️: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若僱主故意不支付,可被檢控,最高被罰款HK$350,000及監禁3年。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符合大量解僱勞工情形之日起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兼職遣散費計算: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你備存僱員於「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的詳細薪金計算資料及出勤記錄,可選擇按此計算 12 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果你備存僱員於「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的詳細薪金計算資料及出勤記錄,可選擇按此計算 12 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兼職遣散費計算: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上限
如事業單位所僱員工係擔任具有繼續性之工作,應視為不定期契約,縱契約名稱為定期契約或契約期間約定為一年一聘,因非合法之定期契約,仍應依法發給資遣費。 若定期契約尚未到期,雇主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第13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雇主仍須付資遣費。 勞動部82年2月8日台82勞職業字第08982號函釋示,就業服務法第29條、第34條規定所稱「資遣」係指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及第20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之行為,至於可歸責於勞工本身事由而終止僱傭契約,雇主者毋須通報。 2、若需要進行通報內容資料之變更或撤銷,均需以書面方式辦理。
兼職遣散費計算: 相關規定
若一個HR部門不熟悉這些,那很有可能會令公司遭受損失甚至惹上官非,今天就來說說解僱員工,僱主不能不知道的四個點。 為保障受僱勞工的就業安全,勞工若因雇主欠薪、沒有按時發薪等事由離職,也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的非自願離職,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相關保險給付。 勞動部表示,實務上有雇主基於經營成本搬遷工廠,勞工不願意變更工作地點而選擇自行離職,但因雇主已有提供免費住宿及交通費用補貼等必要協助,未違反勞動契約,衍生是否認定為非自願離職爭議。 不一定,需視勞雇雙方所訂之定期契約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 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所訂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
兼職遣散費計算: 終止外傭合約時,咩情況要畀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若僱員有權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有參加公積金或強積金供款,則僱主有權在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內扣除公積金或強積金中僱主供款的部份。 由於在 2004 年 12 月 31 日被解雇或辭職的僱員,其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最高為 HK$390,000,所以上述僱員有權獲得 HK$390,000。 HK$20,000,即使其服務年資為 30 年,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是「全部」(即 30 年)。 兼職遣散費計算2025 由於在 2002 年10月1日被解雇或辭職的僱員,其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最高為 HK$370,000,所以上述僱員有權獲得 HK$370,000。 就一名於 2002 年 10 月 1 日遭解僱或辭職的僱員而言,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為 41 年,其餘的服務年資(則 43 年減 41 年,即 2 年)則計算一半。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勞工適用勞退新制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給與標準,依該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資遣費。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請假外出另謀工作,請假期間工資照給,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八條、第九條規定,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兼職遣散費計算 如員工自行申請離職、定期契約屆滿離職、或員工因勞基法第12條各款情形被公司解僱、或公司有勞基法第14條各款情形被員工終止契約者,公司不須辦理資遣通報。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税。
兼職遣散費計算: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有甚麼分別?
同時要留意僱主會否減少工時,令僱員不符合「4.18條例」的保障。 兼職遣散費計算2025 而且,不論僱員是否符合「4.18條例」的條件,僱主亦不可以以此為由拒絕向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兩者並無衝突或因果關係。 凡受僱滿60天的僱員,僱主也有責任為該員工安排強積金計劃,並參照勞工署的條例指引提供應有保障。
舉例而言:勞工每月工資為30,000元,每日為1,000元,假如勞工剩餘7日特別休假未休,雇主應發給7日未休特別休假工資7,000元。 若勞資雙方對「離職事由」認定有疑義,致不能判定是否為「資遣」時,可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勞工可透過財團法人台南勞資事務基金會協調或本府調解後,向本府提出申請開立離職證明書;倘公司已無營運事實,勞方可直接寫申請書表,由本府派員查核後開立證明書。 所謂「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係指每「七日」中勞工得請假二日外出另謀工作;至於預告期間剩餘日數不足一星期者,因仍在另一個「七日」之內,故依法勞工仍有請假二日外出謀職之權利,惟如剩餘日數只剩一日,則勞工只能再請一日謀職假。 ($200,000 – $150,000)$50,000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税。 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當然大前提是你要跟該名上司或同事有良好關係吧,否則,誰也幫不了你呢。 但要溫馨提示一下,電腦內所有的公司資料是不能刪除的,因為這算是公司資產的一部分。 台灣曾經有過一案例,一名員工離職前把電腦內的財務表通通刪清光,雖然發洩了心頭之恨,卻惹上官非,所以奉勸大家千萬不要為洩忿做傻事。 根據法例,僱主是可利用強積金對沖機制來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