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亦表明婆婆行動自如,並不需要特別照顧,印尼傭工只需照顧婆婆的飲食、清理兩隻小狗的大小便、以及事主不在家時餵飼小狗便可。 入境事務處七月二十四日至昨日(七月二十七日)一連四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曙光行動」,及連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及「風沙行動」。 圖示懷疑非法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旅客及用作水貨用途的貨物。 於「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中西區搜查了一百一十七個目標地點,包括洗衣店、裝修中單位及餐廳,共拘捕六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 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六名女子,年齡介乎二十七至四十六歲。 因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捕的則為一名七十四歲女子。
至於復康訓練是否享有疾津貼及可否視為病假,就要看是否符合上文第一段的條款,如病假要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病假紙)作為證明。 外傭亦受《僱傭條例》的保障,按法例,外傭病假符合下列條件,僱主須支付疾病津貼給傭工: 1.
僱傭條例病假: 需要強制檢疫/強制檢測而未能上班可獲有薪假期嗎?
有薪病假的計算方法為: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後,頭12個月每服務滿1個月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總數不能超過120天。 染疫僱員有機會被公司要求自我隔離14天或以上而期間無法工作。 《僱傭條例》清楚列明,僱主不可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僱主會被罰款HK$10萬。 疫情下即使感染新冠肺炎的僱員未能提交醫生證明書,僱主亦應接納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 (Isolation Order) 作染病證明,並參照《僱傭條例》按時向僱員發放疾病津貼。 一般來說,僱主無需要求已出示隔離令的僱員提交醫生證明書。
- 此外,除因僱員犯嚴重過失而將其即時解僱外,僱主不可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該僱員。
- 小狗於是在傭人外出時,將一袋魚蛋、半袋生牛肉、半袋生芽菜,全吞進肚子裡,其後作嘔。
- 另外,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 因勞雇雙方已約定按曆年制來給假,小華在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最多可請30天未住院病假。
- 例如該月有31天,
此外,除因僱員犯嚴重過失而將其即時解僱外,僱主不可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該僱員。 若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解僱僱員,僱員可向僱主提出「僱傭保障」補償的申索。 孫玉菡續指,如僱員有醫生紙而需要4天或以上病假,僱主便要按《僱傭條例》支付病假予僱員。 由1月30日起,受感染僱員的病假安排無異於患上其他疾病,即他需要求診,並有醫生紙證明。
僱傭條例病假: 連續性病假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 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 僱傭條例病假 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勞工因為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的話,可檢具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向雇主請求病假,未住院的病假一年以30日為限,有住院的話則合併未住院病假,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 在請病假期間,一年內未超過30天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超過30天的話得不給薪,詳情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
- 當僱員不幸染上此病症,或因其家庭成員感染,或因與患者有緊密接觸而受到影響,我們呼籲僱主要體恤僱員,靈活及彈性處理他們的病假及暫時缺勤的問題。
- 此刻《僱傭條例》並未就無薪假有立法規定,但就指出休息日是否有薪須由僱傭雙方協定,代表僱主不能單方面要求僱員放無薪假。
- 當然,假設 貴公司列明 閣下試用期後每一個月可獲一天有薪病假(假設出全薪),可視為僱傭合約優於法例規定的公司福利,即 閣下當月『病假多於一天但少於四天』時,公司只負責一天有薪病假,其餘均需扣薪,這不違反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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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例後,唯一可獲豁免的只有懷孕及須餵哺母乳的僱員。
- 我知道應該是以薪金的4/5計算,但我不知道應該怎樣計算。
- 假設Chris需要申請4月17至21日(週六至週三)的病假,根據《僱傭條例》和Chris當月的排班,4月17日、18日(週六日)屬於正常工作日,即病假日大於4天,符合申請連續性病假的要求。
- 是次修訂草案不設追溯期安排,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如設追溯期,可能將本來合法情況變成不合法,出現勞資雙方未能預見和難以處理的情況,容易造成混亂亦不合理。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5分之4。 入境處早前在調查一宗前外籍家庭傭工逾期逗留在港非法工作的案件中發現,有人安排外籍人士以虛假外傭合約留港非法工作。 經過多月的調查及分析,入境處成功鎖定一個犯罪集團,專門以偽造文書及虛假外籍家庭傭工合約,協助外籍人士留港非法工作。 疾病津貼(即病假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僱傭條例病假: 香港文匯網
現時很多企業都會為請病假的僱員(無論多少天)照出糧,但這只屬於較體恤及省麻煩的做法,政府並無相關規定,也不適用於所有公司。 僱傭條例病假2025 亦即是說,不少公司容許員工申放不足4天的病假而又願意如常支薪,其實這種待遇已是超過相關法例所規定的福利。 在香港,我們常見的病假類型主要有三種:無薪病假、連續性病假和全薪病假。 這三種不同的病假,無論從額度、計算方法,再到工資計算都不一樣,以滿足不同的應用場景。 事主則懷疑該名印尼傭工以為透過被解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於是「搞場大龍鳳」,事後發現難以得逞於是決定留下。 事主提到,這名印尼傭工在面試時表現不錯,加上認為印尼傭工相對乖巧,於是決定聘用。
當中病假佔了12天,那麼該月月薪的計算方式是怎樣? 針對全薪病假,僱主需要在Workstem中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在「一次性假期總共有多少」中輸入1或2,發放頻率選擇「每月固定」。 僱傭條例病假2025 僱傭條例病假2025 員工有請病假需求,公司不論採曆年或週年制,並不會影響員工請病假天數權益(註5),因此,員工如果是年中或近年底才到職,也不能因其年度上班天數較少而少給假,請您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則案例。
僱傭條例病假: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例如你要計今年1月1日你返咗工,應該出返幾多錢,你就要計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嘅平均工資喇! 留意返12個月嘅期間嘅計法好方便嘅,唔足一個月唔計咖! 僱傭條例病假 例如你係2018年9月26日有一日年假嘅錢可以攞,咁你計嘅12個月就係2017年9月1日至到2018年8月31日喇。 有關法案委員會主席容海恩表示,委員大多關注追溯期問題,當中有意見提到應該將修例追溯至今年1月1日生效。 儘管委員會明白過去有不少市民因為接受隔離而無法工作,若修例不設追溯期效用會減少,但委員會考慮到這牽涉複雜法律原則,會衍生爭議,故最終沒有納入追溯期。 當僱員不幸染上此病症,或因其家庭成員感染,或因與患者有緊密接觸而受到影響,我們呼籲僱主要體恤僱員,靈活及彈性處理他們的病假及暫時缺勤的問題。
僱傭條例病假: 外傭故意不服從命令可免通知解僱 勞工處提醒應互相尊重
疫情期間,為了提高僱員的企業忠誠度,公司從2021年開始,每月初會給員工分配1天全薪病假。 假設Selina5月7日到9日(週五至週日)申請病假,由於8日、9日(週六、日)是有薪休息日,故Selina只向僱主申請7日(週五)是病假日。 那麼扣除掉當月的全薪病假額度,5月Selina可拿到整月工資,不會有任何扣減。
僱傭條例病假: 勞工處發出指引予僱主僱員
前一段有提到,如果員工請病假未超過30天,遇到休假日應不計入病假天數(即休假日工資照給);然而,今天員工如果一次請病假連續超過30個工作天,則遇到例假日、國定假日就可計入病假天數,也算是無薪病假(註6)。 🔸 舉例:小花工作固定休週六日,最近因得流感向公司請病假,從2023年7月6日 (四) 至7月10日 (一) 期間請病假,5月12日痊癒後去上班,則小花實際請病假天數應為3天 (扣除週六、日兩天)。 入境事務處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油麻地搗破一個製造虛假文書以申請外籍家庭傭工工作簽證的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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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17日生效,以加強保障僱員因遵守指定的防疫規定以致活動受限制而缺勤期間的僱傭權益。 僱傭合約列明員工於試用期後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不包括勤工獎)(不會累積), 第二日起病假均需扣除底薪。 不想跌入「病假陷阱」,建議各位打工仔入職前看清楚合約的內容有沒有列明申請病假的詳情,《僱傭條例》亦列明訂明僱主不可以單方面不合理地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藉以令僱員喪失或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正在或將會享有的權利或保障。 另外,由於每個事例所含的細節都有不同,所以如打工仔遇有疑惑,建議應向勞工處查詢,並交由處方作出判斷。
僱傭條例病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如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僱傭條例病假2025 事實上,很多打工仔都未必知道,根據《僱傭條例》,員工要在連續請滿4日病假的情況下才能享有有薪病假,而且薪金只有平時工資的五分之四;換言之,若僱員只請1至3日病假,公司是有權不出糧的。 1月30日隔離令取消後,僱員若於當日及其後感染新冠病毒,其病假安排在《僱傭條例》下將無異於其他疾病。 即是說,屆時感染新冠病毒的僱員,如有需要便應求醫。 如醫生認為他需要超過4天病假,便會發出醫生證明書(醫生紙)。 還有,入職第一年滿一個月可累積兩天有薪病假,第二年滿一個月可累積四天有薪病假,是預備日後僱員有需要申請病假時扣除的,這是法例賦予僱員的權利。
僱傭條例病假: 員工請病假可以扣薪水、扣全勤獎金?3重點讓雇主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尤其試用期的人對此更加猶豫,還會擔心剛進入公司就請假會不會給老闆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生病總是無可避免,只有健康的身體才是生活和工作的基礎。 僱傭條例病假 對於試用期請病假有無人工的問題,還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
僱傭條例病假: 確診/強檢影響工作 認清疫情相關病假/有薪假/解僱/賠償條件 保障僱員利益
註1: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的僱員,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在受僱滿 12 個月後,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僱員最多可累積 120 日有薪病假。 如僱員符合上述條件,僱主必須讓僱員放有薪病假,並將領取 疾病津貼日數,從僱員所累積的有薪病假總日數中扣除。 僱主須不遲於正常發薪日,向僱員支付 疾病津貼。
平常在職場中發燒時,勞工通常會自行請病假休息,然而,有網友表示自己發燒到39.1度,醫生診斷患上類流感必須在家休息3天、不能接觸人群,但請病假時主管竟要她繼續上班,甚至語帶威脅要她自己看著辦,且不批准她的病假單。 針對聘用外籍傭工,入境處亦有相應指引,假如外傭故意不服從僱主合理、合法的命令;行為不當;欺詐或不忠實;慣常疏忽職責等,僱主可以終止與該名外籍傭工的僱傭合約,而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其實好多時都係你放假(無論年假、公眾假定病假)當日或第一日之前嘅12個月咁計。
僱傭條例病假: 請外傭慘過自己做 事主:我真係嬲到黐咗線
工聯會議員黃國提到,不少打工仔早前礙於疫情無法上班,甚至要接受14天居家隔離,他們因此被扣減年假或要放無薪假,令收入大打折扣。 政府要汲取經驗,以市民利益為依歸,特事特辦,急事急辦。 無論僱員是真病還是「射波」,一齊看下有什麼要注意。 僱傭條例病假 Workstem打造一站式人力資源管理解決方案,增加合作夥伴營收及客戶黏著度,共同引爆1+1>2的價值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