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行的「批出新租約政策」,在公屋戶主離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批予名列於戶籍內的戶主配偶(即無須通過任何入息或資產評審)。 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現居單位內的其中一位認可家庭成員(不論是否「後加名」的成年子女),只要通過定於「富戶政策」水平的入息、資產和香港住宅物業擁有權的審查,便可獲批新租約。 另外,房協將會在明年4月1日起優化現行「富戶政策」,住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戶主或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則必須於1個月內向房協申報。 新修訂適用於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住戶,包括新租戶、轉換戶主及調遷租戶等。
簡約公屋如同「及時雨」,助劏房戶盡快脫離「租金昂貴、環境惡劣」的行列,孩子不用再彎着腰在牀上做功課,有多一點空間閱讀和玩樂,劏房長者毋須在惡劣分間單位中度過晚年。 公屋富戶政策 房協重申,如租戶被證實濫用公屋,拒絶申報或沒有申報,會被終止租約並要求遷出單位。 房協就收回公屋單位設有上訴機制,租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房協設立的相關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在新措施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有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例如沒有將單位分租或轉租;沒有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或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等。 因為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向房協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
公屋富戶政策: 入息及資產限額
何謂公屋富戶 根據「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繳交雙倍租金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資產。 公屋富戶政策 不申報資產或資產超出限額的住戶,便須在一年的暫准居住期內遷出,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的暫准證費。 以往雙軌的舊制,住戶入息超出公屋入息限額3倍,同時資產超出公屋入息限額84倍,便須遷出。 何謂公屋富戶 政府自1950、60年代興建徙置區、廉租屋邨,直到今天的公共屋邨(簡稱公屋)逾80萬個單位,住了超過210萬港人;但公屋輪候冊的數字依舊每年不斷遞增。
在暫住期間, 他們須繳交金額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 以較高者為準) 的暫准證費。 在本港沒有私人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未超出指定的入息或資產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但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兩至三倍之間,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三至五倍之間,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公屋富戶政策 獲批新租約的家庭, 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每 2 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 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公屋富戶政策: 相關網站
公屋富戶入息如超出要求5倍或資產限額超出100倍,仍可酌情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但有關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將由最長 12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2025 個月,縮短至最長 4 個月。 須繳交額外租金者,如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連續 3 公屋富戶政策 個月回降,住戶可申請減租。 如入息為永久下降,例如有家庭成員過身,住戶可即時申請減租至 1.5 倍或原有租金。
- 近日有網民於網上論壇LIHKG(俗稱「連登」)中,以「住緊公屋嘅你家庭開支幾多到」為題發文,詢問作為公屋住戶的網友每月支出約為多少元。
- 一是公屋納米化,將單位公屋面積縮小,令供應數量相對增加,例如青衣某在建的公屋一人單位,只有140呎,與劏房沒有多大區別。
- 已居住逾 10 年的公屋住戶,須就富戶政策每 2 年進行一次申報,房委會會適時郵寄表格至住戶,住戶亦可於網上下載申報表。
- 何謂公屋富戶 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宗數屢創新高,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已經超過原先的「三年上樓」承諾,要解決公屋供應滿足不了需求的情況,總離不開減少需求和增加供應這兩個原則,即降低不合資格的需求和增加公屋。
因應社會的要求,個人申請個案增多,增加一人公屋建屋量無可厚非。 但140呎的居住面積,與賓館房間面積 公屋富戶政策 呎相諾,減去廚房和洗手間位,也就只能放下一張床,然後天天都要練習華麗轉身,其人道性令人質疑。 然而,須知入住出租公屋(上樓)並非市民的唯一住屋訴求,政府還要協助較有能力的家庭置業安居(上車),以及促進整體社會尤其是年輕人向上流動(上進)。 至於第一批1.7萬個簡約公屋的管理費開支,涉款逾25億元,亦未必較公屋貴。 公屋富戶政策2025 目前公屋同樣需要外判管理公司負責屋邨管理、保安和維修,以及房屋署職員處理公屋租賃事宜的開支。 何謂公屋富戶 倘當局改由房屋署增聘人手及外判商負責管理,恐怕預算亦難大減。
公屋富戶政策: 富戶暫住期縮至4個月
根據政府最新定立之「屋邨管理扣分制」,如住客入住公屋後有多次高空擲物或私自養寵物等的記錄,會因應情況而扣分。 如被扣盡分數,房屋署會按照房屋條例賦予權力,要求租戶遷出,但只要所有租住成員已經年滿60歲,該單位即豁免受屋邨管理扣分制約束,不會因為違反規定而被扣分或被要求遷出。 所有公共房屋單位皆不准養狗,除非該單位所有居住成員均年滿60歲,則可在單位內飼養狗隻而無須向房屋署申請批准。 然而近期社會上對啟德發展簡約公屋的項目,存有一定反對聲音,亦有人質疑簡約公屋是否物有所值、公帑能否有效運用。 事實上,再好的政策或項目亦要向公眾詳細解說,也是現代社會中問責政府應有之表現。 簡約公屋對大眾是新事物,討論時間亦短,難免惹人質疑,但絕不應因此而推倒計劃、擱置上述德政。
- 另外,房協將會在明年4月1日起優化現行「富戶政策」,住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戶主或家庭成員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則必須於1個月內向房協申報。
- 若期間租戶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其居住年期,須每兩年申報住宅物業、資產及入息。
- 在4個月限期過後,有關住戶必須遷出,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 一如既往,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仍須每隔兩年,在4月或10月按現行政策向房屋署作出申報。
- 如果住戶不進行申報或被發現不實申報、虛假陳述等情況,又或者拒絕授權房委會查核其資產情況、欺瞞房署,除了會被罰終止租約,更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
- 未住滿10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以往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才需要2年進行一次「富戶政策」申報,現改為公屋租戶入住滿2年後,每2年申報一次。 公屋富戶政策2025 處理這個問題,就像是清理多年堆積下來的垃圾,一旦啟動清掃程序,必然塵土飛揚,蛇蟲鼠蟻都走晒出來。 政府應仿效當年處理四大探長時期的警隊貪污問題,給予一定的緩衝期和豁免期。 現住戶一旦被收回公屋, 而並未真正脫貧, 公屋富戶政策2025 又將淪為等上樓人士, 社會應給予足夠的寬容度,分階段處理。 公屋富戶政策2025 在調查方面,房協會將非辦公時間家訪安排恆常化,並已加強宣傳教育,增加舉報途徑,包括於房協網頁增設舉報懷疑濫用公屋的電子表格。
公屋富戶政策: 現行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早前表示,當局10月起向居住公屋滿兩年,但未屆滿10年的租戶派發新的申報表,即在富戶政策「加辣」前,從未申報過的住戶,首階段涉及8.8萬戶,兩個月的交表限期在上月底截止。 公屋富戶政策 房協表示,會方一直多管齊下監察租戶的居住情況,包括定期家訪、積極跟進舉報個案,並會優先處理較容易出現單位丟空及水電用量偏低的個案,長遠亦會將家訪管理系統數碼化,方便作出監察。 在修訂後,若已年滿60歲年長租戶的戶籍內已有成年子女(不論其婚姻狀況為何),便不得申請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若戶籍內沒有成年子女,年長租戶則仍然可申請加入最多1名成年子女(及其家庭成員,如適用)。 富戶申報表中有一部分供住戶填寫個人總資產淨值,此部分只供選擇分開以個人身份申報的家庭成員填寫,一般公屋住房多以家庭申報,則僅須於上一部分剔選資產水平,無須填寫此部分。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每2年申報資產 限制子女加名 入息限額、雙倍租金計法詳情
覓地增建公屋不容易,怎樣善用公屋資源亦成為了焦點;在1980年代推出的公屋富戶政策,正是朝着這個方向落墨。 討論區過往已有不少有關「公屋富戶」的帖文,網民紛紛表示這個現象並不罕見。 他們解釋,這些住戶普遍早期申請公屋,後來生活得到改善後,部分會將自住的公屋單位買下來,部分或會以子女的名義置業,自己則繼續居住於公屋單位中。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2017 年 10 月,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而富戶政策於 2023 年 5 月進一步通過收緊,並於同年 10 月實施。
公屋富戶政策: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未納入「富戶政策」申報週期的租戶,須填報「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 已納入「富戶政策」申報週期而須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只須填報「居住情況申報表」。 新增措施亦規定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包括簽訂任何協議),必須於一個月內向房協申報。 公屋富戶政策 因應社會對公屋的需求殷切,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宣佈,將會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優化現行的「富戶政策」,分三個階段實施10項措施,以確保公屋資源公平分配。 在現行「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有效期由終止租約日期起計,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新措施落實後將縮短為4個月)。
公屋富戶政策: 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住戶如不按照公屋富戶政策要求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有機會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或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3 個月,並須遷離現居的公屋單位。 值得留意,由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入戶公屋的租戶,須每兩年向房屋署申報,戶主和家庭成員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亦要在申報表上表明,同意在購入本港住宅後,包括簽訂任何購買協議,向房委會申報。 市民對濫用公屋情況早已不滿多時,尤其在眾多基層人士被迫高價租住劏房,承受長期輪候之苦的情況下,濫用公屋極易引起公憤。 公屋富戶政策 早前有一名女子在網絡上,拍片炫耀自己月租2200元、面積約600平方呎的東涌海景公屋,更被網友揭發其曾自稱在內地擁有一個400平方呎物業,被人質疑濫用公屋,引發社會譁然。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入息及總資產限額將收緊(10.5最新消息)
以現行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為基準,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否則須遷出單位。 申報表內,所有單位住戶均填上月入金額,對於資產則作出簡單剔選申報(選擇「超逾」 / 「不超逾」),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現時若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會要求住戶遷出,同時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公屋富戶可以市值租金繼續租住最長12個月公屋,不過,房委會表示,富戶會在12個月暫住期間轉移資產,以便再次符合公屋資格。 根據現行政策,公屋住戶的收入需不超過入息限額的五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則不能超出入息限額的一百倍,否則將不得不退出單位。 申報表上,住戶都要填寫上月收入的金額,而對於資產方面則是簡單選擇「超逾」或「不超逾」而不需要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自1987年4月1日起實施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在1996年4月通過實施的「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一般統稱為「富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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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四人公屋家庭為例,若以最新的 年度公屋入息限額為基礎計算,「富戶政策」下的相關入息限額為港幣135,250元。 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出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出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才會被要求遷出所居住的公屋單位。 一直以來,大多數人都認為住私樓的人會看不起住公屋的人,但因著公屋亦有富戶,而且輪候上公屋的日子往往看似遙不可及,而令某些私樓客反而羨慕公屋的人。
公屋富戶政策: 入息超額怎麼辦
換而言之,日後如戶籍內任何家庭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整個家庭亦須遷離該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2025 現時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就富戶政策每2年進行一次申報,將會改為住戶入住滿2年後,每2年申報1次,以防出現公屋濫用的情況。 如入息下降的情況屬於永久性質,例如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逝世等,或因增加家庭成員而致不超逾入息限額,住戶可申請立即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繳交雙倍或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如日後家庭收入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有關的資助入息限額,則可按情況申請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公屋富戶政策: 公屋富戶政策懶人包
本港房屋供應持續緊張,為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宣佈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採取多項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情況,包括縮短被收回單位的富戶暫居期、收回長期丟空的單位,及於明年收緊富戶政策等。 【公屋2023|富戶政策】公屋單位供不應求,政府早前已有計劃收緊現有措施,加快公屋資源流轉。 公屋富戶政策2025 據本地多間媒體報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週三(5月24日)開會,擬從富戶政策、扣分制、申報及查核資產等方面入手,「加辣」公屋政策。 公屋住戶如不遵從「富戶政策」要求填寫正確的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並繳交,有機會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或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 3 個月,並須遷離現正居住的公屋單位。
換言之,扣分制加辣後,住戶若違反以上項目,則更有可能被終止租約。 例如以往亂拋垃圾4次才會被「叮走」,現時只要犯了3次,即會失去公屋居住資格。 公屋富戶政策2025 如住戶作出虛假陳述,欺瞞房署,有關住戶將不能在5年內再申請公屋。
以上的廣告均給予大眾一個誤導的訊息,就是「無需要的公屋住戶佔用社會資源──使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未能受助──導致萬千家庭失去美好和諧的關係」。 房屋署對申請公屋設有入息及資產限額,三人家庭申請的入息上限為港幣二萬二千三百九十元 (房屋署,2016),比二零一六年第三季的三人家庭收入中位數港幣二萬八千元 (政府統計處,2016年)低百分之二十。 房協將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有關措施將於今年12月1日起生效,而優化「富戶政策」措施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 房協已於十月在轄下所有出租屋邨張貼通告,以及發信通知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