僥倖的是鄭生信貸良好且入息齊全,本公司順利幫其申請銀行加按買回半邊物業,利息低至H+1.35%,分240期月供$13460僅是薪金1/3,完全不影響鄭生一家正常開支使用。 如果把價格定得太低,稅局是有可會追收印花稅差價,故不建議用過低價格來作轉讓。 如果買家希望盡量減少稅項,可以多找幾間銀行或測量師行作估價,並取其最低估值作參考,起碼是有根有據的估值參考。 另外,若以「送贈契」形式作轉讓,銀行也會有很大戒心,因為擔心轉名或除名是為了為破產準備,而作出的資產轉移。 解契2025 在《破產條例》下,債權人可以追討破產人士因避開破產,而作出的資產轉移,追討時間可以由破產日期計起前五年,故銀行對於「送贈契」物業有可能在五年內也不會批按揭。 不過,由於買賣雙方並沒有合約去綁定交易日,過程中也有一些灰色地帶。
- 根據該大廈公契,公用地方包括兒童遊樂場,但沒有訂明兒童遊樂場上需有什麼設施,亦沒有訂明必須保留兒童遊樂場,而兒童遊樂場確實存在過,所以本案的最終爭議點,其實是法團是否有權拆卸那些兒童遊樂場的裝備,或是否須重建兒童遊樂場的設施。
- 而萬一銀行不慎遺失了你的樓契,也相較於自己遺失樓契更有保障。
- 即使新買家有權入稟向業主追討損失(如訂金、代理佣金、律師費等),亦白白浪費不少時間與心機,裁決又可能遙遠無期,費時失事。
- 財務公司申請文件較銀行彈性 – 申請任何類型的銀行貸款都需要申請人遞交入息證明等等,但財務公司有機會可以免入息證明都獲得貸款批核。
- 而企業經營者多基於以下理由而採取定型化契約:經營過程及會計作業的方便、選擇性排除法律規定、免除或減少營業行為所生的責任、保留其他重要契約約定(如所有權保留、法院的管轄、付款或交貨條件及期限等)[17]。
- 答:相比存放家中,將樓契儲放於銀行最大好處,是遺失機率極低。
新買家在簽臨時買賣合約之前,應該先向土地註冊處申請查冊確保物業沒有被釘契,如果有的話就要搵律師樓代為了解。 若買家真的要購入釘契樓,就應該在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寫明賣方必須承擔所有押記令及釘契責任否則取消交易等字句。 這工程包括在外牆鑽鑿缺口,及在整個大廈的建築或結構作出了永久性的改動。 無論工程會否影響大廈結構上的安全,本案涉及的工程都是結構上的改動,而該大廈公契是禁止此等工程的。 2008年11月25日,大埔富善村善雅樓一名婦在高層搭乘升降機下樓時,突然聽到異聲,於是急忙按停,立即從14樓離開升降機,升降機隨即急速墜落地面,損毀不堪,該名婦人及時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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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業主拖欠管理費,不論欠款額多寡,只要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有理由相信業主沒有清繳款項的打算,便可透過法律訴訟,申請拍賣單位以追收欠款,物業會被「釘契」。 如買家購入被釘契物業,物業原有問題與責任就會過戶給新買家,當中更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所以,在買賣物業的過程中,「樓契」是一份相當重要的文件,因為它會作為單位業權的證明。
不過,律師樓普遍只會幫客人存放樓契一段短時間,並非長久之選。 在許多國人的期盼之下,此書終於中文的譯本終於問世,其意義非比尋常。 帕繃喀仁波切簡介: 帕繃喀仁波切,全名降巴丹增成烈嘉措, 1878年出生於拉薩西方,七歲出家,十九歲進入上密院,廣學四部密續。 二十歲受比丘戒, 解契2025 並依止札日金剛持洛桑圖登南傑等大師,接受百部經函口授、近千種隨許灌頂、 五十種以上的大教授,以及近二十部大灌頂。 墀江仁波切簡介: 墀江仁波切,全名洛桑耶協丹增嘉措, 1901年出生於蔡公塘,自幼被認證為墀江仁波切的第三世。 1933年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 與經師普覺強巴、達札仁波切、格塢倉仁波切、林仁波切共同負責舍利金塔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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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化契約與一般契約不同,而具有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訂定條款之目的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立相同之契約、相對人無法磋商變更契約內容等特徵,不一定須以書面方式為之[16]。 答:若樓契遺失,業主需要到律師樓宣誓,製作「核證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俗稱影印契。 答:存放於保險箱費用,每年約1000元;存放於銀行費用,每年約2500至4500元;存放家中,毋須任何支出。
- 反之,若律師樓及銀行知道樓契存放於銀行,會較有信心,免卻不少麻煩。
- 土地審裁處2010年第224號個案,申請人是元朗某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於2009年6月2日成立。
- 香港市面上有過千間財務公司為各類型客人提供多元化的貸款產品。
- 大師以半生之歲月,克盡師長之責,從藏文字母教讀至顯密教法之完整傳承,如瓶注水,獻予達賴喇嘛; 對三大寺學僧之教育,亦作出莫大貢獻,桃李天下。
- 奶奶層樓8年前漏水落樓下單位,俾樓下業主告,之後和解賠錢,樓下業主將奶奶層樓係土地註冊處釘左契,但原 … 為便利計算透過交易所支付在任何交易日的應支付非港元交易的印花稅,香港交易所會於其網站發佈港元對人民幣及美元的匯率。
至於低幾多成,通常視乎釘契的原因,愈難處理的釘契問題,愈有機會推低樓價。 解契 遺產及婚姻等問題容易引起業權訴訟,連累物業被釘契,這種官司未必能短時間內得以解決,令新買家難以決定何時簽約,完成買賣交易。 如業主經常或長期違反大廈公契,例如偷偷飼養動物、將住宅物業當作商業用途、擅自分租等,業主立案法團有權提出法律訴訟,一日未經裁定,都會於查冊上顯示。 如業主照樣賣樓,則通常會列明須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前清還債項。 但若簽約當日,業主尚未「解釘」,新買家有權提出取消交易,並就業主違約追討損失。 網民指,去年5月與丈夫經某大型地產代理行看中了一個住宅單位、即日落訂金。
解契: 定型化契約無效
法團已經給予答辯人有效和合理的終止許可通知書,要求他遷離該公用部分,故此答辯人沒有任何理據繼續佔用該公用部分。 答辯人的答辯理由是他從1968年頂讓該公用部分後,一直佔用該公用部分超過二十年,根據【時效條例】構成逆權侵佔,所以法團無權收回該公用部分。 答辯人指他是在1968年從一位名叫「垃圾婆」的人士以37,000元把該公用部分頂讓回來,及根據該公用部分前佔用人的一貫做法,支付該大廈每戶每月3元作為垃圾費。 定型化契約中的一般條款[註 7]一旦有「違反強行規定」、「違反誠信原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違反政府公告規定」等情事則會被宣告無效[27],主要在於維護契約正義,保護契約相對人。 由於定型化契約的使用者能於事先避免契約上的問題,故法院在條款解釋上有疑義時,該風險應由契約利用人承擔,作對相對人有利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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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購買物業時,如賣家的物業已供斷,買家須先確認樓契沒有遺失。 如果賣家已遺失樓契並已到律師樓做核證副本,買家簽約前,須先確定代表你的律師樓願意給予good title。 另外,雖然理論上田土廳有齊所有樓契副本,但如樓契涉及業權根源文件(如授權信),而且相關文件沒有於田土廳註明,一旦遺失原樓契,核證副本會變成「缺契」,律師樓有機會拒絕給予good 解契 title。 答:相比存放家中,將樓契儲放於銀行最大好處,是遺失機率極低。 自從發生騙徒偽造虛假文件冒充業主事件後,很多律師樓同銀行對於現契(即業主贖回自己樓契放於家中)都抱審慎態度。 釘契樓的唯一好處,就是考慮到對新買家的影響,有關物業售價一般比市價低。
解契: 定型化契約的不公平性
其實按揭係一種抵押借貸,當借款人買樓時因為資金不足,或者只付首期的某個百分比,例如1成至2成首期時,其餘的樓價就要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幫助置業。 解契2025 借款人要根據按揭契約所規定的按揭利率、還款年期,依期準時向銀行繳付本金及利息。 在正常買賣情況下,如果發現物業有「釘契」買賣雙方應如何處理呢?
解契: 按揭成數下調
事實上,釘契能保障新買家,每當進行物業買賣,買方律師必會代為進行物業查冊,確保物業「身家清白」,如律師發現物業有未解除的法律問題(即未「解釘」),會向新買家解釋或須承擔之法律責任。 不過,情侶夾份買樓亦有風險,就是不幸分手後,物業資產要如處理? 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物業按揭 解契2025 假如夫妻二人業權五五對分,其中一方想要轉讓名下 50% 業權時,毋須徵求另一方同意,可自行出售或進行轉名。 政府積極推動以實用面積的計算方式作為買賣一手樓的唯一標準,不准再提及建築面積,使消費者買到實際可使用的實用面積,以免被誤導,買了縮水樓。 地產發展商則認為,市場一直以建築面積作為計算標準,現在改變以實用面積計算,只不過是以實用面積去攤分總金額,調升呎價。
解契: . 業主欠債
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做核證副本及出售物業的時間點,不能相距太短,否則部分律師樓有機會不簽good title。 答:如物業涉及市區重建,樓契厚度或有如一箱A4紙,故存放在保險箱的費用偏高。 相反,如存放在銀行,則不會因樓契厚度而增加存契費,仍然是2500至4000元一年。 慳錢策略方面,如業主供完層樓,可考慮重按借取小額貸款,由於業主尚未還清貸款,銀行不會向業主收取任何存契費。
解契: 相關法律規定
LACO 解契2025 CM No.64,對大廈公契的制定有詳細的指引,可供大家了解現行制定大廈公契的細則。 大廈公契批核通函規定,發展商必須為新落成的大廈免費提供大廈公契的中文譯本。 如業主欠繳差餉、地租等政府費用,政府有權將警告信登記在土地註冊處,甚至收回有關物業。 遇上同一單位有兩名或以上的共同擁有業權份數的業主出席大會,若他們之間未能協議由誰代表該單位作出投票,則只可由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紀錄內就該份數而記錄排名最先的人取得1份投票書(不論由業主親自投票或委派他人投票)。 在業主大會上,以大廈業主的總人數計算,須超過10%的業主出席人數,才可宣布大會開始,並即時將出席人數和業權份數寫在大會的公告板上。
解契: 相關新聞
四十一歲時擔任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啟蒙師,教讀字母、文法及經文背誦。 五十一歲時受命為達賴喇嘛之副經師(正經師為林仁波切),1959年隨同達賴喇嘛至印度。 大師以半生之歲月,克盡師長之責,從藏文字母教讀至顯密教法之完整傳承,如瓶注水,獻予達賴喇嘛; 對三大寺學僧之教育,亦作出莫大貢獻,桃李天下。 如果您需要医学、法律、投资理财等专业领域的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独自对内容的可信性进行评估,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面對定型化契約的不公平性,一般可由司法審查、立法規定、行政監督、消費者組織及輿論壓力、企業廠商之自律等維護契約正義[24]。
解契: 相關法律制定
法官作出裁決,法團有權根據大廈公契,在合理的情況下進入個別單位,就大廈公用部分的設施進行維修工程。 法官命令答辯人必須讓法團僱用的承辦商於工作天的上午9時至下午6時期間(下午1時至2時為午膳除外)進入其單位進行維修工程。 土地審裁處2010年第224號個案,申請人是元朗某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於2009年6月2日成立。 答辯人由2007年5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為該屋苑的公契經理人。
解契: 解除釘契程序: 破產釘契物業,不需急於賣樓,亦可低價贖回
曾舉辦比賽的地區包括灣仔、觀塘、黃大仙、九龍城、沙田、大埔和荃灣等。 鄭小姐,從事市場推廣,收入分底薪加傭金,收入不穩定,現金出糧,收入証明不足 . 鄭小姐有個私人物業按揭在一間財務公司,貸款150萬,還款期為20年… 第2類係轉按套現,向新銀行提出轉按,將原有物業重新估價,理論上估價愈高愈有利,借盡按揭成數,套現資金用作其他用途。 歐陽、鄭、何、田律師事務所於1997年在香港創立,擁有超過二十年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 本律師行自成立以來,一直竭誠服務香港及境內外大眾之同時,亦與各位一同見證每個歷史時刻及蛻變,共度時艱,並在時代更替不息下茁壯成長。 解契 本律師事務所為香港各主要銀行的指定核准律師行,包括中國銀行(香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恆生銀行、渣打銀行(香港)、工銀工商銀行(亞洲)、花旗銀行(香港)及東亞銀行等。
法團要求發展商支付有關該大廈外牆的維修費用,總數為313,025元。 法官已於2002年7月16日作出口頭判決,裁定發展商須支付有關維修費用及另加訟費602元。 申請人指,天台搭建物已存在42年,法團過去並無採取清拆行動,這代表已默許或容許這些僭建物存在。 法庭認為法團既無權批准或授權這些違規僭建物的存在,根本也不能准許、默許或容許這些違反公契的行為。 事實上,自1975年法團已要求有關政府部門採取行動,清拆天台的違規僭建物,政府部門雖確認這些僭建物屬於違規,但因未有構成即時危險,而一直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如法團忽略某人長期佔用大廈的公用地方,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該人可能根據香港法例第347章【時效條例】獲得逆權管有的權利,而無須付出任何代價便可終身佔有該地方。
究竟2002年12月13日的決議是否適用於往後的管理委員會,法官認為須取決於決議的內容,根據會議紀錄,當天的決議是通過法團擔任職位者領取津貼,投票結果是大部分出席業主都贊成法團擔任職位者領取津貼。 該公司於2003年以約40萬元購入物業,是次拍賣不提供樓契,並以連佔用人不交吉形式拍賣,前門樓梯底面積約28平方呎,後門樓梯底面積不足10平方呎,該物業拍賣位置屬非住宅用途。 拍賣行於2012年4月公開拍賣該物業前門及後門的樓梯底位置,開價9萬元,其後每口叫價加1萬元,惟無人承價,物業最終被收回。 由於答辯人未能證明他具有合理成功的上訴機會,或案件具有其他利於秉行公正的理由應該給予他上訴許可,故此法庭駁回他的上訴申請。 紮根香港經驗豐富,致力提供可靠專業法律事務,以最高效益保障客戶或委託人之最大利益及權利 !
解契: 按揭,銀行選擇懶人包
因此,我們建議客人如果可以的話委託律師樓代為保管或租用保險箱。 兩者比較之下,放在保險箱這個做法較為安全因為律師樓亦會將不常用的文件存倉,帶來放在倉庫的風險。 根據ROOTS上會經驗所得,只要律師樓願意為物業契出 Good Title(Good Title 意思物業業權妥善), 市面上也是有少量銀行願意做補契樓按揭的。 可是,無契樓會影響本身樓價,銀行一來未必承做補契物業,二來就算做都會縮減貸款額及提高利息。 聽起來好似好容易解決,不過補齊帶來的影響頗為深遠,所以希望大家謹記以下伏位,避免及減少將來補齊帶來的麻煩。 除了定時定候提供最新的樓市、按揭相關資訊之外,作為數碼港成員機構的ROOTS上會致力透過創新科技為香港每一位解決按揭煩惱。
買家不會因只購買實用面積而無須為公用部分承擔責任,買家在簽署買賣合約時已同時購買了公用部分的責任,管理費及維修費必須按照各業主所佔不可分割業權份數的比例來攤分。 另外,買家須理解大廈公契,留心住宅公用部分與商場公用部分,應清楚分開管理帳目,以免住宅補貼商場的管理開支。 法官裁定,由於該大廈公契條文並沒有指明各業主繳付特別基金分攤的比率,因此各業主就特別基金的支付,須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22條,即按各單位的業權份數分攤。 法官認為,該大廈公契第 3條指明須按個別業主在該大廈所佔份數的比例來分攤。 法官認為現屆管委會應盡快開會,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和公契的要求,取消第二屆管委會2011年1月14日的決定,並按照各業主所佔不可分割份數的比例來確定需繳付的款額,並訂定繳付的時間和方式。 首先,按本案證據,呈堂的合約文本為立約各方都同意他們的協議並不包括任何「履約保證」。
解契: 破產剩一半業權 加按解釘免煩惱
是故對於急欲由出離心、菩提心、與空性正見而獲解脫之真正學法者,此書實為無價之寶。 余深感激譯者及出版社完成此一利益極大之事, 並確信中文世界中無數求法者必將因此書之教法而獲益。 這一教授主要依據三種重要的「道次第」著作: 第二班禪仁波切的『速道』、第五世達賴喇嘛的『文殊口授』以及噶當派「修心」名著『修心七要』。 帕繃喀仁波切以自己的實修實證的經驗來談「道次第」,生動有趣的故事,懇切幽默的言辭, 加上許多極為珍貴的甘丹耳傳教授,將道次第每個主題的內涵演釋得淋漓製盡, 合盤拖出整個道次第的精華,大家莫不有「解脫如在掌中」的同感。
對佛教心理學感興趣的朋友, 也可從本書中汲取豐富的參考資料,絕對是一本不可或缺的經典著作。 而企業經營者多基於以下理由而採取定型化契約:經營過程及會計作業的方便、選擇性排除法律規定、免除或減少營業行為所生的責任、保留其他重要契約約定(如所有權保留、法院的管轄、付款或交貨條件及期限等)[17]。 定型化契約有別於傳統上以個別磋商的契約訂定方式,其不變性可使契約多次使用,降低交易成本,於現今大量交易的社會,更顯示了定型化契約的重要性[3],然而,定型化契約很可能因契約利用人與相對人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爭議。 除了刑責,業主亦會即時面對上述所講及的「中伏位」,並且令到自己和家人的關係大受影響。 所以,ROOTS上會特別一提,奉勸各位如果真的有財務困難和需要,可以考慮其他更「正路」的方法。
另外話證件相當日無人幫手,之前曾有業戶問委員有關證件相問題,委員要求業主留聯絡電話以便稍後回覆,隨後潘委員通知康業職員回覆該業主。 事隔一天,張生向主席投訴我們,不許我們插手干涉他負責的事,現在又說沒有委員幫手,簡直巔倒是非。 主席 鄧耀榮 先生:多謝業主參與是次會議,由於已足夠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第五屆管理委員會第四次的續會會議正式開始。 法團若打算繼續僱用現任的承辦商或服務供應商延續合約,而意圖不進行招標方式,及該服務合約的總額超過二十萬,法團必須藉業主大會通過豁免招標的決議案,業主須同時通過接納該公司提交的合約條款。 一聽到「二按」是經由「財務公司」四個字批出,因為「財務公司」往往令人聯想到「大耳窿」,難免令人多少有點介心。 奶奶層樓8年前漏水落樓下單位,俾樓下業主告,之後和解賠錢,樓下業主將奶奶層樓係土地註冊處釘左契,但原 … 為便利計算透過交易所支付在任何交易日的應支付非港元交易的印花稅,香港交易所會於其網站發佈港元對人民幣及美元的匯率。
解契: 相關文章:
一般銀行要求貸款申請人遞交的入息證明及信貸報告等,在財務公司層面都有機會被寬免。 正如上述,香港有過千間財務公司,每間都有各自的要求及獨特之處。 根據金管局的規例,1000萬以下的私人住宅最高可以承造6成或500萬按揭,較低者,而1000萬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最高可以承造5成按揭。 如果首次置業人士想申請高成數按揭,即是按揭保險的話1000萬以下物業最高可以承造9成按揭,1,000萬以上至1,125萬元以下(上限900萬),1,125萬元以上-1,920萬元(上限960萬)。
該大廈樓高23層,地下舖位及閣樓都是發展商持有的單位,而1字樓至22字樓均為住宅單位及已全部售出。 法官認為,毋須就當時大廈外牆的業權擁有者發出給申請人的允許,對後來外牆業權擁有者(法團)的約束性作出裁決,法官根據該大廈公契的條款,裁定業主立案法團有權反對申請人在外牆加建門口,及有權要求申請人拆除違反公契而建設的門口。 解契 最後,法院頒令,申請人要在收到命令後120 解契 天內拆除該門口,並須聘請合資格人士恢復該外牆的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