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通過遺產繼承辦理過戶手續,可以申請免於繳納契稅,因而可以省下一大筆費用,但是需要辦理免稅手續。 如果繼承人有很多,客戶可以考慮有其中部分人辦理繼承,其他人放棄繼承權,以簡化手續。 死者留有效遺囑且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情況下,申請執行死者遺囑並以受托人身份按照遺囑管理遺產的人叫遺產管理人。
- 首先,在瑞士,雖然法律上沒有禁止收養成年人做養子,但畢竟屬不尋常舉動,目前還不知瑞士政府是否批准。
- 舉例,一名香港居民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若物業在內地,就應適用內地法律處置。
-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 特別是,在香港繼承法律制度下,配偶的權益比較優先,而父母的權益比較靠後;而在內地的繼承法律制度下,配偶、子女、父母的權益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權益是同等的。
- 在去世後才引致的債項,可包括屬死者名下物業的管理費。
同時,一些香港居民最初從內地移民到香港來的,他們在內地還留有房產、銀行存款等資產。 香港居民去世後,其繼承人需要按照中國內地的法律程序辦理遺產繼承的法律手續,才能實現其繼承權,辦理遺產的轉名過戶。 本文將介紹香港居民繼承位於內地的遺產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法律問題。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是中港跨境律師會經常需要處理的日常法律事務。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澳門和香港毗鄰,經濟交往和人員流動十分頻繁,經常發生澳門居民過世之後在香港遺留有遺產的情況。 澳門和香港都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 各自依據有關本地的《基本法》實施與內地不同的法律制度,有一套自己的獨立的司法體系。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3 遺產承辦處為甚麼會提出提問和要求提交文件?
程序和手續,其後人就可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10A章)有關規定,外祖父母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繼承開始後,繼承家人在內地的遺產,會有乜嘢後果?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擅自處理死者遺產係刑事罪,包括購置的物業,直至法院發出遺產承辦書,處理死者的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而有關遺產繼承大致可分為有遺囑以及沒有遺囑兩個情況。
- 此外,如死者的其中一個或兩個父母都在生,死者的兄弟姊妹便不能分得遺產。
- 關於如何通過遺囑對跨境資產進行安排,請閱讀閆律師的額另一篇文章《如何通過遺囑辦理內地-香港跨境遺產安排》。
- 若在香港法律下,遺囑成立且有效,則在內地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 按照香港法律的規定,任何人沒有獲得香港法院發出的遺產承辦書而動用死者位於香港的遺產,是一項犯法的行為。
- 因此,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內地律師需要就法律意見書的內容徵詢香港律師的意見,按照香港高等法院的要求的內容和形式出具法律意見書。
- 根據我們的經驗,如果不涉及到香港以外的因素,且文件齊備,一般1-2個月就可以獲得香港高等法院頒發的遺產管理書。
你必須親臨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因為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9)條不容許以郵遞方式申請。 按照一般規則,授予書的申請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提出。 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有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在香港这边办理完有关身份关系及事实的公证文件后,接下来需要在中国内地办理证明继承权的法律文件和程序,以证明谁是合法的继承人。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四)遺贈的標的只能是遺產中的財產權利,而不能是財產義務(如債務)。 如果遺產中的所有權和債權的標的之價值大於債務標的之價值,遺贈人可將全部遺產贈給受遺贈人,最終受遺贈人應得到財產利益。 香港律師會網站上,可以查詢到所有在香港合法註冊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的名單和香港律師的名單,本所閆顯明律師事務所的登記資訊可在香港律師會網站查詢到。 遺產承辦處一向儘可能即時回覆公眾人士的查詢,如本處無法即時答覆,則會在收到來信後10天內給予臨時回覆,以及30天內再給予詳盡的回覆。
如果继承人有很多,客户可以考虑有其中部分人办理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权,以简化手续。 如果全體繼承人說好按照應繼分來繼承,只需全體繼承人一同蓋一般印章即可,不用印鑑章,當然也不用附上印鑑證明。 1%投資培訓中心課程總監,教授物業投資、上車及裝修等課程。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第六步: 遺產分配
法庭任命遺產的個人代表的程序,就是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 在死者留有遺囑且指定了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申請遺產承辦書的程序就是法庭認證遺囑的真實合法有效性,並確認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成為遺產的個人代表。 相關繼承人必須向有關單位所在地的相關部門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並依照內地稅務條例處理,完成所有手續才可合法繼承有關物業。 此外,如戶主是於香港訂立的遺囑,繼承人於辦理手續時,亦要先將該份遺囑於兩地進行公證程序,方會被接納具有法定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辦理以上繼承事項的過程中,凡是在內地形成的法律文件如果需要到香港使用,必須經過當地涉外公證機關的公證後,到外交部授權的各地外事部門辦理認證手續。 凡是在香港形成的法律文書如果需要到內地使用,必須經過司法部授權的公證人律師對法律文書進行公證後,由司法部駐香港的中國法律事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簽蓋章。 所以,處理上述事宜的邏輯,可以簡單概括為:香港居民生前居住於香港–在香港立下遺囑–過身後,遺囑經香港高等法院認證–認證遺囑在內地具備法律效力–內地不動產之繼承則按照遺囑內容執行–由遺囑指定繼承人進行繼承。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5 死者去世多時,但從來沒有人申請/取得授予書,我現在還可以申請嗎?
因而,香港居民所立的遺囑是否有效,會依照香港的法律作为准据法來判定, 判定的方式是由香港高等法院進行遺囑認證。 鑒於內地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免稅手續程序比較煩雜,建議客戶可以委托內地律師辦理。 本所律師具有香港、內地兩地律師執業資格,可以提供涉及香港、內地法律程序的一站式法律服務。 客戶只需在香港辦理委托本所處理的手續,其餘事務均可由本所代理,客戶不需親自到內地辦理。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簡單的說,香港居民若生前經常居住於香港,其在香港立下的遺囑,應當適用香港法律去認定遺囑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具備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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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者有立遺囑,並指明會給予「他的子女」遺贈或一筆金錢,非婚生子女便無權分得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如果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但沒有子女後裔、父母、有血緣關係(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後裔,在生的配偶便有權取得死者的剩餘遺產(即在扣除死者的債務、稅項、葬禮費用、法律及遺產管理費用後,所剩馀的全部產業)。 香港與中國內地法律制度不同,而兩地的遺產分配法律也有不同。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本文今次先簡單說明兩地法律產遺產繼承順位,在去世者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都會以法律列明的順位分配去世者的遺產。 授予書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常授權承辦人全權處理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內地居民在香港的遺產的處理辦法
如其中有具繼承權的人身處外地,亦需要提供外地的公證文件。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香港高等法院在辦理內地居民申請的遺產承辦書時,對於遺留於香港的動產如股票、銀行賬戶的現金等,如上所述,需要根據中國內地的法律來確定繼承權人,那麼,香港法院如何確定中國法律呢? 通常的做法是由內地律師出具有關《法律意見書》,對此作出說明。 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最好找本所(閆顯明律師事務所)這樣既熟悉香港法律也熟悉內地法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立遺囑。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香港遺產繼承律師告诉你: 臺灣居民如何繼承在香港的遺產
對於內地居民在香港遺留的遺產,應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辦理遺囑認證(如果是遺囑繼承)或者申請辦理遺產管理令(如果是法定繼承或雖有遺囑但遺囑沒有指定執行人)。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在取得高等法院的遺囑辦理授權後,遺產管理人可以憑法庭命令與銀行等各機構聯繫辦理將遺產分配給繼承權人的手續。 香港與臺灣的的社會聯繫緊密、貿易往來頻繁,很多臺灣居民在去世時在香港留有遺產,包括購置的物業,保單,股票等等。 本文將介紹臺灣居民如何繼承在香港遺產,相關的法律適用及程序等問題。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香港繼承法配偶占多少份額?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子女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 有關香港法律下死者配偶是否有繼承權以及有權繼承遺產的份額,參見文章《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和份額》。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香港實行的是遺產管理人的制度,與內地的遺產繼承的制度有明顯的區別。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中國內地《繼承法》規定的遺產繼承,是由有合法繼承權的人經過確認其繼承權,而直接取得死者的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遺囑繼承的前提: 辦理遺囑認證
如上文所述,如果被繼承者沒有遺囑,其在香港的不動產將按照香港法律分配。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下稱《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4條已詳述無遺囑者的遺產分配方法,在此不贅。 不過,必須指出該條文和《繼承法》第十至十四條的對有關誰是遺產受益人和受益的比例有很多不同之處。 被繼承人憑繼承權證明書向相關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定繼承及遺囑繼承可免契稅,但遺贈則不免契稅)。 作為在香港和中國內地兩地跨境執業的律師,我經常會遇到中港跨境遺產繼承的法律 事務。 內地居民繼承香港遺產必須辦理遺產承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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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该法第十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出身貧寒要一夜致富,除了靠經世之才和中六合彩,還有其他方法,例如:遇上一個好老闆!
特別是,在香港繼承法律制度下,配偶的權益比較優先,而父母的權益比較靠後;而在內地的繼承法律制度下,配偶、子女、父母的權益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權益是同等的。 當父母一方與配偶子女一方存在不同的意見時,就有可能引發糾紛。 若被繼承人(即死者)生前立有遺囑且經香港高等法院認證,那麼關於動產的分配,依然要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執行,由遺囑指定繼承人進行繼承。
但是,如果授予書基於某些原因遺失或錯置了,而管理遺產或其他方面需要使用該授予書,你可以親自或經由香港的律師行申請授予書複本。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死者的居籍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居籍決定了適用的法律,規管應向何人發出授予書,以及如何分配死者的遺產。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但是,你應在相關指明表格上向法院解釋為何延遲提出申請。
引言: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2025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是中港跨境律師會經常需要處理的日常法律事務。 由於香港和內地的緊密聯繫,許多香港居民在內地購置有房產或開設銀行賬戶留有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