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政策,可獲考慮發放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必須沒有違契或違反有關短期租約條件的情況。 不過,作為彈性安排,即使部分用地上有「不合資格構築物」(即並非已登記/持牌構築物或由相關土地文書所准許業務經營的構築物),就發放特惠津貼而言,他們不會因用地上存有該等不合資格構築物,而失去領取適用於戶外/露天部分的特惠津貼的資格。 如此等「不合資格構築物」於發展清拆進行前已由業務經營者自行拆卸,釋出的面積亦將獲考慮計入有關業務經營者可獲發特惠津貼的戶外/露天部分。 而在信納業務經營者是否已自行拆卸「不合資格構築物」的程度時,地政總署會按實際情況考慮。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2025 不符合特惠補償或安置資格的住戶的情況包括: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所居住的構築物屬於違法搭建(即沒有寮屋登記或土地文書紀錄)、或住戶是現有公屋租戶等。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則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的合法租戶可毋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獲安置到由房協發展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 選擇「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合法租戶須於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並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有關物業居住滿最少 7 年,並符合「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等相關規定。 房屋委員會近年重新推售租置屋邨貨尾單位,並計劃恒常化出售租置回收單位,沿用現時的定價機制和轉售限制,在未來的居屋、綠置居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中推售,即意味在「居屋2023」計劃中,再有望重現毋須100萬元便可圓「上車」置業夢。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2025 房委會於2021年將逾800個經租置計劃回收的單位,納入綠置居計劃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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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房屋署置業資助貸款小組主要處理獲貸款 /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補助金後的相關事宜。 透過推行清拆計劃及妥善安置居民,近年寮屋人口和寮屋數目均逐步減少。 自2002年12月起,受清拆寮屋行動影響的家庭的安置資格已獲放寬。 寮屋居民只要緊接在公布寮屋清拆行動日@前,已在1982年登記的住宅寮屋居住滿兩年,並符合申請租住公屋的資格,會被視作具備公屋申請已獲得登記兩年。
- 而2022至23年度公屋實際編配約為30,888個單位,較原先估算的27,600個高逾一成。
- 消息指過往兩期的單位銷情理想,房委會為加快將租置計劃屋邨中未售單位「去貨」,將會在今日的資助房屋小組會議中建議將推售租置屋邨貨尾單位計劃恒常化。
- 屆時,住戶可決定是否選擇入住專用安置屋邨,或選擇不遷入專用安置屋邨,而留在現居的過渡房屋單位並申請轉為正式租戶。
- 千居以下的文章,整合了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的演變,以及相關的爭議。
- 政府收回合法商業及工業物業時,相關業主可獲提供被收回物業的公開市值作法定補償。
- 在樓宇設計及設施方面,房委會自2002年起,在新建的公營房屋陸續把「通用設計」概念的主要元素,應用在各類公用地方和單位內的無障礙設施。
如果一個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持牌或已登記寮屋/合法住宅物業中已有不同的核心住戶(核心住戶必須在經濟及社會上獨立),而這些核心住戶欲與同住的家人/其他合法分租戶/其他佔用人分開申請安置 (俗稱「分戶」),可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 每一個個案的處理時間會視乎個案的複雜性及同期需處理的個案數目而有所不同。 地政總署會根據發展清拆計劃的時間表及實際情況,適時聯絡住戶進行資格審核。 政府鼓勵受影響住戶盡快接受地政總署的資格審核,以開展安置及特惠補償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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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估計,籌劃中的專用安置屋邨預計將於2024年起陸續落成。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房協正就專用安置屋邨上述各項事宜擬定細節,並將於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適時向合資格住戶提供有關安排的各項資料。 當受影響住戶到房協辦理安置申請的手續時,會獲安排填寫一份「專用安置屋邨選擇意向書」。
和醫館局的 HLISS 計劃不同,HFS/HPS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按揭可以做 H按。 這是因為每月的房屋津貼是定額,因此很多公務員都會用固定金額供款來承做按揭,用P按息口的浮動性會較低。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而且,由於Hibor高企,現時H按都是供封頂位,和 P按是一樣。 另外,如果選擇每月領取補助金形式,兩人或以上家庭每月可領取$3,800元補助金,個人申請人則可以領取$1,900元補助金,補助金發放期為48個月,毋須償還。 房委会于2022/23年度实际编配了30888个公屋单位,较原先估算多11.9%,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令前一年度公屋租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和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部分拣选单位程序和入伙手续,延至该年度进行。 部分2021/22年度的新单位,如皇后山邨部分单位,也因疫情而未能在去年3月底前入伙,有关数字遂于2022/23年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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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約800個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已在「出售綠置居單位2020/21」下出售,並全數售出。 第二批約500個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在「出售居屋單位2022」下出售,售出率約為99%,只有6個單位未售出。 現時,在約18.4萬個租置計畫單位中,約有3.2萬個單位(即17%)仍未售出,售價為14萬至123萬元不等,平均售價約為50萬元。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2025 房委會發言人指,鑑於租置計畫回收單位在過去兩次的銷售計畫中反應正面,經檢討後,為加快出售租置屋邨未售單位,決定恆常化出售租置計畫回收單位。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房屋及社會服務
消息指過往兩期的單位銷情理想,房委會為加快將租置計劃屋邨中未售單位「去貨」,將會在今日的資助房屋小組會議中建議將推售租置屋邨貨尾單位計劃恒常化。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2025 現居於39個租置屋邨的租戶仍可隨時選擇購買其現居單位,當局同時提出限時特別優惠,為未售出的租置單位新租戶在其租約首兩年內,提供僅為平均評估市值的15%至19%折扣優惠。 消息指出,根據房委會統計,在上述優惠推出前,每季售予現租戶的平均單位數目僅為約680個,而推出優惠後幾乎倍升至每季約1,200個。 就此,房委會建議目標買家將為綠表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合資格人士,而現時39個租置屋邨現租戶,仍可隨時選擇購買其單位;惟買家不會擴至白表,以確保可供編配的公屋單位數量及單位流量。 兩年內轉售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優惠須退還 租置單位首次售出日起計兩年內,若業主欲轉讓單位,須按原價將單位售回房委會,購樓時所得的特別折扣優惠實際金額,亦須退還。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至於農用工具和農舍等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政府也會在同一時間張貼拆除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通知書,邀請受影響人士提出申索。 在清拆前登記時已於持牌構築物/已登記寮屋從事屬 1982 年寮屋管制登記/牌照普遍涵蓋的業務經營,而且並無住戶就同一構築物同時提出補償及安置申索,可獲發放商鋪、工場、倉庫、船排、學校、教堂及觀魚養殖經營者的特惠津貼。 政府是根據香港相關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受影響的註冊土地業權人可按有關條例向政府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資助金額
房委會於2020年12月通過把此計劃恆常化及推出優化措施,將計劃涵蓋範圍擴展至居住在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無獨立設備的「改建一人單位」的長者戶;以及把地區選擇由同一個區議會分區擴大至同一個公屋申請地區。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自置居所貸款計劃」是政府於1988年推出的置業資助政策,目的是鼓勵市民自置物業,希望藉此促進社會穩定,並且增加大眾對香港的歸屬感,幫助市民完成上車的願望。 雖然政策當時獲得不少市民認可,但是其後亦被其他計劃取代,最後甚至終止計劃。 千居以下的文章,整合了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的演變,以及相關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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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 (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 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在處理刪除戶籍申請時,我們也會視乎被刪除的是否關鍵成員而要求申請人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每份申請書只可供加入或刪除戶籍使用,申請人如果需要同時申請加入及刪除家庭成員的戶籍,則須填寫兩份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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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租置單位在首次購入5年後便會「解禁」,業主除可將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外,也可先繳付補價予房委會,然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 另一方面,會議亦討論2023至24年度公屋編配情況,估計將達2.41萬個可編配單位,當中約1.8萬個作公屋申請,包括1.62萬個給「一般申請者」、1,800個給「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等。 而2022至23年度公屋實際編配約為30,888個單位,較原先估算的27,600個高逾一成。 假如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已登記/持牌構築物住戶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在政府實質進場清拆前,被地段業主(或自稱為業主的人士)着令遷出,地政總署署長會考慮酌情允許這些住戶基於恩恤理由申請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並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是否接納申請。 不過,這些住戶必須仍然要符合特惠補償及安置方案下與其他居住在已登記寮屋/持牌構築物住戶相同的資格準則,並須向地政總署署長提出讓後者信納其被着令遷出並不是基於他們可控制的情況及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收取其他方式的補償/安置。 選擇「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受影響寮屋住戶須在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在已登記/持牌住用構築物連續居住滿最少 2 年,並符合房委會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