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近期的綠置居計劃重量不重質,納米化設計根本無法吸引公屋買家,結果大量細單位滯銷,既無法帶動公屋住戶「向上流」,亦浪費珍貴的房屋資源,導致逾20,000宗全長者家庭上樓無期,兩邊不討好。 一般而言,有關文件包括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有關婚姻狀況的文件(如結婚/離婚證書)、有關兒童管養權的法庭文件、收入證明文件(如入息表、薪金發放單)、銀行存摺/月結單、租金收據、資產/住宅業權文件、法定聲明書、醫療報告/證書(如適用)。 而如負責審查的單位認為他/她是最適合照顧子女的一方,第3項條件不適用於在搬離婚姻居所沒有帶同受供養子女的家庭暴力受害人。 社協調查顯示,有申請公屋的受訪者中,五成半人的輪候時間中位數已達三年,接近三成受訪者輪候達五年,更有43%雙老家庭輪候超過五年。 政府今年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的人可申請,一人住戶津貼額1300元,二人住戶2250元。
針對輪候時間進一步延長,政府指現時有過渡性房屋及現金津貼計劃作短期支援。 體恤安置醫生信 體恤安置醫生信2025 獨老及雙老家庭的身體及居住狀況之差,若與一般家庭一樣以三年為劃線,實為過於苛刻。 同時,運房局現時每間過渡性房屋單位的工程資助上限為550,000元,小規模的項目根本難以提供「長者友善」的居住環境,例如易達空間、扶手等設計。 非牟利團隊的社會服務資助欠奉、豁免輪候三年名額不足,亦限制了營運機構大量招收長者的空間。 社署和房署已設立跨部門的轉介機制處理有關公屋調遷、分戶、加戶或其他房屋援助的特別個案。
體恤安置醫生信: 區議員質疑「體恤安置」申請多被拒絕
如果當事人被評定為符合相關甄別準則,社工會撰寫轉介推薦書呈交所屬中心主任作考慮。 為確保審批標準的一致性,每宗獲推薦的「體恤安置」個案會交到社署地區福利專員審閱及批核。 具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和相關社會及/或醫療需要,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案解決其居住問題的個人或家庭,可向各區社署或獲社署授權的非政府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社會保障辦事處等服務單位查詢。 當有條件租約的受惠人士辦妥離婚手續及獲法庭頒發離婚令後,如通過房署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符合「住宅業權審查」的規定及其他適用的特定資格,包括取得子女管養權,可申請把有條件租約轉為正常租約註三。 在編配公屋時,獲得推薦的合資格「體恤安置」轉介內至少一半的家庭成員,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而當事人及其所有家庭成員仍在香港居住。
- 「體恤安置」是一項房屋援助計劃,目的是為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居住問題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
- 曹伯伯一家三口住在「一劏五」的劏房,最多時有十幾個人同住,共用廚房與廁所,若要洗衫只能到天台手洗。
- 社工需深入了解當事人的家庭背景及經濟狀況,以及審核相關資料及文件,以決定其是否符合上述基本條件。
- 然而,有中西區區議員表示,當區的市民申請「體恤安置」,多被社署拒絕。
- 當事人需要提供有關其家庭背景、住屋需要、經濟狀況、可動用的資源及支援網絡等資料及證明文件,以供社工評估之用。
- 社署解釋,未能成功獲推薦的「體恤安排」,主要原因為當事人提供資料顯示其有足夠經濟能力,以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住屋問題;當事人欲以醫療因素獲取「體恤安排」,惟未獲主診醫生推薦;當事人欲以「因特殊境遇而出現社會需要」獲取推薦,惟其個案工作員評估為未能符合推薦資格;當事人的婚姻狀況不明確。
曹伯伯一家三口住在「一劏五」的劏房,最多時有十幾個人同住,共用廚房與廁所,若要洗衫只能到天台手洗。 體恤安置醫生信2025 體恤安置醫生信 他居住的劏房約70平方呎,放了一張碌架床,他與太太睡下床,就讀中四的18歲女兒睡上床,要坐在床上溫書,「很辛苦,但她都理解屋企的情況」。
體恤安置醫生信: 綜援安全網難保障 長者隱居劏房
有能力支付公屋租金(包括以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之租金津貼或其他經濟來源支付)。 體恤安置的申請人需要由個案社工推薦,單位主管、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福利署地區福利專員三重批核,最後交由房署決定結果。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建議,應放寬體恤安置額審批標準,當申請人不滿意審批結果時,亦可以循中央上訴機制,覆檢個案。 「 體 恤 安 置 」 並 不 是 一 般 的 公 屋 申 請 , 而 需 由 專 業 社 工 或 授 權 人 士 為 個 案 體恤安置醫生信 作 全 面 評 體恤安置醫生信 估 。
- 曹伯伯失業後,一家人倚靠綜援生活,若家中開冷氣,每月電費就要600元,加上1700元左右的月租,夏天每月開支已逾2000元。
- 社協調查顯示,有申請公屋的受訪者中,五成半人的輪候時間中位數已達三年,接近三成受訪者輪候達五年,更有43%雙老家庭輪候超過五年。
- 如根據現行房屋政策不能予以批核,而該申請可能有值得考慮的社會、醫療因素或社會福利服務需要,房署會在申請人的同意下,將他們的房屋要求以書面轉介到所居住地區的社署或認可的非政府機構服務單位,以便跟進或提供協助。
- 由於每宗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個案,其問題的性質及複雜性和當事人可動用的資源及支援網絡均有所不同,社工須按每宗個案的情況、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提供的資料,評估其是否符合「體恤安置」的資格。
然而,有中西區區議員表示,當區的市民申請「體恤安置」,多被社署拒絕。 社署回覆中西區區議會時提出數據指,當區多數申請也獲得推薦,部分不獲推薦者,則是不合資格人士。 政府在1998年將公屋選區收窄至四區,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 但目前各區域範圍太廣,市區包括港島及九龍;擴展市區東至沙田,西至東涌。 是次調查發現,除了「租金」、單位設施外,有35%的受訪長者會考慮居所是否「鄰近熟悉的地區」、「鄰近原有居住地方」。 現時選區範圍以致公屋資源錯配,前線所見,不少長者因獲配單位的位置不理想,例如深水埗長者獲得鴨脷洲屋邨,結果被迫放棄編配,拖長輪候時間,同時減慢公屋流轉,實屬可惜。
體恤安置醫生信: 公屋輪候勢「破四」 長者勞碌半生等到死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表示,「超租津」或隱居板房床位的長者比比皆是,她建議提高一人租津至可負擔劏房租金的水平,並將長者可領取現金津貼的輪候公屋時間,由現時的三年放寬至一年或以上,提早緩和其住屋壓力。 政府早前公布的貧窮情況報告,貧窮人口創有紀錄以來12年新高,貧窮長者人數增加。 不少貧窮長者居住環境惡劣,但輪候公屋人數大排長龍,一般家庭平均輪候時間創22年新高,當中單身長者輪候時間高達3.8年。
體恤安置醫生信: – 體恤安置
長者公屋輪候宗數超過2.2萬宗,有團體調查發現,劏房租金中位數達3550元,佔收入約四成,而現金津貼金額不足,長者劏房住戶倒貼生活費交租情況普遍。 綜援的所謂「安全網」無法保障長者住屋,團體促請政府改善政策,讓長者安居。 現時的機制不變,這群長者隨身體機能以致入息減少,面對上樓無望,往往選擇:一、住屋環境不斷惡化,由獨立廚廁的劏房搬至較便宜的板房、床位,沒尊嚴地老死;二、部分長者永無老樂窩,有機會選擇提早申請資助院舍,間接增加安老服務的人手、財政壓力,有別於「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的政策方針。 申請人不論本人或其配偶,只要一方/雙方是資助房屋前業主便喪失申請公屋資格。 公屋申請指引「2.2.4」表明,申請人必須在五個特殊原因下,方會再度獲申請公屋資格,但部分條件例如破產、申請綜援過於苛刻,特別不利希望自力更生的長者。
體恤安置醫生信: 引用:識得有個人 體恤安置 頭撘尾 一年上樓 不過
他曾於2018年申請公屋,但因婚姻問題不合資格,去年才再申請,「現在只希望能早點上樓,有電梯用」。 (大公報記者 體恤安置醫生信2025 王亞毛)69歲的曹伯伯居住在深水埗一幢唐樓的九樓劏房,本任職點心師傅的他,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失業,其後中風,不良於行,現時倚靠綜援金生活。 體恤安置醫生信2025 輪候公屋未獲配屋上樓,又無力遷往有升降機的大廈居住,出入要拄着枴杖「撐」九層樓的樓梯十分辛苦,令他不敢踏出家門。
體恤安置醫生信: 香港文匯網
社署解釋,未能成功獲推薦的「體恤安排」,主要原因為當事人提供資料顯示其有足夠經濟能力,以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住屋問題;當事人欲以醫療因素獲取「體恤安排」,惟未獲主診醫生推薦;當事人欲以「因特殊境遇而出現社會需要」獲取推薦,惟其個案工作員評估為未能符合推薦資格;當事人的婚姻狀況不明確。 可是,現時政府卻完全未有針對唐樓及不適切居所床位長者有任何經濟或住屋改善上的支援,令長者難以安居。 調查顯示,共有接近三成長者表示過去一年曾於單位或樓梯內跌倒,可見不適切居所危害長者安全。
體恤安置醫生信: 不適切居所長者住屋需要研究報告 發佈會
經濟壓力未能租住更衛生環境,受訪長者的健康亦明顯較同齡長者為差:調查發現,有接近五成長者自評健康為「差」或「非常差」,只有不足兩成長者自評健康為「好」或「非常好」; 對比全港長者中只有一成長者自評健康為「差」,四成長者自評健康為「好」或「非常好」 ,可見居於不適切居所長者自覺健康較差。 健康欠佳,受訪者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更只有50呎,而且亦有鼠患、木蝨及通風等問題,反映居住環境除了狹小外,亦存在衛生問題,完全未能體現符合聯合國訂定的房屋指標。 然而是次調查中,不適切居所的受訪長者年齡中位數達67歲仍要憂心「無瓦遮頭」。 分別有95%及12%受訪者表示,因「經濟困難」及「離婚」租住不適切居所,亦有是因「子女另組家庭」(4%),反映長者因人生經歷變化、經濟波動等無奈原因,租住不適切居所。 社署在收到一切所需文件後會盡快將合資格的個案推薦予房署考慮,並由負責社工以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讓他們知道轉介推薦的進度及結果。 房署在接獲社署的轉介推薦個案後,會盡快進行資格審查,及通知合資格的當事人配屋的安排。
體恤安置醫生信: 過關斬將/體恤安置計劃嚴苛 長者輪公屋如鬥長命
而陳則被控於2017年2月17日與2017年8月26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非法殺死鄧桂思。 【on.cc東網專訊】身為乙型肝炎帶菌者的兩女母親鄧桂思,2017年因腎病到聯合醫院覆診,惟該院兩名醫生疑因「開漏藥」,導致鄧婦出現急性肝衰竭,轉往瑪麗醫院兩度換肝後於同年死亡。 法庭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8月29日再訊,以便執法部門繼續調查,期間兩人續准保釋。
體恤安置醫生信: 引用:識得有個人 體恤安置 頭撘尾 一年上樓 不過
註三: 與配偶共同擁有私人住宅物業或居者有其屋單位的當事人,在等候法庭就物業的業權作出判決期間,房署會根據社署的推薦,暫時豁免有關「住宅業權審查」的規定,而特別考慮向其批出有條件租約。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早前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不少人收入不足夠生活,若政府最初設定的八萬五建屋計劃如期落實,社會怨氣沒這麼大,樓價不會飆升太多。 他以曾替政府做退休保障研究為例子,每個長者退休後有基本收入,就是目標,老年金亦要訂個目標維持基本生活,有客觀標準,除了住屋,要按衣食基本維持3000元。
體恤安置醫生信: 不適切居所長者住屋需要研究報告 發佈會
跌倒是本港長者受傷的最主要原因,每年逾四萬四千人次因此住院 ,調查發現居於不適切居所的長者跌倒風險明顯較高。 行動不便的長者中,高達七成人(73%)表示居於沒有平地電梯的單位,被迫要行樓梯出入。 房署接獲社署推薦後,會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住宅業權審查」、及居港年期等的規定,並為合資格的當事人作配屋安排。 註一: 「體恤安置」甄別準則適用於「體恤安置」下設立的「有條件租約計劃」和「長者自住業主特惠安排」。
體恤安置醫生信: 過關斬將/體恤安置計劃嚴苛 長者輪公屋如鬥長命
社 會 福 利 署 ( 社 署 ) 負 責 向 房 屋 署 推 薦 個 案 。 房 屋 署 接 獲 有 關 推 薦 後 , 會 向 當 事 人 進 行 詳 細 資 格 審 查 , 並 向 合 資 格 的 當 事 人 編 配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單 位 。 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創新高,截至去年12月底,房委會共收到150,200宗一般公屋申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 一些有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申請人,可以申請「體恤安置」,由專業社工或非政府機構社工評估後,社署會向房屋署推薦個案,之後可加快編配進度。
十八歲以下的子女,不論是否在香港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或在港出生並已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體恤安置醫生信2025 社區組織協會於最近兩個月,訪問調查190名60歲以上居住環境惡劣的長者,43%受訪者依靠綜援生活,現時綜援一人租金津貼僅2515元,而領取綜援長者的資產中位數只得3500元。 體恤安置醫生信 社協表示,綜援租津追不上市價,40%受訪長者只能選擇「超租津」,倒貼生活費交租,而24%受訪者選擇犧牲基本住房標準,居於板房或床位並共用廚廁,讓自己不至於「無瓦遮頭」。 然而,本港政府偏偏反其道而行,連串的房屋及福利政策失策,導致基層長者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年紀漸長身體老化,長者即使期望自力更生亦困難重重,面對經濟困境及缺乏親友支援,長者只好依靠政府資助(「綜援」(43%)及「長者生活津貼」(11%))生活。 當中,約4成半長者的資產少於10,000元,領取綜援長者的資產中位數更只是3,500元,如遇到突然的身體或住屋轉變,根本難以應付。 當事人需要提供有關其家庭背景、住屋需要、經濟狀況、可動用的資源及支援網絡等資料及證明文件,以供社工評估之用。 圖:社區組織協會於最近兩個月訪問調查190名60歲以上居住環境惡劣的長者,當中43%受訪者依靠綜援生活。 曹伯伯失業後,一家人倚靠綜援生活,若家中開冷氣,每月電費就要600元,加上1700元左右的月租,夏天每月開支已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