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物業資產分配上,如有立囑人持有一個全權持有的物業,或是分權持有物業例如50%權益,最終分配上,會依照立囑人在平安紙上的意願,在立囑人身故後將有關權益傳予受益人。 聲明﹕ROOTS上會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送贈契2025 ROOTS上會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 某些大型銀甚至不會為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到市場的機會。
- 另外,亦要了解清楚獲贈物業的朋友會否有打算出售物業到市場上。
-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 但姑勿論怎樣,只要判定為「失實陳述」,合約都voidable,可以撤銷,可由原告提出「踢契」。
- 此類家庭擁有相對強的購買力,可將物業重新做按揭套現,添置額外單位,作為日後子女的第二居所。
今次文章就和各位介紹一下甚麼是送契樓,以及這種送贈的樓契有何特別。 送贈契 可能代理會說,「物業破產不影響按揭」只能視作一個意見參考。 表面上,「最理想」只是「意見」,但法庭卻裁定這是「事實」。 當日陳小姐原本只打算向三至四間銀行申請按揭,最終一共申請了八間,即使有律師信說明個案、亦有銀行出信證明他們財力沒問題;但花旗、中銀相繼拒批按揭,部份銀行更沒有回覆。 作為持牌人士,地產代理具備專業知識,有責任為物業查冊,如發現「送契樓」,亦必須向準買家提醒按揭風險。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送贈契: 物業或被收回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獨家A.I.按揭評估,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以衡量是否落訂買樓及應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我們亦提供精準的智能按揭計算機方便各位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及每月按揭供款額。 將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可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所以,一般來說銀行並不會借按揭給過去五年內擁有的送讓契,以避免有人明知自己負債纍纍而刻意將物業轉贈再申請破產以套取按揭借款的做法。 代理更指,賣方堅持物業沒有問題,所以代理不能做任何事,而且會根據法律部同事意見去處理,不用再牽涉代理在內。 送契樓即是「無償轉讓契」的物業,透過查冊,土地註冊紀錄上「代價」的一項,會顯示為「Nil consideration」,或者只以橫線列出。 有關措施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生效,所有在該日期或之後簽署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將不獲延遲繳交印花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送贈契: 按揭專區
由於香港破產條例的關係, 贈送物業者, 如於送出物業起計, 五年以內破產, 其債主可以視此行動為故意轉移資產避債, 從而透過破產管理局追索回該物業. 即使成交價為$0,但稅局會自行替物業作估價,然後以此為計算印花稅的基準,也即是說「送契」同樣納入印花稅的徵收範圍。 這種業權轉讓較多出現在父母將物業送贈予子女,或者是年紀老邁的長者預先將物業給予子孫以提早處理離世後的資產分配安排。 另外,如想業主想將物業留給子女,亦可以「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 除了長命契外,一些立囑人持有的資產,並不能通過平安紙傳予受益人,有關資產包括以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信託持有的資產,以及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單。
有人會以「送讓契」方式饋贈單位予下一代,而成交價將為0元,不過,要注意的是,即使款額遠低於當時樓價,亦有機會被視作送契樓。 而且實際條款限制就較為複雜,隨時對日後按揭、稅務及業權均有影響。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送贈契: 甚麼是「無償轉讓契」?
那要將來出售此物業就有難度,所以為免簽完買賣合約後要花額外現金買樓,最好事前上網查冊。 而地產代理也有責任告知買家單位是否送契樓,並提醒對方購入物業後的風險、按揭問題等。 業權不穩,自然構成風險,所以對於一些在5年內顯示為送契、無償轉讓契的單位,都不獲批按揭,更嚴重者,遠至8年前的送契樓都不獲批按揭,即5年期限不是一個按揭審批的標準。 把物業送贈他人看似簡單,但涉及不少法律風險,如果下一手業主打算買入的單位屬於送贈物業,要密切注意土地註冊日期上的送贈日期。 根據《破產條例》,如果贈予人在5年內有把物業以低於市價形式送贈他人,債權人有機會把向法庭要求追回有關物業。 即使5年內物業已經賣給另一名買家,法庭可以裁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物業。
- 如上面所說,送讓契的按揭冷凍期一般為五年,實際上此五年只是「最低消費」。
- 因為「送契樓」牽涉《破產條例》,若送契人士在五年內破產,破產管理局有機會認為是欺瞞財產來作轉讓,所以有機會收回物業。
- 亦即是,如於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新業主仍要支付SSD。
- 在香港的樓市市場上,確實有送樓的做法存在,而這種物業稱之為「無償轉讓契」。
如任何「附加額外印花稅」未能於限期前繳付,亦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附加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印花稅署可以追討民事債項的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consideration) 是否為零外,若代價嚴重偏離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 而按揭的整個精粹, 就是借款人利用物業抵押給錢行, 然後租錢來買樓, 倘偌借款人無力還款, 銀行便可以將物業變賣, 以作抵債之用.
送贈契: 獨家A.I.按揭評估
物業是按揭貸款中的抵押品,若借款人無力還款,銀行可將物業變賣抵債,但由於送契樓存在被破產管理署討回的風險,故此對於銀行來說,替未滿5年期的送契樓承造按揭是存在高風險的。 送贈契2025 因此,若想將物業轉予子孫,或夫婦間轉讓,可以考慮以近親轉讓,雖然需要繳交印花稅,但可近親轉讓可享豁免額外印花稅,而送贈契則不獲免。 業主可以找估價最低的銀行作為轉讓價參考,避免太低成交價,影響了買方的業權。 透過網上查冊,會將有間轉讓紀錄記下「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另外,若成交價嚴重低於市價,例如銀行估價600萬元,但成交價為300萬元,銀行亦會懷疑有關成交是「送契樓」,而不會提供按揭。
送贈契: 【新手教學】3分鐘搞清「轉讓契」VS「送讓契」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送贈契2025 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如想知道物業是否送契樓,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是否有過去 5 年的紀錄「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送贈契: 買家的自我保障
由於「送契樓」的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加上一旦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銀行一般都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某些大型銀甚至不會為8 至 送贈契2025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到市場的機會。 指業主將業權贈了親人,最常見的例如夫婦、親子之間的送贈,成交價為零,在土地註冊處上會以Deed of Gift反映出來。 如果網上查物業資料,除了要看看物業在5年間有沒有以上字眼外,都要看看如屬轉讓契的話,金額有否註明,如沒有,則叫無償轉讓契,也是送契樓的一種。 前段提到,如果成交金額大大少於市值樓價,都有機會被視為送契樓。
送贈契: 按揭查詢
因為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 同時,用轉讓契做近親轉讓可享免額外印花稅(SSD),但用送贈契則不獲豁免。 亦即是,如於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新業主仍要支付SSD。 此類家庭擁有相對強的購買力,可將物業重新做按揭套現,添置額外單位,作為日後子女的第二居所。 而另一種「父幹」的手法,是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的情況,但有關過程,要極度小心處理,建議找專業人士查詢及了解。 送贈契2025 就算並非「送契樓」形式轉讓,而純粹以低於市價交易,稅局也有權追收跟市價計算的印花稅差價,而且由兩個名甩至一人名,銀行可能需要重新批核按揭,包括按揭成數,以及能否通過壓力測試。
送贈契: 銀行對送契樓的態度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以送契方式轉贈物業,除了可能影響未來的按揭申請及買賣外,送契本身其實沒有特別的好處。 以印花稅為例,即使物業是一方「送」予另一方,業權的轉移一樣要按物業市值支付印花稅,如果雙方是直系親屬,便要按第二標準稅率(最高為樓價4.25%)支付從價印花稅。 而以「送契」形式將物業轉讓,其成交價為$0,是為無償的樓宇交易。 在土地註冊處(田土廳)登記的成交價亦會為$0,在物業查冊會備註為Dead of Gift(贈契)。
送贈契: 樓宇轉名大忌!用「送贈契」送樓,恐釀業權+按揭問題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送贈契: 「轉讓契」無後顧之憂?
另外,如擔保人有按揭、或其他負債如私人貸款、分期付款等,會將自身負債計算在内,壓測要求更高。 送贈契 此外,曾經有新盤的賣樓條款中,接受買家抵押舊居,在支付10%首期後,發展商會借出120%的貸款,當中90%用作支付新樓的貸款;而餘下30%則用來償還舊樓按揭。 (四) 受贈人與贈與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擇一檢附,但地政事務所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免附)。 二、 先向本市稅捐稽徵處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再到贈與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贈與稅,於繳清稅款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贈與登記。
這時候,由於物業已經不屬於你,借的貸款已到了你手,銀行變相無從追討所借出的貸款,成為了他們借錢的風險。 此追溯期所指的是,如果一個人申請破產,此人在過去五年內擁有的物業將會作廢,並需要變賣物業還錢給他們的債主。 為促成交易,代理少收了收部份佣金,最終買賣雙方同意以773萬元成交,並即場簽署臨約;簽約前代理展示查冊文件,當時業主要趕飛機,代理表示已看過查冊文件,所以會把重點告訴她。 當時代理指出,業主曾經破產,但事件在2015年已解決,所以物業沒有問題。 首次置業的陳小姐(假名)跟外籍男朋友,在今年八月中,透過美聯物業旗下的地產代理參觀東涌一個屋苑,覺得單位各方面質素符合自己條件,便向代理表示有興趣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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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一些處理手法較不良的經紀會刻意隱瞞物業的狀況,這時候就只能靠買家自己「醒水」去查冊。 如果稍一不慎簽訂了臨約才發現是轉讓契,而你又無法接受不能申請按揭的限制,就有可能要面對撻訂的結果。 香港人有一個買樓夢,如果再 dream big 一點,有人甚至希望會有位天使下凡,看見你今生做過的好事而決定買層樓免費送給你。 確實,在內部轉讓物業或近親轉讓物業的做法以外,有一種轉讓是完全無償的物業轉讓,是可以由毫無血緣關係的人,以零成本的方式將物業送給你。 在香港的樓市市場上,確實有送樓的做法存在,而這種物業稱之為「無償轉讓契」。
送贈契: 代理責任:提醒送契樓的風險
一般近親轉讓都是用「轉讓契」的方式,較無後顧之憂,即使擔心受贈人隨即變賣物業,業主大可以選擇不完全轉讓出百分百業權,如轉讓 70% 至 80%,對方便難以轉售。 業主如果想將物業轉予子孫,或夫婦間轉讓,不要以為使用「送讓契」(Deed of 送贈契2025 gift)轉讓,便能豁免買賣印花稅。 因為,稅局仍會按市場估價收取印花稅,同時日後新買家亦會難以造按揭,令出售更為困難。
送贈契: 【按揭擔保人】找按揭擔保人要注意什麼? 按揭擔保人風險一覽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轉讓,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送契樓的確能達成目的,讓原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但絕對不是低成本。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但現實是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一種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的操作無異。
送贈契: 土地登記類
與轉讓契做近親轉讓不同,後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但送契樓不能。 所謂送契樓其實是指業主將業權贈了親人,最常見的例如夫婦、親子之間的送贈,成交價為零,在土地註冊處上會以Deed of Gift反映出來。 如果網上查物業資料,除了要看看物業在5年間有沒有以上字眼外,都要看看如屬轉讓契的話,金額有否註明,如沒有,則叫無償轉讓契,也是送契樓的一種,而如果金額大大少於市值樓價,都有機會被視為送契樓。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送贈契: 送契樓的解決方法: 近親轉讓
地產代理協助處理物業交易時,如果發現物業以送贈形式交易,會提醒準買家法律及按揭風險。 送贈契 送贈契2025 以送契方式轉移業權,並無明顯的好處,新業權人在5年內都難以申請按揭,也會影響未來轉讓時的客路。 原因在於,以送契形式轉移業權,在土地註冊處會有有相關登記。 由於送契後,物業在5年內難找銀行承造按揭,準買家如在查冊時發現心水物業涉及送契,宜多加留意。 包括要有財務準備,在簽署買賣合約後,如未能獲銀行批出按揭,可能需要以現金支付樓價,完成交易。 今次涉事代理為本港上市公司美聯集團,我們曾經發信向美聯查詢,回覆指他們職員處理交易時已就單位進行查冊,發現業權較特殊,故即時向律師樓查詢,並告知準買家單位情況。
送贈契: 地產代理有否「失實陳述」?
看見有送讓契的話, 便要先學銀行查詢按揭事宜, 不然, 送贈契2025 申請按揭被拒, 你便會大失預算了呀. 平安紙其實沒有規定格式,但要成為有效的平安紙則會有一個基本要求,包括必須要書面寫明內容,以及清楚說明資產的分配方法,而立囑人亦要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簽署。 另外,在見證方面,則要有兩名見證人當面簽署,並委派一人當執行人為立囑人辦事,而見證人不能是遺產受益人,以免存在利益衝突。 如上面所說,送讓契的按揭冷凍期一般為五年,實際上此五年只是「最低消費」。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額外印花稅」,一般而言,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 同樣地,為可予徵收「額外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加蓋印花的期限,與有關從價印花稅的期限相同,即為該轉易契簽立日期後30天內。 「附加額外印花稅」(即舊稅率與新稅率所計算出的差額)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