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指,當局曾向相關住戶查問,發現影片中的女子並非屋主或住戶,揭發影片做假,「嗰個屋苑無600呎單位……連深圳有樓都唔係真。」當局會續查有關個案。 早前一名身穿運動內衣及瑜伽褲的「全職媽媽」,拍片介紹600平方呎東涌公屋海景單位短片,影片在小紅書瘋傳,後來被指在深圳擁有物業,不少網民質疑她濫用公屋。 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有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公屋單位。 此外,非住屋開支則是參照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期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結果釐定,並於兩次調查期間每年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剔除住屋開支)的最新變動,或按入息因素的名義工資指數變動進行調整,以較高者為準。
- 戶主在未經程序的情況下,將公屋借予他人居住,將涉嫌濫用公屋指控,經屋邨或房署工作人員查實後可能面臨警告,甚至即時終止租約的懲罰。
- 房署已向首批8.8萬租戶發出是否擁有本地住宅物業的申報表,警告未交表的住戶將是調查的重要線索;對2.5萬公屋戶隨機查冊,共發現59個家庭有成員在本地擁有房產,最近亦接獲舉報成功收回在內地擁有物業及商舖的公屋住戶單位。
- 面對單位即將被收回,事主大感無奈,直指多人家庭即使有人長期離港,亦不會被取消戶籍,質疑政策針對單身人士,變相鼓勵居民申領綜援以免喪失居住資格。
- 此外,我們也為有特殊需要的租戶提供外展服務,包括上門為長者及弱能人士辦理有關租約及戶籍的申請。
- 周表示,現時社區對獨居長者的支援相對不足,普遍獨居長者都缺少社交活動,平時亦無人上門探訪。
當你的子女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獲核實後,他們在外國護照上註明的香港逗留條件將會被註銷;到時你可為他們申請在其有效的外國護照上加蓋簽注「已核實持有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如果你的子女未滿11歲,他們符合資格並持有有效的外國旅行證件,可申請在其有效的旅行證件上加蓋已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簽注。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循此計劃申請公屋;但必須同時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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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二中,朱梅葉女士將公屋借予她的親戚居住,自己長期在廣州治病,而沒有通知房屋署,有可能觸犯條例。 戶主在未經程序的情況下,將公屋借予他人居住,將涉嫌濫用公屋指控,經屋邨或房署工作人員查實後可能面臨警告,甚至即時終止租約的懲罰。 有單身公屋住戶因工作關係需經常離港,卻被房署以濫用公屋為由終止租約。
- 「保證書」持有人日後如有入住公屋的需要,可攜同有關「保證書」到原居屋邨辦事處辦理手續,如符合當時申請公屋的資格及其他條件的規定,在資源許可的情况下,可在原住公屋地區再獲配公屋單位。
- 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 房署經過水電錶的調查後,認為該單位存在丟空問題而向朱女士發出終止租約警告。
- 事件經過當局跟進調查,雖然最終被證實是「炫富」造假,但也說明市民非常關注濫用公屋的問題,對不公平現象深惡痛絕。
- 羅淑佩指,房署已派員監察小紅書、Carousell、Airbnb等網上平台,每當發現懷疑有人濫用公屋,便會展開追查,當中已有不少成功個案。
- 鄭認為,十次的家訪次數已經足夠,當屋邨經理親自調查的時候也會有明確記錄,不會出現調查次數不足的情況。
此外,對於通過查核而申請公屋資格得以保留的申請者,從查核日期起計五年之後,倘若屆時仍屬查核目標之內,需再次接受查核。 在2022年12月底,約有 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96,200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在2022年第四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3,8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680宗。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62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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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的單位數目不算少,但或許只是冰山一角,實際濫用情況可能更嚴重。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正如房署指出,今年截至11月已成功追回約2000個,有信心收回單位較去年多,這固然值得點讚,同時也說明仍有不少漏網之魚,有待清查。 住屋是香港市民共同面對的問題,實在需要社會各界人士互相包容、加強協商、同心合力方能覓得出路。 過往每當政府定出規劃公屋用地之時,總有人表示另有更好發展的土地,結果公屋土地發展時間一再延長,才有今天的以非常辦法及成本,補救多年累積下來的問題。 劏房居民其實亦想自己租樓買樓,可惜拚命工作、掙扎求存,人工遠遠追不上樓價及租金升幅,僅能租下與老鼠木蝨共眠的劏房甚至牀位,絕望地等待無了期的公屋。 記者今早(9月1日)重返現場,有鄰居表示,肇事單位的住客為一名七旬翁,據知他已經退休,但鄰里間一直沒有溝通,伯伯生前的行為亦無異樣。
「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是公屋入息限額的倍數,每年會按經修訂的公屋入息限額而作出相應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調整。 2023/24年度的公屋入息限額獲得通過後,「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和資產限額也會相應調整。 參考以往做法,小組委員會通過將1人至5人家庭的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2022/23年度)水平;6人及以上家庭的入息限額,則按照既定機制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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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表示,現時社區對獨居長者的支援相對不足,普遍獨居長者都缺少社交活動,平時亦無人上門探訪。 他認為,政府應該撥款加強社區的網絡聯繫,例如組織邨民義工團上門探訪、增加送飯及陪診義工的名額等。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一名已婚港女發文訴說,指因需要照顧居公屋母親而搬去跟她同住,至最近作為戶主的母親離世,她擔心無法「轉名」被房屋署趕走,或被要求搬往較細的一人單位,希望將丈夫加入戶籍,免被要求搬遷。 以現行的公屋入息及總資產限額為標準,在富戶政策下,如果公屋租戶的入息超出入息限額的5 倍,家庭總資產超出入息限額的100 倍,又或者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就必須遷出單位。 以二人家庭為例,富戶家庭入息限額是$97,750,富戶家庭總資產限額是196萬。
當記者問及房署職員有無具體調查規定時,房署職員表示,沒有固定標準抑或明文規定,視乎具體個案情況而定。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然而,在此事件中三次的家訪次數也與房署蕭姓職員提出的十次最低家訪次數差別較大。 杜先生表示,房署家訪發現住戶並不在家而向他提出警告,他因而放棄原有工作,家庭收入每月減少千餘元,因其認為房署調查方式合理,願意配合調查。 本網記者向房署查詢後,該署派員到上址調查,房署發言人表示,調查發現涉事單位於厠所及露台懸掛著多套粉紅光植物補光燈,相信因此被誤以為是光管招牌。 如有租戶被發現利用公屋單位作違法用途,署方會轉介警方跟進,並採取所需租約行動。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根據房屋署公營房屋政策乙部第七章規定,只要戶主證明到極需他人照顧,而直系家屬出示有效文件,證明與住戶的親屬關係,就即可入住該單位,並需每六個月申報居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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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向首批公屋租戶派發表格,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今日是交表的限期。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呼籲,仍未交回表格的租戶今日內提交,如果不交表或蓄意拒絶申報,最嚴重可被即時終止租約。 也有網民指港媽非常厚顏無恥:「好彩個老母係戶主咋,如果唔係無端端比人呃埋層公屋」。 如果因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或違反租約規定,而被房委會在2006年後除名的18歲市民,由終止租約日後起計2年內不得申請公屋。 而且到日後再次申請,分配公屋時,這一類申請人將不會分配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之前公屋更佳的單位,算是一個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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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聆訊中房署職員表示,在採取了三次的家訪調查後發現住戶均不在家,提出警告後雖再探訪發現已有人居住,但由於其兒子並非經常居住,故亦屬違反了相關租約規定。 房委會日前公布公屋最新輪候時間,今年第三季平均回升至5.6年,按季增加0.3年,是自2022年3月以來首次錄得反彈。 房委會預計,平均輪候時間在2024年上半年仍會上升,說明本港公屋資源依舊緊缺。 一方面,政府當然要想辦法提速提量,持續增加公屋供應;另方面,亦要緊鑼密鼓,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打擊濫用公屋,回收單位增加流轉,以確保資源用得其所,體現公屋政策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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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提供有關文件以證明屬上述何種情況,並提供有關資助物業的土地註冊處前業主和現業主紀錄,以供房屋署考慮。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羅淑佩指,房署職員接獲有關舉報後,透過平台上傳的照片,鎖定啟德屋邨一個單位,追查後證實違反租約,當局於是發出遷出通知書,戶主雖作上訴但不成功。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去年一項調查,訪問了173名現正或曾獨居在不適切居所的人士,當中近9成(89%)人表示,他們因住屋開支而節衣縮食,有8成人因租金昂貴、擔心被加租而感到普通或極度困擾。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此外,有近7成半受訪者已經或正在申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4.6年,最長輪候時間為18年。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在上訴聆訊中,曾小姐認為房署宣傳不足,自己不知道出國留學而丟空公屋,需要通知當局。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而且三個月的調查時間亦不盡合理,她更質疑房署在此期間的調查方式是內部隨機決定,沒有實質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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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而收入水平超出規定限額的家庭,須繳交額外租金;凡入息或資產超出所定限額(分別訂為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及100倍),或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家庭,則須遷出公屋。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馬又指房署以「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為由收回單位,有歧視單身住戶之嫌。 馬指普通三人家庭,倘有家庭成員到外地工作或讀書,將有機會變成寬敞戶,卻未曾聽聞有人因此被指濫用公屋,「今年頭四個月都有返嚟香港成個月,都唔得,上訴都冇用!」馬指為免變成無家可歸,現已申領綜援。 對濫用公屋資源的人不能姑息,強制申報、加強抽查、加重罰則,是打擊公屋丟空或違規使用的有效手段。 有效發現和遏止濫用,讓公屋資源更公平地分配到有需要的市民手上,乃是應有之義,政府任重道遠,不能辜負公眾期待。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長者擔心賊人入屋
不過,也有網民建議港女忍一忍,待內地重新開關口後,期待媽媽回去內地生活。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下,不少公司採取在家工作減少同事間的接觸,也有部分公司索性關掉辦公室,節省開支。 雖在家工作較自由,但有28歲港女於討論區發帖,指與其媽媽共住300呎公屋,家中沒有房間,而媽媽經常性大聲說話令她難以專心工作,雙方經常吵架,港女更表示,「24小時對住呢個廢老人都癲」。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在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朱梅葉女士是九龍竹園南村一間公屋的承租人,由於她患上認知障礙症(一般又稱腦退化症),加上行動不便,需在廣州居住治病,待病情轉好後再返港居住。 房署經過水電錶的調查後,認為該單位存在丟空問題而向朱女士發出終止租約警告。 上月底,該港人在facebook群組「英國香港人生活交流區」發文,指出自己計劃今年年底跟伴侶前往英國,而姐姐就會留在香港。 事主很久之前與家姐以兩人名義聯名申請公屋,近日收到消息可以去揀樓,他擔心自己移民的計劃會影響姐姐獲派的公屋。 羅淑佩指出,署方抽查個案時,會與土地註冊處比對資料,保安員巡查時亦會留意單位是否長期空置,署方亦會向水務處了解,有關單位用水是否正常等。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申請資格
而過去三年,租戶因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並經上訴委員會審理的個案每年平均約250宗,審理後而有關遷出通知書被確認、修訂或取消的每年平均個案分別約為160宗、50宗和40宗。 有關申請將以「夫婦經濟來源限額」進行經濟審查,以評核申請人領取廣東計劃下的津貼的資格。 在公屋資源有限而需求持續殷切的情況下,我們需優先照顧在本港居住,希望入住公屋而又符合現行公屋申請資格(包括必須在本港居住)的申請人。
她續稱,半年前發現肇事單位傳出異味,她曾向保安員投訴,但保安沒有報警,事件逐不了了之。 帖文成功引起當區區議員注意及留言提供協助,直到昨日傍晚6時,樓主更新帖文指出,「感謝大家幫手推post,房署剛約我7點處理!感謝大家!」,並於7時許再更新道「已完成維修」。 該名居民於昨日(11日)下午2時在fb群組「大埔 TAI PO」發文貼出照片,只見接駁在廁所天花板的U型隔氣彎管位置嚴重漏水,如同水舞間般,幸好滲漏的水較清澈,而非糞水,但已十分影響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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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涉及土地規劃和運用的項目,輿論便傾向將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及社會發展放於對立面,此舉不但不利理性討論,更造成社會進一步撕裂。 香港正面對土地短缺問題,當中不止欠缺土地建屋、用作商業發展(辦公室樓宇),興建公共設施的土地同樣緊張。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3月17日)討論2023/24年度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檢討的結果,並通過不同家庭人數申請者的建議入息及資產限額,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下文詳細介紹最新家庭住戶入息及資產要求,以及非長者一人申請租住公屋的計分制度。
另外,小組委員會亦通過將所有家庭人數住戶的資產限額按既定機制上調1.9%。 不過,發言人亦指出,由於本地經濟正從疫情所帶來的影響中逐漸恢復,作為公屋目標群組的低收入家庭的生計仍受到嚴重影響,在釐定2023/24年度公屋入息限額時,需繼續作出例外處理。 移民潮下,有港人在年底計劃定居英國,可是之前跟家人一起申請公屋,未有除名下獲得批核去揀樓,事主陷入兩難,擔心自己移民除名會失去公屋,連累了留港家人需重新輪候。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另外,有網民建議港女搬走,「唔想忍就自己搬出去,或者靠男朋友吧」或「搬走租劏房好過,快靚正,如果人人咁都得嘅話,就唔使人排公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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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租戶只是短期離港工作而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房委會對個別個案會作酌情考慮。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 在處理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時,房屋署職員會作出適當的部署及按實際情況於不同時段突擊巡查單位,如在早上、日間、夜間或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然而,倘若租戶因出外工作而未能接觸到房屋署職員,可以向房屋署提供其在單位居住的證據,以證明並非「經常持續不居住於單位」。 對於租戶須離港工作而不能經常持續居住在公屋單位,為善用房屋資源及考慮到租戶的需要,房委會會向自願交回公屋單位的租戶發出「保證書」。 「保證書」持有人日後如有入住公屋的需要,可攜同有關「保證書」到原居屋邨辦事處辦理手續,如符合當時申請公屋的資格及其他條件的規定,在資源許可的情况下,可在原住公屋地區再獲配公屋單位。
政府應該鼓勵健康商業模式的「劏房」,大家算一算,十萬個劏房戶,劏房月租中位數為 4,800 元,即是每月5億、每年60億的經濟生態。 總括而言,要將因長者離世帶來的公屋租住問題影響減到最低,最理想的辦法是長者盡早以綠表資格購買未補地價房屋,成為業主,離世後子女可以繼承物業,就無需擔心居住問題。 是有的—如果租住的公屋是租置計劃的屋邨單位,而長者又符合資格的話,就可以申請以「零首期」購買現居的公屋單位。 羅淑佩指,房署已派員監察小紅書、Carousell、Airbnb等網上平台,每當發現懷疑有人濫用公屋,便會展開追查,當中已有不少成功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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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屋資產限額,則參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通脹率)於年間的變動調整。 若嚴格根據既定公式計算,在2023/24年度,6人及以上家庭的公屋入息限額會上調,而1人至5人家庭的入息限額則會下調。 記者針對收回空置公屋調查手段詢問房署具體政策,房署未能作出明確解釋,惟表明存在既定機制,在深入調查的過程中會「因時制宜,採用不同的策略」。 一般來說,我們不會主動就戶主夫婦離婚後,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公屋單位。 公屋戶主長期不在港2025 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