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浙江寧波,1949年出生於上海,4歲時定居香港,在港接受教育,19歲畢業後從事教育工作8年,後轉往地產行業任職。 除房地產外,施永青在香港以私人名義創辦免費報紙《am730》,並開設專欄親自撰稿,專欄除議論時事外,更深入淺出分享其營商、管理實踐經驗及人生哲學等,廣受大眾歡迎。 施永青還身兼香港房屋委員會成員、香港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成員等公職。 有人可能會覺得加多20%的地積比例太多,有刻意向地產商輸送利益之嫌。 我同意,讓發展商有更多的發展權,確是會提供更多的賺錢機會。
- 如發展局局長拒絕授權進行發展項目,他/她須下令市區重建局於憲報刋登公布,宣布撤回該項目。
- 如未能收購土地的全部權益,市區重建局或地產商可能會通過收地或強制售賣的方式,收購其餘土地。
- 當社區更多元,有更多商戶連繫區內不同的階層時,便會漸漸演變出其獨有的文化。
- 市建居開出的收購價,會比市價較高,讓居民有能力購置地理條件相近的物業。
- 卑利街、嘉咸街位於香港島上環,由卑利街、嘉咸街、威靈頓街、結志街、閣麟街所圍的三個地盤,面積約5,230㎡。
- 政府「盲搶地」增加房屋供應,把深水埗一幅「政府、機構或社區」地皮,擬建為樓高四十層的單幢居屋,引起鄰近的傳統直資名校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及英華書院反彈,兩校呼籲師生及家長周四前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反對意見。
- 長者安居協會提供(1)電話及網上查詢服務、(2)社區教育、及(3)個案服務。
- 歸根究柢,香港需要開拓更多土地,才能長遠解決土地不足的問題、才可以持續地發展。
第一階段2012年的招商計畫主要為地盤B(住宅、嘉咸市集),於2012年5月由長江實業(集團)附屬公司得標。 計畫內容係讓原地盤B的店鋪於開發時遷至地盤A、C,地盤B的嘉咸市集完工後,再遷回繼續營業。 期間並為小販提供電錶及推廣市集活動等,強化社區活力及彰顯地區特色,保留市場活力。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重建局社區空間
內政部於2018年成立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推動社會住宅及公辦更新業務。 臺北市於2012年成立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也是為了公辦更新。 2019年都市更新條例也大幅增加政府主導都市更新之相關條文。 2008年金融海嘯過後,臺灣房地產市場強勁復甦,都市更新突然變成社會矚目的焦點,甚至變成市長選舉的重要政見。 臺北市市長郝龍斌在競選時提出「一坪換一坪」的口號,鼓勵老舊四、五層公寓社區都市更新改建。 臺北市於2010年8月宣佈「老舊公寓更新專案」,以都市計畫手段增加容積獎勵最高100%為誘因吸引民間建商與地主合作改建舊公寓。
黃元山認為,智庫的社會角色很大,第一是提出長遠想法;第二是提出跨部門想法,因為智庫不必受制於既定觀念運作的官僚框架;第三是作為民間機構推動官商民三個界別合作。 乍看之下,市建局的營運頗為困難,但隨着重建項目陸績落成、出售後,這種情況不再出現。 2005年,市建局的財務狀況出現逆轉,淨資產按年遞增,至2020年,局方的總資產已達530多億元。 市建局應肩負甚麼使命,擔當甚麼角色,就交給大家去思考,附表提供一些建築師做城市規劃時的基本概念,大家不妨作為參考。 多年前,灣仔區內也有重建計畫,其中涉及甚有特色的「喜帖街」;這條小小的街道,印證了香港早年的印刷業興旺的歲月,而附近舊區橫街窄巷和唐樓建築,居民都是幾十年的老街坊,居民與附近店鋪老闆夥計都很熟落,關係和諧。 但在重建方案形塑的過程中,原利東街居民及商店所成立H15關注組(H15為該項目的官方編號)亦強烈要求臨利東街的連續唐樓也應予保存,至少中段部分必須保存,若為財務可行性需求,可於街頭街尾興建高樓,由於貌似啞鈴故稱「啞鈴方案」。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重建局 (香港)
重新規劃舊區,為舊區空間和建築進行活化,充分利用舊樓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區內居民改善居住環境,同時也為市場提供更多房屋供應,是市區重建局的職責之一。 若市建局能有更廣闊視野,更有策略地協助重建社區支援能力,便能真正做到「以人為先,地區為本」的市區重建理念。 市建局在規劃重建項目時,可以考慮資助成立地區為本的平台,結合區內服務機構、社會企業、商界、地區團體、個人等力量和資源,促進跨界別合作,集合力量支援區內受重建影響的居民。
- 「士紳化」所破壞的,並非是文化本身,而是社區內人與人之間的聯繫。
- 西營盤第三街餘樂里、正街的重建項目「星鑽」是其中一個成功的重建例子。
- 市建局自 2000 年起,便大舉收購大角咀舊樓,將這個地理位置優越的舊區,重新定位為綜合商住區。
- 「起動九龍東」是發展局所推動針對九龍灣、觀塘工業區並結合啟德發展計畫的大尺度工業區轉型再生計畫,而該地區具體的都市更新重建項目推動的責任便交付給了市建局,「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則是最重要的任務之一。
- 翻看歷史,觀塘市中心是在一九六○年代規劃,當時的設施只是計畫提供給區內六萬人口使用,但今時今日該區人口已大幅增加至六十萬,設施配套嚴重不足,不少建築亦顯得殘舊破落,為了讓社區更切合市民的需要,於是展開重建計畫。
原來樓齡逾40年的公營房屋也佔整體公屋逾20%,是其中最有逼切性重建的樓宇。 重建不僅可解決因樓齡老化,缺乏妥善維修而構成危險之外,同時也可提高社區生命力,從另一角度活化社區。 無可避免地,舊樓重建需要另覓地方安置原來的居民,導致短期內無法釋放土地之餘,同時影響原有居民的生活。
市區重建利弊: 社區教育
「這裏三棟唐樓,私人發展商早就想收購重新發展,但七個業主只找到了四個,直到今日未能重建,發展商僅以兩年租約,出租給我們。」陳女士在第二街98號地舖經營建築材料店,三棟相連的唐樓,拆了一棟,另兩棟只剩樓上有幾名劏房住客,地下店舖也只剩她一家。 西營盤的第一街、第二街、第三街一帶,是香港最早發展起來的城區,遺留下來不少歷史建築物,在區內漫步,可以一邊欣賞古建築物,一邊回顧香港的歷史。 夾雜在狹窄的街道和古建築物之間,有不少民居和商住樓宇,其中有新建成的新式住宅樓宇,也有老舊的唐樓,以及少數荒廢了的空地,長滿了各類植物和雜草。 不過,今天的規劃要求及《建築物條例》令我們難以充分釋放地下空間。
市區重建利弊: 重建易造成「士紳化」 剝奪小店生存空間
城規會會進行聆訊,聽取及考慮對草圖的申述和意見,再將擬備的圖則或經修訂擬備的圖則,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市區重建局如因任何理由,例如業權問題、遺產繼承手續未辦妥或業主失蹤等,未能以私人協議方式收購土地,就會要求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 市區重建利弊 當市區重建局在政府憲報刊登個別發展計劃的公告後,市民可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反對,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就這些反對予以考慮。 註:據市建局資料顯示,已登記成為凍結人口,但在市建局成功收購有關物業前被業主要求於租約期滿或終止後遷出,雖無法領取營商特惠津貼,但可以申請賠償金額相同的特別營商特惠津貼。 惟市建局會在完成收購有關物業或由政府收回有關物業後,才會正式審批有關受影響非住宅租客獲得特別營商特惠津貼的資格。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更新探知館
同時,部分人更先租一至兩年,之後就買入單位,亦帶動租務市場。 Jane Jacobs 著、吳鄭重譯,《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 ──美國都市街道生活的啟發》,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 —對香港文化政策與公民社會一點偏頗的觀察〉,《明報》,2004年11月 9日。 「始終都成為過去,好多美好嘅野都要諗㗎啦!無辦法,可以控制得幾多!」每當變幻時,便知時光去。 樸素古舊的土瓜灣,飄散著「老香港」的芬芳,殘舊的唐樓中蘊藏了七、八十年代的社區情懷。
市區重建利弊: 先講「賺錢」再說「重建」 市建局已遺忘自身職責了嗎?
確實,市區重建項目必須有足夠資金方可成事,但市建局卻經常強調他們有財政負擔、重建項目對局方有財政風險等,似有「扮窮」之嫌。 但隨着工程完成,市民就會陸續感受到翻新帶來的改變和好處,部分居民、商戶以至地區人士對工程的態度將大逆轉。 《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的進度,見於各公眾參與階段結果的報告。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重建局
但對於韋志成稱財務壓力會來自於收購舊樓,這個論點則值得商榷。 總的來說,如果政府願意放寬地積比,市區重建會引致安置問題,在短期內未能增加土地供應,反而加重房屋需求。 長遠而言,市區重建以增加單位確是增加土地供應的辦法,但我們同時要在人口密度中作出取捨。 本案規劃設計較具特色的部份是位於第4及第5發展區的裕民坊休憩公園、公眾廣場及地標大樓。
市區重建利弊: 申請及挑選項目
市建局亦正檢討現行體制框架和推行機制,並將會把建議的推行策略納入概念藍圖選項作測試。 為尋求可持續的方法處理市區老化問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二○一七年五月就油麻地及旺角展開地區研究(油旺地區研究)。 油旺地區研究旨在探討如何提升該兩區目前土地使用效益和重建潛力。 市建局將根據研究結果,尋找更具效益和效率的方法推動市區更新,並把切實可行的理念和執行模式,用於日後市區更新工作策略。
市區重建利弊: 香港
另外,由於市建局在發展項目的公契中列明收取管理人酬金為大廈開支的百份之十,變相盡可能谷大大廈支出,以賺取更多管理人酬金,亦令管理費居高不下。 近月社會有聲音要求市建局加快舊區重建工作之餘,甚至希望可破格在重建項目中興建公屋,以履行其公共責任。 此舉相信是民粹作祟,未有從實際營運角度考慮是否可行,要改變現況,大家應思考為市建局角色重新定位,以新思維推進舊區重建,冀能達到提速、提量、提效作用。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重建定義
香港早期發展的社區,至今仍有為數不少的戰時危樓和唐樓群,這些保養失宜的樓宇,地盤面積可觀,但提供的伙數寥寥無幾,在人口不斷膨脹的大都市中,每棟得幾層高,一層又得幾房的舊樓,至及疏落的舊村,頓成規劃失當的用地。 土發公司一向自負盈虧,因長年欠缺政府注資,收購土地和安置居民的過程非常棘手,市區重建進度緩慢。 缺乏政府財政支持,土發公司市區重建項目屢受拖延,終於 2000 年,《市區重建局條例》獲得通過,獲政府注資的市局重建局(市建局)於翌年成立,頂替土發公司的角色。 除此之外,市建局亦可考慮利用其社區資源,釋放其社會價值,為社區居民提供支援。 其中,為有關的服務隊或單位提供適合的活動場所,市建局有無可取代的角色。
被迫遷的小店潮汕美食老闆娘受訪時指,小商戶面對驟如其來的迫遷,除了往後生計堪虞外,還需要應付各項結業支出,只是員工的遺散費,就可能周轉不靈,而市建局的補償卻隨時要在結業數年後才發放,根本無助舒緩燃眉之急。 直至2018年12月,事隔一年多,已結業的潮汕美食仍未取得市建局的補償。 針對目前多項重建項目均為舊樓重建,不利於整個舊區的重新發展,市區重建局董事會於2015年4月23日開會討論有關於來年的計劃時,非執行董事蔣麗芸提出未來應該多做「舊區重建」,而非「舊樓重建」。 而另一位非執行董事黃遠輝指出,在會議上討論了市區重建局的長遠策略定位,例如在舊區集中重建項目,令到舊區更新更快可見成效。
然而,有關舊樓強拍門檻,特首李家超於 2022 年施政報告中建議,樓齡 市區重建利弊2025 50 – 70 年的私人樓宇,強拍門檻由 8 成業權降至 7 成,樓齡達 70 年或以上降至 6 成,有關建議將會先進行諮詢。 市建局若能以新思維推行與民共議,相信日後在進行重建時更能與受影響居民建立互信,創造雙贏,更有效推動市區重建。 黃健偉先生在2011 年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中,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重申市區重建的理念是「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 雖然近年有關市區重建的爭議似乎不多,但市區重建仍然面對重重困難。 筆者認為,以現時市建局的定位,要落實「以人為先」的理念有一定的困難;若不反思其角色,市區重建將難以推進。 隨著法令與機制完備,社會共識逐漸形成,2019年景氣回溫,臺灣都市更新的發展進入常熟穩健之成長階段。
市區重建利弊: H. 市區重建局中介服務
問題是目前市區重建的速度太慢,想加快就得向發展商提供誘因,否則就很難達到加速重建的社會效果。 這20%的額外發展權不是免費的,而是要補地價的,納稅人不會有損失。 根據調解先導計劃進行自願性質調解的長者小業主,可以向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申請資助,有關資助可應付首15小時的調解會議費用(包括不超過3小時的初步調解會議)。 根據實務指示,土地審裁處審理強制售賣土地案件前,各方應嘗試就有關強制拍賣申請中所產生的爭議,進行調解,以達成和解。
一些較大型的綜合重建發展區,好處是可以把整個社區從新規劃,為社區帶來住宅、商業、交通和休憩等各類居民所需的新設施,整體地改善舊區環境;然而,由於涉及地盤面積較大、受影響的居民及商戶也較多,這重建模式亦較為耗時。 以觀塘市中心為例,這個佔地五公頃的重建項目,由最初公布至完成所有重建,預計便要花上逾20年才能完成。 至於單幢舊樓的重建,雖然可以較快改善個別舊樓居民的居住環境,但對整體社區裨益卻很有限。 此外,每幢舊樓在單獨重建時,由於須符合現有條例及配套上的要求,例如獨立停車庫、電壓房、垃圾收集站等,以致原有的臨街商鋪空間也往往因此而須改作這些設施,一些現有的社區街道氛圍便變得較難保存。 就連日來環團質疑填海造地方式,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在網誌撰文重申,各種土地供應方式都有利弊,沒有完美選項,但填海在土地供應時間與規模可控性較高,所得新土地面積較大,規劃可更靈活;而建造人工島,可將市區特殊工業設施或厭惡性設施調遷,挪空市區土地建屋。 現時市建局設有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但礙於服務內容,一般只包括一些補救措施,未能發揮社區支援效用。
1.因為早年發展的市區,人口稠密,而社區又欠缺規劃,以致環境惡劣,淪為房集中地,形成惡性循環。 ‧房屋署:政府部門之一,執行房屋政策,例如審核各類公共房屋資助計畫的資格準則、為有需要的香港市民提供租住公共房屋,以及管理香港的公營房屋,配合政府的政策,為合資格人士提供資助置業的機會。 市區重建利弊2025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相信人人都希望居住的社區環境變得更好,因最終受益的亦是自己,所以拆毀是必須,感到可惜也是必然。 我們不妨看看負責觀塘重建計畫的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往績,讓大家心中有數。 土地大辯論曲終人散,土地供應小組亦向特首提交初步觀察報告,好讓特首作《施政報告》的參考。 填海、發展高爾夫球場及發展棕地固然是社會最關心的議題,但坊間仍有不少意見認為市區重建乃另一可行出路。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重建局 – URA
此外,重建需要處理安置問題,把原來的人搬到空置單位或用土地興建新單位作安置之用,最終仍需新的土地支持。 香港居住大不易,都市更新重建對於原社區的居民與商家而言,自是極大的衝擊。 即使香港政府在收購這些老舊物業時,最高是以該區七年樓價予以補償,但居民重建後仍是各自紛飛,因此常受到都更破壞在地社區網絡的批評,這也使得近年許多重建項目的收購進度不如預期。 2011年後,港府祭出「樓換樓」政策,讓原居民增加了原地安置的選項,但實際成效極低。
現時香港的土地用途主要可分為住宅、商業、工業、機構、休憩、運輸、農業、林地 / 灌叢/ 草地 市區重建利弊2025 / 濕地、荒地、水塘 / 渠道等不同類別(附圖為2013年的香港土地用途)。 嚴格規劃土地用途的目的,是要確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和發展,政府會因應社會變化和城市規劃而更改土地用途。 葉毅明表示,社會現時對於市建局有頗大的訴求,希望當局規劃重建時多興建出租公屋,或將出租公屋及出售居屋混合興建,但市建局的回應卻是提供「港人首置」。 不過,既然市建局的宗旨是「以人為本」,便應該將這個理念貫徹到底。 葉毅明認為,即使興建公屋的成本高、回報少,那政府至少可以提供資助,興建出售居屋,解決部份當區居民的需要。
市區重建利弊: A. 市區重建局重建項目
如發展局局長覺得該項修訂會影響任何並非屬於反對者的土地,發展局局長須向該土地的擁有人送達關於該項修訂的書面通知、廣告或其他適宜及切實可行的方式,向該擁有人發出通知,將該項修訂告知土地擁有人。 市區重建局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和《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 2017年12月5日,本土研究社指出,市建局過去十年預計總開支每年平均達271億,但翻看相關年報,實際總開支平均只有137億,遠低於當初估算,十年以來累積下來一共高估589億。 團體質疑,市建局錯誤高估開支,藉此合理化現時重建模式,令市建局為了收回高估後的開支,只能以「賺到盡」的方式開發土地,而拒絕其他發展方式,如公營/私營混合物業發展模式、興建公屋或其他可負擔房屋等。 2021年9月9日市區重建局公佈恒基地產以81.89億元投得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發展項目,項目預計提供1150個住宅單位,每方呎樓面地價11,414元。
市區重建局透過新成立的附屬公司「市區重建中介服務有限公司」(市建中介公司),推行有關先導計劃(中介服務(先導計劃))。 若有關申請獲選及經財政司司長批核,市區重建局會在申請地盤內的樓宇,進行人口凍結調查,並以此代表該申請已被選中及正式實施。 與市區重建局自行提出開展的重建項目相同,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將會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香港法例第563章)實施。 市區重建利弊 市區重建局是以凍結人口調查當天物業的使用情況,以釐訂業主應獲「自置居所津貼」還是「補助津貼」,市區重建局會在項目開始實施日期,進行凍結人口調查。
正如上文所述,市建局將根據油旺地區研究結果,尋找更具效益和效率的方法推動市區更新。 市建局會從研究所得的切實可行的理念和執行模式,用於其他地區,包括九龍東內多個舊區。 市區重建利弊 (一)市建局預計未來五年(二○一九年至二○二三年)完成的重建項目詳情(包括項目位置、總樓面面積、可建單位數量、落成日期,及當中面積為400平方呎或以上的單位數目)載列於附件。 就地積比轉移,操作方法是把受規劃限制或重建潛力非常有限的「送出地盤」的樓面面積,轉移到策略性位置的大型重建「接收地盤」,以增加重建潛力。 回看過去,市建局曾在地產市道不景時出現重大虧蝕;事實上,就算經濟景氣的時候,市建局也不可能同時進行太多項目。 所以,市建局真正需要檢討的,不只是需求主導重建計劃,而是整個市區重建的注資模式,特別是自負盈虧的運作模式。
二零零四年,新世界發展將處於重建項目毗鄰的新雅圖酒店,合併進重建項目之內,並正式展開重建工程,二零零九年竣工。 2009年6月26日,市區重建局宣佈位於深水埗順寧道的重建項目,並進行人口凍結登記。 市區重建利弊2025 但由人口凍結日當天開始直至往後的3個月內,同區出現不尋常的大型迫遷,至少有13戶住宅租戶被地產業主終止租約及要求收回單位,甚至告上法庭。
市區重建利弊: IV. 業主面臨的恐嚇手段
民間對「市區重建」的概念大多不甚抗拒,認為是都市發展的必經階段,反對的聲音,主要是針對市建局規劃和行事手法有欠妥當。 若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香港法例第131章),項目不需要修改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土地用途,市區重建局會以「發展項目」的形式推行重建。 市區重建局宣佈重建項目後,並非即時安置或補償給區內居民,而受影響的住宅租戶更需要等待業主先出售單位給市建局,才有機會獲得安置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