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如果提名人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不是近親,又會怎樣處理呢? 印花稅退稅2025 根據稅局規定,稅局容許買家在簽立轉讓契時提名一名近親,且該名近親不一定是香港永久性居,而僅需要支付「從價印花稅」。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沿用之前同一概念,如果採用「提名」方式入市,又能否達到慳稅效果?
- 所有政府批地合約(包括透過政府賣地批出的合約)及所有政府租契,均無須予以徵收印花稅(包括買家印花稅)。
- 但要留意,稅局接獲你打厘印的文件後,需時十個工作天才能完成,而非親身交表便可馬上打厘印。
- 但需留意,申請人必須於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或是於出售舊單位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
- 又如果張先生作為非首次購房人仕,並於2021年年底才完成物業交易,他便不再受惠於印花稅價期,需繳付的總印花稅會提升至2.5萬磅。
可採用以下方式節稅:如原契約內容及金額都沒有改變,則可由原合約交易雙方與承受之新廠商三方共同簽訂「合約移轉同意書」,或在原合約書中註明「變更起造概括承受人」字樣並蓋章,則並未另訂應稅憑證,無須另行貼用印花稅票。 如果能分別訂立 400 萬元的電梯買賣契約以及 100 萬元的安裝契約,則該二公司各自所持合約之印花稅分別貼用12元(買賣動產契據)及1,000 元(承攬契據)合計 1,012 元,分別節省印花稅 3,988 元。 ○○ 公司與甲公司訂立承攬契約金額為 200 萬元,依法應貼用 2,000 元印花稅票,○○ 公司貼用 2,500 元印花稅票並加蓋圖章註銷,發現溢貼而未申請退稅,逕自揭下溢貼 500 元的印花稅票,貼到與乙公司訂立的承攬契約。 ○○ 公司已違反了印花稅票經貼用註銷者,不得揭下重用規定,除補徵稅款外,依印花稅法 §24 第 2 項規定,應按情節輕重,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 20 倍至 30 倍罰鍰。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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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房租支出、財產交易損失可舉證列舉扣除,因此地方稅稽徵機關可藉由房屋租賃合約及不動產私契查核房東、賣主是否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請房東、賣主於收取現金時,記得貼用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但若是收取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等),只要在契約書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即可免貼印花稅票。 印花稅退稅2025 持有以上任何一個計劃入境香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即是符合資格的外來人才。 而且,需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後,才可申請印花稅退稅。 值得注意的是,在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即持有IANG簽證的人士,也可以享有印花稅退稅的優惠。
按照慣例,在這裡我們也想提醒投資者們,房產投資需做好全面市場考察,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判斷,以免陷入誤區。 如果您需要專業的幫助,英國海瑞萬仕國際地產(IREIS)很樂意為投資人分享投資資訊。 實際上,除了英國,世界上很多地方也對海外購房者徵收不同程度的額外稅費,比如澳洲、新加坡、加拿大、香港等。
印花稅退稅: 香港住宅買家印花稅圖-適用什麼印花稅率表?
如果是首置人士,根據政府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印花稅率為2.25%,稅項為78,750元(350萬元X 2.25%)。 如果張先生並非首次購房人士,便需繳付額外3%的印花稅,總成本由1.2萬磅急升至2.25萬磅。 又如果張先生作為非首次購房人仕,並於2021年年底才完成物業交易,他便不再受惠於印花稅價期,需繳付的總印花稅會提升至2.5萬磅。 不少移英的香港人會在移民前買樓,或者會在到步後過一段時間後才買樓。 不管怎樣,於英國置業不像香港置業般大家都駕輕就熟,買家在購入英國物業後除了首期外的最大支出,就是印花稅了,所以本文為大家講解一下英國印花稅的徵收及最新安排。 換句話說,如果換樓買家在2022年1月1日新居簽定轉讓契約,在2022年12月31日前能夠為舊居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而即使實際簽定「轉讓契約」日期,最終超出法定一年期限,例如去到2023年4月1日才正式轉讓,稅局一樣會接受退稅。
-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 不論是BNO移民,或是到英國置業,都是近日相當熱門之話題。
- 根據該條例第47E、47F及47G條,如符合指明條件,某類純粹為符合伊斯蘭教義而在伊斯蘭債券計劃下發行的債券及簽立的文書,而該等文書在傳統債券下並不存在,可獲豁免印花稅。
- 換樓客需要向稅局遞交兩份表格,一份為「IRSD 125A」退稅申請,以及「IRSD 131」的法定聲明。
答:印花稅法第 6 條第 2 款所稱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係指公私立學校凡收支各該學校之公有款項所書立或使用之憑證。 (二) 收到匯票、本票及支票所出具之收據,如已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另外,如果在領取票據前先出具收據並載明「領取票據」字樣者,依規定免貼用印花稅票,惟領取票據時,應於收據上補載票據名稱及號碼。 (二) 健保醫院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領醫療給付,暨其收取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
印花稅退稅: 印花稅假期月底將完結
如果該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是聯權擁有物業,而兩者份屬近親,則獲得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 住宅物業買賣協議所載的樓價,如果在完成交易前,以補充協議調整,印花稅署在計算印花稅時,會考慮所有在加蓋印花時存在的事實。 印花稅退稅 詳情請參閱《加蓋印花的程序及註釋》「住宅樓宇應繳印花稅買賣協議完成交易前調整樓價」(U3/SOA/PN03)。
印花稅退稅: 申請人稱未曾享有細單位的實質權益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在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方面,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和私樓印花稅一樣。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印花稅退稅 印花稅退稅2025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印花稅退稅: 印花稅修例敲定! 「樓換樓退稅期」劃一放寛至9個月
以上印花稅小知識可作為物業交易基本參考,惟置業及賣樓經常出現不同狀況,如對稅項有任何疑問,可諮詢稅務顧問或稅務局,計算自己的實際買樓或賣樓的額外開支。 額外印花稅英文全寫為Special Stamp Duty, SSD,是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降低樓價升幅而設定的「辣招」。 印花稅退稅 只要買家在購入單位後36個月內出售該單位,就要支付最高達棲價20%的額外印花稅,市場亦將這36個月稱為禁售期。
印花稅退稅: 印花稅退稅可於10年內提出申請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均須繳付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從價印花稅。 如果張先生於購入物業後連續居住於英國達183天,張先生便會成為英國居民。 因為成為英國居民,張先生可申請退回£7,000的海外買家額外印花稅。 和香港一樣,任何人士在英國購入物業,均需繳付印花稅。
印花稅退稅: 資訊總覽
《2014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2014(第2號)修訂條例)已於2014年7月25日刊憲。 根據2014(第2號)修訂條例,任何在2013年2月23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第1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 主要獲豁免的情況是該物業為住宅物業,而買方或承讓方為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他/她在取得有關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任何住宅物業。 在該等情況下,較低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第2標準)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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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章所列之年利率僅供參考,實際計劃之回報率可高於或低於本文章內所列之數字,並會以保單簽發時有效的年利率為準。 縱合多方意見,筆者認為最簡單的分辨方法就是你的名字曾否以買家或受繼承者的身份,出現過在任何已完成的樓宇契約裡面。 所以針對打算移民的朋友而言,你可能打算賣掉現時的物業,以首次購房的身份在英國置業以獲得較低的稅率,這是不可行的。
印花稅退稅: 業主換樓「踩蕉皮」 退稅失敗蝕逾100萬【星之谷專欄-蘋果日報】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只需繳付100元的印花稅。 如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作例子,先生繳稅100元,相當於200元便可以。 既然是否持有物業,會直接決定繳交「從價印花稅」,抑或更高稅階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究竟怎樣決定買家是否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呢?
印花稅退稅: 香港印花稅簡介
如果不幸一年內都賣不出而又想退稅的話,可以轉名給近親。 這是因為所謂轉名,也是當一樁買賣,雖然未必有實際金錢交易。 和近親簽張轉名臨約,然後到律師樓交轉名印花稅,便當是賣了樓,便可申請退稅。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印花稅退稅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印花稅退稅: 退稅金額
「買家印花稅」須在該有關須予徵稅的文書簽立日期後30天內繳交。 如物業其後已由該人(為一法人團體)轉讓予其相聯法人團體,後者亦可根據上述規定申請退還由前者繳交的「買家印花稅」。 所有有限公司,不論其股東和董事的居民身分,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根據條例,香港永久性居民是指持有有效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人士,亦包括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第25條無須申請發給或換領身分證的老年人、失明人或體弱的人,而該等人士如申請發給或換領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便有權獲發該證。
答:印花稅係屬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所持有之一份契約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這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印花稅票了。 點新聞記者今日採訪了一位地產中介潘小姐,她表示此政策很好,但實際作用不大。 她稱,這幾個月有很多港漂來詢問買房細節,但也有部分人是不符合此政策的條件的。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100元的印花稅。 新修訂以第一份文書劃線,如在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前已簽購買協議,即使未需要繳交印花稅,但都要按舊首置印花稅稅階繳交,上述情況亦如是。 根據稅率,如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出售,就須繳付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以內出售,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