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香港人切身需要出發,提供合身的「純保障」產品。 一般而言,採用「交通意外索償信」而又成功庭外和解的案件,只會在輕微意外中出現,例如車身撞花、撞凹或平價零件損毀更換等,不涉及有人受傷,更加不會在有人死亡的交通意外個案。 投保人在索償程序期間如果需要續保,保單的無索償折扣 (NCD) 通常都會被暫時扣除。 不過,當對方的保險公司解決了事故責任的爭議後,無索償折扣與多付的保費都可以退還投保人。 在這段期間,無論是口供紙、警方的調查結果,還是法庭的傳召通知書,都要交回給保險公司。 而在上庭前,保險公司會以信件形式,通知受保人他們會否委派法律代表陪同受保人出庭應訊。
經雙方協商,甲方/乙方願賠償港幣 _____________ 元正予甲方/乙方。 依民法 §736 ,和解指的是當事人間對於紛爭,雙方各自讓步達成一致的看法。 舉例來說,車禍雙方各退一步,各自處理自己的財損與體傷費用而不用賠付另一方,就是一種退讓的做法,因為一般來說應按肇責賠償對方損失。 根據路政署提供的資料,設置在公共道路的道路設施,如燈柱、欄杆或路牌等均是政府公物。 如設施在交通意外事故中被損毀,政府可循普通法下的民事案侵權法向事涉人士追討其損失。 肇事駕駛者應該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拍下或抄下車牌號碼,記下駕駛者雙方電話號碼,以及交通意外位置、財物損失及目擊者資料。
交通意外和解書: 交通意外 後 何種情況可和解?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以汽車保險來說,香港法例規定車主必須購買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簡稱「三保」),否則即屬違法。 「三保」會對車主以外第三者(包括車上乘客)的人身傷亡及其財物損失作出賠償;部分車主會買綜合汽車保險(簡稱「全保」)。
- MoneyHero為大家講解交通意外後的注意事項,讓車主撞車後循正確步驟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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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觸犯或企圖觸犯法律行為》豁免條款,保險公司毋須賠償因非法活動而引致的索償。
- 由於庭外和解沒有既判力,對方違約必須先提告,確認債權的存在,才能有確定的判決去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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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事故中有人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般來說都只會控以「不小心駕駛」這類相對較輕微的控罪。
根據運輸署的統計數據顯示,香港每年的撞車數字約為 16,000 交通意外和解書2025 宗 – 17,000 左右,當中約有 14,000 宗屬於輕微意外,而引致意外的主因通常包括不小心駕駛、車輛失控、跟車太貼和不小心轉換行車線等。 由於庭外和解沒有既判力,對方違約必須先提告,確認債權的存在,才能有確定的判決去強制執行。 既審力是指案件不上訴或不能上訴後,該判決確定了,當事人不能對同一被告,以同一法律關係進行訴訟。 無論任何情況,為免意外後發生火警,司機應移去易燃物體並關掉引擎。 「交通意外索償信」是律師代表意外受損一方,向導致子損失的另一方發出的「律師信」,英文叫demand letter 或 letter before action,是採出法律行動或告上法庭前的「最後通諜」。 口講無憑,協議和解後,雙方最好簽署和解協議書,司機們最好在車上準備幾張和解協議範本,以保障雙方利益。
交通意外和解書: 交通意外賠償
如果你不太熟悉汽車維修的市價行情,有所懷疑的話,建議就不要選擇和解,而是即時報警,由警方到場紀錄。 你可以在尋求車房報價後,才再和對方商談維修的價錢。 如果對方接受價錢,即可以繼續和解;否則你可以向警方要求立案調查,循正常途徑向對方作民事索償。
「全保」除咗有「三保」的保障之外,如果車輛因水災、火災、交通意外及盜竊等帶來損失,亦可獲賠償。 另外,司機應安裝行車紀錄儀(車 Cam)/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抄低車牌號碼、意外位置、受損財物及目擊證人資料,以及乘客和傷者的個人資料及聯絡方法,以作記錄及保險索償之用途。 交通意外和解書 在一般與其他汽車的碰撞的情況下,如果是另一位司機導致車禍,你固然可以向對方及對方的汽車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你的醫藥費。
交通意外和解書: 2 撞車「私了」三大步驟
值得留意的是,不少人在撞車後幾天,身體創傷或後遺症才開始浮現,所以建議司機謹慎一點,即使有輕微不適例如頭暈,都應該報稱受傷。 切忌因為怕麻煩而不報警,因為這刻的輕微不適可能在短時間內惡化。 不過,若該意外涉及觸犯法律,根據《觸犯或企圖觸犯法律行為》豁免條款,保險公司毋須賠償因非法活動引致的索償。 換言之,包括酒後駕駛在內,所有觸犯法律後駕駛的交通意外,均不會獲得賠償。 很多車主在遇上意外時,因怕失去續保時的無索償折扣而不作報備。
- 在香港法例下,發生部份意外可考慮進行和解,與對方直接處理賠償。
- 經過雙方協商,甲方/乙方願意賠償港幣_____________元正予甲方/乙方。
- 自行和解(私了)看似是息事寧人的最佳方法,但司機卻需要承擔對方突然反口索償的巨大風險。
- 而全保除了保障第三方之外,還可以為投保人的座駕帶來充份保障。
-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
- 建議在和解契約中新增可強制執行條款,找民間公證人或到法院公證。
雖然根據現行香港法例,如果撞車並沒有牽涉人命傷亡,司機並非一定要報警,但報警後至少可以多個檔案編號,相對上可以保障雙方司機,日後若有人反口或走數,要追究上來也較為容易。 而部份保險公司也會希望客人到警署備案,以證明索償的真實性。 索償方應在約5個工作天內聯絡警方錄取口供,警方將會就此展開刑事調查,並呈上法庭判決。 自行和解(私了)看似是息事寧人的最佳方法,但司機卻需要承擔對方突然反口索償的巨大風險。 而對方司機日後再作追討(例如對方事後突然出現後遺症,就人身損傷向你索償天文數字),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索償申請。 因此,我們建議發生車禍後,司機應立即報警,待警察到場調查和記錄才是萬全之策。
交通意外和解書: 交通意外和解須知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 交通意外和解書2025 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但不包括投保人的座駕。 而全保除了保障第三方之外,還可以為投保人的座駕帶來充份保障。
交通意外和解書: 和解失敗應如何處理?
因為當對方或第三者反口,或將來有人提出索償,保險公司亦可助車主承擔賠償。 待事件完全解決後,車主可向保險公司提出撤回索賠,即可取回原有的NCB/ NCD。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搜集意外相關資料,視乎情況作出賠償。 根據《觸犯或企圖觸犯法律行為》豁免條款,如果是由酒後駕駛等非法活動引致的意外,保險公司不會賠償相關索償申請。 香港法例規定車主必須購買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簡稱「三保」),否則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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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直未能達成共識,索償方應在約5個工作天內聯絡警方錄取口供,警方將會就此展開刑事調查,並呈上法庭判決。 又或者,如果在交通意外中,車輛的損毀程度嚴重,未能即時評估維修費用,或在向車房/原廠的報價上有分歧,即未能夠即時和解,亦應先報警處理,讓警方紀錄在案,並由警方向肇事司機提供報案編號,以便進行後續的和解、追究、賠償等跟進程序。 即使再小心交通意外亦難避免,如無人受傷,只涉及車身損毀(如撞車尾)的撞車事故,司機大多會選擇「私了」和解。
交通意外和解書: 交通意外和解書
一般來說,當遇上輕微事故,如車身刮花、撞車尾、撞凹及輕微碰撞等,雙方應即時停車。 若不涉及人命傷亡,以及損毀第三者或政府財物,肇事司機可以考慮不報警的情況下進行和解,如車輛未能繼續駕駛可召喚拖車服務。 條件是雙方必須同意,由賠償方向索償方就損毀作出一定金額的賠款,作為汽車的維修費用,而索償方必須承諾,在獲得賠償後不予追究。
交通意外和解書: 什麽是「交通意外索償信」?
如果會,則代表保險公司會代你安排一切,否則就代表保險公司不反對你是否認罪。 如果被保險人(加害人)已經和請求權人(受害人)和解,並且給付和解金,則保險公司在理賠時,理賠的金額原則上要扣除被保險人已經賠償的和解金。 例外是如果請求權人與被保險人在和解契約上載明「和解金額不包含強制險」或類似的句子,以表示不扣除強制險給付,此時保險公司理賠時,就不可以扣除被保險人已賠償的和解金。 協議書上應清楚列明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事發時間、地點及經過,並須由雙方簽名作實及拍照存檔。 然而,如果車禍是你造成的、或者是你自己撞到物件炒車、又或是對方撞車後不顧而去,你就無法向第三者的汽車保險索取賠償。
交通意外和解書: 4 和解點樣定維修費用?
受保人不用擔心隨便報告會失去無索償折扣,就不報備,因小失大。 而且,當事後和解或肯定不會遭索償,只要取消該交通意外的保障權利,日後就亦能享有無索償折扣。 當然如,果你希望向保險公司索償,就應該報案後才和解,以保自己的權益。
交通意外和解書: 交通意外和解失敗點處理?
如果 1) 車禍雙方無法達成共識、2) 有人命或動物傷亡或者 3) 牽涉大額保險賠償(超過$15,000),就需要警方作為獨立第三者調查,決定哪一方須為事故負責。 除了第三保之外,車主亦可購買俗稱「全保」的綜合保險,雖然保費較高,但除了提供第三者賠償外,自己的車輛有任何因交通意外損毀亦可以申請賠償。 另外,如果要保障交通意外帶來的自身傷亡,可以考慮為自己購買意外保險,以便就自身醫療費用提出索償。 交通意外和解書 部分車主可能無力賠償較為嚴重的損毀或高昂的賠款,因此即使放棄NCB/NCD,亦有必要動用第三保。 一般來說,受保人需在事發後七日內報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方會承擔賠償。
「三保」會對車主以外第三者(包括車上乘客)的人身傷亡及其財物損失作出賠償。 意思是,如果意外中,法庭裁定對方向你的索償成立,三保將會代為作出賠償。 如私下和解而未有進行司法程序及取得法庭判決結果,保險公司未必會作出賠償。 因此無論交通意外輕重/是否涉及第三者,涉案者應前往警署備案或報警處理。 交通意外和解書 對意外要負責的一方,與另方簽和解書,必須小心,避免承認責任,但最後仍有「手尾」要跟進負責,宜找律師諮詢意見和協助。 和解協定,必須白紙黑字記錄下來,由雙方簽署,並者在內容上必須肯定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和解書,避免任何一方反悔。
交通意外和解書: 【e+車路事】遇交通意外想和解「私了」要點做? 大律師教你簽和解紙
因為保險公司已喪失了任何索賠的辯護或解決方案的機會。 「全保」除了有「三保」的保障之外,如果車輛因水災、火災、交通意外及盜竊等帶來損失,亦可獲賠償。 作者簡介:Bowtie挑戰固有行業傳統,揉合專業知識及尖端科技,改革消費者購買保險的方式、減少多餘的投保、索償程序與魔鬼條款。
在香港法例下,若交通意外不涉及人命傷亡或公物被毀,涉案者無須報警。 倘若意外涉及觸犯法律,一般保險公司會先搜集意外相關資料,按情況作出賠償。 根據《觸犯或企圖觸犯法律行為》豁免條款,保險公司毋須賠償因非法活動而引致的索償。 駕駛人士如在道路上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報警當然是最穩妥的做法。 在上一篇「e+車路事」報道中,陸偉雄大律師提及遇「交通意外」必需報警,但如果涉事方希望和解「私了」,又是否犯法?
交通意外和解書: 【交通意外】車主處理方法 + 保險理賠
如果已報警,司機亦要提供警方口供副本、警方案件編號、「呼氣測試報告」和「擬控告通知書」。 警方通常需要 3 個月至 1 年的時間進行調查,之後大多數個案都會向其中一方提出起訴。 除非事故中有人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般來說都只會控以「不小心駕駛」這類相對較輕微的控罪。 警方會按照意外情況起訴涉及交通意外的人士,向所有涉事單位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收到通知的司機就要到法庭應訊,法庭會發出傳票安排上庭,並判決定意外責任誰屬。 相反,如果是輕微意外(例如刮花車身)又無人受傷,雙方司機可以決定私了或向保險公司索償,不過無論是選擇私了還是報保險,快而保都會建議司機要先報警。
Anthony 亦曾赴笈美國西維珍尼亞大學交流,主修英文寫作。 交通意外和解書 Anthony 是快而保的內容營銷總監,負責快而保及其母公司 Pacific Prime 的內容營銷、搜尋引擎優化、數據分析、電子通訊及影片製作, 交通意外和解書 在市場推廣方面擁有逾 10 年經驗,擅於分析保險市場趨勢以確保資訊有趣易明。 倘若你不幸離世,人壽保額就可以為你的伴侶、父母及子女提供未來生活的保障,無懼供樓費用及子女學費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
本人xxx(甲方)駕駛[車牌號碼]車輛於[日期、時間]在[地點]與xxx(乙方)所駕駛[車牌號碼]車輛發生交通意外。 雙方同意意外不用報警處理,在賠償後就意外作全面及終極和解,之後雙方各不追究另方任何法律上的責任,簽署作實。 在香港法例下,若交通意外不涉及人命傷亡以及損毀第三者或政府財物,涉案者無須報警。 意思是,面對輕微的交通意外,即不涉及嚴重財物損失及無人受傷的事故(如刮花車輛、輕微碰撞),可以考慮進行和解,直接向對方索償賠款或賠償。 要索償意外保險,當事人須向保險公司提交意外相關資料,包括涉事車牌號碼、意外發生經過、位置、目擊證人或受傷人士資料、司機的香港身份證及駕駛執照副本、乘客資料、車輛登記文件副本、相關相片等。
交通意外和解書: 炒車 不應隱瞞 保險公司
一般來說,由交通意外發生日起計到法庭作出判決,需時可能長達6個月甚至兩年。 然而,若事故中沒有人被判定需負上責任,索償程序就可能會被影響。 眾所周知,每架登記車輛均必須具備有效的第三者保險,才可在道路上行駛,目的是要保障在發生交通意外後,保障第三方受損的車輛/人命傷亡可獲得賠償。 事實上,不論意外事故的程度大小,在意外發生後,均應該通知所屬的保險公司,以保障賠償一方在收到對方提出索償,又或者和解不成須對簿公堂,保險公司可以承擔賠償。 雙方如無法達成共識,就需要報警處理,由警方作為第三者調查決定誰要為事故負責。 如果事發後雙方一直未能達成共識,希望提出索償的一方就要聯絡警方錄口供(意外後 5 個工作日內),警方會循刑事方向調查,待法庭正式判決後,索償一方就可以聯絡對方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