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又強調,如活動不涉及賭博成分,便不需申領牌照,而若博彩遊戲在私人場所內的社交場合進行,而且非以生意或業務形式、非為私有收益而籌辦或經營,屬合法行為。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根據香港法例《賭博條例》(第148章),凡公司舉辦比賽來推廣業務,而該比賽帶有博彩成分(例如抽獎或擦卡之類),便須領有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否則一經定罪後,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 及監禁 2 年。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如讀者需要領取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必須先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申請。 而牌照是以每個獨立活動為單位的,即如果讀者需要在一個星期裏每一天舉辦一個抽獎活動的話,讀者必須為每個獨立的抽獎活動申請牌照(即七個)。 反之,如果星期一未能中獎的參加者會自動納入星期二的抽獎名單裏,如此類推的話,那這個星期的抽獎活動將會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活動,讀者只需要為這七天的活動申請一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這些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Facebook、IG Giveaway抽獎活動中不能提供現金獎,也不能徵收參加費用,而且主辦方要在限期內公布結果詳情。
每一張海報,代表着一個抽獎活動,客人在海報上看到心儀商品,便可通知店員,之後在相應的抽獎箱內抽獎。 打開抽獎券後,店員隨即會拿出對應的獎品,供客人挑選款式。 領獎後,店員會把抽獎券票根貼回海報上,標示出已被人抽走的獎品數量。 而同一張海報上的商品,價值相差可以是數十元,甚至數百元。 記者曾就送手推車行動向莊元苳查詢,他指有關手推車為祝福基金所贈,因留意到街坊買餸時,餸菜比較重,故希望透過送手推車的方式,幫輕一下街坊。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牌照事務處
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作為任何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 記者其後到三間店舖了解情況,其中一名負責人坦承沒有申請牌照,惟稱過去曾有執法人員到場巡查,「但佢哋都唔肯定係咪要攞牌,到依家都冇答覆我,如果需要嘅,會申請番。」另兩間店舖負責人則拒絕回應。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2025 這種稱為「一番賞」的抽獎方式,由日本引入,近年在本港成行成市。 記者日前走訪上述商場,其中一間商場的一層有共三十間商店,當中至少七間有提供「一番賞」,部分商舖的櫥窗,更被至少三十張「一番賞」海報覆蓋。 一般而言,「一抽」的價錢約五十元至八十元,而「兩抽」或「多抽」,則能夠享有折扣。 走進旺角兩間以售賣動漫玩具聞名的商場,會發現不少商店的門外掛滿海報,上面印有不同種類商品的圖片。
- 第三,如果商家沒有獲得牌照,那麼Giveaway活動就不能設定「從參加者中抽出多少位得獎者」這類規則,不然就會觸犯法例。
- 近日有很多企業為鼓勵市民打疫苗而舉辦抽獎活動,小則抽禮券,大則抽千萬私樓。
- 任何人士如欲舉辦推廣生意的競賽活動,必須先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 發牌守則規定,競賽遊戲抽籤或評選日期起計十天內,商家要在香港流通的中文及英文報章刊登結果詳情,並將剪報副本送交由民政事務局備案。
- 在這種情況下,營運此等機器與常見的物品銷售方式相類,一般不會被視為「博彩」,無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 警方發言人則回覆指,沒有備存查詢中提及的未申領牌照而進行非法推廣生意競賽活動的檢控數字。
因此,任何具競爭性質的業務推廣活動都很可能屬於「推廣生意的競賽」。 一般而言,如果該活動涉及「機會」元素,它同時亦可能構成《賭博條例》所指的「獎券活動」或「博彩」。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2025 百貨公司為提高銷售而舉行的抽獎,以及企業為推廣產品而以抽獎方式決定中獎者的Facebook活動,都是屬於「獎券活動」及/或「博彩」的業務推廣活動的典型例子。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Facebook、 IG Giveaway 抽獎活動有犯法風險
而舉辦這類憑「機會」或「運氣」的博彩活動才需要申請牌照。 所以只要在活動中消除憑機會元素而改為靠參加者的「技巧」(pure game of skill) 的話,就不需要申請牌照,因為這是靠技巧的活動。 而「技巧」的例子有:要求參加者答對問題或要參加者鬥快完成任務等。 讀者們請注意,如果有多於一個參加者憑技巧而勝出的話,最終的得獎者也不能隨便抽出,因為這樣就會有了機會元素的存在,觸犯了法例。
- 他續指,一些文創展覽活動中,部分攤位亦會提供「一番賞」,曾有人因未有申牌照並從事相關活動,而被主辦方暫停營業。
- 市場常見的扭蛋機,一般在付款後以隨機抽取的方式分發物品。
- 讀者們請注意,如果有多於一個參加者憑技巧而勝出的話,最終的得獎者也不能隨便抽出,因為這樣就會有了機會元素的存在,觸犯了法例。
- 反之,如果星期一未能中獎的參加者會自動納入星期二的抽獎名單裏,如此類推的話,那這個星期的抽獎活動將會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活動,讀者只需要為這七天的活動申請一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 因此,商家在舉辦 Facebook、IG Giveaway抽獎活動前,就應該先了解一下《賭博條例》的規範,這樣就可以避免墮入法律陷阱。
- 領獎後,店員會把抽獎券票根貼回海報上,標示出已被人抽走的獎品數量。
- 而同一張海報上的商品,價值相差可以是數十元,甚至數百元。
- 競賽結束後,須在本地的中文及英文報章各一份公布競賽結果,並把有關剪報的副本送交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
在這數年間,Wilkinson Tech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Solutions已協助超過100位不同規模的商戶完成不同方案,包括Shopify網店設計、POS方案等等。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2025 網上抽獎隨處可見,但是大家請記住,普遍並不等於合法,就像衝紅燈一樣,沒有人抓到,並不代表整件事是合法的。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Facebook 辦抽獎違法? 必須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Giveaway活動往往都會隨機抽出得獎者,但很多人萬萬沒有想到,這些 Facebook、IG Giveaway抽獎活動其實含有博彩成分,在《賭博條例》下屬於「獎券活動」。 因此,主辦方在舉辦 Giveaway 活動前,必須要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根據香港《賭博條例》,「獎券活動」是指「任何經抽籤或碰機會而分發或分配獎品的博彩遊戲、方法、設計或計劃,不論該等獎券活動是否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籌辦、經營或管理」。 當商家選擇以抽獎形式選出得獎者,例如活動規則為「留言並 Tag 你嘅朋友,小編會隨機抽出十個幸運兒。」,那就是屬於「獎券活動」。 任何「獎券活動」如未獲發予有關牌照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百萬及監禁兩年。 有些企業或個人因為在facebook舉辦抽獎活動,而涉嫌違反《賭博條例》,被控以組織非法獎券活動罪。
企業在舉辦這類活動時,須注意遵守有關的潛在法律要求──領取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競賽牌照」)。 競賽牌照是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負責管理的牌照之一,受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管限。 顧名思義,《賭博條例》是規管賭博活動的法例,而同時也禁止任何涉及憑「機會」或「運氣」的遊戲/活動,因此也包括某些業務推廣活動。 那如果讀者因時間或其他原因未能於活動展開前申請牌照應該怎樣做? 很多時候企業舉辦的抽獎活動都會涉及「機會元素」(element of luck)。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民政署:若接投訴將交警方跟進
法律對博彩活動有特別定義,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任何涉及「機會」或「運氣」的遊戲,一律視作博彩活動或違法賭博處理。 很多時候,這些 Facebook、 IG Giveaway抽獎活動往往涉及「機會」元素 ,例如很多商家都會在 Giveaway活動中隨機抽出幸運兒,這就會構成《賭博條例》所指的「獎券活動」或「博彩」。 不過,如果 Giveaway活動完全依賴參加者的「技巧」,則不受法例規管。 所以,商家舉辦 Giveaway活動的時候可加入任務元素,讓參加者比拼技巧,例如不少帶貨主播會要求參加者在公屏上「拼手速」贏大獎,這樣就可消除憑機會勝出的元素,減低Giveaway活動的犯法風險。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推廣生意的競賽是指為推廣生意或業務,或為銷售任何產品而籌辦、經營或管理的競賽或其他計劃;由於牌照條件規定活動不得收取費用,牌照處不會就「一番賞」批出牌照。 發言人續指,如接獲有關投訴,牌照處會轉交警方作出適當跟進。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Giveaway 抽獎活動違法案例 :
競賽結束後,你必須在本地的中文及英文報章各一份公布競賽結果,並把有關剪報的副本送交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 簡言之,企業在計劃舉辦業務推廣活動時,應小心考慮是否需要領取競賽牌照,以及是否願意接受競賽牌照的限制。 如欲避免領取競賽牌照,則應就如何決定業務推廣活動的勝出者訂立某些準則,例如最快的參加者勝出,以消除憑「機會」勝出的元素。 不僅如此,企業還應注意,在兩名參加者均符合相同準則的情況下(例如兩名參加者同時答對,因此兩人都是最快),最終決定勝出者的方法也不可涉及任何憑「機會」勝出的元素。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申領《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須知
所以在這裡可以說,任何沒有列明牌照編號的抽獎活動都是違法活動。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幾年前,旺角信和中心的動漫玩具店「五月玩具」參考日本的行銷手法,舉辦「一番賞」Giveaway抽獎活動。 客人付錢後便可有一次抽獎機會,其後在抽獎箱內抽獎,店員就會拿出對應的獎品,最後商店遭警察封舖蒐證,並被控無牌經營獎券活動。 上述有關扭蛋機的例子僅供參考,其商業營運方式是否會被視作為「博彩」而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需視乎每宗個案的實際遊戲方法或營運模式而定。 不過,倘若扭蛋機中有部份物品的價值(以純金錢價值計算)大幅高於其餘物品,則可能被視為「博彩」,營運此類扭蛋機的人士須受《條例》所規管而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豁免: 活動必須不涉賭博
根據香港法例《賭博條例》(第148章),凡公司舉辦比賽來推廣業務,而該比賽帶有博彩成分(例如抽獎或擦卡之類),便須領有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否則一經定罪後,最高可被罰款及監禁。 根據規管賭博活動的《賭博條例》,「推廣生意的競賽」是指為推廣生意或業務,或推銷任何產品而舉辦並以抽獎或博彩遊戲的方式分發或分配獎品的競賽或計劃。 任何人士如欲舉辦推廣生意的競賽活動,必須先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在《賭博條例》(香港法例第148章)裏,「推廣生意的競賽」是指「為推廣生意或業務,或為銷售任何產品而籌辦、經營或管理的競賽或其他計劃」。 而條例表明此等「推廣生意的競賽」是需要取得有關牌照的,如未獲牌照而舉辦這些抽獎活動的話,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百萬及監禁兩年。 至於影視處發牌時會考慮活動必須符合公眾利益、不得成為業務的核心部分,及不得提供另類賭博等,獲得發牌者須遵守一定的發牌條件(見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