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税。 註二:假設僱員於2007年7月5日入職,他在2008年4月4日(即清明節)前的受僱期不足12個公曆月,該僱員於2008年4月4日的假日薪酬便相等於由2007年7月5日至2008年3月31日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計尾糧亦是打工仔要搞清楚的事,除基本薪金外,僱主是必須連同佣金、加班津貼、以工資代替任何有薪年假的項目,也計算在內。 計算年假薪酬的方法,並不太複雜,只要先盤點一下,還有多少日年假在手,然後再乘以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Average Daily Rate, ADW),就有答案。 實務上認為,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是「強制規定」,也就是關於勞工的離職預告期間,當事人不能約定比起勞動基準法還要長的期間,即便寫在契約裡也無效,法官還是會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去判斷預告是否合法[6]。 簡單來說,勞工可以無視這種條款,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提早通知即可。
就 閣下的個案而言,假設辭職生效日為2018年4月9日,按法例僱主需於4月16日或之前支付解僱補償,否則違法。 我們建議 閣下先向僱主說明法例的規定,如有需要時,可透過勞工處、勞資審裁處等法律途徑解決。 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年假可以當錢使,變成工資一部分
當你只是短期工,未能受惠於418條約,兼職難道沒有任何保障? ⋯⋯ 小編精選以下七個勞工法要點,解答這些兼職常見疑問,了解自己的權益,免做職場盲頭烏蠅。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於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尾糧。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 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分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如果僱主在僱傭條款內包括這款項,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在2012/13課税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税。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税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税。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年終酬金
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此計算機程式所提供的資料,不應被應用在任何法律程序上,或被視為申索的證據。 但很可惜,依照《僱傭條例》,當終止僱傭合約時,員工如仍有年假未放,是不可以用來抵銷通知期,唯一可扣的,是補假(Compensation leave),例如在法定休息日或公眾假期用來開工的日子。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疫情影響下,僱主傾向以兼職、炒散等合作方式招聘員工,減省公司營運成本;另一方面,求職者因為未能尋找到合意的全職工作,在失業等情況下選擇先以兼職形式工作,再作下一彪打算。 各企業薪酬待遇各異,發放獎酬的定義及時間均有不同,打工仔又是否理解雙糧、花紅及年終酬金的定義,當中《僱傭條例》就對年終酬金作詳細說明。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病假
踏進新一年,很多人都希望給自己一個新開始, 作為僱員可能會轉一份新工作,而僱主也會趁機重整員工架構,這時就會衍生一個重要的問題 —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安排。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僱員按僱傭合約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要求的標準,超出法例規定的年假部份,應視乎僱傭合約的安排及僱傭雙方的協議。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5 新舊工作交接前,相信所有打工仔都想小休一下,充滿電後,才重投996或886職涯,而最理想的安排,當然是可以將手頭未清的年假,用來抵銷辭職通知期。
- 他們的勞工服務中心就是專門負責解答勞工疑問及協助處理勞資問題,有需要時亦會幫你將個案轉介到相關的政府部門。
- 假若你是在2月14日遞信辭職,你的Last Day便會是3月13日。
- 如果僱主在僱傭條款內包括這款項,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 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網民E:一定要寫清楚出幾多,無得約數,佢再hea你就去勞工處。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最後便是處理強積金供款,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5 就月薪僱員而言,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 所以,若果你發現入職時並未有填寫強積金登記表,或者沒有收到供款記錄,一定要向公司查問清楚,如果發現僱主沒有幫你供強積金,你就可以向積金局投訴,積金局會展開法律程序,代你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離職出糧問題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1],在不定期契約[2]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雇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3],也就是說雇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 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雇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4]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5]。 香港工會聯合會:現時香港最大的工會聯合組織,為打工仔提供各類型的服務,例如免費諮詢、職業培訓、業餘進修課程和醫療服務。 他們的勞工服務中心就是專門負責解答勞工疑問及協助處理勞資問題,有需要時亦會幫你將個案轉介到相關的政府部門。 勞聯權益委員會:他們設立了一個網上平台「勞工法例線上諮詢」,這個平台像一個線上論壇,你可以寫低有關勞工法例的問題,然後就會有專人解答。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離職後是不是7天內出糧
對於該僱主有否違反僱傭法例,人事顧問指視乎公司以「月曆日」還是「工作日」計算員工出糧的習慣。 計算時,須採用僱員在《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的「指明日期」前12個月(註一)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作為有關法定權益的計算基礎。 如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註二)。 《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辭職4大要項:如何兼得Bonus?Last day及尾糧必須注意的那些細節
幾乎所有網民認為事主應該要與僱主弄清楚薪金數字,不少人直言僱主支薪出大約數是無稽之談,因為工作應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絕大部分公司皆會向員工發放糧單,以便勞資雙方了解工資的計算方法。 收到員工的辭職信,必須清楚列明哪一日是最後工作日,員工須與僱主按僱佣合約好好協商。 假設合約上的通知期是一個月,你在8月12日辭職,那麼你最快可在9月11日功成身退。 如果你希望提早職場,就須獲僱主同意,或向僱主支付代通知金。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重設
以上述的個案為例,由於是老闆向員工提出縮短通知期,所以理應是公司向員工賠償餘下日子的代通知金。 「原本員工遞信後,因仍會在留在公司一個月,所以可獲得那一個月的薪金;如果(公司)縮短了通知期,員工就會失去了部分應得的薪金」,Kiki說。 即是說,當老闆提出縮短員工離職通知期,卻不主動支付代通知金,就不是如他所言「益咗同事」,而是令該員工失去獲取在通知期內理應獲得的薪金。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辭職後超過7天出糧
在法例層面,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第10日才支薪,清還薪金同時也需支付利息。 此外,當你服務滿1年時,本可享有放年假的權利,但有時會因業務上的需要而延遲放年假。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税。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最近網上流傳一則有關「扣我糧」帖 ,事主稱 1 星期 5 日半上班時間,僱主需要他每個月需要指定日子放 7 日無薪假,並逢周六放半日,但糧單扣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5 1 日薪酬。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離職、請辭要遵守什麼程序?
網民F:快啲辭職,未辭之前記得每日mark低自己返工時間,最好有打卡紀錄之類自己keep record,假若之後要追討都有evidence。 事主:返咗幾個月工,間公司每個月7號出糧,跟住我就問佢究竟係計每個月1號至31號,定係每個月嘅7號至到下個月嘅7號。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每年年尾,打工仔均期盼企業發放雙糧或年終花紅,雖然本港經濟今年受疫情影響,但仍有企業向員工發放獎金,希望留下良才。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兼職要供強積金
之不過,年假雖不能扣,離職的員工卻可以將這些應得又未有機會放的假,以工資代替。 特別是在疫情之下,不少僱主也會向員工提出減薪減福利的要求,希望員工可以與公司共渡時艱。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而他們經常都會先向兼職員工「埋手」,可能想時薪減十元,或者扣掉食飯飯鐘錢。 這樣的扣減已經與原本的合約條款不相同,僱主必須得到你的同意才可以更改條款,若果你不同意,絕對有權說不。 若果僱主執意單方面去改動條款,你更有權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根據勞工處的《僱傭條例》,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天內支付工資,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辭職後出糧問題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至於事主詢問的工資期問題,有網民指出,每月7日支薪應為過去一個月的薪酬。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5 萬一遇到僱主以「遲多幾天」、「未去銀行入數」、「與下次的薪金一併結算」等藉口來拖糧,而兼職員工又不是日日上班,想當面追討都較困難。 這時候,你可以向僱主作出追索,若果追索不果,就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 因為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向你支付工資,若果未能依時支付,就屬違法。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所以如若不幸地被無良僱主拖尾糧的話,大可引用《僱用條例》中的條文,向僱主查詢他打算怎樣計算利息給你。 如果在離職時,還有未放的有薪年假在手,你可跟僱主商量看看如何處理。 對於有薪年假的處理方法,沒有明文規定,取決於員工和老闆的協商結果。 你可以嘗試問問老闆能否讓你以有薪年假取代上班日,變相提早Last day;如你身負重任,或公司同事希望你能完成更好的工作交接,那公司便要將這些有薪年假換成錢讓它隨尾糧跟你走。
最近,一名於洗衣店的兼職員工到Dcard討論區港澳版發文表示其僱主未有支付足夠薪金,更迴避薪酬計算方法。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或須支付給僱員的金額。 包括: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 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代通知金。 至於哪一方需要支付縮短通知期的代通知金,便要看看是由誰提出這項建議。 《僱傭條例》第25A條(1)項指明,如果薪金在到期支付當日起計的7天內仍未獲支付,僱主須按法例指定利率就尚未清付的工資款額或款項支付利息。
如果你被拖糧滿一個月,你可以當自己的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當自己被解僱),並向僱主追討解僱賠償。 按照以上論述,除休息日沒有訂明有薪無薪之外,另外兩種假期都是在指定條件內享有薪酬的。 假若開工最終沒有等價的薪酬補償,相信沒有人會願意投入職場。 法例有為勞工設立適當保障,資方拖欠薪金屬違法行為,但網上不時有網民懷疑其僱主拖欠員工薪金。
每年12月前後都是轉工的高峰期,好多打工仔在領完年終花紅便會考慮辭職尋找新出路,HR和僱主就會面對計算尾糧的問題。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5 僱傭合約終止後,僱主須於7日內支付尾糧,否則即屬違法。 所以我們準備了以下簡單計算尾糧的3個要點,令你更快速和準確去計算。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兼職離職出糧問題
做個精明的打工仔,你當然要清楚職場的遊戲規則,無謂蝕不必要的底。 對於1997年6月27日之後簽訂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以書面另表明相反意圖,否則便推定年終酬金不屬賞贈性質,並且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5 此推定條文不適用於1997年6月27日之前所訂立的僱傭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