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有效善用現有公屋資源,增加面積較大單位的供應,以供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而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 據房委會公屋政策,若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無特別理由而長期不在單位居住,房委會便會發信,闡明由於他長期不在該單位居住,因此將會被取消戶籍。 若該外住者在一段合理時間內,通常一個月仍無回應,戶主會獲邀辦理删除戶籍的手續,及出示他所持的租約以便作出更改。 今次事主獲分配到的凶宅公屋,可能是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派。 因為若按一般程序申請公屋,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6年,假如想更快獲發公屋,可以申請每年約年中推出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可獲得提早入住公屋單位的機會。 不過亦有網民認為樓主接受不了,可先拒絕是次配房,「等2派啦」。
- 有計劃移民英國港人與姐姐聯名申請公屋,近日獲通知可以「揀樓」惟由於自己將於今年年尾移民英國,擔心會影響留在香港的姐姐獲派公屋資格,問其他網民如何處理。
- 如擬新增的家庭成員因正等待申請分組(公屋)批准加入公屋申請,申領者可在申領表上自行填寫新增的成員資料,並在旁加簽。
- 他亦期望政府能加快規劃,並繼續運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及「設計及建造」合約模式以縮短公屋建造周期等,加快公營房屋落成。
- 香港的住屋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存在,近期房委會公屋輪候冊公佈最新數字,約有25.3萬個家庭正等待上樓,平均輪候時間為5.7年,為21年來新高。
- 申請者如果未獲邀請參加自選單位程序;或者獲邀請參加自選單位程序而沒有出席;或於自選單位程序中沒有揀選單位,是不會計算為一次有效編配紀錄。
- 該住戶亦須填妥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CAS–4C」,遞交至現金津貼辦事處。
- 30年來,有線雖然未能喺市場上取得突破,但多個頻道嘅節目捧起過唔少藝人,部份人離巢後都發展順利,唔多唔少同喺有線儲落嘅經驗以及人氣有關。
16.若申請者的入住公屋資格在其原有公屋申請已獲核實並到達配房階段(被凍結的個案除外),參加今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並不會影響其原有公屋申請的編配機會。 故該申請者有可能會收到循原有公屋申請發出的「配房通知信」(包括最後⼀次的編配機會),邀請他/她辦理公屋入伙⼿續。 若申請者接受該編配,並辦妥入伙⼿續,其參與本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會被取消;若該申請者在拒絕接受該編配後,仍然持有有效的編配機會,則不會影響其申請「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資格。 派公屋拒絕理由 拒絕接受最後編配機會的申請者,若其原有公屋申請被取消,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亦會因此⽽被取消。 派公屋拒絕理由 派公屋拒絕理由2025 11.申請者接受⾃選單位的編配,在租約⽣效⽇期起計三年內,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不可以要求調遷。 另外申請者於揀選單位後須即時簽署⼀份承諾書,承諾在⾃選單位租約⽣效⽇期起計⾸三年內不可要求調遷。
派公屋拒絕理由: K. 更新家庭狀況 – 一般查詢
社 會 福 利 署 ( 社 署 ) 負 責 向 房 屋 署 推 薦 個 案 。 房 屋 署 接 獲 有 關 推 薦 後 , 會 向 當 事 人 進 行 詳 細 資 格 審 查 , 並 向 合 資 格 的 當 事 人 編 配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單 位 。 房委會會因應資源情況,在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供申請者揀選。 由於各區較大面積的單位現時供應甚為短缺,故此房委會只能提供極少量的此類單位給申請者揀選。 4.如申請者已獲登記是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可點選「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以查閱其申請進度。
- 到1980年代起,隨着社會進步,房委會於公共屋邨設有主題式花園和提供多項康體及兒童遊樂設施,供居民作休憩之用;著名的例子包括彩雲(一)邨、美林邨、蝴蝶邨、新翠邨及樂華(北)邨等。
- 此大廈類型原為居屋計劃而設計,後因提高公屋供應而改作公屋出租。
- 該住戶須將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及有關文件,交予申請分組(公屋)。
- 另外,去年底首次出場的「公屋綜合輪候時間」指數則繼續與公屋輪候時間看齊,為5.5年。
- 很可能在這些家庭搬出後,這些劏房單位就會有其他家庭補上,劏房戶總數不會因此而有所減少。
14.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若因其公屋原租約被終⽌(公屋包括中轉房屋)⽽遭禁⽌兩年內透過公屋申請租住公屋,在該兩年禁⽌期尚未屆滿時,他們不符合資格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批准豁免除外)。 派公屋拒絕理由 倘若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於截⽌申請⽇期後才被列入⿊名單或遭禁⽌透過公屋申請租住公屋,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亦會被取消。 2.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預計於2023年年中舉行。 如果申請者的公屋申請資料,包括通訊地址有任何變更,必須盡快以書面通知房屋署更新。 符合資格並有意參加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者,屆時可透過瀏覽本網頁獲得有關消息。
派公屋拒絕理由: 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
如申請者或其家庭成員為非短暫性輪椅使用者,為照顧他們的特別住屋需要,署方會在正式編配前,預先讓輪椅人士作實地視察,以使其職業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可就單位的裝置提供所需改裝的意見。 若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認為該單位適合輪椅人士居住,而單位的裝置亦可按其建議作改裝,署方會發出配房通知信予申請者辦理入伙手續。 假若該單位被認定為不適合輪椅人士居住,是次安排不會視為一次編配,署方稍後會再安排另一單位給申請者視察。 居住單位如須改建以切合個別殘疾人士的需要,房屋署會負擔所涉及的工程費用。
在香港求一個安樂窩不容易,抽公屋是不少小市民的上車機會,但假如抽到的是凶宅,你又願不願意住進去? 日前就有網民分享朋友收到的「配房通知信」,上面寫出單位有特殊情況,原來該單位是凶宅! 若接受長期空置公屋而獲租金寬減的租戶,由原單位租约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該日仍未滿三年,但現時為擠迫戶(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以解决其擠迫情况。 申請表內各家庭成員不能擁有任何住宅樓宇,包括透過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的各項資助置業計劃而簽訂住宅樓宇購買協議(請參閱申請表)。 【移民英國/公屋/房委會政策】近年不少人移民海外,但如果正申請公屋,又要如何處理?
派公屋拒絕理由: F. 申領安排 – 遞交申領表
截至2022年6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6.0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4.1年。 【公屋輪候】不時會有網民呻分配到的公屋太細,到底公屋派樓有甚麼準則? 公屋輪候|不時有網民呻分配的公屋太細,到底公屋派樓有甚麼準則?
派公屋拒絕理由: 申請公屋入息超額!港媽計劃生多個「重賽」
若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公屋申請者屬該等前租⼾,則申請者或有關租⼾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必須在出席⾃選單位⽇期前清繳過去所有⽋租及有關⽋款,否則不能參加⾃選單位程序,其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亦會被取消。 房屋署回應公署的調查報告,指該署與社會福利署社署一直維持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並設有跨部門轉介機制,以處理有關房屋援助的特別個案。 針對上述個案,房署與社署已在近期的定期會議中,就現行的轉介機制交換意見,日後會繼續加強溝通。 至於每年申請調遷、接受和拒絕申調的數字,署方則表示未有中央備存相關資料。 公屋設有分戶政策,為家庭成員之間不和或其他有體恤理由的住戶安排另一個公屋單位。 本港住屋問題嚴重,輪候公屋時間不斷創新高,現時一般申請者平均要等6年。
派公屋拒絕理由: E. 申領安排 – 銀行賬戶
在過往的「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或「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中,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的記錄將予保留。 不少人對公屋申請、公屋輪候至派樓的程度有疑惑,以下將逐點講解整個公屋制度。 首先一般申請者的平均公屋輪候的時間較上一季(即2022年3月底)微跌0.1年。
派公屋拒絕理由: Juicy叮|港女輪候公屋13年獲派彩園邨凶宅稱感恩 網民 : 做人豁達啲好
申領住戶獲首次公屋編配後,不論接受該編配與否,將不再符合試行計劃的申領資格,但按房屋署既定公屋編配機制獲釐定為「可被接納」拒絕配屋建議的理由除外(相關資訊請見下列第J4問)。 例子(三):某住戶於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並在2021年8月10日才遞交已填妥的申領表。 根據「較遲者為準」原則,現金津貼辦事處會以2021年8月作為計算獲批核申請現金津貼的起始月份,因此該住戶的現金津貼發放將由2021年8月1日起計算。 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會以該申領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最早計算日期為2021年7月1日開始計算現金津貼。 由於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可按其意願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選擇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單位,以代替編配公屋;而在「綠表資格證明書」的有效期內房委會會暫緩其公屋編配,因此這類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派公屋拒絕理由: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申領者可以在申領表上刪去已身故成員的資料和在旁加簽,並在填妥申領表後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如申領者仍未通知申請分組(公屋),則須同時填妥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如死亡證)遞交至申請分組(公屋)。 申領者亦可將上述更改住戶資料表格及所需文件,連同試行計劃的申領表一併遞交現金津貼辦事處。 所需時間視乎整體申領數量、「更新資料表格」內所填寫資料的準確性,以及有關住戶是否已提供相關資料以更新家庭狀況/個人資料(如適用)等而定。 該住戶須將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及有關文件,交予申請分組(公屋)。 該住戶亦須填妥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CAS–4C」,遞交至現金津貼辦事處。
派公屋拒絕理由: 香港公共屋邨
基於善用公屋資源原則,房屋署不會考慮申請者延期發出「配房通知信」的要求。 若申領住戶在遞交申領表後或在領取現金津貼期間的家庭狀況有所改變(例如嬰孩出生、身故、婚姻狀況改變等)而須更改家庭成員的資料,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讓現金津貼申領及公屋申請得以正確處理。 該住戶須填妥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於《津貼申領須知》《附錄丙》列明「不須填表」的除外)(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根據「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第3.2段所述填妥更新公屋申請住戶資料的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分別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及申請分組(公屋)。 根據社會福利署網頁資料,「體恤安置」是一項特別房屋援助計劃,目的是為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 「體恤安置」並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請,而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 派公屋拒絕理由2025 房屋署接獲有關推薦後,會向當事人進行詳細資格審查,並向合資格的當事人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單位。
派公屋拒絕理由: 拒絕獲派公屋 港媽吐苦水 凶宅底層「衰到無人有」 焗博4派 網民兩極
」發文並貼出房署信件,該封信於3月4日發出,內容提到房署曾編配深水埗海達邨公屋單位予她,但她沒有接受,由於她未能提供「可被接納」的拒絕編配理由,因此失去了1次編配機會,現時僅餘2次機會。 婦人十分「肉赤」地指出,自己因回內地避疫2個月所以錯過編配,不滿道「跟房屋署約好保留單位,他就給我整這出」。 方案問題的本質,是根本就不會有一個成本效益合理又有效的辦法,去解決一些家庭的短期居住問題。 安家是一個長遠考慮,除了在特殊情况外,如剛到一個新城市,會有臨時安排的考慮之外,所有家庭都希望盡快有一個安定及長遠的住所。 要解決劏房戶的困難,就應該盡快覓地,大規模加建公共房屋。 但這一屆政府,與上一屆一樣,早已放棄這個努力,接受未來5年土地供應的短缺是無法解決的,因為這屆政府處理土地房屋問題的班子,基本上與上一屆一樣。
派公屋拒絕理由: 香港的住屋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存在,近期房委會公屋輪候冊公佈最新數字,約有25.3萬個家庭正等待上樓,平均輪候時間為5.7年,為21年來新高。這邊廂有家庭苦候有屋住,另一邊廂卻有人獲派公屋後,嫌單位太舊。
因此,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訂租約當日,如租戶在上述扣分制下持有有效分數或違反租約,將不符合申請是次調遷計劃的資格,其申請及已獲編配的新單位亦會即時被取消。 申請者只可循一個途徑入住公營房屋,倘若租戶透過是次調遷計劃而接受單位編配,申請者及/或各家庭成員的其他公營房屋申請將會被取消。 倘若租戶未能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或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將會被取消。 此次調遷,申請家庭須要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並須按現行的規定,填報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因此,在辦理申請手續時,申請書內各有收入家庭成員必須遞交入息證明(例如糧單、銀行紀錄等)及資產證明文件供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接受獲配的單位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利益。
申領住戶應先商議及決定使用哪位家庭成員的銀行賬戶,才填妥及遞交申領表。 雖然該人士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但他必須在年滿60歲時才符合「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編配公屋資格。 由於申領住戶的公屋編配資格必須處於有效狀態,因此該人士須待年滿60歲時才可能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申領住戶須符合編配公屋基本資格,包括不得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 如某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當中有成員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該住戶不合資格編配公屋,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一般公屋申請住戶須符合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在香港沒有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不持有仍然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以及其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其公屋編配資格才算仍然有效。
如申領住戶有部份家庭成員成為綜援受助人,這些家庭成員會在成為綜援受助人的起始月份起不再符合資格領取現金津貼。 其他家庭成員只要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仍可繼續領取現金津貼。 派公屋拒絕理由 申領住戶須填妥「更新資料表格CAS–2C」,連同欲更新以作收取現金津貼的香港銀行賬戶證明文件,例如印有銀行賬戶持有人姓名及賬戶號碼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副本(不接受銀行卡影印本),一併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在申請分組(公屋)完成分拆公屋申請及/或刪減部份家庭成員後,原有公屋申請中的申領者必須盡快向現金津貼辦事處遞交「更新資料表格CAS–1C」。
派公屋拒絕理由: 相關新聞
但如沒有簽署上述聲明書而放棄揀選單位機會,則會被當作為無理放棄揀選單位而紀錄為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的檔記,而該檔記將用作計算上述第段所述的凍結日後申請之用。 若有關公屋申請住戶正在試行計劃下領取現金津貼,並最終接受該自選單位編配,現金津貼將發放至就該單位簽訂租約月份的月底為止;若有關公屋申請住戶最終拒絕該自選單位編配,現金津貼將發放至「預留自選單位配房通知信」中辦理預留自選單位手續月份的月底為止。 有關試行計劃的進一步查詢,可瀏覽試行計劃網站或聯絡現金津貼辦事處。 5.於自選單位後,如申請者的公屋申請資格尚未獲核實,房屋署隨即會為申請者安排詳細資格審查的面晤日期。 面晤一般會安排於揀選單位日期起計一個月內進行,若申請者(包括代表申請者揀選單位的獲授權人士)未能即場預約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日期,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會即時被取消,所揀選的單位亦不會獲得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