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收到機電署改善令的升降機,以及沒有配備現時最新安全裝置的升降機,將獲優先資助。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天(星期三)與發展局就開展「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簽訂合作備忘錄。 該計劃將於本星期五(2019年3月29日)接受首輪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2019年7月31日。
- 若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個人資料,市建局/屋宇署將不能處理有關申請而可能導致有關申請被取消。
- 為了協助他們,市建局已聘請東華三院為計劃經理及以下三間外展社會服務營運機構,提供了一系列外展社會服務。
- 合資格的自住業主,必須自行填寫「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個別單位業主申請表」,並於《2.0行動自住業主須知》內所述的申請期內提交其申請予市建局。
- 若申請單位由長者自住業主及非長者共同擁有,只要當中的長者居於有關單位,合資格長者申請人可申領該單位有關公用地方的檢驗及修葺費用全數,每個單位上限為港幣$50,000 元。
- 雖然現今的升降機已較舊式升降機具備更全面的安全裝置,但與樓宇、消防設施一樣,均會出現老化、耗損等情況。
完成主要更改或優化工程後,負責人須安排註冊升降機/自動梯工程師進行檢驗,方可恢復使用及操作該升降機/自動梯。 住用單位的定義 於《土地註冊記錄冊》內登記或核准建築圖則內列明的獨立單位,而該單位須用作住用用途。 如申請人居於綜合用途樓宇內,由非住用改作住用用途的單位,申請人須按《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聲明該單位現作純住宅用途(不包括前舖後居或涉及任何形式的商業用途)註三。 註一: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持有的樓宇,合作社社員可申請2.0 行動的自住業主/長者自住業主資助。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
為加快推動優化升降機工程,政府於2019年夥拍市建局推行「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為有需要的樓宇業主提供資助及專業支援,鼓勵他們加快籌組及開展升降機優化工程,以提升舊式升降機的安全水平。 為鼓勵樓宇業主籌組法團以進行樓宇維修工程,若申請人的法團證書簽發日期為遞交本計劃申請表前12個月內,而該申請已獲批本計劃的《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申請人可獲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港幣$3,000。 為鼓勵樓宇業主籌組法團以進行樓宇維修工程,若申請人的法團註冊證書於申請期限之前的12個月內簽發,而其第三輪2.0行動申請亦獲批《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申請人可獲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港幣$3,000。
她歡迎政府提出「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並希望政府考慮在計劃推出前的過渡期,彈性處理已聘請承辦商優化或更換升降機的資助申請。 正如薛署長所指,政府非常關注升降機的老化問題。 現時全港約有66 000部升降機,妥善保養及維修升降機是業主的基本責任。 一般而言,只要有適當的定期檢驗和保養維修,升降機均可安全運作。 雖然現今的升降機已較舊式升降機具備更全面的安全裝置,但與樓宇、消防設施一樣,均會出現老化、耗損等情況。 「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正正提供一個經濟誘因,資助有需要的樓宇業主加裝指定的升降機安全裝置,或更換整部尚未配備指定安全裝置的升降機。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申請須知
針對第二類別樓宇,屋宇署會行使法定權力委聘顧問及承辦商代業主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 如申請人計劃同時進行樓宇復修工程,而樓宇又符合「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的申請資格,申請人可同時申請「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的資助,惟相關工程項目不能與升降機資助計劃所批准的工程項目重複。 如樓宇未有成立法團(包括合作社樓宇),則必須由全體業主或合作社(如適用)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出申請。 請先參閱「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申請表內附錄一《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樓宇申請須知》了解相關的申請規定和要求。 在首輪申請期已遞交申請表的樓宇,若其申請符合資格但未獲納入首輪資助名單內,市建局會去信申請人,要求更新資料,以便安排直接參加第二輪資助計劃,申請人不需要再次遞交申請表格。 這批申請個案會與第二輪合資格的申請個案,一併按風險為本的評估機制進行排序。
我們明白部分業主在進行優化工程時,或會在財政、技術知識和組織能力等問題上遇到困難。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在檢視有關情況後,政府願意作出政策及財政上的合理承擔。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加裝上述第1段(i)至(iv)項的「必須的安全裝置」時因應技術需要或更具成本效益考慮而需要更換的升降機驅動器及相關工程。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升降機/自動梯負責人的責任
此外,年滿60歲或以上的長者自住業主,可獲工程費用的額外津貼,上限為每個住宅單位50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000元。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獲批准參加升降機資助計劃的合作社樓宇,合資格的長者自住合作社社員可以就其居住之單位申請上述第2段的長者自住業主的資助。 市建局會為申請人就第1至4段的範圍安排免費顧問服務。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如申請人要求免費服務範圍以外的服務,需自行全數承擔相關的顧問服務費用,有關顧問的服務範圍及服務範圍以外的服務收費及方式將詳列於協議書內。 如申請人選擇自行聘請顧問統籌升降機優化工程,有關顧問服務費用亦可獲資助。
- 香港的升降機/自動梯於不同年代安裝,安裝時滿足當時的設計及構造標準。
- 由屋宇署按風險評估結果挑選而得出的樓宇,惟其業主或業主組織未能就樓宇公用部分自行籌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以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 該計劃將於本星期五(2019年3月29日)接受首輪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2019年7月31日。
- 這批申請個案會與第二輪合資格的申請個案,一併按風險為本的評估機制進行排序。
- 除樓宇業主或業主組織於2023年1月6日或之前已為其樓宇的修葺工程合約進行招標,而招標程序經市建局確認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樓宇公契(如適用)的相關要求。
為向長者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以維修保養物業及改善樓宇安全,政府引進了「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該計劃為每位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提供最高40,000元的維修津貼。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我們建議每部升降機的資助額為優化工程及相關費用/開支的六成,上限50萬元。 業主可選擇安裝指定的安全裝置,或更換整部尚未配備指定安全裝置的升降機。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業主與租客
而樓宇在「公用地方維修資助」及/或「強制驗樓資助計劃」下的資助金額/資助上限,亦會因應樓宇於參與第三輪2.0行動下獲批准的自住單位業主的數目而按比例下調。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除樓宇業主或業主組織於2023年1月6日或之前已為其樓宇的修葺工程合約進行招標,而招標程序經市建局確認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樓宇公契(如適用)的相關要求。 否則業主或業主組織必須同時付費參加市建局的「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招標妥」)採購檢驗服務及修葺工程合約。 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動用25億元推出「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加快推動樓宇業主籌組升降機優化工程,以提升舊式升降機的安全水平,進一步保障公眾安全。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有關樓宇內年滿60歲或以上的合資格長者自住業主,可獲所需分擔相關工程費用的全數資助註6;及上述第1段所需分擔自行聘請工程顧問的服務費用的全數資助(如適用),惟每個住宅單位資助上限為港幣$50,000註5。 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必須自行填寫「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個別單位業主申請表」,並於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第6.7段內所述的申請期內自行提交其申請予市建局。 詳情可參閱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我們亦留意到,有大廈或許在計劃推出前,便已需要更換老化的升降機。 如樓宇亦符合參加「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申請人可同時作出申請。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優化升降機/自動梯資訊站
請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是準確及請即通知市建局/屋宇署有關任何資料的變更。 負責人應考慮升降機/自動梯有否足夠的空間進行有關工程、技術可行性和自身財政預算是否充裕等,以決定應否更換現有的舊式升降機/自動梯的主要部件或按機電署的指引加裝新的設備。 負責人同時亦可考慮更換整部升降機/自動梯,以期達致現今最新的安全水平。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如需為升降機/自動梯進行主要更改或優化工程,負責人須僱用註冊升降機/自動梯承辦商為其升降機/自動梯進行有關工程。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G.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何總監表示,市建局將委聘顧問,為參與計劃的樓宇業主提供一條龍服務,包括評估優化升降機的工作範圍;工程成本估算;準備招標文件;透過市建局電子招標平台進行招標、評標、工程監督、合約管理等。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整個過程均有專人跟進,讓業主安心進行升降機改善工程。 今次薛署長、何總監探望了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司庫及委員,其中兩位為長者業主,居於大角咀建福大廈已超過四十年。 該大廈的升降機和樓齡一樣,已有54年歷史,平日間中會出現停頓,需要緊急維修。 法團成員劉太表示,業主都希望進行維修升降機工程,但不知從何入手,亦缺乏有關方面的知識。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津貼的內容
市建局已為相關申請安排個案主任,陸續協助申請樓宇籌組及進行升降機優化工程,並安排免費顧問協助業主籌組工程,包括為工程進行估值、撰寫標書、透過電子平台進行工程招標及工程合約的管理等工作。 第二類別樓宇 申請人必須於屋宇署通知安排顧問為有關樓宇進行檢驗及監督維修工程的通知信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或通知安排承建商為有關樓宇進行維修工程的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遞交申請表,兩者取較遲的日期為申請限期。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市建局有權不接受任何並非在申請期內遞交的申請。 合資格的自住業主,必須自行填寫「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個別單位業主申請表」,並於《2.0行動自住業主須知》內所述的申請期內提交其申請予市建局。 為保障公眾安全,政府合共注資60億元,夥拍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向合資格的住宅或綜合用途樓宇的自住業主提供支援,協助他們遵辦「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註冊認可人士/ 檢驗人員(2019年7月5日)
註二: 直系家庭成員指配偶(即合法異性丈夫或妻子)、父母、子女、繼子女、受供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孫或外孫、繼父母、配偶的父母或繼父母。 我們考慮到業界的承受力,以及避免相關工程費用飆升,故建議計劃分階段於六年內優化約5 000部舊式升降機。 申請人有權查閱及更正市建局/屋宇署存備有關其本人的個人資料,並在支付費用後,取到有關資料檔的影印本。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第二輪「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於1月6日起接受申請
政府與市建局參照正在推行的「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透過資助有需要的樓宇業主,及提供專業支援,鼓勵他們加快籌組及開展升降機優化工程。 第二類別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2025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由屋宇署按風險評估結果挑選而得出的樓宇,惟其業主或業主組織未能就樓宇公用部分自行籌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以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為讓市民了解第二輪資助計劃的內容、申請辦法及須知事項,市建局將於2020年3月聯同機電工程署於香港島、九龍及新界不同地區舉辦共5場簡介會。 市建局將發信予未有參加首輪計劃的目標大廈業主,向其簡介資助計劃,及邀請出席上述簡介會。 此外,亦同時透過11個地區組織的合作夥伴,接觸目標樓宇及協助其業主申請資助計劃,務求全方位向市民及業主推廣相關計劃。 市建局亦會於1月至6月期間,透過民政事務總署「大廈管理中央平台」舉辦的各地區簡介會,向市民介紹有關計劃的詳情。 首輪資助計劃的申請期為2019年3月29日至8月 1日,期間共接獲約5,000部升降機的申請。 合資格的申請個案已按風險評估為基礎完成排序,當中約1,400部升降機已獲納入首輪資助。